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荀卿子①曰:“欲觀圣王之跡,則于其粲然者矣, 后王是也②。”“君子審后王之道而論于百王之前,若端拜而議③。”然則考制度, 審憲章④,博聞而強識之, 固通儒⑤事也。《詩》《書》《春秋》之后,惟太史公號稱良史⑥,作為紀、傳、書、表, 紀、傳以述理亂興衰, 八書以述典章經(jīng)制,后之執(zhí)筆操簡牘者卒不能易其體⑦。然自班孟堅⑧而后, 斷代為史, 無會通因仍之道⑨,讀者病之。至司馬溫公作《通鑒》⑩,取千三百余年之事跡,十七史(11)之紀述,萃為一書, 然后學者開卷之余, 古今咸在。然公之書詳于理亂興衰而略于典章經(jīng)制。非公之智有所不逮也,編簡浩如煙埃,著述自有體要(12), 其勢不能以兩得也。竊嘗以為理亂興衰,不相因者也。晉之得國異乎漢(13),隋之喪邦殊乎唐(14)。代各有史, 自足以該(15)一代之始終, 無以參稽互察為也。典章經(jīng)制, 實相因者也, 殷因夏, 周因殷, 繼周者之損益, 百世可知, 圣人蓋已預言之矣(16)。爰自秦漢以至唐宋, 禮樂兵刑之制, 賦斂選舉之規(guī), 以至官名之更張, 地理之沿革, 雖其終不能以盡同, 而其初亦不能以遽異(17)。如漢之朝儀官制, 本秦規(guī)也,唐之府衛(wèi)租庸(18),本周制(19)也, 其變通張弛之故, 非融會錯綜, 原始要終(20)而推尋之,固未易言也。其不相因者猶有溫公之成書, 而其本相因者顧無其書,獨非后學之所宜究心乎(21)?
唐杜岐公始作《通典》(22), 肇自上古, 以至唐之天寶, 凡歷代因革之故, 粲然可考。其后宋白(23)嘗續(xù)其書,至周顯德。近代魏了翁(24)又作《國朝通典》。然宋之書成而傳習者少,魏嘗屬稿(25)而未成書,
今行于世者獨杜公之書耳, 天寶以后蓋闕焉。有如杜書綱領弘大(26),考訂該洽(27), 固無以議為也。然時有古今,述有詳略, 則夫節(jié)目之間未為明備,而去取之際頗欠精審, 不無遺憾焉。蓋古者因田制賦,賦乃米粟之屬, 非可析之于田制之外也;古者任土作貢, 貢乃包篚之屬,非可雜之于稅法之中也(28)。乃若敘選舉則秀孝與銓選不分(29), 敘典禮則經(jīng)文與傳注相汩(30),敘兵則盡遺賦調(diào)之規(guī)(31), 而姑及成敗之跡,諸如此類, 寧免小疵?至于天文、五行(32)、藝文,歷代史各有志, 而《通典》無述焉。馬、班二史各有諸侯王、列侯表(33), 范曄《東漢書》(34)以后無之,然歷代封建王侯未嘗廢也。王溥作唐及五代會要(35),首立帝系一門, 以敘各帝歷年之久近, 傳授之始末, 次及后妃、皇子、公主之名氏、封爵, 后之編會要者仿之, 而唐以前則無其書。凡是二者,蓋歷代之統(tǒng)紀(36)典章系焉,而杜書亦復不及, 則亦未為集著述之大成也。
愚自早歲,蓋嘗有志于綴緝(37)。顧百憂薰心,三余少暇(38),吹竽已濫(39),汲綆不修(40), 豈復敢以斯文自詭(41)?昔夫子言夏殷之禮,而深慨文獻之不足征(42),釋之者曰: “文, 典籍也;獻, 賢者也(43)。”生乎千百載之后而欲尚論千百載之前, 非史傳之實錄具存,何以稽考?儒先之緒言(44)未遠,足資討論, 雖圣人亦不能臆為之說也。竊伏自念,業(yè)紹箕裘(45), 家藏墳索(46),插架之收儲(47),趨庭之問答(48),其于文獻蓋庶幾焉(49)。嘗恐一旦散軼失墜, 無以屬來哲(50)。