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銓《戊午上高宗封事》原文|注釋|賞析|譯文
臣謹案2:王倫本一狎邪小人,市井無賴3,頃緣宰相無識,遂舉以使虜4。專務詐誕5,欺罔天聽6,驟得美官7,天下之人切齒唾罵。今者無故誘致虜使,以詔諭江南為名8,是欲臣妾我也,是欲劉豫我也9!劉豫臣事丑虜,南面稱王10,自以為子孫帝王萬世不拔之業,一旦豺狼改慮,捽而縛之,父子為虜11。商鑒不遠12而倫又欲陛下效之。
夫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也;陛下所居之位,祖宗之位也。奈何以祖宗之天下為金虜之天下,以祖宗之位為金虜藩臣之位13!陛下一屈膝,則祖宗廟社之靈盡污夷狄14,祖宗數百年之赤子盡為左衽15,朝庭宰執盡為陪臣16,天下之士大夫皆當裂冠毀冕,變為胡服17,異時豺狼無厭之求18,安知不加我以無禮如劉豫也哉?夫三尺童子,至無識也,指犬豕而使之拜,則怫然怒19;今丑虜則犬豕也,堂堂大國,相率而拜犬豕20,曾童孺之所羞21,而陛下忍為之耶?
倫之議乃曰:“我一屈膝,則梓宮可還22,太后可復23,淵圣可歸24,中原可得。”嗚呼! 自變故以來,主和議者,誰不以此說啖陛下哉25?然而卒無一驗,則虜之情偽已可知矣26。而陛下尚不覺悟,竭民膏血而不恤27,忘國大仇而不報,含垢忍恥,舉天下而臣之甘心焉。就令虜決可和,盡如倫議,天下后世謂陛下何如主?況丑虜變詐百出,而倫又以奸邪濟之28,則梓宮決不可還,太后決不可復,淵圣決不可歸,中原決不可得。而此膝一屈,不可復伸,國勢陵夷29,不可復振,可為痛哭流涕長太息矣。
向者陛下間關海道30,危如累卵, 當時尚不忍北面臣虜,況今國勢稍張31,諸將盡銳,士卒思奮。只如頃者丑虜陸梁32,偽豫入寇33,固嘗敗之于襄陽34,敗之于淮上35,敗之于渦口36,敗之于淮陰37,較之往時蹈海之危,已萬萬矣38。倘不得已而至于用兵,則我豈遽出虜人下哉?今無故而反臣之,欲屈萬乘之尊39,下穹廬之拜40,三軍之士不戰而氣已索41,此魯仲連所以義不帝秦42,非惜夫帝秦之虛名,惜天下大勢有所不可也。今內而百官,外而軍民,萬口一談,皆欲食倫之肉。謗議洶 洶 4 3 ,陛下不聞,正恐一旦變作,禍且不測。 臣竊謂不斬王倫,國之存亡未可知也。
雖然,倫不足道也。秦檜以腹心大臣而亦為之44。陛下有堯舜之資,檜不能致陛下如唐虞45,而欲導陛下為石晉46。近者禮部侍郎曾開等引古誼以折之47,檜乃厲聲責曰:“侍郎知故事,我獨不知?”則檜之遂非愎諫48,已自可見。而乃建白49,令臺諫侍臣僉議可否50,是蓋畏天下議己,而令臺諫侍臣分謗耳。有識之士,皆以為朝庭無人。吁,可惜哉!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51。”夫管仲,霸者之佐耳,尚能變左衽之區,而為衣裳之會52;秦檜,大國之相也,反驅衣冠之俗,而為左衽之鄉。則檜也,不唯陛下之罪人,實管仲之罪人矣!孫近附會檜議53,遂得參知政事。天下望治有如饑渴,而近伴食中書54,漫不敢可否事55。檜曰虜可和,近亦曰可和;檜曰天子當拜,近亦曰當拜。臣嘗至政事堂56,三發問而近不答,但曰“已令臺諫侍從議矣”。嗚呼!參贊大政徒取容充位如此57,有如虜騎長驅,尚能折沖御侮耶58?臣竊謂秦檜、孫近亦可斬也。
臣備員樞屬59,義不與檜等共戴天。區區之心60,愿斷三人頭,竿之槁街61。然后羈留虜使62,責以無禮,徐興問罪之師,則三軍之士不戰而氣自倍。不然,臣有赴東海而死爾,寧能處小朝庭求活耶!
