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覯《原文》原文|注釋|賞析|譯文
利可言乎?曰:人非利不生2,曷為不可言3。欲可言乎4?曰:欲者人之情,曷為不可言。言而不以禮5,是貪與淫6;罪矣!不貪不淫,而曰不可言,無乃賊人之生7,反人之情?世俗之不喜儒以此8。
孟子謂“何必曰利”9,激也。焉有仁義而不利者乎?其書數稱湯武將以七十里、百里而王天下10,利豈小哉!孔子七十,所欲不逾矩11,非無欲也。于《詩》,則道男女之時,容貌之美,悲感念望,以見一國之風12,其順人也至矣。
學者大抵雷同13,古之所是則謂之是,古之所非則謂之非;詰其所以是非之狀14,或不能知。古人之言,豈一端而已矣15?夫子于管仲,三歸、具官,則小之16;合諸侯,正天下,則仁之17;不以過掩功也。韓愈有取于墨翟、莊周18,而學者乃疑。噫!夫二子皆妄言耶?今之所謂賢士大夫19,其超然異于二子者邪?抑有同于二子而不自知者邪20?何訾彼之甚也21!
【注釋】 1原:指探求事物的本原,揭示其要意真諦。文:這里專指儒家的禮教。 “原文”就是探求儒家禮教之原,批駁道學家們不許談“利”、“欲”的陳腐觀念。 2曰:一人之言,自為問答,用“曰”字加以分別。俞樾《古書疑義舉例》卷二有“一人之辭而加‘曰’字例”,對這種修辭方式有詳細引證。 3曷:表示疑問,同“何”,但應用范圍較窄。這里用在介詞“為”的前面,作介詞的賓語,意為“什么”。 4欲:情欲,欲念。 5禮:儒家認為禮是用以制約人的情欲、維護封建秩序的一種社會規范和道德規范。 6貪:指過于追求個人的物質享受。淫:指過于追求個人欲望的滿足。 7賊:害。無乃:跟“豈不”意義相近,但口氣比較緩和。 8世俗:指當代一般人。多含有平常、凡庸的意思。喜:喜愛。 9“孟子”句:《孟子·梁惠王上》:“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孟子對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10“其書”句:《孟子·梁惠王下》:“孟子對曰:‘臣聞七十里為政于天下者,湯是也。‘”又《公孫丑上》;“孟子曰:‘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湯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湯,指湯武,又稱成湯,商朝的建立者。文王:指周文王,姓姬名昌,周武王的父親。殷時居岐山之下,為西方諸侯之長,稱西伯。子武王起兵伐紂,滅殷,建立周王朝。“湯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這兩句都承上省略了主要動詞“王”字。王(wang旺)天下:行王道以統一天下。王,這里用作動詞,成王業,成為天下之主。 11不逾矩:不逾越規矩,不違反禮法的規定。《論語·為政》;“子曰:‘……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12一國之風:國,指一個地域、猶“方”。風,風俗,風土人情。 13雷同:人云亦云,隨聲附和。《禮·曲禮上》:“毋剿說,毋雷同”。注:“雷之發聲,物無不同時應者。人之言當各由己,不當然也。”14所以:……的原因。 15一端:一方面。 16“夫子于管仲”句:《論語·八佾》:“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曰:‘管仲儉乎?’曰:‘管氏有三歸,官事不攝,焉得儉。’”管仲(?— 前645),春秋初期政治家。輔佐齊桓公以“尊王攘夷”相號召,使之成為春秋時第一霸主。三歸:指市租。市租之常例應歸之于公,桓公既霸,遂以賞管仲。(參見郭嵩燾《養知書屋文集》卷一《釋三歸》)一說,“三歸”謂其有三處府第可歸。(俞樾《群經平議》)具官:即“官事不攝”。攝,兼職。大夫的家臣,本來一人常兼數事,管仲的家臣卻一人一職,不用兼攝,這就是所謂具官,是一種奢侈的表現。 