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了方丈窮了廟
有一次,我請一位思想較敏銳的朋友給我的一篇短文提意見。文章中用了當前的一句流行語“富了和尚窮了廟”。朋友說,這句話不確切,因為“富了和尚”不一定是富了一般的和尚,只是富了方丈。所以,如果改成“富了方丈窮了廟”就確切了。我聽了以后,覺得這兩個字改得非常好。
在某些資本主義國家,比如馬科斯時代的菲律賓,可以說是“富了方丈窮了廟”的典型。在那座“廟”里,不能說沒有少數方丈以下的和尚沾了光,但真正富了的還是馬科斯一家。資本主義國家嘛,我們且不去管它。
然而在社會主義國家,比如蘇聯和改革開放以前的中國,就立國思想來說,是謀求全社會的共同富裕,并實行基本上只有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的經濟體制以資保證,照理說是不應該再出現“富了方丈窮了廟”的現象的。但事實并非如此。比如,蘇聯著名物理學家A.薩哈羅夫說,蘇聯“官僚們遠不是存在毫無利己之心的,在諸如居住條件、保健質量(尤其是大部分居民根本沒有可能享用的現代藥品)、教育質量等物質生活的一切領域,他們都在滔滔不絕的侈論的掩飾下踐踏著社會公正。相當大一部分勞動者的工資被人為地壓低了。這意味著事實上存在著隱蔽課稅,其基本負擔落到了收入水平低的人的身上。絕大部分知識分子的職業工資被壓得格外低。絕大多數退休者的津貼少得可憐。同時,社會上層集團卻享受著巨大而又不公正的社會優惠”。
我國在改革開放以前也不乏“富了方丈窮了廟”的例子。1964年我下鄉參加“四清運動”時,所去的那個鄉非常貧窮,工作隊組織參觀鄉民生活時,我看到有兩家真是家徒四壁,主人外出討飯去了,每家只剩下一個破碗,床上只有稻草御寒。但是,鄉黨委書記的家里則比較富有,家具陳設比我們一般的教授家還好得多。我所在大隊唯一收入較好的單位,是大隊糧食加工廠,由大隊支部經營管理,群眾幾乎無份。到了改革開放以后,有些人歪曲了“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正確思想,不是運用經濟規律發財致富,而是利用不正之風大挖公家墻腳,把全民和集體企業(甚至事業)變成“富了方丈窮了廟”的典型。近年來時常在報刊上讀到這樣的例子,令人痛心。
我們知道,資本家是利用生產資料的私人所有制、利用私人資本剝削致富的,為什么在社會主義社會里,沒有生產資料的私有制,沒有私人資本,而有的黨政負責人卻可以變成“富方丈”呢?這是社會主義社會的一個致命問題。全民或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甚至黨政機關負責人,雖然沒有私人資本,但他們有權,而且是大權或缺乏有效監督的權力。有了這種權力,如果再加上不自覺,忘了什么是社會主義,他們就可以利用手中的權力,把全民或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甚至黨政機關,變成他們的私人所有制單位,大肆進行權錢交易,其結果,當然就是“富了方丈窮了廟”。20世紀80年代中期,蘇聯新聞界廣泛揭露了一個著名事例。據我看到的材料大體情形如下:烏茲別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產棉部“黨的黑幫”“有組織地行賄而且受賄,大肆盤剝棉農”,“所竊取的贓款數以億計”,“誰要有所不滿,誰就被投入單人牢房或精神病院,遭到極為殘酷的摧殘”。我國的陳希同案件也是這種典型。除利用權力貪污大量金錢珍寶外,陳希同還利用權力,由北京市財政撥款3000多萬元,占用公地6000平方米建造虎丘山莊和某“中心”兩座豪華別墅,其中工作人員都是國家雇員,服務費由國家開支。名義上是徹頭徹尾的全民所有制財產,但實際上只為陳希同和王寶森這兩人的享樂和從事不正之風服務。表面上姓“社”姓“公”,實際上姓“資”姓“私”。難道全北京市人民的生活水平已經夠高?難道北京市全體人民都已脫貧?如果不然,是不是和陳希同“方丈”富了有關呢?其他報刊上登載的許多較小的事例,我們這里就不再舉了。總之,即便是在社會主義社會里,盡管沒有生產資料的私人所有制,如果黨政負責人,特別是一把手的權力沒有得到有效的監督,“富了方丈窮了廟”的事例還是會層出不窮的。久而久之,廣大人民群眾是不要這樣的社會主義的。為了社會主義的前途,能不堅決而徹底地盡快解決這個問題嗎?
(載《長江日報》第13版1998年11月23日)
注:趙川宇:《薩哈羅夫院士的命運》,載《今日科苑》199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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