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允文《論今日可戰(zhàn)之機有九疏》原文|注釋|賞析|譯文
臣愚無當世之用1,誤蒙陛下號召2;凡今日事機所不能盡曉3,謹博詢廣采,少裨萬一4。我今與虜,又非特古所謂中國與四夷有內外首足之辨而已也5,女真與我乃有不共戴天之仇6,其當必報7,乃天地之大經(jīng)8,《春秋》之大義9。自建炎以來10,四十年間,天下之人有口者,類能言之11!不待臣復縷析而索言之矣12。
所甚切者13,群士夫之言曰:“陛下英武沈毅,料敵制勝,出于天授14;而虜酋昏庸15,權移于臣下16,一可戰(zhàn)也。二圣禪授之德升聞17;而逆虜篡弒之禍相接18,天命不貳19,二可戰(zhàn)也。逆虜眾叛親離,有夷狄相攻之禍;而吾四封之內,無盜賊嘯聚之憂20,三可戰(zhàn)也。中原百姓,成思祖宗德澤,身在虜境,心在本朝,四可戰(zhàn)也。自前年逆亮用兵21,中原豪杰無逐鹿之心22,而率眾內附23,今皆居吾境上,聚為市落24,棄其墳墓田業(yè)不去,五可戰(zhàn)也。朝廷自收復陜西三路25,得兵,得馬、得糧、得形勢之地,六可戰(zhàn)也。虜中管軍酋領,絕不知兵,所至浪戰(zhàn)26,而國家宿將,尚有可用之人,七可戰(zhàn)也。虜中去歲久旱,蝗飛蔽野;而梁、洋、秦、鳳之間27,蝗不入境, 歲事大熟,可以上見天心,八可戰(zhàn)也。彼久盛當衰;此久弱當振,天道自然之理,今適其時,九可戰(zhàn)也?!?/p>
臣觀天人之會28,誠有可戰(zhàn)之機。但朝廷規(guī)摹未定,議論未一,措置未當,未有可戰(zhàn)之實爾。如張空拳以戰(zhàn)29,則后日之禍,將有不可勝言者。伏愿陛下與二三大臣,熟議而深思之,盡力于戰(zhàn)備,無為因循之計30,而后可以萬全。 天下幸甚!
【注釋】 1當世:擔當世事。 用:器用。 2誤蒙:過蒙。3事機:國家大事的機宜。 4少裨萬一:有很少一點幫助。 5四夷:古代漢族對各少數(shù)民族的稱呼,即東夷、西戎、南蠻、北狄。 內外首足之辨:即所謂“內諸夏而外夷狄”,以漢族為尊、四夷為卑的態(tài)度和政策。首足:指代尊卑。 6女真:我國古代少數(shù)民族之一,世居黑龍江流域和長白山一帶,隋唐間叫靺鞮,五代時才稱女真,分生熟兩部,熟女真附于遼,宋徽宗時,生女真酋長阿骨打破遼稱帝,國號金,統(tǒng)治北方地區(qū)各族人民近一百二十年之久。 7當:指適當時機。 8經(jīng):常道,即真理。9《春秋》之大義:指齊襄公能為其遠祖齊哀公復九世之仇,《春秋》對此特別表揚。 10建炎:宋欽宗靖康二年(1127),北宋滅亡,康王趙構即位于南京(今河南商丘);改元建炎,是為高宗,南宋始此。 11類能言之:大概都能講這復仇的道理。 12縷析:仔細分析。 索:盡。13所甚切者:最緊要的。 14出于天授:是上天授予的特殊才能。15虜首昏庸:指金熙宗末年酗酒妄殺,人懷危懼。 16權移于臣下:指金主亮掌權后作威作福,其心腹擅權臺省。 17二圣禪授:指宋高宗趙構禪位于孝宗(shen慎)。 升聞:見《尚書·舜典》,這里作聲名遠播講。18逆虜篡弒之禍相接:指金統(tǒng)治集團內部矛盾斗爭、互相殘殺的事件接連不斷。 19天命不貳:天所賦予人的沒有二心,猶言上天還是以帝統(tǒng)歸于宋朝。 20盜賊:指對抗官府的武裝力量。嘯聚,號召眾人集合舉事。 21逆亮用兵:指紹興三十一年(1161)完顏亮率軍南侵而言。22逐鹿:指追求帝位。《漢書·蒯通傳》:“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3率眾內附:指耿京、魏勝、開趙、李寶等中原抗金義軍率軍歸宋。24市落:市井村落。 25陜西三路:指淪陷于金的秦鳳、熙河、永興之路曾一度為吳璘收復。路為宋行政區(qū)劃,在州之上。 26浪戰(zhàn):浪費軍力的戰(zhàn)爭。 27梁、洋、秦、鳳:即梁州(今陜西漢中市等處)、洋州(今陜西洋縣等處)、秦州(今甘肅天水等處)、鳳州(今陜西鳳縣等處)。28會:征兆。 29掌空拳:拉開沒有箭的弩弓。 30因循:守舊而不知變更。
