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中華民國建國二十有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自由談》的編者刊出了“吁請海內文豪,從茲多談風月”的啟事以來,很使老牌風月文豪搖頭晃腦的高興了一大陣,講冷話的也有,說俏皮話的也有,連只會做“文探”的叭兒們也翹起了它尊貴的尾巴。但有趣的是談風云的人,風月也談得,談風月就談風月罷, 雖然仍舊不能正如尊意。
想從一個題目限制了作家, 其實是不能夠的。假如出一個“學而時習之”的試題, 叫遺少和車夫來做八股, 那做法就決定不一樣。自然, 車夫做的文章可以說是不通, 是胡說,但這不通或胡說, 就打破了遺少們的一統天下。古話里也有過:柳下惠看見糖水, 說“可以養老”, 盜跖見了,卻道可以粘門閂。他們是弟兄, 所見的又是同一的東西,想到的用法卻有這么天差地遠。“月白風清,如此良夜何?”好的,風雅之至,舉手贊成。但同時涉及風月的“月黑殺人夜,風高放火天”呢,這不明明是一聯古詩么?
我的談風月也終于談出了亂子來, 不過也并非為了主張“殺人放火”。其實, 以為“多談風月”,就是“莫談國事”的意思, 是誤解的。“漫談國事”倒并不要緊, 只是要“漫”,發出去的箭石, 不要正中了有些人物的鼻梁, 因為這是他的武器,也是他的幌子。
從6月起的投稿,我就用種種的筆名了, 一面固然為了省事, 一面也省得有人罵讀者們不管文字, 只看作者的署名。然而這么一來,卻又使一些看文字不用視覺,專靠嗅覺的“文學家”疑神疑鬼,而他們的嗅覺又沒有和全體一同進化,至于看見一個新的作家的名字,就疑心是我的化名,對我嗚嗚不已,有時簡直連讀者都被他們鬧得莫名其妙了。現在就將當時所用的筆名,仍舊留在每篇之下,算是負著應負的責任。
還有一點和先前的編法不同的,是將刊登時被刪改的文字大概補上去了,而且旁加黑點,以清眉目。這刪改,是出于編輯或總編輯,還是出于官派的檢查員的呢,現在已經無從辨別,但推想起來, 改點句子,去些諱忌,文章卻還能連接的處所,大約是出于編輯的,而胡亂刪削, 不管文氣的接不接,語意的完不完的,便是欽定的文章。
日本的刊物,也有禁忌,但被刪之處,是留著空白, 或加虛線,使讀者能夠知道的。中國的檢查官卻不許留空白,必須接起來,于是讀者就看不見檢查刪削的痕跡,一切含胡和恍忽之點,都歸在作者身上了。這一種辦法,是比日本大有進步的,我現在提出來,以存中國文網史上極有價值的故實。
去年的整半年中,隨時寫一點,居然在不知不覺中又成一本了。當然,這不過是一些拉雜的文章, 為“文學家”所不屑道。然而這樣的文字,現在卻也并不多,而且“拾荒”的人們,也還能從中檢出東西來,我因此相信這書的暫時的生存, 并且作為集印的緣故。
1934年3月10日,于上海記。
(《魯迅全集》, 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版)
賞析 1933年,是魯迅雜文寫作最多的一年。他從1月初開始,便給《申報》副刊《自由談》投稿, “平均每月八九篇”,但到5月初便難以發表了。原因很簡單, “因為這時正值禁談時事,而我的短評卻時有對于時局的憤言”。(《偽自由書·后記》)這當然就不能不被當局及叭兒狗們所仇視,受壓迫也便難以避免了。同時,多刊登魯迅及左翼作家稿件的《自由談》,也受到內外壓力。編者黎烈文不得已于5月25日在《自由談》上發表啟事,說: “這年頭,說話難,搖筆桿尤難。這并不是說: ‘福禍無門,惟人自招’,實在是‘天下有道’,‘庶人’相應‘不議’。編者謹掬一瓣心香,吁請海內文豪,從茲多談風月,少發牢騷,庶作者編者,兩蒙其休。”