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雅小雅鴻雁之什·我行其野》原文|譯文|注釋|賞析
我行其野,蔽芾其樗。①婚姻之故,言就爾居。②
爾不我畜,復我邦家!③
我行其野,言采其蓫。④昏姻之故,言就爾宿。⑤
爾不我畜,言歸斯復!⑥
我行其野,言采其葍。⑦不思舊姻,求爾新特。⑧
成不以富,亦祗以異!⑨
【注釋】 ①蔽芾(bi fu庇扶):歐陽修《詩本義》:“蔽者,蔽風日也。芾,盛貌。”樗(chu初):臭椿。木質不佳,逢災年,其葉可以充饑。聯系第二、三章言蓫言葍,三物皆可充饑而非美食,說明棄夫行在田野,生活艱難。舊解樗為惡木,以惡木象征遇惡人,亦備一說。②言:發語詞。就爾居:到你家同居。就,趨、到、向。③不我畜:不畜我。畜,養、愛。復:返、回家。④蓫(zhu竹):羊蹄菜。俗稱羊舌菜。莖紅,有似蘿卜,煮為茹,滑而不美。《毛傳》:“蓫,惡菜也。” ⑤就爾宿:義同就爾居。⑥言歸斯復:歸、復,皆指回家。言、斯,皆助詞。⑦葍(fu扶):多年生蔓草,又名小旋花、面根藤兒,地下莖可煮食,有甜味。《毛傳》:“葍,惡菜也。” ⑧舊姻:舊夫。《說文》:“姻,婿家也。”新特:新夫。古語稱公牛為特,因而妻稱夫為特。⑨成:借為“誠”,誠然。不以富:不是因為嫌貧愛富,不是因為財富問題。祇:只。以異:因為有了異心。
【譯文】 行在野間意快快,那邊臭椿葉正旺。因我與你結婚姻,才來你家居同房。既然你不把我養,我自堅決回家鄉! 行在野間意懊惱,順手采些羊蹄草。因我與你結婚姻,才來你家宿同好。既然你不把我養,我自回家百事了! 行在野間意不寧,順手采些面根藤。不思舊姻恩情重,求來新婿自虛榮。誠然不是為窮富,喜新厭舊心中病!
【集評】 清·方玉潤:“右《我行其野》三章,章六句。說見前篇,而詞較迫,以人愈親而情愈見其薄耳。”(《詩經原始》卷之十)
清·王先謙:“愚案,《箋》謂仲春樗生,是也,但此女(改男字好)行野之所見非嘉木,所采亦非嘉卉。言外意,自含蓄不盡。”(《詩三家義集疏》卷十六)
今·鄭振鐸:“‘昏姻之故,言就而居’,這不明明的說著‘入贅’的事么?……贅婿之不為人所重,古今如一。”(《中國俗文學史》,作家出版社)
今·陳子展:“龔橙《詩本誼》,嘗獨指出《小雅》自《黃鳥》、《我行其野》、至《谷風》、《蓼莪》……《何草不黃》凡十二篇,皆為‘西周民風’,其說大致可信。”(《詩經直解》卷十八,復旦大學出版社)
【總案】 此篇同《黃鳥》一樣,也是一首棄夫詩。一個被趕出的贅婿,走在回家路上,唱出滿腔憤懣。此篇詠棄夫,比《黃鳥》更明顯,只看“求爾新特”(特即丈夫)一句,就夠了。《詩序》解此詩:“《我行其野》,刺宣王也。”此話太籠統。《毛傳》解釋云:“刺其不正嫁娶之教,而有荒政,多淫昏之俗。”《鄭箋》再引申之:“宣王之末,男女失道,以求外婚。棄其舊姻而相怨。”這都扯得太遠,且硬指宣王事時,更無明證。《詩集傳》解此詩:“民適異國,依其昏姻而不見收恤,故作此詩。”這話基本不誤,只因說得不明顯,未能引起注意。鄭振鐸《中國俗文學史》指明:“‘昏姻之故,言就爾居’,這不明明的說著‘入贅’的事嗎?”詩三章,章六句,章式基本齊整,皆敷陳而直言之。《詩集傳》注三章:“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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