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黃庭堅·題自書后》鑒賞
崇寧二年十一月,余謫處宜州半歲矣。官司謂余不當居關城中,乃以是月甲戍抱被入宿于城南。予所僦舍“喧寂齋”,雖上雨旁風,無有蓋障,市聲喧憒,人以為不堪其憂。余以為家本農耕,使不從進士,則田中廬舍如是,又何不堪其憂邪? 既設臥榻,焚香而坐,與西鄰屠牛之機相直為資深。書此卷,實用三錢買雞毛筆書。
(《山谷集》)
宋哲宗紹圣二年(1095),黃庭堅以修《神宗實錄》不實的罪名,被貶官涪州 (今四川涪陵)別駕。宋徽宗即位,一度起用,但不久即被免職,流寓在荊州、鄂州一帶。在荊州,黃庭堅寫了《承天院塔記》,仇家陳舉根據執政者趙挺之的意向,從文中摘出數語,鍛煉出“幸災謗國”的罪名,于是黃被除名,流放到宜州 (今廣西宜山)。本文即作于作者被貶宜州約半年之后。
黃庭堅于崇寧二年(1103) 五、六月間抵達宜州貶所,起先本在城里租屋居住。到了十一月間,宜州太守認為黃是受羈管的罪官,不準他居住城內,于是,黃便抱了一床被子,搬到城南,租了一間民房住下。作者所租民房,屋頂漏雨,四壁透風,從早至晚,喧鬧不休,其困苦可想而知。然而,作者卻為居室取名曰“喧寂齋”,屋名 “喧寂”,寓鬧中取靜之意,晉代詩人陶淵明《飲酒》詩“結廬在人境,而無車馬喧。問君何能爾,心遠地自偏”,說的就是這個意思。接著,作者圍繞處陋室而不以為“憂”,表明自己本出身于農桑之家,倘若不入仕途,現在也一定住在田頭的草棚里,情形不也是這樣嗎?于是,他便“設臥榻,焚香而坐”,盡管西鄰的宰牛作坊終日喧囂嘈雜,但自己的心卻能保持清靜。黃庭堅對于書法歷來有著濃厚興趣,他的書法縱橫奇崛,龍蛇飛動,與蔡襄、蘇軾、米芾并稱“宋四家”。他謫居宜州時,雖處境艱難,但仍然常用當地產的三個錢一支的雞毛筆抄寫前人詩文,以此陶冶性情,排遣愁悶,故文末二句,特意以“書此卷,實用三錢買雞毛筆書”作結,于灑脫中透出因緣自適、安貧樂道的坦蕩襟懷。
這篇小品先敘事,后議論,語言質樸,寫來輕松而灑脫。通過作者如實敘來的遭際與思緒,不難看出他雖然備歷磨難困苦,但遇事達觀,心胸曠放,在“人以為不堪其憂”的困境中泰然自處,對個人愛好則始終保持著濃厚的興趣。
上一篇:《唐·韓愈·題李生壁》鑒賞
下一篇:《宋·陸游·風俗記》鑒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