是以忘其固陋,輒加考評,旁搜遠紹,門分匯別: 曰田賦, 曰錢幣, 曰戶口, 曰職役, 曰征榷(51), 曰市糴, 曰土貢, 曰國用, 曰選舉, 曰學校, 曰職官, 曰郊社(52), 曰宗廟, 曰王禮, 曰樂, 曰兵, 曰刑, 曰輿地(53), 曰四裔(54),俱效《通典》之成規(guī)。自天寶以前, 則增益其事跡之所未備,離析其門類之所未詳; 自天寶以后至宋嘉定(55)之末, 則續(xù)而成之。曰經(jīng)籍, 曰帝系, 曰封建, 曰象緯(56), 曰物異(57), 則《通典》元未有論述, 而采摭諸書以成之者也。凡敘事則本之經(jīng)史, 而參之以歷代會要以及百家傳記之書,信而有證者從之, 乖異傳疑者不錄,所謂“文”也。凡論事則先取當時臣僚之奏疏,次及近代諸儒之評論, 以至名流之燕談(58), 稗官(59)之紀錄,凡一話一言, 可以訂典故之得失,證史傳之是非者, 則采而錄之,所謂“獻”也。其載諸史傳之紀錄而可疑,稽諸先儒之論辨而未當者,研精覃思(60), 悠然有得, 則竊著己意,附其后焉。命其書曰《文獻通考》。為門二十有四,卷三百四十有八,而其每門著述之成規(guī), 考訂之新意,各以小序詳之。
昔江淹(61)有言: “修史之難, 無出于志。”誠以志者, 憲章之所系,非老于典故者不能為也。陳壽號善敘述(62), 李延壽亦稱究悉舊事(63),然所著二史,俱有紀、傳,而獨不克作志, 重其事也。況上下數(shù)千年,貫串二十五代(64),而欲以末學陋識(65),操觚竄定其間(66), 雖復窮老盡氣, 劌目鉥心(67),亦何所發(fā)明?聊輯見聞, 以備遺忘耳。后之君子,儻能芟削繁蕪(68),增廣闕略,矜其仰屋之勤(69), 而俾免于覆車之愧(70), 庶有志于經(jīng)邦稽古者或可考焉。
(“萬有文庫”本《文獻通考》卷首)
注釋 ①荀卿子——荀子名卿,戰(zhàn)國后期思想家,著有《荀子》。姓名后加“子”,是對有學問的人的尊稱。②“欲觀”句——見《荀子·非相》。圣王,遠古有名的君主,指黃帝、唐堯、虞舜等。跡,指流傳后世的制度、措施等。粲然,鮮明的樣子,引申為明顯。后王,后代君主。③“君子”句——見《荀子·不茍》。論于百王之前,研討先前的許多君主。端,一種禮服;拜,即“拱”。端拜而議,穿著禮服,雙手合抱,從容不迫地討論政事。④憲章——法律規(guī)章。⑤通儒——通曉各種學問的儒生,即“博聞強志”的學者。⑥“太史公”句——太史公,即司馬遷,漢武帝時曾任太史令,著《史記》。良史,學識淵博,記事“不虛美,不隱惡”的史學家。《漢書·司馬遷傳》:“劉向、揚雄博極群書, 皆稱遷有良史之材。” ⑦“后之執(zhí)筆”句——意謂后世史家編撰正史都不能改變司馬遷創(chuàng)立的體例。《史記》一百三十卷,由本紀、表、書、世家、列傳五種體例構成,不同體例相互配合、補充,構成完整的歷史體系。這種體例,簡稱“紀傳體”,成為歷代正史的通用體裁。簡牘,供書寫的竹片或木片。⑧班孟堅——班固字孟堅,東漢史學家。他編撰的《漢書》,專記西漢一代史事,是中國第一部斷代史。后世正史多仿《漢書》斷代為史。⑨“無會通”句——會通,融會貫通。《易·系辭上》: “圣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因仍,沿襲。⑩“至司馬溫公”句——司馬光死后贈溫國公。