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鶯》原文與翻譯、賞析
彌爾頓
啊,黃昏,一切林子都靜靜的,
就夜鶯在那兒繁花的枝頭歌唱,
你可要拿新希望來充滿愛人的心房,
當美麗的時辰把吉祥的五月引來了?
你流蕩的歌音能閉上白日的眼兒呢,
在淺薄的布谷鳥還沒有作聲叫響,
就預示了愛的勝利,那愛的力量,
啊,若約芙都給了你柔和的樂歌,*
那就在鄰近林莽里趕緊唱,別等著
粗野的壞鳥兒給我說無望的命運,
因為你一年年總是——可不知為什么,
唱得太晚了點兒,沒叫我舒心。
管你是繆斯或愛的伙伴,我侍奉著
她們兩位,她們可都是我的神!
(唐湜 譯)
【注釋】 約芙(Joves):即朱庇特,是羅馬神話中的主神,因有多種別稱,故Jove用了復數形式。
【賞析】 14世紀時,在英國流傳著一首據說是喬叟寫的詩《布谷鳥與夜鶯》。這首詩把夜鶯寫成是愛的象征,把布谷鳥寫成是恨的象征,使夜鶯和布谷鳥成了相互對立的兩個形象。到了17世紀,彌爾頓又借用這一題材,寫成了他的十四行詩 《夜鶯》。
本詩并不是要重復那個童話故事,而是借用夜鶯和布谷鳥這兩個形象在英國文化傳統中所具有的象征意義,抒寫詩人的愛的理想,抒寫詩人對美好愛情生活的熱切期待和贊美。因此,詩篇在引出了夜鶯的形象后,抒情主人公的心聲也隨之吐露出來: “你可要拿新希望來充滿愛人的心房?”這種殷殷的期望與囑托說明了詩人對夜鶯的信賴,也暗示出詩人心中的渴望。人們曾有過多少的希望?但無奈人間世事并不總如人愿,不幸的愛情常常發生,更有那人與人之間的冷漠寡情。這當然并不是那“淺薄的布谷鳥”在作祟。布谷鳥本也無過,只是由于它的叫聲使英國的詩人們總作不愉快的聯想,故它便成了邪惡或不幸命運的替罪鳥。“粗野”的布谷鳥總在詩人身邊存在著,詩人就特別希望夜鶯的歌聲給人們帶來愛,帶來幸福。夜鶯的形象是詩人借用來的,但又是詩人感受到且在想象中給以發展了的,夜鶯對于詩人便就不僅是給予希望,且具有無限的力量。“你流蕩的歌音能閉上白日的眼兒呢”,詩人把美麗的黃昏想象成是夜鶯的歌聲帶來的,這就賦予了夜鶯一種神靈般的力量。詩人又認為夜鶯是奉朱庇特之命而歌唱的,這就更讓人相信夜鶯能量的巨大。詩人不得不借助于朱庇特的形象,這說明詩人思想上有矛盾。朱庇特自己沒能讓這世界充滿幸福,又怎能通過夜鶯來散播幸福?但現實中的邪惡力量太強大了,詩人不能不為夜鶯尋找強大的力量支柱。即使這樣,詩人仍不敢相信他的幻想能成為現實,因為詩人又對夜鶯訴說了自己的哀怨,埋怨夜鶯年年總是唱得太晚,“沒叫我舒心”。
這首詩成功地運用了襯托手法,比如,以靜靜的林子反襯夜鶯歌聲的清亮,以繁花的枝頭、五月的黃昏襯托夜鶯的嬌美形象,以布谷鳥的粗野淺薄反襯夜鶯的友愛、柔情、等等。詩人又通過擬人化手法,使神、人、鳥,以及白日,時辰等都交融在一起,構成一個萬物通靈的奇異世界,造成了詩歌的浪漫情調。
彌爾頓采用了意大利式十四行詩體,五音步一行,腳韻為abba,abba,cdc,dcd,唐湜先生的譯文也基本如此。十四行詩體不但格律嚴整,在結構形式上也有講究,內容上要求有起承轉合,以造成情感上的跌宕起伏。《夜鶯》這首詩的起承轉合是很明顯的: 引出夜鶯形象為“起”,詩人對夜鶯傾吐心聲為“承”,擔心布谷鳥搶先唱歌為“轉”,詩人最后表明心跡,點出主題(把愛和繆斯一樣看作是自己的神)為“合”。起承轉合使這首詩具有了層次感,避免了詩的平淡,也使詩的內容含量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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