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唐順之文《答茅鹿門知縣二》原文|注釋|譯文|翻譯|鑒賞
熟觀鹿門之文,及鹿門與人論文之書,門庭路徑,與鄙意殊有契合;雖中間小小異同,異日當自融釋,不待喋喋也。
至如鹿門所疑于我本是欲工文字之人,而不語人以求工文字者,此則有說。鹿門所見于吾者,殆故吾也,而未嘗見夫槁形灰心之吾乎? 吾豈欺鹿門者哉! 其不語人以求工文字者,非謂一切抹殺,以文字絕不足為也,蓋謂學者先務,有源委本末之別耳。文莫猶人,躬行未得,此一段公案,姑不敢論,只就文章家論之。雖其繩墨布置,奇正轉折,自有專門師法,至于中一段精神命脈骨髓,則非洗滌心源,獨立物表,具今古只眼者,不足以與此。今有兩人,其一人心地超然,所謂具千古只眼人也,即使未嘗操筆呻吟,學為文章,但直據胸臆,信手寫出,如寫家書,雖或疏鹵,然絕無煙火酸餡習氣,便是宇宙間一樣絕好文字;其一人猶然塵中人也,雖其專專學為文章,其于所謂繩墨布置,則盡是矣,然番來覆去,不過是這幾句婆子舌頭語,索其所謂真精神與千古不可磨滅之見,絕無有也,則文雖工而不免為下格。此文章本色也。即如以詩為諭,陶彭澤未嘗較聲律,雕句文,但信手寫出,便是宇宙間第一等好詩。何則? 其本色高也。自有詩以來,其較聲律、雕句文、用心最苦而立說最嚴者,無如沈約,苦卻一生精力,使人讀其詩,只見其捆縛齷齪,滿卷累牘,竟不曾道出一兩句好話。何則? 其本色卑也。本色卑,文不能工也,而況非其本色者哉!
且夫兩漢而下,文之不如古者,豈其所謂繩墨轉折之精之不盡如哉? 秦、漢以前,儒家者有儒家本色,至如老、莊家有老、莊本色,縱橫家有縱橫本色,名家、墨家,陰陽家皆有本色,雖其為術也駁,而莫不皆有一段千古不可磨滅之見。是以老家必不肯剿儒家之說,縱橫必不肯借墨家之談,各自其本色而鳴之為言。其所言者,其本色也。是以精光注焉,而其言遂不泯于世。唐、宋而下,文人莫不語性命,談治道,滿紙炫然,一切自托于儒家。然非其涵養畜聚之素,非真有一段千古不可磨滅之見,而影響剿說,蓋頭竊尾,如貧人借富人之衣,莊農作大賈之飾,極力裝做,丑態盡露。是以精光枵焉,而其言遂不久湮廢。然則秦、漢而上,雖其老、墨、名、法、雜家之說而猶傳,今諸子之書是也;唐、宋而下,雖其一切語性命、談治道之說而亦不傳,歐陽永叔所見唐四庫書目百不存一焉者是也。后之文人,欲以立言為不朽計者,可以知所用心矣。
然則吾之不語人以求工文字者,乃其語人以求工文字者也,鹿門其可以信我矣。雖然,吾槁形而灰心焉久矣,而又敢與知文乎! 今復縱言至此,吾過矣! 吾過矣!此后鹿門更見我之文,其謂我之求工于文者耶,非求工于文者耶? 鹿門當自知我矣,一笑。
鹿門東歸后,正欲待使節西上時得一面晤,傾倒十年衷曲;乃乘夜過此,不已急乎? 仆三年積下二十余篇文字債,許諾在前,不可負約,欲待秋冬間病體稍蘇,一切涂抹,更不計較工拙,只是了債。此后便得燒卻毛穎,碎卻端溪,兀然作一不識字人矣。而鹿門之文方將日進,而與古人為徒未艾也。異日吾倘得而觀之,老耄尚能識其用意處否耶?并附一笑。
(據四部叢刊本《荊川先生文集》)
唐順之(1507—1560),字應德、義修,武進(今江蘇省武進縣)人。嘉靖間進士,官翰林院編修、右僉都御史。唐順之是明代中葉的重要散文家,他和茅坤、歸有光等相為羽翼,對當時復古主義壟斷文壇,窒息文運生機的逆流展開堅決的斗爭。他們主張效法唐宋,吸取唐宋散文的精神,創作有個人風格,有生活內容,較為通俗活潑的作品,故當時被稱為“唐宋派”,雖然這派也有缺點,但他們對擬古主義的批評,在文學思想史上,有很重要的意義。同時,他們的理論和創作,為繼之而起的“公安派”作出了貢獻。
