陸游《跋東坡諫疏草》原文|注釋|賞析|譯文
天下自有公論,非愛憎異同能奪也。。如東坡之論時事,豈獨天下服其忠,高其辯,使荊公見之4,其有不撫幾太息者乎5?東坡自黃州歸,見荊公于半山6,劇談累日不厭7,至約卜鄰以老焉8。公論之不可掩如此9,而紹圣諸人乃遂其忮心10,投之嶺南必死之地11,何哉?此疏藏馮氏三世八十年矣,真可寶哉!
嘉泰壬戌二月七日12,笠澤陸某謹書。
【注釋】 1東坡:蘇軾,字子瞻,自號東坡居士,北宋著名的文學家。諫疏:向朝庭進諫的奏本。草:“底稿。 2公論:公道客觀的評價。奪:改變。 3獨:只。高其辯:認為他的辯論是高明的。 4荊公:指王安石,王安石封荊國公,世稱王荊公。 5.其:語氣詞,表反問。撫幾太息:撫案嘆息。 6自黃州歸:蘇軾因反對王安石的新法,以作詩“謗訕朝庭”的罪名,被貶至黃州任團練副使。哲宗接位,太后親政。舊黨掌權,蘇軾被召還朝,任翰林學士,自黃州歸指此時。半山:王安石晚年退居金陵時的住地,在今南京附近。 7累日不厭:接連幾天都不厭倦。 8約卜鄰:相約作為鄰居。 9掩:掩蓋。 10紹圣諸人:指哲宗紹圣年間掌權的新黨。忮(zhi至):忌恨之心。 11投之嶺南必死之地:指蘇軾先后被貶官到嶺南的惠州和海南瓊州,當時都是荒涼偏遠的地區。 12嘉泰壬戌:嘉泰二年(1202),嘉泰是宋寧宗趙擴的年號。
【今譯】 天下自有公道客觀的評價,不是個人的愛憎喜怒,贊成反對就能改變的。比如蘇東坡對時事的論述,不僅只是一般人佩服他的忠心,稱贊他的論辯,就是王荊公知道了,能不撫案嘆息嗎?蘇東坡從黃州回朝,途經半山會見王荊公,兩人暢談幾天都不覺厭倦,以至相約作為鄰居度過晚年。公論如此清楚,然而紹圣年間的那些人為了滿足他們忌恨蘇軾的心理,意然把蘇軾貶到嶺南荒涼偏遠必死之地去,為什么呢?這篇諫疏藏在馮家已有三代八十年了,實在值得珍惜啊!
嘉泰二年二月七日,笠澤陸游敬寫。
【總案】 這是一篇百余字的跋文,記敘了蘇軾與王安石之間的一段佳話,贊揚了蘇軾的忠貞和辯才,揭露了哲宗時權貴們對蘇軾的迫害,抒發了作者對蘇軾不幸遭遇的深切同情。
陸游對蘇軾是非常崇敬的,他多次作詩撰文贊揚蘇軾的人品、學識和卓越成就。然在寫這篇文章的當天,他同時還寫了《跋東坡代上文定上疏草》,文中贊揚蘇軾的文章“自與日月爭光”;在這之前廿余天,陸游在《施司諫注東坡詩序》一文寫道:“若東坡先生之詩,則援據閎博,指趣深遠”。在《東坡像贊》中,陸游更把蘇軾比作天上的神仙,憐憫人間的苦難。
這篇跋文一開始,陸游就明確指出“天下自有公論”,不是由人們的“愛憎異同”能隨便改變的。然后就蘇軾論時事的文章,用反問的句式加以贊揚:不僅天下一般人佩服他的忠貞和文才,就是他的政敵王安石見到這些文章也會撫案嘆息,稱贊不已的。接著陸游簡要地描述了蘇軾與王安石半山相會的融洽情形,進而以憤激的心情質問紹圣新貴打擊迫害蘇軾的行徑。而“公論之不可掩如此”這句話不僅起著承上啟下的過渡作用,表明蘇軾的人品、文才,與王安石的關系是清楚不過的,而紹圣新貴們,雖名為新黨,但他們迫害蘇軾的所作所為卻違背了公論,也違背了當年王安石對蘇軾的態度。末句既照應了題目,又表達了廣大人民、更表達了陸游對蘇軾的懷念、景仰,及對蘇軾字跡的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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