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jīng)《頌周頌清廟之什·維天之命》原文|譯文|注釋|賞析
維天之命,於穆不已。①於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②
假以溢我?我其收之。③駿惠我文王,曾孫篤之。④
【注釋】 ①維:借為“惟”,想。天之命:即天命。於:嘆詞。穆:肅敬。不已:不止,無窮無盡。②於乎:即嗚呼,贊嘆詞。不:通“丕”,大也。顯:顯耀,顯明。純:純粹不雜。一說,大。③假以:何以。溢:當(dāng)作“恤”,可憐。收:受,接受。④駿:大。惠:順。曾孫:《鄭箋》云:“自孫之子而下,事先祖皆稱曾孫。”此指后代的帝王。篤:厚。
【譯文】 想到那至高無上的天命,它是多么莊嚴(yán)啊,無窮無盡。它是多么顯耀啊,大放光明。文王品德真純正。無論拿什么來安慰我,我們都要承受他的德行。遵順我文王的教化,子孫后代都要忠誠地奉行。
【集評】 《毛詩序》:“《維天之命》,太平告文王也。”(《毛詩正義》卷十九)
漢·鄭玄:“‘告太平’者,居攝五年之末也。文王受命,不卒而崩。今天下太平,故承其義而告之。”(《毛詩傳箋》卷十九)
宋·朱熹:“此亦祭文王之詩。言天道無窮,而文王之德純一不雜,與天無間,以贊文王之德之盛也。”(《詩集傳》卷十九)
清·陳奐:“《書·雒誥大傳》云:‘周公攝政,六年制禮作樂,七年致政。’《維天之命》,制禮也。《維清》,作樂也。《烈文》,致政也。三詩類列正與《大傳》節(jié)次合,然則《維天之命》當(dāng)作于六年之末矣。”(《詩毛氏傳疏》卷二十六)
清·方玉潤:“首二句從天命總起,下乃接入文王,一氣直下,如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之意。”(《詩經(jīng)原始》卷十六)
近·吳闿生:“此告祭文王之詩,而其意則周公頌美文王之德以勖勉成王,且以戒后王也。”(《詩義會(huì)通》卷四)
【總案】 在周人看來:只有敬畏蒼天、篤信鬼神、尊崇先祖、勤于祈禱,方能得蒼天之恩澤,沐先王之盛德,以達(dá)到安邦治世、富國裕民的目的。故《周頌》三十一篇大多是宗廟祭祀的贊美詩,記述周王于天下昌盛時(shí),制禮作樂,弘揚(yáng)先祖盛德,并把成功的事禮,秉告天上的神明。《維天之命》即是周公攝政六年祭祀文王的樂歌。全詩以簡潔的文筆反復(fù)頌美文王之德光明純正、彪炳后世,以此勸慰成王,告戒后王。前四句頌揚(yáng)文王德配天命,體現(xiàn)出周人君權(quán)神授、天人合一的天道觀。后四句禮贊文王德被子孫,象征文王未竟之大業(yè)后繼有人。此詩語言枯燥、古樸,既不作夸飾,也不用比興,體現(xiàn)出宗廟祭歌嚴(yán)肅古板的一般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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