【今譯】 我愚蠢而缺乏擔當世務的才能,過蒙皇上召用,大凡對不能了解透徹的國事的機宜,都恭敬地博采眾議,以求能得到一些幫助。我朝如今同敵方,不再是古代所說中國與四夷的關系有內外尊卑而已,女真與我朝真有不共戴天的仇恨。遇到適當時機,一定要報仇,這是天地間的真理,《春秋》的大道理。這是自建炎以來,四十年間,天下有口的人大都能講的道理,不需要我再仔細分析詳盡講述了。
當今最為迫切的,是廣大士大夫的議論道:“皇上英俊武威,深沉而又決斷,掌握敵情,操必勝之權,是上天賦予的特殊才能;而敵方首領昏庸無能,權力為其臣下所竊據(jù),這是可以進行戰(zhàn)爭的第一個條件。二圣禪授的美德海內頌揚,而敵方卻篡奪弒君之禍連接不斷,這證明上天沒有二心,帝統(tǒng)仍在我大宋,這是可以作戰(zhàn)的第二個條件。敵方眾叛親離,統(tǒng)治區(qū)內發(fā)生了各族間相攻的禍端;而我朝四境之內,盜賊嘯聚的憂患已經(jīng)平息,這是第三個可以作戰(zhàn)的條件。中原淪陷地區(qū)百姓,都思念我朝祖宗施予的恩德,身在敵境而心向本朝,這是第四條可以作戰(zhàn)的條件。自從前年敵酋完顏亮率軍南侵后,中原起義的豪杰并無覬覦帝位的野心,而率眾歸依我朝,如今都居住在我朝境內,聚居成市井村落,他們雖睽違其祖墳和田園而不愿離我而北歸,這是可戰(zhàn)的第五個條件。朝廷自從收復了陜西三路以后,得到了軍隊、馬匹、糧餉和軍事要地,這是第六個可以作戰(zhàn)的條件。敵方領軍的高級將領,根本就不知兵法,所到之處盲目作戰(zhàn);而我朝的老將,還有可用之人,這是第七個可戰(zhàn)的條件。敵境內去年久旱,蝗蟲遮空蔽野;而我朝梁、洋、秦、鳳四州之內,蝗蟲沒有侵入,糧食豐收,這可以看到上天保佑之心,這是第八條可戰(zhàn)的條件。敵方長久興盛理該衰敗,我朝長久衰弱理該振興,這是天道自然運轉的道理,如今恰巧遇上這好時機,這是第九個可以進行戰(zhàn)爭的條件。”
我觀察當前天時和人事所顯示的征兆,認為確有可戰(zhàn)的機會。只是朝廷的規(guī)劃未定,和與戰(zhàn)的主張未統(tǒng)一,沒有適當?shù)拇胧?,尚未有可?zhàn)的實際準備罷了。這如同拉著空弓去戰(zhàn),那么日后的禍患,將會說不完。我誠懇地希望皇上與二、三位大臣,詳盡地商討而深入地思考這事,盡一切力量準備作戰(zhàn),不要再照老規(guī)矩辦事,這樣才可確保萬無一失。這樣,天下的人民真是幸運極了!
【總案】 本文作于宋孝宗即位之初,時值金主完顏亮大舉南侵全線潰敗之后。南宋統(tǒng)治集團內部主戰(zhàn)勢力抬頭。作者博采眾議,廣納善言,上書皇帝,對敵我形勢進行了分析、比較,認為復仇雪恥的時機已到,不能再因循茍且,而應早下決心,盡力備戰(zhàn),否則將貽誤時機,后患無窮。這些意見,與屈辱求和的投降派針鋒相對,符合當時的人民愿望。作者在本文中陳述可戰(zhàn)條件,根據(jù)確鑿,道理充分,文氣充沛,具有極大的說服力;但也宣揚了天命論。這一方面是為了迎合孝宗受命于天的心理,另方面也出于作者的時代局限性。我們對此應有所識別,同時也不要苛求于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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