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南京上皇帝書略》原文|注釋|賞析|譯文
陛下已登大寶2,黎元有歸3,社稷有主4,已足以伐虜人之謀5。而勤王御營之師日集6,兵勢漸盛。彼方謂我素弱,未必能敵7,正宜乘其怠而擊之。而黃潛善、汪伯彥輩不能承陛下之意8,恢復故疆,迎還二圣9,奉車駕日益南10。又令臨安、維楊、襄陽準備巡幸11。有茍安之漸12,無遠大之略,恐不足以系中原之望。雖使將帥之臣,戮力于外13,終亡成功14。為今之計,莫若請車駕還京,罷三州巡幸之詔,乘二圣蒙塵未久15、敵壘未固之際16,親帥六軍17,迤邐北渡18。則天威所臨19,將帥一心,士卒作氣,中原之地,指期可復20。
【注釋】 1題有作《南京上高宗書略》,高宗是廟號,岳飛當時不能如此稱,顯系后人口氣,據改。一般認為系岳飛于建炎元年六、七月任武翼郎(從七品)時所上書。原文數千字,今僅存概略,故稱書略。因此文批評了執(zhí)政者的妥協政策,被指斥為“小臣越職,非所宜言”,革掉官職,削除軍籍,趕出軍營。鄧廣銘《岳飛傳》認為以上文章及記載不可靠。 2陛下:對皇帝的尊稱,此指宋高宗趙構。 登大寶:也就是即帝位。靖康元年(公元1126),金軍包圍汴京(今開封),欽宗趙桓派人縋城而出,以蠟丸密信任命在相州的九弟康王趙構為天下兵馬大元帥。當年金兵攻陷汴京,次年擄徽、欽二帝北去,趙構在應天府(今河南商丘)即帝位,是為高宗。3黎元:老百姓。 4社稷:指國家。 5伐虜人之謀:擊破敵人的陰謀。金軍攻破汴京,把趙佶、趙桓廢為庶人,并把他們及除康王趙構以外的全部宗室三千余人全部擄去,是為了滅亡宋朝。趙構即帝位,起到了擊破金軍陰謀的作用。 6勤王:周時稱諸侯在天子有難時派來解救的軍隊為勤王軍,后指各地派來保衛(wèi)皇帝、解救國難的軍隊。 御營:宋御營使所轄部隊,即皇帝的禁衛(wèi)軍。 7彼:他們,指金軍。 素:一向。敵:對敵。8黃潛善、汪伯彥輩:黃當時任右仆射兼御營使,次年進左仆射;汪任同知樞密院事兼御營副使,后進右仆射。他們是建炎年間妥協派代表人物和實際當權者。《金陀粹編》原文還把李綱與黃、汪相提并論,這是因為不了解朝廷爭議。李綱主張高宗回開封,建議以長安為西都、襄陽為南都、建康為東都是作為萬不得已退卻之所,同黃、汪消極逃避有本質區(qū)別。不能承陛下之意,實際上高宗亦主張消極逃避,本文區(qū)別于黃、汪,為委婉語。9二圣:指被金兵擄去的徽、欽二帝。 10車駕:皇帝的代稱。 11巡幸:巡視駕臨,實際上是準備作為皇帝所在的國都。 12漸:趨勢。13戮力:勉力。 14亡:無。 15蒙塵:指帝王流亡、失位或遭受屈辱。 16敵壘:一作“虜穴”,下文稱“未固”的只應是新占領區(qū)。17六軍:周制天子六軍,此泛指大軍。 18迤邐:曲折綿延,此指連續(xù)。 19天威:皇帝的威望、威力。 20指期:指定日期,一作“指顧”。