而“吁請海內文豪,從茲多談風月”一語,頗為魯迅欣賞,曾多次在文章中引用。“風月”一詞初見于《梁書·徐勉傳》:“(勉)常與門人夜集,客有虞暠求詹事五官,勉正色答云: ‘今夕止可談風月,不宜及公事。’”后“風月”一詞便成為某種政治條件下莫談國事,或專談清風明月之美景的空泛詩文,或男女間情愛之事的代名詞。在日軍瘋狂入侵,民族危亡之際,報刊當然應以喚起國人覺悟,奮起抗爭為己任,也應是執政當局的要求。但編者屈于當局的壓力,被迫在自己的報紙上刊登“啟事”,呼吁作家莫談國事,多談風月。這本身就是對當局絕妙的諷刺。“啟事”的刊出, “老牌風月文豪”以為有利可圖,高興了。尤為高興的是那些“只會做‘文探’的叭兒們”。他們以為這是“在官民的明明暗暗,軟軟硬硬的圍剿‘雜文’的筆和刀下”,以魯迅為代表的左翼作家們,終于害怕了,要收場了。
然而,事情并不像壓迫者想像的那么簡單,黎烈文刊登啟事,并非真的請作家們來談男女情事或借清風明月來抒寫閑情逸致。他不過是為自保而涂一涂保護色。尤其是以魯迅為首的長于談革命“風云”的人們,卻“風月也談得”。“談風月便談風月罷”,這表面上是在響應呼吁,實際上卻并不意味著向當局就范。正如魯迅所說: “想從一個題目限制了作家,其實是不能夠的。”因為“風月”可以有不同的談法,正如古人那樣, 同是談“風月”,有的是“月白風清,如此良夜何?”談怎樣來觀賞良宵美景;也有的是“月黑殺人夜,風高放火天”,談怎樣殺人放火。同樣題材,卻常常表現出不同作者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觀點、思想。現在談“風月”,也一樣可以談得“仍舊不能正如尊意”,仍可以談出像“發出去的箭石”, “正中了有些人物鼻梁”的文章。《準風月談》正是這樣的文集。
《準風月談》初版于1934年12月,收入1933年6月至11月間所作雜文64篇。魯迅說:“這60多篇雜文,是受了壓迫之后,從去年(1933年,筆者) 6月起,另用各種的筆名,障住了編輯先生和檢查老爺的眼睛,陸續在《自由談》上發表的。”(《準風月談·后記》)這些文章,表面上是談“風月”,談“瑣屑”,如《夜頌》、《秋夜紀游》、《談蝙蝠》、《喝茶》之類。但實際上是從“風月”里映出了“風云”來,所言者小,所見者大。而許多篇什也并沒有受“風月”限制。這些雜文,或抨擊希特勒及“黃臉干兒”,或鞭撻在新形勢下“將變成‘門犬’‘獵犬’模樣的叭兒狗們”,或批判有倒向敵人一邊跡象的“第三種人”,或批評一些文人學者的錯誤傾向和言論。還批判了其他種種病態社會現象。這樣的文章,盡管以“風月”為掩護,雖經“檢查老爺” “胡亂刪削”,還是為那些嗅覺靈敏的“文學家”嗅出了味道,感覺到“風月”之下,也難以合乎他們的“尊意”,這大概是他們不曾想到的。因此對魯迅“嗚嗚不已”,他們采用造謠、告密、恐嚇等手段,想使他屈服,但魯迅決不放下手中的筆, “否則,一群流氓,幾支手槍,真可以治國平天下了”。(《偽自由書·后記》)這一年,除本集子前的《偽自由書》,還有后來的《花邊文學》、《且介亭雜文》,他共寫了4個雜文集。他的戰斗精神,在這一年里表現得非常鮮明、突出。
序文從《自由談》“吁請海內文豪,從茲多談風月”之啟事談起,進而從客觀題材與作者主觀思想的關系,舉例說明“想從一個題目限制了作家,其實是不能夠的”。再談自己本身,同樣談“風月”,也沒能使當局滿意,而是“談出了亂子”。這也正是這些文章存在的理由和出版集印的原因。全文一路寫來,雖有時“隱約其辭”,但邏輯嚴密,敘事明了而又耐人尋味,體現了他文章的一貫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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