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徹《瓠子歌其二》原文|翻譯|注釋|賞析
[漢]劉徹
河湯湯兮激潺湲,北渡回兮迅流難。搴長筊兮湛美玉,河公許兮薪不屬。薪不屬兮衛人罪,燒薪條兮噫乎何以御水!隤林竹兮楗石菑,宣防塞兮萬福來。
這首詩和第一首是姊妹篇,如果說,第一首重在發抒怨天憫人,無法征服水災的哀嘆,那么,這一首卻一反人在大自然面前表現的卑弱無力而著力反映人類對自然的征服。因而這兩首詩的內涵是脈絡貫通,層層遞進的。
開頭兩句緊承第一首結尾,再次描繪河水泛亂之慘狀??此浦貜?,實則為了啟示下文。人類無論多么軟弱,但畢竟是造化的精英。在自然災害面前,不可能一味地哀嘆悲愁,而是要生存,要抗爭。所以下面筆鋒一轉,對肆虐的洪水,在乞神力以降之的同時,又要求盡人力以塞之。 《史記·河渠書》說:漢武帝既封禪, “乃使汲仁、郭昌發卒數萬人塞瓠子決?!耘R決河,沈白馬玉璧于河,令群臣從官自將軍已下皆負薪窴決河,是時東郡燒草,以故薪柴少,而下淇園之竹以為楗。天子既臨河決,悼功之不成,乃作歌二章……于是卒塞瓠子,筑宮其上,名曰宣防宮?!边@段記載,正是這兩首詩歌,特別是第二首詩歌的歷史見證。 “搴長筊”,即“取長竿樹之,用著石間以塞決河”(《漢書·溝洫志》注)。湛者,沉也。沉美玉以乞神祐。人力神力雙管齊下,以期等待好的效益,治服洪水。然現實未必盡如人愿:“河公許兮薪不屬”,河神已允,然薪不足供,又怪罪誰呢?“薪不屬兮衛人罪,燒薪條兮噫乎何以御水!”原來“是時東郡燒草,以故薪柴少”(《漢書·溝洫志》),東郡乃衛人所居,燒薪為炊, 日復一日,四野蕭條,在所難免。急用之際,無以抵御洪水,不由武帝不歸罪衛人,發出“噫乎”的慨嘆。行文至此,詩意似盡,不想作者竟然筆鋒一轉,來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折,報告了大功告成的喜訊:“隤林竹兮楗石菑,宣防塞兮萬福來?!边@兩句跳躍性極大,無論從時間上,還是從心理上,都是極富戲劇性、喜劇性的。原來,在“薪不屬”狀況下,人們“下淇園之竹以為健”,終于堵塞決口,治服洪水,萬福俱來,筑宮其上,以示慶賀。由此不難看出漢武帝“好大喜功”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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