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薛瑄·貓說》鑒賞
余家苦鼠暴,乞諸人,得一貓,形魁然大,爪牙铦且利①。余私計,鼠暴當(dāng)不復(fù)慮矣。
以其未馴也,縶維以伺②,候其馴焉。群鼠聞其聲,相與窺其形,類有能者,恐其噬己也,屏不敢出穴者月余日③。既而以其馴也,遂解其維縶。適睹出殼雞雛,鳴啾啾焉,逮起而捕之。比家人逐得,已下咽矣。家人欲執(zhí)而擊之,余曰:“勿庸④。物之有能者必有病,噬雞雛是其病也,獨無捕鼠之能乎?”遂釋之矣。
已則伈伈泯泯⑤,饑哺飽嬉,一無所為。群鼠復(fù)潛視,以為彼將匿形致己也,猶屏伏不敢出。既而鼠窺之益熟,覺其無他異,遂歷穴相告曰: “彼無為也。”遂偕其類復(fù)出,為暴如故。余方怪甚,然復(fù)有雞雛過堂下者,又亟往捕之而走,追則嚙者過半矣。余之家人執(zhí)之至前,數(shù)之曰:“天之生材不齊,有能者必有病,舍其病,猶可用其能也。今汝無捕鼠之能,有噬雞之病,真天下之棄材也哉! ”遂笞而放之。
(《敬軒薛先生文集》)
“說”是古代散文的一種體裁。《文章辨體序說》云:“說者,釋也,述也,解釋義理而以己意述之也。”此體以說理為主,間有敘事,也只是作為一種例證或比擬,由此抽繹出某種道理。此文與通常寫法不同,通篇由一件完整的事情組成,并無單獨的議論部分。文中對話論貓之“能”與“病”,類乎議論,但與事情有著不可分割的聯(lián)系,并非在事情之外另立議論。作者不作議論,而讓事實本身說話,讓讀者自己體味其中深意。這是本文寫作上的一大特點。
本文敘貓之劣性,主人對貓的認識和態(tài)度,逐步顯現(xiàn)之。開頭簡述此貓體大而爪利,頗得主人好感,不復(fù)以鼠患為慮。果真,群鼠見之而怯,伏穴不敢出者月余。但不久便發(fā)現(xiàn)它性喜噬雞。“家人欲執(zhí)而擊之”,主人以為或有“捕鼠之能”,對貓采取了寬容的態(tài)度。家人欲“擊之”,主人則“釋之”,事有曲折,文有波瀾。此后文勢急轉(zhuǎn)直下,揭出此貓并無“捕鼠之能”,而“噬雞之病”一點未改,乃是道道地地的“棄才”。至此,貓之劣性暴露無遺,文章也戛然而止。作者敘事很有層次,有變化,有曲折,始則全用揚筆,繼則有揚有抑,終則全用抑筆,使讀者饒有興味地緊隨其筆而至結(jié)穴之處,這比簡單直露的寫法高明多了。此文雖記親歷之事,卻能揣摩物情,使鼠有性格,能講人語。它們善于窺伺動靜,十分狡黠。“彼無為也”一語,繪聲繪色地表現(xiàn)了群鼠彈冠相慶的情狀。這是此文的趣味性,寓言性。作者是明代著名理學(xué)家,《明史》本傳謂其文“平易簡切”,但此文時露文采,描摹甚工,并無一般理學(xué)家言的那種拘板枯淡之病。
明人蔣如奇評此文云: “有托之言,而描寫甚工,不失大儒之筆。” (《明文致》)所謂“有托之言”,就是以貓喻官,抨擊當(dāng)時腐朽的官僚有權(quán)有勢,坐享朝廷俸祿,不敢搏擊邪惡勢力,卻專門戕害小民,完全背離了官吏的天職。作者主張,對這些昏官酷吏應(yīng)該予以清除、懲辦。這是本文深旨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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