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賦《召公諫厲王弭謗》原文與翻譯、賞析
《國語》
厲王虐,國人謗王②。召公告王曰:“民不堪命矣③!”王怒,得衛(wèi)巫④,使監(jiān)謗者。以告⑤,則殺之。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⑥。
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謗矣,乃不敢言⑦?!闭俟唬骸笆钦现?sup>⑧。防民之口,甚于防川⑨。川壅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⑩。是故為川者決之使導(dǎo),為民者宣之使言(11)。故天子聽政(12),使公卿至于列士獻詩(13),瞽獻曲(14),史獻書(15),師箴(16),瞍賦(17),矇誦(18),百工(19)諫,庶人傳語(20),近臣盡規(guī)(21),親戚補察(22),瞽史(23)教誨,耆艾修之(24),而后王斟酌焉(25)。是以事行而不悖(26)。民之有口也,猶土之有山川也,財用于是乎出(27);猶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28)??谥砸?,善敗于是乎興(29);行善而備敗,所以阜財用衣食者也(30)。夫民慮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31)?若壅其口,其與能幾何(32)?”
王弗聽,于是國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33)。
〔注釋〕
①本篇選自《國語·周語》。召(shao邵)公,召穆公,名虎,西周宗室召康公之孫,周王的卿士。厲王(公元前878—842年),名胡,周夷王之子。歷史上著名的暴君。謗,指責別人的過錯。②國人,當時對居住于國都的人的通稱。謗王,指責厲王。③命,指暴虐的政令。④衛(wèi)巫,衛(wèi)國的巫者。自稱通神靈,有謗必知。巫,古代以降神事鬼為職業(yè)者。⑤以告,把謗者報告給厲王。⑥道路以目,路上相遇,只是以目示意,不敢交談。⑦弭(mi米),停止,消除。乃,副詞,竟,終于。⑧障,堵住。這只是用暴力堵住人民的口,言下之意指并不能使謗言真正消除。⑨防,防止。堵住人民的口(不許說話,所引起的災(zāi)難),比堵塞河流(所造成的危害),還要來得厲害。⑩壅(yong永),堵塞。潰,水決堤泛濫。河流被堵塞,一旦決堤泛濫,傷人必然很多,人民的情況也同樣如此。(11)為,治理。決,排除,疏浚。導(dǎo),通暢。宣,疏通。治河要排除淤塞使水流通暢,治民要疏導(dǎo)他們敢于說話。(12)聽政,治理政事。(13)公,指三公。卿,一稱“卿士”,西周王朝的執(zhí)政官。列士,指上士、中士、下士,當時最低級的貴族階層。舊傳周王朝公、卿、大夫、士各級貴族對政治有所諷諫,用獻詩的方式來表達,所獻之詩,可能就是采自民間的風謠之類。(14)(瞽gu古),古指無目盲人,這里指盲樂官,又稱太師。(15)史獻書,史官獻書(作為治國的借鑒)。(16)師箴,指少師獻箴糾正天子過失。少師,次于太師的樂官。箴(zhen真),一種寓有勸戒意義的文體,與后世“格言”相近。此處用為動詞,即進箴言規(guī)勸。(17)瞍賦,瞍朗誦公、卿、列士所獻的詩給天子聽。瞍(sou叟),眼中無眸子的人。賦,即今所謂“朗誦”。(18)矇,眼中有眸子而不能見物的人?!吨芏Y》,矇主弦歌、諷誦。(19)百工,指為天子服役的各種手工藝者。一說即“百官”。(20)庶人傳語,平民百姓對政事的意見只能經(jīng)由官吏間接地傳達。(21)近臣盡規(guī),親近天子的仆從人等盡情規(guī)諫。