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樂府民歌《平陵東》原文|注釋|譯文|翻譯|鑒賞
平陵東,松柏桐,不知何人劫義公。劫義公,在高堂下,交錢百萬兩走馬。兩走馬,亦誠難,顧見追吏心中惻。心中惻,血出漉,歸告我家賣黃犢。
《平陵東》是漢樂府中一首內容獨特的作品。歷來的評說幾乎一致肯定詩中“義公”之“義”是人名,因此認為它是詠嘆西漢翟義起兵討伐王莽最后事敗而死的故事(翟義事載于《漢書·翟方進傳》)。但是尋繹詩意,與翟氏事跡殊不相合,因此不足為信。余冠英《樂府詩選》從詞匯的角度對“義”字作了新的解釋,他說:“義是形容字,如《鐃歌》里的‘悲翁’之‘悲’,《孔雀東南飛》里的‘義郎’之‘義’用法相同。”這一解釋比較有說服力,現在已被普遍接受。
詩歌描露了漢代社會一種可惡的暴力現象:官府以綁架人質的卑劣手段來敲詐他人的錢財,致使無辜的受害者傾家蕩產,難以生存。
綁架是一種帶有一定隱蔽性的黑社會活動,與公開的捕捉不同,詩歌在敘述這一事件始末時把這一特點表現了出來。首三句說明綁架發生的地點是在長安西北郊漢昭帝的墓區,這里矗立著一片樹林,枝葉繁密茂盛。實際上詩人在向讀者暗示,這是人跡稀少,環境幽寂,而且布散著一層神秘氣氛的場所;綁架者選擇在這里作案,顯然是經過精心策劃的。既然這是一次綁架活動,作案者自然不會言明身份,也不會立即暴露意圖,所以詩里說,“不知何人”劫持了“義公”,當然暫時也不曉得綁架者的目的究竟何在。“劫義公,在高堂下,交錢百萬兩走馬”。這三句寫把“義公”劫持到一處高堂大廳之后綁架者向他講明意圖,要他交出“百萬兩”巨款,還要外加兩匹善跑的馬作為換取人質的條件。寫到這里,雖然作案者的企圖已經清楚,但對他們的面目、具體身份還不甚了解,從“高堂”的住宅條件來看,僅能推斷他們是有一定財富和地位的人。“兩走馬,亦誠難,顧見追吏心中惻”。“兩走馬”是“錢百萬兩走馬”的略寫形式。綁架者一邊看押“義公”,一邊叫來他的家人,催取財物。“義公”家人感到索價如此之高,一時難以籌措,又看到對手緊緊催逼、恫嚇,內心十分痛苦。詩人在此,方才有意無意地露出一個“吏”字,表明干這次綁架勾當的原來正是那些管轄百姓的官府衙門里的人!從而使事件真相大白。這種由晦而明、逐漸展開的敘述方法,是與作品反映特定的綁架作案的內容相符合的,頗有點后來小說中點破的味道。
此詩在修辭上采用了頂真手法,即以前一句的結尾來做后一句的起頭,如“劫義公”、“兩走馬”、“心中惻”諸語句,從而使鄰接的句子頭尾蟬聯、每一段落上遞下接,這就密切了作品結構上的粘連關系,念起來也讓人感到十分圓順。
詩人采用三三七的句式。這種句式在荀子《成相》篇中曾被大量運用,但是《成相》篇注重說理,藝術性不高。本篇形象較為鮮明,敘事及修飾均富有文學性,使早已出現的三三七句式成為一種真正的詩歌表現形式,這在詩體演講過程中有積極意義。
詩篇在質樸的風格中不乏新穎之語。如“平陵東,松柏桐”,后面一句只并列了三種樹木名,沒有使用任何動詞,陵墓周圍樹叢之深濃茂密卻已油然可見。又如“血出漉”(意謂血往外滲,形容內心痛苦),下字有力,使詩中人物惻痛之情所達到的強度得到了充分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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