由他主編的《資治通鑒》,凡二百九十四卷,還有《考異》三十卷, “取千三百余年之事跡,十七史之記述,萃為一書”,總結(jié)了由戰(zhàn)國至五代計一千三百六十二年間政治上治亂興亡的事跡,成為中國第一部規(guī)模宏大的編年體通史。(11)十七史——北宋曾匯刻十七史,包括《史記》、《漢書》、《后漢書》、《三國志》、《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后魏書》、《北齊書》、《北周書》、《隋書》、《南史》、《北史》、《唐書》 (指《新唐書》)、《五代史》 (指《新五代史》)。(12)體要——體制與綱要。(13)晉之得國異乎漢——晉武帝司馬炎原為曹魏大臣,咸寧二年(276)廢魏元帝曹奐自立為帝,不同于漢高祖劉邦在秦末戰(zhàn)勝群雄而奪得天下。(14)隋之喪邦殊乎唐——隋煬帝楊廣好大喜功,窮奢極侈,濫用民力, 以致各種社會矛盾激化,隋王朝迅速土崩瓦解,不同于唐末藩鎮(zhèn)割據(jù),宦官專權,朋黨傾軋,導致唐王朝日趨衰敗以至亡國。(15)該——通“賅”, 概括。(16)“殷因夏”五句——《論語·為政》:“子曰:‘殷因于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損益,減少(原有者)增加(原無者)。圣人,此指孔子。(17)遽異——忽然不同。(18)府衛(wèi)租庸——唐分天下為十道、六百三十四府,關內(nèi)二百六十一府屬于衛(wèi),軍事由府掌管,合稱府衛(wèi)。唐代賦役制度:丁男授田一頃,一年交粟二石,謂之“租”;服勞役一人一年二十日, 閏月加二日,不服勞役一日交絹三尺,謂之“庸”。(19)周——指北周。公元557年,宇文泰子宇文覺代西魏稱帝,國號周,建都長安,史稱北周。同年滅北齊,統(tǒng)一北方。公元581年為隋取代。(20)原始要終——從頭至尾加以研究。原,察究;要,推求。(21)“獨非”句——獨非, 豈不是,難道不是。后學,后輩學子。所宜究心,應該專心研究。(22)“唐杜岐公”句——杜岐公,杜佑字君卿,京兆萬年(今陜西西安市)人。經(jīng)歷玄、肅、代、德、順、憲六朝,官至司徒同平章事,憲宗時封岐國公。《通典》的體例仿紀傳體正史中的志書,將斷代體改為通史體,記載上起黃帝下至唐代宗歷朝典志因革。全書二百卷,分為食貨、選舉、官職、禮、樂、兵、刑、州郡、邊防九類。(23)宋白——字太素,宋大名(今屬河北)人,官至吏部尚書。曾編撰《續(xù)通典》二百卷,起于唐肅宗至德初年,終于五代周世宗顯德末年。(24)魏了翁——南宋思想家。字華父,號鶴山,邛州蒲江(今屬四川)人。慶元進士,官至資政殿大學士。著有《鶴山全集》。(25)屬稿——撰寫書稿。(26)綱領弘大——指《通典》提綱挈領,規(guī)模弘大。(27)該洽——賅備詳實。(28)“蓋古者”六句——《通典》食貨典將“田制”與“賦稅”分類敘述,而《文獻通考》合為“田賦考”;《通典》賦稅中兼述土貢,《文獻通考》于“田賦考”外另有“土貢考”。馬端臨認為,《通典》編排“頗欠精審”。任土作貢,按照土地的生產(chǎn)情況規(guī)定應貢獻什么。包篚之屬,包裹和竹器之類,都是裝貢物用的。(29)“乃著敘選舉”句——乃著,指杜佑的《通典》。選舉,通過薦舉或考試以取士,考核官吏以定升降等。秀、孝,即秀才、孝廉,均為舉士,唐朝屬禮部掌握。銓選,按照資歷、勞績等以舉官,唐朝屬吏部掌握。《文獻通考》分為兩門。(30)“敘典禮”句——指《通典》敘述祭禮的部分將經(jīng)文與傳注混淆。如《春秋》是經(jīng), 《左傳》是傳, 《杜預集解》是注。