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廖燕·選古文小品序》鑒賞
大塊鑄人,縮七尺精神于寸眸之內,嗚呼! 盡之矣。文非以小為尚,以短為尚,顧小者大之樞,短者長之藏也。若言猶遠而不及,與理已至而思加,皆非文之至也。故言及者無繁詞,理至者多短調。巍巍泰岱,碎而為嶙礪沙礫,則瘦漏透皺見矣; 滔滔黃河,促而為川瀆溪澗,則清漣瀲滟生焉。蓋物之散者多漫, 而聚者常斂。照乘粒珠耳①, 而燭物更遠, 予取其遠而已; 匕首寸鐵耳,而刺人尤透,予取其透而已。大獅搏象用全力,搏兔亦用全力,小不可忽也。>粵西有修蛇,蜈蚣能制之,短不可輕也。
(《二十七松堂文集》)
此篇就“短小”二字立論,僅200余字,直接說理的文字只有幾句,而比喻占了大半篇幅。這些比喻經過作者精心選擇、組合,淺近貼切,將小品文短小的特點講得非常精辟。
開頭以 “大塊鑄人”為喻,并感嘆一聲“嗚呼! ”一下子便振起全篇,使人眼睛一亮,意識到小中蘊大、小能見大是世界上一種很平常的現象,文章亦然。以下連設六個比喻,兩兩成對,互相補充,文意更加豐富。“泰岱”、“黃河”,說明宏大的事物是由細小的東西構成的,細小的東西能反映出事物精微。“瘦漏透皺”,唯有諦視一拳石方能得之; “清漣瀲滟”,唯有細察一勺水方能見之。若鳥瞰泰山、黃河,渾然茫然,但見其“巍巍”、“滔滔”而已。“照乘”、“匕首”,比喻短文內容集中,便于從一點切入,更加深入透徹。而長文涉及面較廣,容易流于空泛膚淺。“蓋物之散者多漫,而聚者常斂”,這是很有道理的。最后兩組比喻,都取自動物世界的珍聞,頗有奇趣,分別從作者的創作態度和小品的效應作用兩方面,說明“小不可忽”、“短不可輕”的道理,仍然歸結到“短小”二字。
作者友人黃少涯評此文云: “連用七譬喻,無承無接,而口齒了然,豈非奇文?”此文設喻多,運用靈活,而意義一目了然,透辟深刻,自可與長篇大論匹敵,或又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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