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黃宗羲·七怪(其二)》鑒賞
昔之學者,學道者也;今之學者,學罵者也。矜氣節者則罵為標榜,志經世者則罵為功利,讀書作文者則罵為玩物喪志,留心政事者則罵為俗吏。接庸僧數輩,則罵考亭為不足學矣①;讀艾千子 《定》 、《待》之尾②,則罵象山、陽明為禪學矣③; 濂溪之主靜④,則曰盤桓于腔子中者也; 洛下之持敬⑤,則曰是有方所之學也; 遜志罵其學誤主⑥; 東林罵其黨亡國⑦。相訟不決,以后息者為勝,東坡所謂墻外悍婦,聲飛灰火如豬嘶狗嗥者也。
(《南雷文定》)
作者嫉憤世俗鄙詐,學風澆漓,作《七怪》一篇,條列七事,大加撻伐。這里所選為文中第二部分,著重抨擊文士的好罵風習。
文章開篇有力,勢如破竹。中間列舉10個方面,畢陳相罵之狀。最后引蘇軾文章作結,一語斷案,淋漓痛快。
讀文中列舉世人互相詆諆之語,猶如聞見各種罵詈之聲,內心深感壓抑、煩躁、厭惡。至文章結束,作者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吐盡讀者胸中一腔惡氣,不禁為之拍手稱快。這種閱讀效果來自文章先抑后揚的節奏安排。
文章的句式靈動善變,同述罵詈之語,句子結構多有不同,故雖十事并列,卻毫無笨重呆板之感。
文筆犀利,鋒芒畢露,這正是作者富有戰斗性的小品文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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