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文《段太尉逸事狀》原文|注釋|譯文|翻譯|鑒賞
太尉始為涇州刺史時,汾陽王以副元帥居蒲。王子晞為尚書,領行營節(jié)度使,寓軍邠州,縱士卒無賴。邠人偷嗜暴惡者,率以貨竄名軍伍中,則肆志,吏不得問。日群行丐取于市,不嗛,輒奮擊折人手足,椎釜鬲甕盎盈道上,袒臂徐去,至撞殺孕婦人。邠寧節(jié)度使白孝德以王故,戚不敢言。
太尉自州以狀白府,愿計事。至則曰:“天子以生人付公理,公見人被暴害,因恬然;且大亂,若何?”孝德曰:“愿奉教。”太尉曰:“某為涇州,甚適,少事;今不忍人無寇暴死,以亂天子邊事。公誠以都虞候命某者,能為公已亂,使公之人不得害。”孝德曰:“幸甚!”如太尉請。
既署一月,晞軍士十七人入市取酒,又以刃刺酒翁,壞釀器,酒流溝中。太尉列卒取十七人,皆斷頭注槊上,植市門外。晞一營大噪,盡甲。孝德震恐,召太尉曰:“將奈何?”太尉曰:“無傷也! 請辭于軍。”孝德使數(shù)十人從太尉,太尉盡辭去。解佩刀,選老躄者一人持馬,至晞門下。甲者出,太尉笑且入曰:“殺一老卒,何甲也?吾戴吾頭來矣!”甲者愕。因諭曰:“尚書固負若屬耶? 副元帥固負若屬耶?奈何欲以亂敗郭氏? 為白尚書,出聽我言。”
晞出見太尉。太尉曰:“副元帥勛塞天地,當務始終。今尚書恣卒為暴,暴且亂。亂天子邊,欲誰歸罪? 罪且及副元帥。今邠人惡子弟以貨竄名軍籍中,殺害人,如是不止,幾日不大亂?大亂由尚書出,人皆曰尚書倚副元帥,不戢士。然則郭氏功名,其與存者幾何?”言未畢,晞再拜曰:“公幸教晞以道,恩甚大,愿奉軍以從。”顧叱左右曰:“皆解甲散還火伍中,敢嘩者死。”太尉曰:“吾未晡食,請假設草具。”既食,曰:“吾疾作,愿留宿門下。”命持馬者去,旦日來。遂臥軍中,晞不解衣,戒候卒擊柝衛(wèi)太尉。旦,俱至孝德所,謝不能,請改過。邠州由是無禍。
先是,太尉在涇州,為營田官。涇大將焦令諶取人田,自占數(shù)十頃,給與農(nóng),曰:“且熟,歸我半。”是歲大旱,野無草,農(nóng)以告諶。諶曰:“我知入數(shù)而已,不知旱也。”督責益急,農(nóng)且饑死,無以償,即告太尉。
太尉判狀,辭甚遜,使人求諭諶。諶盛怒,召農(nóng)者曰:“我畏段某耶? 何敢言我!”取判鋪背上,以大杖擊二十,垂死,輿來庭中。太尉大泣曰:“乃我困汝!”即自取水洗去血,裂裳衣瘡,手注善藥,旦夕自哺農(nóng)者,然后食。取騎馬賣,市谷代償,使勿知。
淮西寓軍帥尹少榮,剛直士也。入見諶,大罵曰:“汝誠人耶? 涇州野如赭,人且饑死;而必得谷,又用大杖擊無罪者。段公,仁信大人也,而汝不知敬。今段公唯一馬,賤賣市谷入汝,汝又取不恥。凡為人傲天災、犯大人、擊無罪者,又取仁者谷,使主人出無馬,汝將何以視天地,尚不愧奴隸耶!”諶雖暴抗,然聞言則大愧流汗,不能食,曰:“吾終不可以見段公!”一夕,自恨死。
及太尉自涇州以司農(nóng)征,戒其族:“過岐,朱泚幸致貨幣,慎勿納。”及過,泚固致大綾三百匹。太尉婿韋晤堅拒,不得命。至都,太尉怒曰:“果不用吾言!”晤謝曰:“處賤無以拒也。”太尉曰:“然終不以在吾第。”以如司農(nóng)治事堂,棲之梁木上。泚反,太尉終,吏以告泚,泚取視,其故封識具存。
太尉逸事如右。