(22)親戚,古時對父子、兄弟也稱親戚,這里指與天子同宗的大臣。補察,彌補天子的過失,審察天子的施政。(23)瞽,樂太師;史,太史公。掌陰陽、天時、禮法等書。(24)耆(qi其),古稱六十歲者。艾,古稱五十歲者。這里泛指年老有德的人。修,修飾整理。之,指瞽、史的教誨以及各方面的勸諫內(nèi)容。(25)斟,取。酌,行。然后由天子考慮取舍,付之行動。(26)悖(bei背),逆,背理。因此天子的一切行事不致與情理相違背。(27)猶,如同。人民有口,如同土地上有山川,財物、器用由這里生產(chǎn)出來。(山川是宣地氣而出財用的,人的口也是表心聲而論成敗的)。(28)如同土地之有原(地寬平)、隰(xi習,地下濕)、衍(地低平)、沃(地肥沃可灌溉),人們的衣食資源才由此產(chǎn)生。(29)興,起,發(fā)。從人民的口頭議論中,國家政事的好壞都可反映出來。(30)阜,厚,增多。人民認為好的就加以推行,認為壞的就注意防范,這才能豐富人民的財物、器用和衣食。(31)成,成熟。行,這里有“自然流露”的含意。胡,何,怎么。人民心里想什么就會從口中說出來,一旦考慮成熟,自然地會發(fā)于言語之間,怎么能加以堵塞呢?(32)與,作“助”講。贊助你的能有幾個人呢?(33)三年,過了三年,指公元前842年。召公諫厲王止謗的事當在公元前845年。流,放逐。彘(zhi至),地名,在今山西省霍縣東北。
〔分析〕
本文是《國語》名篇,選自《周語上》,記述了周厲王暴虐無道而遭流放的事情。周厲王是西周的一個暴君,他任用諛臣榮夷公搞所謂的“專利”政策,專事搜括,甚至霸占了老百姓賴以生存的山林川澤,激起了民眾的憤怒;又以暴力壓制輿論,鼓勵告密。老百姓一度敢怒不敢言。于是召公勸諫厲王,闡明“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道理。但厲王還是堅持用恐怖手段對付人民。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公元前841年,人民終于舉行了武裝起義,這就是著名的“國人暴動”,是我國歷史上有記載的最早的奴隸與平民的大起義。厲王被放逐到了彘地,朝政遂由召公與周公共同主持,史稱“共和行政”。公元前841年也就成了我國紀年的開始,被稱為共和元年。
《國語》這部國別體史書是以記言為主的,本文即以召公的諫言為主體而把全文分為三段。
第一段從開頭到“乃不敢言”,寫弭謗的由來。厲王弭謗是由于國人的謗王,而國人謗王又是由于厲王的暴虐。文章一開始就點明了事情發(fā)生的根源:“厲王虐”。召公“民不堪命矣”的呼吁,是對厲王的警告,強調(diào)了問題的嚴重性,試圖引起重視。然而厲王卻變本加厲地繼續(xù)以高壓政策弭謗。本段寫厲王只用了四個字:虐、怒、殺、喜,這四個字揭示了一個暴虐而又愚蠢的暴君面目。對人民的憤怒也只有四個字:“道路以目”,這四個字正與厲王得意而愚蠢的話:“乃不敢言”相照應(yīng),暗示著問題的嚴重程度。沉默往往是爆發(fā)的前奏,厲王因人民在高壓政策下不敢講話而沾沾自喜,召公卻因此而憂心忡忡,于是再次進諫,文章便很自然地過渡到了主體:召公的諫言。
在第一段里要注意“謗”字的釋義,這是一個中性詞,表示議論和指責的意思,不同于現(xiàn)在的“誹謗”。
第二段從“召公曰”到“其與能幾何”,寫召公進言諫厲王弭謗。這是文章的主體,又可分為三層。第一層強調(diào)民不能“壅”而必須“宣”的道理。作者以“防川”為喻,指出“弭謗”的危險,又以“為川者決之使導(dǎo)”的實際做法來說明“為民者宣之使言”的道理。這一句正是文章的中心。第二層具體說明“宣之使言”的措施。公卿、列士、瞽、史等可用多種方式進言,可以直接進言,也可以間接進言,可以唱,也可以講,可以寫,也可以教,總之要廣開言路以決定取舍,不要違背事理。第三層展示了“宣之使言”的好處。召公把“宣之使言”與增加財用衣食聯(lián)系了起來,強調(diào)其與國家生死存亡的密切關(guān)系,再次以反詰語氣指出壅民和弭謗的不合情理及其嚴重后果:“其與能幾何”,以與前文“道路以目”遙相呼應(yīng)。本段的三個層次從正反兩個方面,即“宣言”與“壅民”的利弊上闡明了文章的主旨。