經(jīng)文早,傳注晚,說法不盡相同,不可雜亂引用。汩,擾亂、混雜。(31)“敘兵”句——指《通典》兵門的敘述遺漏了賦調(diào)的規(guī)章制度。賦調(diào),指征稅以充軍用,以足軍食。唐朝賦役制度,行租庸調(diào)法:丁男一人,每年交絹二匹,綿三兩。如果交布,加五分之一,麻三斤;還可以交銀十四兩,名曰“調(diào)”。(32)五行——指五行志,記載自然界的稀有現(xiàn)象和災害等情況。(33)“馬、班二史”句——司馬遷《史記》有《十二諸侯年表》等,班固《漢書》有《異姓諸侯王表》等。(34)范曄《東漢書》——范曄,字蔚宗,南朝宋順陽(今河南淅川縣東)人,官至秘書丞。《東漢書》,通稱《后漢書》,有本紀、志(未完, 由梁劉昭續(xù)成)、列傳,無表。(35)王溥作唐及五代會要——王溥,字齊物,宋初并州(今山西太原市一帶)人,官至太子太師。補充唐蘇、楊昭復所著《會要》成《唐會要》一百卷, 又著《五代會要》三十卷。(36)統(tǒng)紀——朝代傳承。(37)綴輯——編撰。緝,通“輯”。(38)三余少暇——意謂沒有時間讀書。三國時魏人董遇常教學生利用“三余”讀書,謂“冬者歲之余,夜者日之余, 陰雨者時之余”(見《三國志·魏志·王肅傳》裴松之注)。(39)吹竽已濫——意謂沒有真才實學,聊以充數(shù)。《韓非子·內(nèi)儲說上》:“齊宣王使人吹竽,必三百人。南郭處士請為王吹竽,宣王說(悅)之,廩食以數(shù)百人。宣王死,湣王立,好一一聽之,處士逃。”(40)汲綆不修——比喻沒有才能。綆,繩。修,長。《莊子·至樂》:“綆短者不可以汲深。”(41)“豈復”句——怎么又敢以文墨之事自欺呢?斯文,文墨之事,著述。《論語·子罕》:“天之將喪斯文也,后死者不得與于斯文也。”自詭, 自欺。(42)“著夫子言”句——《論語·八佾》:“子曰:‘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征之矣。”’征,征實。(43)“釋之者曰”句——釋之者,指朱熹。引文見《論語集注》,原文是:“文,典籍也;獻,賢也。”賢,指熟悉掌故的人。(44)儒先之緒言——以前學者創(chuàng)始的著作。緒言,發(fā)端之言。(45)業(yè)紹箕裘——承接祖先的事業(yè)。《禮記·學記》:“良冶之子必學為裘, 良弓之子必學為箕。”紹,繼承。箕,善于使木彎曲;裘,善于補綴獸皮。箕裘, 比喻祖先的事業(yè)。(46)墳索——古籍。《左傳》昭公十二年:“能讀三墳、五典、八索、九丘。”舊說伏羲、神農(nóng)、黃帝的書是三墳,八卦之說是八索。(47)插架之收儲——指藏書。韓愈《送諸葛覺往隨州讀書》:“鄴侯家多書,插架三萬軸。” (48)趨庭之問答——承受父教。《論語·季氏》:“(孔子)嘗獨立,鯉(孔子的兒子孔鯉)趨而過庭。曰‘學詩乎?’對曰:‘未也。’‘不學詩,無以言。’鯉退而學詩。他日又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禮乎?’對曰:‘未也。’‘不學禮,無以立。’鯉退而學禮。”(49)蓋庶幾焉——意謂差不多熟悉了。(50)屬來哲——托付將來的學者。屬(zhu),同“囑”,托付。哲,哲人,學識精深的人。(51)征榷——國家專利事業(yè),如鹽、鐵、酒、茶等的征稅。榷,征稅。(52)郊社——祭祀天、地等的禮節(jié)。郊,祭天。社,祭土地神。(53)輿地——地理。