17“合諸侯”句:《論語·憲問》:“子路曰:‘桓公殺公子糾,召忽死之。’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又:“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賜。”公子糾,齊桓公的哥哥。召忽和管仲,都是公子糾的師傅。齊桓公逼迫魯國殺了公子糾,召忽自殺以殉,管仲卻做了桓公的宰相。這段歷史可看《左傳·莊公八年、九年》的記載。九合,齊桓公主持諸侯會盟共十一次,此處之“九”只是表示多的意思。如其仁;如,猶“乃”。 18“韓愈”句:韓愈《讀墨子》:“孔子必用墨子,墨子必用孔子;不相用,不足為孔、墨。”這是韓愈有取于墨翟(di敵)的話。又在《進學解》中說:“下逮《莊》、《騷》,太史所錄”,把《莊子》與《離騷》并舉,要求學習莊子的文章,這是韓愈有取于莊周的話。 19士大夫:古代指官僚階層。這里指有地位有聲望的讀書人。 20抑:還是。 21訾(zi紫):毀謗非議。甚:過分。
【今譯】 利益可以講嗎?人們沒有物質利益就不能生存,為什么不能講呢?欲望可以講嗎?欲望是人們常有的感情,為什么不能講呢?講求利欲如果不用禮來加以制約,就是“貪”和“淫”,就成為罪過了。不貪不淫的利和欲,竟然說是不可講、不可求,豈不危害人的生存,違反人的常情?一般人所以不喜歡儒學就是由于這個原故。
孟子所說的“何必曰利”,是一種偏激之見。哪有施行仁義反而對自己不利的呢?孟子的書中多次稱道湯武將要依靠七十里、百里的國土而統一天下,這樣的利益難道還小嗎?孔子到七十歲時,可以隨心所欲而不越出禮法的規矩,并不是他沒有欲望。在《詩經》里面,就收入了那些歌詠男女及時成婚,表示對容貌之美的愛慕,以及抒發自己的悲哀和愿望的詩篇,使人從中可以看到某一地方的風俗習尚,其符合人們的心愿算是達到極點了。
做學問的人大都習慣于隨聲附和,古人認為對的就跟著說對,古人認為錯的就跟著說錯;要是問起他為什么對、為什么錯,恐怕就不知道了。古人的言論,難道僅僅包含著一個方面的內容?孔夫子對于管仲的收取市租、各項職事設置專人,批評他器量過于狹小;而對于他輔助齊桓公多次會合諸侯、匡正天下的事業,卻盛贊他是具有仁德的人。并不因為管仲的小過而掩沒他的大功。韓愈對墨翟、莊周都有所取法,而有的學者卻對墨、莊二子有所懷疑。咳!難道二子的話全是胡言亂語嗎?當今所謂有聲望的讀書人,他們究竟是超然不同于墨、莊二子呢?還是跟二子相同而自己卻不知道呢?為什么要過分的詆毀二子呢!
【總案】 義和利、理和欲是兩對中國哲學的重要范疇。從孔子的“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孟子的“義利之辨”、“養心寡欲”到北宋理學家邵雍的“貴義賤利”、周敦頤的“無欲”,其唯心主義義利觀、理欲觀是一脈相承的。李覯是一個具有樸素唯物主義傾向的思想家,他反對孔子、孟子等人的非功利主義、禁欲主義的主張。他大膽地指出:功利不可不講,情欲不可不存。李覯的這一觀點,成為后繼者陳亮、葉適的功利主義的先導,并給陳亮、葉適的反理學斗爭提供了理論武器。
全文分三段。首段,一起筆便以一組對句,自問自答地提出了利與欲的問題,明確指出,利與欲是可講的,只要符合“禮“的規定。如果超出“禮”的規定,就是貪與淫的罪過。李覯認為,不貪不淫的利和欲不可講、不可求的觀點,這是賊害人生,違反人情的。次段,首句批評孟子“何必曰利”是一種偏激之見。緊接著,他引孔、孟之言,說明孔子、孟子所謂不求利、不言利,事實上并非如此。他們不是不求利,而是求大利;不是不要欲,而是爭大欲。下面,又引《詩經》為證,說明儒家經典也是肯定情欲的。說理有據,論證有力,令人信服。末段,作者對盲從古人、雷同一響的學風提出了批評,進而主張兼取墨、莊二子之長,以適應人們生活的需要。這在當時儒家封建禮教籠罩下的沉悶空氣中,是有一些沖擊舊習的進步作用的。本文論點鮮明,立意深刻,行文暢達,自然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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