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叉《怨詩》原文|翻譯|注釋|賞析
[唐]劉叉
君莫嫌婦丑,丑婦死守貞。山頭一怪石,常作望夫名。鳥有并翼飛,獸有比肩行。丈夫不立義,豈如鳥獸行。
《怨詩》屬《相和歌辭·楚調曲》,為樂府舊題。其作多寫怨憤之事,抒怨憤之情。劉叉的這首擬作在內容上有所突破。雖詠的亦為婦女之事,有怨有憤,但詩的立意是在譴責階級社會婚姻、家庭中的“不義”現象,格調較僅抒個人之怨憤者高出許多。
“君莫嫌婦丑”,詩一開端就直接入題,對普遍存在于階級社會的擇偶、婚配中的“取女以容”,所謂“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標準提出了異議,指出不要僅僅以貌論婦,不要憎嫌自己妻子生的不美。我們知道,在我國長期的階級社會中,婦女的社會地位最為低下,被套上了種種精神枷鎖。其中最關緊要的就是要求婦女必須遵從“三從四德”。“貌”為“四德”之一,位置雖列在最未,但在那個把女子看作玩物,視為“花瓶”的時代,實為之首。不少女子常為容貌不佳或欠佳,一生遭受了極大痛苦,釀出了無數悲劇。詩人對這一現象極感義憤,所以起手就吟出了“君莫嫌婦丑”來,看似勸導,實為譴責,并以此為旨,采用立論論證和取譬的方式層層深入地詠唱出了自己對此問題的見解與議論。
為了強化在首句提出的見解,詩人在第二句寫道,“丑婦死守貞”。這是直接對首句的立論進行論證。男子的普遍心態不是要求女子對己忠貞不二嗎?封建道德不是把女子“貞節”列為最高準則嗎?詩句說道,其貌不揚的女子往往最重貞節,絕無“水性揚花”之行。這一論證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使人們不能不接受作者所提出的觀點。當然,從這一句詩辭中,也可得窺作者是在用封建立場、倫理、標準來闡述論證的,是有很大的局限性,但我想,今天的讀者當不會以此來責難唐代的作者吧。為了使自己的觀點堅實有力,
作者在作了正面論證后緊接著在詩的三、四句提出了強有力的論據:“山頭一怪石,常作望夫名。”化作“望夫石”的“怪”女,不是因為她能“死”守貞節而受到人們的景仰、同情,而冠以“望夫”之名嗎?詩人在“石”上冠一“怪”字,怪者,異乎常,應為“不美”,是為“丑”之明證。“怪”又非作者的杜撰,有石如婦形,不夠怪嗎?由此我們又可見作者用詞之巧,既合乎情又順乎理,遣詞煉句恰到好處,足見工力。
在詩的下半,筆鋒一轉,大肆撻伐起社會上男子因“嫌婦丑”而作出的諸如棄婦再娶,另謀新歡的丑行來。
五六兩句先宕開一筆,大談其鳥獸之有情:“鳥有并翼飛,獸有比肩行。”作為不通倫理道德的禽獸,尚有“并翼”、“比肩”夫妻(雌雄)同樂之美行,人們不也常常樂道“愿作比翼鳥”嗎?詩人正在呼吁不要“嫌婦丑”,正在譴責“嫌婦丑”,為什么又大談起禽獸來,豈不節外生枝?
“丈夫不立義,豈如鳥獸情。”并非節外生枝,原來詩人是以鳥獸之行來比況人之所行,斥責身為“萬物之靈”又熟知“倫理綱常”的男子(丈夫)卻不知“立義”,不遵從人倫道德,以貌取妻,以貌論妻,干出種種諸如以貌虐妻,以貌棄妻的惡行來。這種行為何如“并翼飛”、“比肩行”的鳥獸,簡直是禽獸不如了。這一斥責理正詞嚴,正氣凜然,直可振聾發瞆,促人清醒。作者正是為了促人清醒,意在勸世,所以言辭雖十分嚴厲,但在形式上卻處理的十分宛轉,力求放緩語氣,采用“……不……,豈……”這一條件句式,寓金剛怒目式的責罵于假設條件之中。作者的勸世用心可謂良苦。便于為人所接受。
劉叉的這首樂府擬作《怨詩》,大異于某些無病呻吟或小題大作的同題作品,其思想性是健康的,其主題是積極的。詩中所提的道德標準以及對丑行的鞭笞時至今日仍有其生命力,不僅對某些“男士”起警鐘作用,亦可類推到某些女士,其社會意義突破了此詩較為單一的內容所及,這是由于本詩有較高的立意所致。
這首詩在寫作上也頗具特色。它是一首“世情”詩,也是一首“議論”詩,作者把對世情見解、議論融入詩句,用詩句詠唱出來,其論點、論據,論證都富詩的形象性,產生了較強的藝術魅力。不象某些“問題”詩,只是干巴巴的說教,毫無詩味可言。詩的結構安排自然,符合“議論”的需要。詩的語言樸實、通俗、自然,用詞也十分精煉,全詩繼承了樂府的優良傳統,頗具民歌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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