這篇《答茅鹿門知縣二》,可以看作是“唐宋派”“崛起于時風眾勢之中”(黃宗羲語)的一篇戰斗宣言,也是全面宣傳他們文學主張的代表作品。
《答茅鹿門知縣二》是唐順之寫給比他年輕而又是同道茅坤的。茅坤(1512—1601),字順甫、號鹿門,歸安(今浙江吳興)人,嘉靖十七年進士,歷知青陽、丹徒二縣,官至大名兵備副使,著有《白華樓藏稿》,編有《唐宋八家文鈔》。《明史》說“坤善古文,最心折唐順之”。在此之前,唐順之曾寫一信與他論文,這是第二封,故曰《答茅鹿門知縣二》。
依照選本分段,第一段是說: 鹿門的文學主張,門庭路徑都與自己相合;雖中間也有小小的分歧,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會融解消釋,趨向一致,這是不必多說的。第二段是正文。先就鹿門的懷疑說起。原來茅坤以為唐順之是講求文字技巧的人,而不肯將文字技巧告訴別人。唐順之特在此說明,鹿門所見到的我,是當年“欲工文字”的舊我,而不是今天主張寫文章要重在“真精神”的新我。作者鄭重提出: 寫文章雖然有一定的準則,安排奇正轉折,但是文章中的精神、命脈、骨髓,那不是洗凈了心底的陳舊觀念,超然于事物表象之上,具有不同于古今一般人的獨到見解的人,是不能得到的。下面,唐順之舉了兩種不同的人作例。一種人心地超然,有獨到見解,沒有在作文的構思謀篇上下死工夫,能夠直接抒發自己的真情實感,自由自在地寫出來,雖然粗疏些,可絕沒有一點迂腐寒酸氣,這便是宇宙間絕好的文章。另一種是世俗氣很重的人,雖然專門下功夫做文章,在文章的規矩布置上花盡氣力,但翻來覆去,不過是幾句“婆子舌頭”的廢話,求其真精神與千古不磨的見解,則絕不可能有,縱然寫得工整合乎規范,這樣的文章也只能歸入卑下的一格。至此,唐順之特別強調文章的本色,并舉陶淵明與沈約作為正反不同的例子,申足自己的本意。第三段,探討文章演變發展的情況,批評了復古派學古而不化的缺點,提出應當遺貌取神的主張。他認為: 秦漢以前的好文章,都是各有本色,均有一段千古不磨之見,所以能夠“精光注焉,而其言遂不泯世”。唐宋以下,有的文章表面光彩炫目,實際上都是托于儒家,抄襲陳言,“極力裝做,丑態盡露”,這種文章必然虛空而不能傳之于世。最后兩段先對上面的見解做了一個辯證的總結,與第一段的話作呼應。這是說:我所以不和人談文章的作法與技巧,實際上告訴了人們追求文章作法與技巧的正途。
強調直寫胸臆,提倡本色自然,是“唐宋派”文論的核心。這種主張在唐順之這封信中闡發得最透徹,最完備。這反映了他對作品思想內容的重視,對文學的個性化與通俗化的要求,繼承了蘇軾“詞達”的創作主張,也開啟了后來公安派崇尚性靈,敢于創新的精神。
這封書信緊扣中心論點,層層闡述,純以新鮮活潑的比喻和淺近易懂的道理申明自己的文學主張,而且所舉正反兩方面的例證也很有說服力,它本身就是“唐宋派”的議論性散文的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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