【注釋】 1戊午:宋高宗紹興八年(1138)。 封事:古時臣下上書奏事,防有泄漏,用袋封緘,稱為封事。 2案:考察。 3王倫:字正道,莘縣(今山東省莘縣)人。出身破落的官僚家庭,行為不端,屢作犯法之事。南宋初年,多次使金議和,促成了紹興十一年(1141)屈辱的和約。后被金人所縊殺。 狎(xia狹)邪:行為輕薄放蕩。 4頃:不久以前。緣:因為。 宰相:指秦檜。 虜:對敵人的賤稱。 5詐誕:弄虛作假。 6欺罔:欺騙。 天聽:皇帝的聽聞。 7得美官:指王倫因使金議和,帶回金人許和條款,于紹興七年冬至八年秋(1137——1138)升任徽猷閣直學士、端明殿學士的事。 8詔諭江南:紹興八年(1138)王倫使金,金朝派蕭哲、張通古為江南詔諭使,由王倫陪同來南宋談判,實際上已把宋看作藩屬臣下。 9臣妾我:把我當作臣妾。 劉豫我:把我當作劉豫。 劉豫:字彥游,阜城(今河北省阜城縣)人。建炎二年(1128)任濟南知府,金人攻濟南時降金。建炎四年(1130)金立劉豫為皇帝,國號大齊,建都大名府(今河北大名縣),后遷都汴京(今河南開封市)。當傀儡皇帝后,多次配合金兵攻打南宋,皆敗,后為金廢除。 10南面:古時以面向南為尊,帝王的座位面向南,故稱居帝位為南面。 11捽(zuo昨):抓。父子為虜:指紹興七年(1137),金將完顏兀術入汴京,浮虜并囚禁劉豫及其子劉麟之事。 12商鑒:即殷鑒。《詩經·大雅·蕩》:“殷鑒不遠,在夏后之世。”意思是殷人滅夏,殷王的子孫要以夏的滅亡為誡。后來就用作有先例可鑒之意。此避宋太祖趙匡胤父趙弘殷的諱,改“殷”為“商”。13藩臣:附屬國國王對宗主國皇帝的自稱。 14夷狄:古代對少數民族的泛稱。此指金。 15左衽:衣襟開在左邊,是古代少數民族的服式,與漢人相反。 16宰執:執政大臣。 陪臣:古代諸侯對天子稱臣,諸侯的大夫對天子稱陪臣。 17冕:泛指帽子。 18厭:滿足。 19佛(fu拂)然:憤怒的樣子。 20相率:一個接一個地。 21曾:乃,甚至。 22梓宮:用梓木做的皇帝的棺材,此指宋徽宗趙佶的靈柩。他被金人俘虜后,囚死于五國城(今吉林省扶余縣境)。 23太后:指宋高宗的母親韋賢妃,她與宋徽宗同時被擄。 24淵圣:指宋欽宗趙桓。他被金人擄去后,高宗遙尊他為“孝慈淵圣皇帝”。 25啖(dan淡~):引誘。26情偽:真偽。 27恤:顧惜。 28濟:幫助,助成。 29陵夷:衰微。 30向者:過去。間關:形容路途艱險,此用作動詞,歷盡艱險的意思。建炎三年(1129)十二月,金將兀尤攻臨安府(今浙江省杭州市),宋高宗乘樓船航海,南至定海(今浙江省舟山縣),后又轉移到溫州、臺州(今浙江省臨海縣)。四年正月,停船海中。后來又輾轉返回溫州、越州(今浙江紹興縣)。 31稍張:逐漸好轉。張,伸展,振起。 32陸梁:本來是形容跳躍行走不受拘束的樣子,引申為橫行、逞強的意思。33偽豫:偽齊劉豫。 34襄陽:今湖北省襄樊市。紹興四年(1134)五月,岳飛擊潰劉豫的大將李成,收得襄陽等地。 