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食荔支二首(選一)》宋詩原文|譯文|注釋|賞析
羅浮山下四時春,盧桔楊梅次第新。①
日啖荔支三百顆,不辭長作嶺南人。②
【注釋】 ①羅浮山:在廣東東江北岸,增城、博羅、河源等縣之間,長達百余公里。盧桔:與橘近似,其皮經久變黑,故名(盧,黑色)。但蘇軾指為枇杷。次第:依次。②啖(dan旦):吃。嶺南:大庾嶺等五嶺以南地區。惠州在大庾嶺南,故云。
【譯文】 羅浮山下四季如春,枇杷楊梅依次嘗新。每天能吃三百顆荔枝,我也再不推辭永作嶺南之人。
【集評】 宋·趙次公:“王子敬帖有‘黃柑三百顆’之語,而韋蘇州詩云‘書后欲題三百顆,洞庭須待滿林霜’,今借用耳。”(署名王十朋《集注分類東坡先生詩》引)
【總案】 紹圣三年(1096)作,原共二首,選第二首。蘇軾巧用戲語,夸張風趣,傳神地表現了他對荔枝的由衷贊美和觸處生春的生活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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