輿,車。《易·說卦》:“坤為地,為大輿。” (54)四裔——國境四圍的邊遠地區(qū)。(55)嘉定——宋寧宗的年號。(56)象緯——天文。(57)物異——自然界的奇異現(xiàn)象。(58)燕談——閑居時的談話。(59)稗官——野史、小說之類。原指小官。《漢書·藝文志》: “小說家者流,蓋出于稗官,道聽途說者之所造也。” (60)研精覃思——仔細研究,深入思索。覃(tan),長、深。孔安國《尚書序》:“于是遂研精覃思,博考經(jīng)籍。” (61)江淹——字文通,南朝梁考城(今河南蘭考)人。曾著《齊史》十志。下面的話為鄭樵《通志序》引錄。(62)陳壽號善敘述——《晉書·陳壽傳》:“陳壽字承祚, 巴西安漢人也。……撰《魏吳蜀三國志》,凡六十五篇。時人稱其善敘事,有良史之才。” (63)李延壽亦稱究悉舊事——李延壽,字遐齡,唐相州(今河南安陽市一帶)人。繼承其父李大師的學業(yè),用十六年精力,編成《南史》八十卷、《北史》一百卷。《新唐書·李延壽傳》說李大師“多識前世舊事”。(64)二十五代——唐、虞、夏、商、周、秦、西漢、東漢、魏、晉、宋、齊、陳、后魏、北齊、北周、隋、唐、后梁、后唐、后晉、后漢、后周、宋。(65)末學陋識——沒有本源的學問,淺陋的見識。(66)操觚竄定——寫作,改定。觚(gu),方木,古人在上面寫字。(67)劌目鉥心——意謂耗盡目力和心血。劌(gui),刺傷。鉥(shu),長針,這里作動詞用。(68)儻能芟削繁蕪——如果能夠刪削其繁亂蕪雜。儻(tang),倘或。芟(shan),刪除。(69)矜其仰屋之勤——顧惜其著書的勤勞。矜(jin),顧惜。仰屋,這里指著書。《梁書·南平元襄王緯傳》: “乃仰眠床上,看屋梁而著書。” (70)俾免于覆車之愧——俾,使。覆車,失誤。《漢書·賈誼傳》:“鄙諺曰: …… ‘前車覆, 后車誡。’”
賞析 劉知幾在《史通·二體》中說: “班(固)、荀(悅)二體, 角力爭先,欲廢其一,固亦難矣。后來作者,不出二途。”班固以其《漢書》所創(chuàng)立的紀傳體斷代史體制, “因(司馬)遷而為一成之義例,遂為后世不祧之宗焉”(章學誠《文史通義·書教下》)。荀悅用類敘法,“通比其事,例系年月”(《漢紀序》),“通體連用,以述《漢紀》”(《漢紀目錄》),擴充了編年體史書的敘述范圍,增強了史書記事的條理性。班固以其《漢書》和荀悅以其《漢紀》創(chuàng)立的兩種史書體式,成為后世史家編撰正史的范本。
中唐時期, 《通典》問世,改變了史書的編撰格局,突破了劉知幾的理論框架,成為史學發(fā)展的一個重大轉(zhuǎn)折。杜佑的《通典》系統(tǒng)地記敘了自唐虞至中唐歷代典章制度的因襲沿革。在《通典》之前, 由《周禮》創(chuàng)制以來,記錄掌故的書不勝枚舉;由《史記》、《漢書》創(chuàng)立書志以來,書志書目不絕如縷。《通典》“統(tǒng)前史之書志,而撰述取法官禮”(《文史通義·釋通》),兼取書志與掌故二者的優(yōu)長,突破了“斷代為史”的局限,撰寫出由史以來第一部貫通古今的典志史,奠定了獨立的制度史撰述的基礎,開始了史書撰述和史學研究的領域。其后,宋人鄭樵編撰的《通志》,其中的帝紀、列傳諸部分同司馬遷《史記》、司馬光《資治通鑒》一樣,帶有通史性質(zhì);其中的精華部分——“二十略”與杜佑《通典》相類,專講歷代典章制度,也是到唐朝為止。鄭樵自稱, “二十略”所載“總天下之大學術而條其綱目”, “百代之憲章,學者之能事,盡在于此”(《通志總序》)。《通志》的編撰,同《通典》一樣,鮮明地體現(xiàn)了以“會通”為主的史學思想。