第三段從“王弗聽”到最后,寫厲王弭謗的后果。本段僅三句。一句寫厲王對召公諫言的態(tài)度:“弗聽”;一句寫人民的表現(xiàn):“莫敢出言”;一句寫人民的行動:“流王于彘”?!澳页鲅浴迸c前文“國人莫敢言”相照應(yīng) ,看似簡單的重復(fù),其實卻表示了事態(tài)的發(fā)展和深化?!澳已浴钡慕Y(jié)果還只是人民“道路以目”的消極反抗,而“莫敢出言”的結(jié)果卻是人民的積極行動:“流王于彘”。不在沉默中死亡,便在沉默中爆發(fā)! 消極的沉默終于爆發(fā)為積極的行動。這事實有力地說明了召公諫言的正確性。
本文通過對周厲王暴虐無道、弭謗拒諫而被人民流放一事的記敘,說明了統(tǒng)治者必須傾聽人民的呼聲,注意人民的利益的道理。不讓人民講話,一意孤行的做法是不利于政權(quán)的鞏固的。所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決不可無視人民的力量。
本文在寫作上也頗具特色。首先是敘事簡明、語言精煉。全文雖僅二百六十三字,又以記言為主體,卻能將事情的前因后果一一交代清楚。敘事上作者運用兩條線索展開,一條是厲王的“虐”、“怒”、“弗聽”;一條是人民的“謗王”、“道路以目”和“莫敢出言”。兩條線索的交織便形成了矛盾的兩個方面,簡潔明快地講清了事情的發(fā)生、發(fā)展,以及矛盾斗爭的最后結(jié)果:“流王于彘”。
其次是記言層次井然、邏輯嚴密。召公的進諫是文章的重點,寫得言簡意賅而又層層推進。一番諫言,既有道理,又有辦法,更有忠告;還多次運用比喻,從正反兩方面闡述主旨,具有不可辯駁的邏輯力量。
最后是比喻貼切形象,增強了文章的說服力。文章多次設(shè)譬,有從消極方面設(shè)譬的,如把百姓之口比作河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更有從積極方面設(shè)譬的,如治民如治水,為民者當“宣之使言”。而后一個譬喻又是前一個譬喻的繼續(xù)與深入,明主不應(yīng)消極地“防”而應(yīng)積極地“宣”,這就與召公的說理緊緊地融為一體了,從而大大地增強了文章的說服力。
〔評說〕
金圣嘆《天下才子必讀書》:“前說民謗不可防,則比之以川,后說民謗必宜敬聽,則比之以山川原隰。凡作兩番比喻。后賢務(wù)須逐番細讀之,真乃精奇無比之文,不得止作老生常誦習而已?!?br>
林云銘《古文析義》:“召公所諫,語語格言。細看當分四段。第一段言止謗有害;第二段言聽政全賴民言,斟酌而行;第三段言民之有言,實人君之利;第四段言民之言,非孟浪而出,皆幾經(jīng)裁度,不但不可壅,實不能壅者?;乇Х来ㄖ猓诔梢黄?,驚健絕倫。世人不察立言層節(jié),輒把此等妙文,一氣讀卻,良可惜也?!?br>
余誠《重訂古文釋義新編》:“諫詞只天子聽政一段,在道理上講;其余俱是在利害上講。而正意又每與喻意夾寫。筆法新警異常。至前后敘次處,描寫王與國人,以及起伏照應(yīng)之法,更極精細。最是《國語》中遒煉文字?!?br>
吳楚材、吳調(diào)侯《古文觀止》:“文只是中間一段正講,前后俱是設(shè)喻。前喻防民口有大害,后喻宣民言有大利。妙在將正意、喻意,夾和成文,筆意縱橫,不可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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