【今譯】 皇帝您已經登基,老百姓有了歸屬,國家有了主持者,已經完全擊破了敵人滅亡宋朝的陰謀。各地勤王的軍隊和皇帝的禁衛(wèi)軍一天天聚集,兵力逐漸強大。敵人正認為我軍一向弱小,不一定能與他們對抗,我們正應該乘他們麻痹大意的時機進攻他們。但黃潛善、汪伯彥等人不能按照您的意圖收復失地,接回二位被擄走的皇帝,反而領著皇帝您一天天向南方遷移。他們又矯詔命令臨安、維楊、襄陽準備迎接皇帝駕臨,有茍且偷安的苗頭,而沒有收復失地的宏圖大略,恐怕他們這樣做不符合廣大中原淪陷區(qū)人民的愿望。在這樣的情況下,即使派遣帶兵將領,在疆場上浴血奮戰(zhàn),終究不能奪取最后勝利。對待目前局勢的良策,莫過于請皇帝您回到汴京,取消駕臨三州的命令,乘著二位皇帝被擄時間不長、敵軍陣地還不穩(wěn)固的時機,親自率領大軍,連綿不斷地向北渡過黃河進攻敵軍。那么,憑著皇帝親征的威望,一定能使將領們同心同德、士兵斗志高昂。中原失地在可以預期的日子里一定能收復。
【集評】 隋樹森等《古代散文選》:“這篇上書首先指出當前的有利條件,繼而指責黃、汪等人主張南遷的錯誤,最后提出收復失地的具體做法。文章氣勢極為勁健。”劉盼遂等《中國歷代散文選》:“從這段文字里,我們可以看到岳飛對國家命運的關心,對金人的仇恨,以及對投降派貪圖茍安的憎惡。文章用詞懇切有力。”王曾瑜《岳飛新傳》:“岳飛第一次批評了朝廷執(zhí)行的投降政策……這個二十五歲的青年,已經有了相當的見識,他的批評切中投降派的要害……(當時)連武將參予(與、預)軍政大計的商議,也被認為(是)越軌的行為。岳飛才是一個從七品的下級軍官,敢于上書直言,規(guī)諫皇帝,指斥宰執(zhí),評議時政,這需要極大的勇氣,確是難能可貴的。”
王彬《古代散文鑒賞詞典》王玉麟:“在簡潔的行文中,始終奔涌著一股激情,這是愛國熱血的奔流。至今誦讀此文猶令人感奮,令人嘆惋。”
【總案】 盡管史無確證,這篇文章是否岳飛所寫還有人持懷疑態(tài)度,但岳飛此期因上書言事獲罪,卻是確有其事。岳飛因遭誣罪死,其文“散失不知幾何"。這篇文章與岳飛其他能確認的文章風格一致,史書有稱,我們又何嘗不能把它看作確系岳飛所作呢?
這是傳世岳飛作品中寫作最早的一篇。岳飛寫這篇文章時,年僅25歲,只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軍官,但位卑未敢忘憂國,在文章中他縱論國家大事,顯示出對時局有較全面深入的了解。尤其可貴的是他敢于仗義直言,指斥權貴,正如古人云“忠肝義膽,流溢行間”。岳飛雖在歷史上不以文章著稱,但其文“簡健清挺”,適與其人品相合,頗為后人稱道,是南宋初期抗戰(zhàn)將領和士大夫中有代表性的作品。有人說讀其文覺“英光正氣,勃勃從紙上出,使人毛發(fā)肝膽俱激動”。這篇文章雖然只是簡短的概略,但可以看出作者已經初步形成的這一獨特風格的神韻。從公認可靠的史料看,岳飛從小并沒有受過系統教育,有的史書稱他“家貧力學,尤好《左氏春秋》、《孫吳兵法》”,難予確認。以后戎馬倥傯,就更加困難了。但他善于學習,史稱他重視文士,喜歡與他們談論經史,在當時將帥中書辭最勤。他還練習書法,據傳有岳飛所書遺墨傳世。這樣他靠刻苦努力自學,終于具有了較高的政治見解和文學水平,在這篇文章中已經初步反映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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