那么,馬端臨的《文獻通考》又有什么史學價值呢?或者說,他編撰《文獻通考》有什么必要呢?《〈文獻通考〉序》從三個方面回答了這個問題。
首先,說明記述典章制度因革史的不可或缺。他認為: “考制度,審憲章,博聞而強識之,固通儒事也。”換言之, “通儒”應該明了歷代典章制度的因革。因此,他非常贊賞司馬遷和司馬光這兩位“通儒”及其《史記》和《資治通鑒》這兩部通史巨著。司馬遷的《史記》,“紀傳以述理亂興衰,八書以述典章經(jīng)制,后之執(zhí)筆操簡牘者卒不能易其體”,但所記史事只到西漢武帝為止。司馬光的《資治通鑒》“取千三百余年之事跡,十七史之紀述,萃為一書,然后學者開卷之余,古今咸在”,但《通鑒》“詳于理亂興衰而略于典章經(jīng)制”;然而“理亂興衰,不相因者也”,“典章經(jīng)制,實相因者也”。司馬光的《通鑒》只記載了“不相因者”的一面, “而其本相因者顧無其書”。所以體現(xiàn)“會通因仍之道”的“典章經(jīng)制”是很值得后世學者專心研究的。言外之意,編撰一部重點記述典章制度因革的史書是很有必要的。
其次,說明已有記述典章制度方面的著作未能盡善盡美。杜佑的《通典》、王溥的《唐會要》和《五代會要》雖然是記述典章制度的,但前者條目的分合、敘述的詳略,還有許多不妥的地方。諸如“敘選舉則秀孝與銓選不分,敘典禮則經(jīng)文與傳注相汩,敘兵則盡遺賦調(diào)之規(guī)”,而且又缺天文志、五行志、藝文制、王侯年表等。這又進一步說明他編撰《文獻通考》是有必要的。
接著,又從自己的經(jīng)歷說明編撰《文獻通考》的原因。他“自早歲,蓋嘗有志于綴緝”,況且“家藏墳索,插架之收儲,趨庭之問答,其于文獻蓋庶幾焉”。他惟恐“一旦散軼失墜,無以屬來哲。是以忘其固陋,輒加考評”,編撰成“為門二十有四,卷三百四十有八”這樣一部大書。同時說明他的《通考》的內(nèi)容及其體例。
最后,以謙遜的口吻說明編撰《文獻通考》的苦心:“誠以志者,憲章之所系,非老于典故者不能為也”, “況上下數(shù)千年,貫串二十五代,而欲以末學陋識,操觚竄定其間,雖復窮老盡氣,劌目鉥心,亦何所發(fā)明?”他似乎是“知其不可而為之”,但“有志于經(jīng)邦稽古者或可考焉”,遂“略輯見聞, 以備遺忘耳”。
對于一部三百四十八卷的大書,想用一篇序言說明編撰意圖,以及全書的體例和內(nèi)容,是很不容易的。在這一點上,這篇序文以其簡明扼要的敘述,使讀者了解于心,是難能可貴的。作者緊緊圍繞編撰典章制度因革史的必要性引經(jīng)據(jù)典,證明欲求“會通因仍之道”務必考核典章制度;接著說明已有的這類史書尚欠完備,從而自然地過渡到自己立志編撰《文獻通考》的志向,以及此書的體例、內(nèi)容;最后坦誠地說明編撰此書的一片苦心。
乍看,行文樸實、凝重;細品,運筆坦誠、淳厚。通讀全文,不僅能讓人感觸到《文獻通考》的嚴密體例及其所包含的豐富內(nèi)容,也能使讀者的觸覺延伸到文本之外。也就是說,它具有一種超文本的氣質(zhì)。他雖然不便直言,但從序文的字里行間——特別是通讀《文獻通考》,不難發(fā)現(xiàn),他是懷著救弊拯危的歷史責任感來編撰《文獻通考》的。