35淮上:淮河一帶。紹興四年(1134)金兵與劉豫聯合入侵,韓世忠擊敗金兵于淮河上。 36渦口:渦河入淮處,在今安徽省懷遠縣東。紹興六年(1136),劉豫發兵三十萬,令其子劉麟進軍合肥,其侄劉猊(ni尼)出渦口,楊存中在渦口擊敗劉猊。 37淮陰:今江蘇淮陰縣。紹興六年(11-36)十二月,韓世忠在淮陰擊敗劉豫的軍隊。 38蹈海:即上文所說的“間關海道”。 萬萬:萬萬倍。 39萬乘:指皇帝。周朝的制度,天子地方千里,出兵車萬乘。后來就稱天子為萬乘。 40穹廬:北方少數民族居住的帳蓬,此借指金人。41索:盡。 42魯仲連:戰國時齊人。游于趙,適秦圍趙國的都城邯鄲,魏王派使者辛垣衍勸趙王尊秦昭王為帝。魯仲連見辛垣衍,表示堅決反對,說:“秦王即使稱帝,甚至統治天下,我只有蹈東海而死,決不甘心做他統治下的人民。”辛垣衍被說服。秦國知道后,把軍隊后撤五十里。43洶洶:形容聲音高,氣勢大。 44秦檜:字會之,江寧(今江蘇省南京市)人,靖康二年被金擄去,成為金人親信,后放回。紹興年間兩度任宰相,極力主張議和,向金人稱臣納幣。 45唐虞:唐堯虞舜,古代傳說中的圣君。 46石晉:指石敬瑭,五代時后晉高祖。他先仕于后唐,后勾結契丹統治者滅后唐,被冊封為晉皇帝。割燕、云十六州予契丹,并稱契丹主為父皇帝,自稱兒皇帝。至其子石重貴立,失好契丹,被契丹所殺。47曾開:字天游,贛州(今江西贛州市)人。曾任禮部侍郎兼侍讀官,后因反對議和,觸犯了秦檜,被貶為徽州太守。 古誼:古人所說的道理。折:駁斥。 48遂非:明知其錯而任其錯。 愎(bi必)諫:固執而不聽別人的勸告。 49建白:陳述已見,有所建議。 50臺諫侍臣:指御史臺、諫院和左右侍從官。 僉(qian千):皆,共同。 51管仲:名夷吾,字仲,春秋時齊國穎上(今安徽穎上縣)人,輔佐齊桓公稱霸諸侯,維護周王朝,擊敗戎人、狄人對中原地區的侵擾。語見《論語·憲問》。52衣裳之會:指齊桓公按漢民族的習俗主持的各諸侯國的盟會。 53孫近:字叔諸,無錫人。初為翰林學士,后因順從秦檜,主張議和,被提升為參知政事兼知樞密院。 附會:隨聲附和。 54伴食中書:在中書省陪伴吃飯卻不管事。諷刺孫近居高位而不盡職。中書,中書省,唐宋時宰相辦公的衙署。 55漫:完全。 56政事堂:宋時宰相、執政大臣辦公議事的廳堂。 57取容充位:取悅于人,空占官位。 58折沖:抗拒敵人。 59備員:謙詞,充數之意。 樞屬:樞密院的屬官。 60區區:忠誠的樣子。 61竿之:把頭掛在高竿上。 槁街:原是漢朝長安的一條街,是邊疆各族和外國人居住的地方。此代指金朝使臣所居之處。62羈留:拘留。
【今譯】 臣謹察:王倫本是一個奸刁邪惡的小人,街市上的潑皮流氓,不久前由于宰相沒有眼光,舉薦他出使金國。而他卻專干詐騙的勾當,蒙蔽皇上的視聽,驟然之間騙得個好官做,天下的人民對他深惡痛絕。現在他無故引來金國使臣,以“詔諭江南”的名義出使我朝,這是要我們做臣仆奴隸,要我們做劉豫啊!劉豫以臣自居侍奉金賊,當上了傀儡皇帝,自以為有了子孫相傳、萬世不可動搖的帝業,卻未料到一旦金賊改變主意,便被捉拿捆綁,父子雙雙成為階下囚。前車之鑒不遠,而王倫又想要陛下仿效劉豫。
