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考先志于載籍,收遺逸于當時,蓋非一耳一目之所親聞睹也,亦安敢謂無失實哉!衛朔①失國,二《傳》互其所聞;呂望事周,子長存其兩說②,若此比類,往往有焉。從此觀之, 聞見之難一, 由來尚實。夫書赴告之定辭③,據國史之方策④,猶尚若茲,況仰述千載之前,記殊俗之表,綴片言于殘缺,訪行事于故老,將使事不二跡,言無異途, 然后為信者, 固亦前史之所病。然而國家不廢注記之官⑤,學士不絕誦覽之業, 豈不以其所失者小,所存者大乎!
今之所集,設有承于前載者, 則非余之罪也。若使采訪近世之事, 茍有虛錯,愿與先賢前儒分其譏謗。及其著述,亦足以明神道之不誣也⑥。群言百家不可勝覽,耳目所受不可勝載,今粗取足以演八略之旨⑦,成其微說而已。幸將來好事之士錄其根體,有以游心寓目而無尤焉⑧。
(干寶《搜神記》卷首, 中華書局1979年版)
注釋 ①衛朔——即春秋時衛國國君衛惠公。他以不正當的手段奪取了王位,引起了左公子洩、右公子職的怨恨。他們立公子黔牟為國君,衛惠公便逃亡到齊國。事見《左傳·桓公十六年》。關于此事, 《春秋公羊傳》、《春秋谷梁傳》兩書的記載與《左傳》不同。參見《春秋公羊傳》、《春秋谷梁傳》的“桓公十六年”。②呂望——即呂尚,一說字子牙,俗稱姜太公。曾輔佐周文王、武王滅商。子長,司馬遷字子長。關于呂望事周, 《史記·齊太公世家》記載了幾種傳說。③赴告——報喪,亦作“訃告”。④方策——即典籍。方,木版;策,竹簡。同“方冊”。⑤注記——猶記錄。注記之官,負責記錄國家重大歷史事件及國君主要言行的官。⑥神道,鬼怪神仙之術。誣,不真實。⑦八略——西漢劉歆編成我國第一部目錄書《七略》,其中有輯略、六藝略、諸子略、詩賦略、兵書略、術數略、方技略。干寶想把《搜神記》等志怪小說計為一略,增七略而成八略。⑧尤——責怪,指責。
賞析 宗教對文學有著深遠的影響, 志怪小說的產生有著深刻的社會原因。干寶的《搜神記》正是其中的代表作。
干寶在這篇序文中闡明了撰述《搜神記》的目的就是“明神道之不誣”,證明鬼神是確實存在的,而非虛妄騙人的。這和當時的社會風氣和干寶的個人素質是有密切關系的。“中國本信巫,秦漢以來,神仙之說盛行,漢末又大暢巫風,而鬼道愈熾,令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漸見流傳,凡此皆張皇鬼神,稱道靈異,故自晉訖隋,特多鬼神志怪之書”(魯迅《中國小說史略》),就精當地揭示出志怪小說產生的淵源和背景。受社會風氣的影響,當時的士大夫們在思想上崇尚虛無、在行動上追求隱逸,許多名士如“竹林七賢”之一的嵇康、注《爾雅》的郭璞、撰述《抱樸子》的葛洪等都信鬼神、好陰陽。干寶也“性好陰陽術數”,這就奠定了他作為志怪小說家的思想基礎。而他的另一部著作《晉紀》也使他獲得了“良史”的稱譽,說明他具備了志怪小說家的才華。同時,這種史學家的身份,又促使他在創作中以“實”為出發點, “訪行事于故老”、“采訪近世之事”,強調“耳目所受”, 《搜神記》也因此具有了超出一般志怪小說的價值,保留了一些優秀的民間傳說。如《李寄斬蛇》塑造了智勇雙全、為民除害的李寄的形象;《嫦娥奔月》也表達了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時,以“實”為出發點的創作態度也使作品中某些神怪之事折射出一定的現實感,如“無顏帢”從側面反映了“永嘉之亂”給社會安定、人民生產生活帶來了極大的破壞。當然,作者超眾的才華和非凡的想像力都是為“明神道之不誣”這個宗旨而服務的,在干寶看來,鬼怪神異是實有其事的,而描述鬼怪神異之事的《搜神記》等志怪小說除了具有“所存者大”的意義外,還有與“七略”同等的價值,應該也算為一略,并為“八略”,共為流傳,從其后文學史的發展來看,干寶的這種觀點是有一定道理的。唐代傳奇、宋以后志怪式小說及元代戲劇都受到其影響,其中《聊齋志異》尤為突出。
然而,為求“實”而“博采異同”,這就難免“虛實”相混。干寶不排斥“虛錯”、“失實”,認為這是難以避免的,不應當因此而廢絕搜神志怪。當然,他對“虛”的理解與后來人們理解的藝術的“虛”有很大距離。但他在小說的創作和理論上對“遂混虛實”作了初步探索,很值得重視。從此, “虛”與“實”成為中國小說理論長期討論的問題,也足見他的探索的“開山”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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