馬端臨重實際,講沿革,對義理、褒貶只字不提,著意于擴大研究歷史的視野,試圖從更廣闊的范圍考察社會結(jié)構。他不拘時俗,仿效《通典》 “考制度,審憲章”,求“會通因仍之道”, 不管義例褒貶,對于“忠臣、孝子、節(jié)義之流及理學名儒,類皆不載”(王圻《〈續(xù)文獻通考〉 自序》)。他以《通典》為基礎,吸收了《通志》“二十略”的某些成就,在描述社會歷史方面取得了長足的進步。首先,對于相當于《通典》的“食貨”部分置于首位,而且增大比重,對土地、農(nóng)副產(chǎn)品、貨幣和商業(yè)壟斷,對人生的控制,以及各種形式的掠奪、國家的消費,全面地展現(xiàn)了封建社會的經(jīng)濟結(jié)構。其次,注意從時代相續(xù)的類例記載中推尋典章制度“變通弛張之故”,從各種不同角度去研究其形成演化過程,所以對整個封建制度的描述更加完整,揭示得也更為深刻。通過對典章制度“融會錯綜,原始要終”的考察,探索了歷史發(fā)展進步的原因。在對田賦、戶口、職官、封建等問題的考察中,明確地以“公天下”、“私天下”,是否分疆劃土以及有無上下(尊卑、等級)之別、才智之殊、職官之分,作為評論歷史變革、劃分歷史階段的標志, 比較準確地接觸到了社會變革的實質(zhì)性問題。因此,對歷史上的改革、變法,表現(xiàn)出極大的關注和充分的肯定。在如何救弊拯危、適應社會變革方面,以其思想內(nèi)容的新特點,沿著杜佑、鄭樵的方向,走出了一條與已經(jīng)規(guī)范化、程式化的“正史”所不同的治史道路,為傳統(tǒng)史學的發(fā)展注入了新的血液。就此而言, “杜氏開其源,馬氏竟其尾” (《樊謝山房文集》卷七),徹底動搖了官方壟斷的紀傳體“正史”的獨尊地位,為傳統(tǒng)史學的發(fā)展開辟了一條富有新意的廣闊道路。
《文獻通考》材料豐富,分類詳細,具有很高的文獻史料價值。清乾隆《重刻文獻通考序》云:
會通古今,該洽載籍,綜統(tǒng)同異,莫善于《通考》之書。其考核精審,持論平正,上下數(shù)千年,貫穿二十五代。于制度張弛之跡,是非得失之林,固已粲然具備矣。
《文獻通考》的珍貴,就在于它保存了許多為它書所不載的珍貴史料。尤其是占全書一半以上有宋一代的典章制度彌足珍貴, 因為《宋會要》已損于明, 清人徐松就《永樂大典》輯出十七門,編為二百冊,較之原本殘缺甚多, 《文獻通考》的存在足以彌補這一缺憾。《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評論說: “條分縷析,使稽古者可以案類而考。又其所載宋制最詳,多宋史各志所未備,案語亦多能貫穿古今,折衷至當。雖稍遜《通典》之簡嚴,而詳細贍實為過之。”
后人以《通典》、《通志》、《通考》合稱“三通”,就其“酌古之要,通今之宜”而言,是不無道理的。但追本溯源, 《通志》意在繼承司馬遷的事業(yè),而《通考》則是《通典》業(yè)績的發(fā)揚光大。從總的方面看, 《通志》和《通考》在歷史思想上趕不上《史記》和《通典》,但它們和《通鑒》一樣,在繼承和發(fā)展中國史學的“通史家風”上,其成就和影響是不可低估的。到清朝,又出現(xiàn)了《續(xù)通典》、《清通典》、《續(xù)通志》、《清通志》、《續(xù)文獻通考》,合稱“九通”;近年又有人加入近人劉錦藻編撰的《清續(xù)文獻通考》,合稱“十通”。可見此書學術地位之高,對后世影響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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