天下,是宋朝列祖列宗傳下來的天下,陛下所居的帝位,是列祖列宗傳下來的帝位,為何要把祖宗傳下來的天下變為金賊的天下,把祖宗傳下來的帝位變作藩國臣屬的地位!如果陛下屈膝稱臣,那么祖宗的廟堂社稷將盡被金賊所玷污,祖宗統治了幾百年的百姓都將淪為亡國奴,朝廷的執政大臣將統統降為臣子的臣子,天下的士大夫都該毀棄漢族的禮服而改穿胡服,以后金賊的貪求一旦無法滿足,怎知他不會像對待劉豫那樣以無禮待我呢?三尺高的小孩,算是不懂事到極點了,指著豬狗讓他行跪拜之禮,他定會勃然大怒。現在金賊便是豬狗,堂堂大國,君臣相繼向豬狗跪拜,甚至連小孩都感到羞恥的事,陛下忍心去做嗎?
王倫卻詭辯道:“我們一屈膝稱臣,則宋徽宗的靈柩可以迎回,皇太后可以接回,宋欽宗可以返回,失守的中原可以復得。”唉!金兵南侵以來,主張和議的人,誰不用這種謊言來引誘陛下呢?然而終究沒有一件能夠實現,因此金賊的真情假意已經可以知道了。但是陛下還不清醒,為了賄金求和,搜盡人民的財物卻毫不顧惜,忘卻了國家大仇而不報,忍受著污辱和羞恥,甘心拿著整個國家去臣事金國,即使敵人一定答應議和,完全像王倫所說的那樣,人們將會說陛下是一個什么樣的皇帝呢?何況金賊蒙騙欺詐,變化無常,而王倫又以其奸邪幫助他們,因此宋徽宗的靈柩決不會歸還,皇太后決不會被放回,宋欽宗也決不會返回,中原更不會復得。而且,如果這次屈膝投降,就不可再次站起,國勢逐漸衰微,就不可再次振興。那可真是令人痛哭流涕長久嘆息啊!
以前陛下歷盡艱險輾轉于海道上,局勢危急得像壘蛋一樣,尚且不忍臣事金國,何況現在國勢逐漸好轉,諸位將領都竭盡其勇武,士兵們都盼望奮發有為。就拿不久前敵人猖狂入侵的事來說,劉豫的偽齊軍隊和金兵來進犯,曾在襄陽、在淮河之上、在渦口、在淮陰被我們擊敗,現在的局勢,同以往陛下逃難海上時相比,已經勝過了萬萬倍。即使是不得已到非用兵的時候,我們難道就會比敵人弱嗎?現在無緣無故反而向金國稱臣,屈降皇帝之尊,向敵人低首下拜,那么三軍將士不戰士氣也會消失殆盡,這便是魯仲連不肯尊奉秦王為帝的原因,他并非舍不得給秦王一個帝號的虛銜,而是痛惜當時的大勢,不應該這樣做啊!現在朝廷上的文武百官,朝廷外的將士百姓,異口同聲,都恨不得吃王倫的肉,對他的斥責之聲越來越高,陛下卻沒有聽到,我真擔心一旦發生變故,將有不測之禍。我私下認為不斬王倫,國家的存亡就很難預料了。
盡管如此,王倫只不過是個小人物,秦檜身為宰相竟然也主張和議降金。陛下有堯舜那樣圣明的資質,秦檜卻不能使您像他們一樣政治昌明,反而想引導陛下步石晉之后塵。前不久禮部侍郎曾開等引用古人所說的道理駁斥他投敵賣國的行徑,他卻厲聲責問道:“侍郎知曉古人講的道理,唯獨我不知曉嗎?”因此秦檜堅持錯誤,不聽勸阻已昭然可見。而他竟向陛下建議,讓御史諫官和左右侍從一起討論和議之事是否可行,這是他畏懼天下之人責罵自己,讓御史諫官和左右侍從共同分擔輿論的遣責罷了。