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和圣制重陽節(jié)宰臣及群臣上壽應制 ①
四海方無事,三秋大有年。
百工逢此日 ② ,萬壽愿齊天。
芍藥和金鼎,茱萸插玳筵。
玉堂開右個,天樂動宮懸。
御柳疏秋影,城鴉拂曙煙。
無窮菊花節(jié),長奉《柏梁篇》。
【校】
①應制,《文苑英華》作“之作”。
②工,顧元緯本、凌本皆作“生”。
【注】
三秋: 李善《文選》注:“秋有三月,故曰三秋。《春秋元命苞》曰:陽氣數(shù)成于三,故時別三月。宋衷曰:四時皆象此類,不唯秋也。”
大有年: 《穀梁傳》:“五谷大熟,為大有年。”
百工: 百官也。字見《尚書》。
芍藥: 《子虛賦》:“勺藥之和具,而后御之。”韋昭曰:“勺藥,和齊咸酸美味也。”郭璞曰:“勺藥,五味也。”師古曰:“勺藥,藥草名,其根主和五臟,又辟毒氣,故合之于蘭桂五味,以助諸食,因呼五味之和為勺藥耳。今人食馬肝、馬腸者,猶合勺藥而煮之,豈非古之遺法乎?”李善注:“服虔曰:‘具美也,或以勺藥調(diào)食也。’文穎曰:‘五味之和也。’晉灼曰:‘《南都賦》曰“歸雁鳴 庵 ,香稻鮮魚,以為勺藥,酸甜滋味,百種千名”之說是也。’服氏之說,以勺藥為藥名,或者因說今之煮馬肝,猶加勺藥,古之遺法。晉氏之說,以勺藥為調(diào)和之意。枚乘《七發(fā)》曰‘勺藥之醬’,然則和調(diào)之言,于義為得。”《爾雅翼》:“芍藥根可以和五臟,制食毒。古者有芍藥之醬,合之于蘭桂五味,以助諸食,因呼五味之和為芍藥。《七發(fā)》曰‘勺藥之醬’,《子虛賦》曰‘勺藥之和具,而后御之’,《南都賦》曰‘歸雁鳴 庵 ,香稻鮮魚,以為芍藥,酸甜滋味,百種千名’,是因致其滋味也。故孔子曰:‘不得其醬,不食。’非以備味,自愛之至矣。服虔、文穎、伏儼輩解芍藥稱具美也,或以為勺藥調(diào)食,或以為五味之和,或以為以蘭桂調(diào)食,雖各得彷彿,然未究名實之所起。至韋昭,又訓其讀‘勺,丁削切;藥,旅酌切’,則并沒此物之名實矣。”《西溪叢語》:“《溱洧》詩‘贈之以勺藥’,江淹《別賦》‘下有芍藥之詩’,《子虛》、《南都》二賦言勺藥者,乃以魚肉等物為醢食物也。子建《七發(fā)》、張景陽《七命》勺藥云云,五臣注勺音酌,藥音略。《廣韻》亦有二音,《子虛賦》諸家皆誤以為《溱洧》之芍藥。韓退之《偃城聯(lián)句》詩云‘兩相鋪氍毹,五鼎調(diào)勺藥’,又曰‘但擲顧笑金,難祈卻老藥’二‘藥’不同音也。”
金鼎: 鮑照詩:“金鼎玉七合神丹。”
茱萸: 《藝文類聚》:“《風土記》曰:九月九日,律中無射而數(shù)九,俗尚此日折茱萸房以插頭,言辟除惡氣而御初寒。”
玳筵: 劉楨《瓜賦》:“布象牙之席,薰玳瑁之筵。”
右個: 《呂氏春秋》:“季秋之月,天子居總章右個。”高誘注:“明堂中方外圜,通達四出,各有左右房,謂之個,猶隔也。”
宮懸: 《周禮》:“正樂縣之位,王宮縣,諸侯軒縣,卿大夫判縣,士特縣。”鄭康成注:“樂縣,謂鐘磬之屬縣于筍簴者。鄭司農(nóng)云:宮縣四面縣,軒縣去其一面,判縣又去其一面,特縣又去其一面。四面象宮室四面有墻,故謂之宮縣。”賈誼《新書》:“天子之樂宮懸,諸侯之樂軒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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