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國風鄭風·遵大路》原文|譯文|注釋|賞析
遵大路兮,摻執子之祛兮。①無我惡兮,不寁故也。②
遵大路兮,摻執子之手兮。③無我魗兮,不寁好也。④
【注釋】 ①遵:循,沿著。摻(shan 山):執,持。據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說,本作“操”,魏晉間因避曹操諱,改作“摻”。祛(qu區):袖口。②無(wu務):勿。惡(wu 務):厭惡。無我惡,無惡我。寁(zan 趲,又讀jie捷):快,速。故:舊。不寁故,不要速去故舊。《集傳》:“言子無惡我而不留,故舊不可以遽絕也。” ③路:王引之《經義述聞》:“此章路字當作道。與下文手、魗、好為韻。道猶路也,變文換韻耳。”馬瑞辰《通釋》同王說:“詩蓋因首章作路,遂相承而誤。” ④魗(chou丑):音義同“丑”。《傳》訓“棄”。《箋》訓“惡”。無我丑,無丑我。《集傳》:“欲其不以己為丑而棄之也。《說文》有丑無魗,今經文作魗,皆誤從《箋》義以改經字。”好:舊情好。不寁好,不要速離舊好。
【譯文】 沿著大路往前走,牽住你的衣袖口。請你不要討厭我,故人不能立刻丟。順著大路往前走,緊緊拉住你的手。請你不要嫌我丑,莫把相好馬上丟。
【集評】 宋·朱熹:“宋玉賦有‘遵大路兮攬子祛’之句,亦男女相悅之辭也。”(《詩集傳》卷三)
宋·范處義:“既摻其祛,又執其手,以期君子之必留;既陳故舊之情,又陳昔日之好,以期君子之必聽。”(《詩補傳》卷七)
宋·王質:“執祛,留之切,執手,留之愈切。必但愿其不速,姑小駐以敘久要也。”(《詩總聞》卷四)
宋·輔廣:“‘無我惡兮,不寁故也’,猶假義以責之;至‘無我魗兮,不寁好也’,則直情見而辭益哀矣。”(《詩童子問》卷二)
元·劉瑾:“宋玉《登徒子好色賦》云云。《集傳》援此為證者,蓋宋玉去此詩之時未遠,其所引用當得詩人之本旨。彼為男語女之詞,猶此詩為女語男之詞也。”(《詩傳通釋》卷四)
元·朱公遷:“故舊不可遽棄,而況情好者乎?留之之意,以漸而深。”(《詩經疏義會通》卷四)
清·朱鶴齡:“此詩系思舊好,情詞藹然。”(《詩經通義》卷三)
清·姚際恒:“執祛言‘故’,執手言‘好’,下字不失分寸。”(《詩經通論》卷五)
【總案】 《序》云:“思君子也。莊公失道,君子去之,國人思望焉。”把它說成是寫鄭莊公之事,此一說也。朱子《辨說》:“此亦淫亂之詩,《序》說誤矣。”《集傳》:“淫婦為人所棄,故于其去也,攬其袪而留之。”說成是淫亂的棄婦詩,此二說也。黃中松《詩疑辨證》:“亦可以為留賓之什。”姚際恒《詩經通論》:“此只是故舊于道左言情。”說成是有關朋友交誼之事,此三說也。魏源《詩序集義》:“托男女之詞,為留賢之什。”則既為淫婦之詞,又關莊公之事,此四說也。據我看來,這恐怕是一首勞動人民的愛情詩吧!不知為了什么緣故,男的顯得有些薄情,撇下了舊情人轉身就走。女方追上了大路,牽著他的衣,握著他的手,苦苦要求他不要驟然丟掉故人,不要馬上丟掉相好。也就是說,要他忠于愛情,不要拋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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