有識之士,都以為朝廷無人。唉,真是令人嘆惜!孔子說:“如果沒有管仲,我們這些人大概就要披著頭發,穿著左邊開襟的衣服,按異族的風俗習慣而生活了。”管仲,只是一方霸主的輔佐大臣,尚且能在異族人居住的地方,按漢民族的習俗主持諸侯盟會,而秦檜,卻是一個大國的宰相,反而驅使漢族人民改變習俗,淪為異族統治下的亡國奴。因此,秦檜就不僅僅只是陛下的罪人,其實也是管仲的罪人。孫近對秦檜的投降主張隨聲附和,因此被提升為參政知事。天下人民如饑似渴地盼望拯治國難,而孫近不盡其職,只會在中書省陪伴吃飯,全然不敢肯定或否定任何一件事。秦檜說對敵人應該講和,孫近也說應和;秦檜說對金國君主當行拜見天子之禮,孫近也說當拜。我曾到政事堂,多次責問孫近,而他卻不回答,只是說:“已經讓御史諫官和左右侍從討論了。”唉!參與大政卻如此地討好賣乖,尸位素餐,假如敵軍長驅直入,還能去抗敵御侮嗎?我認為秦檜孫近也當斬首。
我在樞密院充當一名屬員,和秦檜等人不共戴天。對朝廷忠心耿耿,請求斬他們三人的首級,懸掛在高竿上示眾,然后扣押金國使者,責問其無禮之舉,慢慢地再發兵問罪,這樣三軍將士不戰而士氣倍增。如果不能這樣,我只好投東海而死罷了,豈能留在一個藩屬朝廷之中求得一條活命呢!
【集評】 宋·楊萬里《胡忠簡公文集序》:“紹興戊午,高宗皇帝以顯仁皇太后駕未返,不得已以大事小,屈尊和戎。先生上書力爭,至乞斬宰相,在廷大驚。金虜聞之,募其書干金,三日得之,君臣奪氣。”
元·脫脫等《宋史》第三百七十四卷:“胡銓之疏,忠義凜然。”
【總案】 有識無膽,則囁嚅而不敢言;有膽無識,則言而不中肯綮,惟有膽有識,方可嬉笑怒罵皆成文章。本文敢怒敢罵,文筆犀利,無論是痛斥王倫屈膝投降的謬論,還是剖析秦檜畏議分謗的心態,都寫得入木三分,直刺要害。即使是對高宗皇帝的委屈求和、甘心事仇也敢于直言相責而毫無顧忌。全文詞嚴義正,理直氣壯,充分顯示出作者非凡的膽識,嫉奸如仇的思想和崇高的民族氣節。
本文在布局上頗為用心。按說,主和派的罪魁是秦檜,彈劾的重點也應是秦檜,但作者為何把鋒芒首先指向王倫,且用了較多篇幅申述王倫當誅之理呢?其因有三:第一,金使是王倫引來的,他們所謂“詔諭江南”是對宋朝的蔑視和侮辱,早已激起宋人的公憤,從此落筆,便于利用矛盾,以示誅殺王倫是順乎民意之舉。第二,王倫所為,根源在秦檜,因此王倫之罪,實乃秦檜之罪,寫王倫當誅,可為寫秦檜當誅作鋪墊。第三,王倫所謂“我一屈膝,則梓宮可還,太后可復,淵圣可歸,中原可得”的投降論調,蠱惑力極強,不首先戳穿其欺騙性,則難以揭露投降派的罪惡實質。因此,作者采用避實就虛的章法,申述王倫當誅的道理,便為提出秦檜、孫近亦當誅奠定了立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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