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宋詩歌·張耒·有感》鑒賞
張 耒
群兒鞭笞學官府,翁憐癡兒傍笑侮。
翁出坐曹鞭復呵,賢于群兒能幾何?
兒曹相鞭以為戲,翁怒鞭人血滿地。
等為戲劇誰后先?我笑謂翁兒更賢。
這是一首未標明題意的感事詩,也是一首以揭露官僚作威作福而百姓遭殃為主旨的諷刺詩。它的外殼是“兒童游戲”,它的內容是官府惡行。此詩七言八句,幾乎句句在“諷”。詩中不斷變換手法、變換角度,層層進行深入諷刺,使全詩充溢著令人稱快的辛辣“諷”意。
且看詩人是如何開展這場“游戲”的:
首先,“群兒鞭笞學官府”,一群兒童模仿官府審案,令堂卒死勁地抽打“犯人”。接著,拉出一位老者(即“翁”)在旁嗤笑做游戲的兒童為“癡人”,即“翁憐癡兒傍笑侮”。其實,其“翁”自己才是一個令人譏笑的“大癡”! 因為他自己在諷刺自己。鞭笞(chī癡),鞭打。官府,此指當官者。翁,老者,此指當官之翁。傍,通旁。
詩人揀選了題材,納入“兒童游戲”之中進行表現,這件事本身就是一個極大的諷刺,此乃詩人之絕妙匠心。
怎知此“翁”在自己諷刺自己呢?下一句“翁出坐曹鞭復呵”,不是明白無誤地告知人們:那個坐堂審案的、又鞭又呵的官翁,就是他自己,也不正是兒童游戲中的被模擬者。自己為人所嗤,還在笑人發癡,這還不令人笑得捧腹嗎?坐曹,即官府升堂審案。呵,罵、訓斥。
詩人在此列出“翁”之前后兩種截然不同的表現,更增加了詩歌諷刺的辛辣度和逗笑的戲劇性。
在下邊相續的兩句中,詩人又寫了“兒曹相鞭”與“官翁怒鞭”一組鮮明對照。它含有更加深刻的諷刺:兒童們“相鞭”,不過以玩樂取笑而已;而“官翁怒鞭”,卻是以人命為戲。看看這樣對比,多么辛辣,又多么深沉啊!
詩至最后,提出一個讓人深思的問題:即翁與群兒,兩者誰為賢?這是說,孩子扮成官府打人,與官府打人,表面看來似乎都在“逢場作戲”,但究其性質與結果,卻是完全不同的,決不可同日而語,前者是假打,后者是真打。試想,誰賢誰劣,誰是誰非? 豈不是皂白判然嗎?于是詩人在最后一句當評判賢劣,分別是非之際,以“我”的第一人稱站了出來,笑謂翁曰:“兒更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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諷刺詩,在我國詩史上曾有久遠的傳統,在《詩經》中,就有若干燴炙人口的諷諭詩。比如:諷刺厲王暴政的有《板》、《蕩》和《桑柔》、《民勞》等詩;諷刺幽王的,則有《正月》、《瞻卬》和《十月之交》等;還有暴露諷刺奴隸主統治危機的詩篇,如《節南山》和《巧言》等。兩漢以還,這個詩歌諷諭的傳統仍在延續,名詩佳作,代不乏人。及至唐代,它即蔚為大觀,成為詩苑中勃勃盛放的奇葩。
盛唐大詩人杜甫,既自己創作這方面的詩歌,又贊美初唐開啟詩文革新的陳子昂《感遇詩》上繼風騷,還稱道同時代的元結《春陵行》,合乎“比興體制”,肯定詩歌“興寄”的巨大作用。元結則更強調詩之教化、規諷功能,要求詩歌干預現實生活。及至中唐,詩界出現了白居易和元稹的進步詩論,更是大力提倡創作諷諭詩(詳見《與元九書》)。白居易還以《詩經》中的“六義”為量詩標準,既批判梁陳艷體詩,又倡導諷諭體詩。晚唐詩人杜牧,提倡詩文“主意說”,強調詩歌的社會功能,務必反映現實,補察時政,并以“美刺相輔為用”,作為實現其主張的重要途徑,并做到了身體力行。后來,皮日休、吳融和張為等人,繼承白居易詩論傳統,也強調詩歌的美刺巨大作用,推白居易為“廣大教化主”。
這個傳統,在宋代詩壇上也在繼續傳承與發揚。這在尊杜崇白詩派中,表現特別突出。其中“蘇門四學士”之一的張耒,就是一位在這方面有所成就的詩人。現在選讀的這首諷諭詩,正如有些詩論者所評說那樣,它融嘻怒笑罵、冷嘲熱諷為一爐,又嚴肅、又風趣,不似白詩“刺”味有余,“諷”味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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