元和九年月日,永州司馬員外置同正員柳宗元謹上史館。今之稱太尉大節(jié)者出入,以為武人一時奮不慮死,以取名天下,不知太尉之所立如是。宗元嘗出入岐周邠斄間,過真定,北上馬嶺,歷亭鄣堡戍,竊好問老校退卒,能言其事。太尉為人姁姁,常低首拱手行步,言氣卑弱,未嘗以色待物;人視之,儒者也。遇不可,必達其志,決非偶然者。會州刺史崔公來,言信行直,備得太尉遺事,覆校無疑,或恐尚逸墜,未集太史氏,敢以狀私于執(zhí)事。謹狀。
這篇散文以寫人為主。為段太尉(秀實)立傳,剪取了三個典型事例,概括地寫了他的一生。這三個事例各有特色。第一個事例是寫他和平定安史之亂的功臣郭子儀之子行營節(jié)度使郭晞的較量,寫得頗有聲勢。郭晞位尊,并擁有重兵。但他治軍無方,放縱士兵強行不法。段太尉針鋒相對,居然把郭軍中橫行不法的十七個士兵斬首示眾,“皆斷頭注槊上,植市門外”。不顧晞“營大噪,盡甲”之淫威,他又只身入郭營中面見郭晞,以“郭氏功名”,曉之以理,明之以利害,終于感動對方,使郭晞翻然悔悟,“再拜”稱“恩”,“改過”從新,終使“邠州由是無禍”。這是表現(xiàn)段太尉敢于“碰硬”,不顧自身安危的勇敢精神。第二個事例則相反,雖然也是和一個擁有重兵的涇州高級將領焦令諶斗爭,但所用斗爭方式卻完全變了。焦奪取老百姓的田地,不顧天災,依然勒索田租。段太尉委婉陳詞勸說無效,反使農(nóng)民遭焦毒打,“杖擊二十”,生命垂危。因而,他改變了策略,并沒有去和焦正面沖突,而是親自為農(nóng)民敷藥哺食,并賣掉坐騎為農(nóng)民交納田租,從而感化了焦令諶,使焦“大愧流汗”,終于“自恨死”。這一回合是寫身為營田官的段秀實與頂頭上司涇卅大將焦令諶的交鋒,依然是敢于“碰硬”的,然而是綿中藏針,柔中有剛。以自己體察百姓疾苦的實際行動感化上司,處理方法用得十分得體。從表現(xiàn)人物性格來說,卻是比之第一個事例進了一層,從與外斗開始轉(zhuǎn)入對內(nèi)斗。第三個事例,是寫他在處理自己的親屬問題上的大公無私的品德。女婿韋晤沒聽其勸告,在“過岐”時收受了朱泚的禮物“大綾三百尺”,因此受到嚴厲斥責,最后段秀實把禮物“棲之梁木”,放在司農(nóng)治事堂的大梁上“封識具存”。這是寫對親人也決不遷就,又進了一層。全文選用三個典型事例,從三個側(cè)面層層深入地勾勒出了一個不畏強暴、關心民眾疾苦、為官清廉的優(yōu)秀官吏形象。同時,也揭露了權勢者肆意欺壓百姓、榨取民脂民膏,賄賂營私的腐敗現(xiàn)象,從而表現(xiàn)了柳宗元“輔時及物”的思想。
文中的段太尉既是個現(xiàn)實人物,又是個理想人物,作者用文學手法進行夸張,突出了人物精神,豐滿了人物形象。最為明顯的是寫焦令諶“自恨死”事。據(jù)《段公別傳》云:“大歷八年令諶猶存。”所以舊注說:“蓋公之得于傳聞”。而這一“傳聞”正好表現(xiàn)了段太尉愛民之儒道能感天地泣鬼神,可以為民消災除禍。因此作者就用它來描寫贊美段公。他之所以要把段太尉理想化,目的是想借段太尉來改變中唐的黑暗現(xiàn)實,實現(xiàn)自己的改革理想,以挽救搖搖欲墜的唐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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