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望道《“自由”與“驅逐”》原文|注釋|賞析
有一位安那其主義家從廣州來信說,“我們渴望的‘自由’在廣州比較地能夠得到了。”
我看到這里很歡喜。他下文又說,“可惜有人在此主張馬克斯主義,我們只有‘驅逐’他。”我看了更很佩服這位朋友的熱心!
只是“自由”與“驅逐”,在論理上不嫌沖突么?
(1921年2月27日《民國日報》副刊《覺悟》)
賞析 這篇雜文,雖然不足百字,卻具備了典型的雜文的品格。它有著強烈的諷刺性和說服力。
這文章的諷刺性主要在于它尖銳地揭示了對方的前言和后語之間以及思想上的矛盾。“自由”本應是大家的“自由”。你有信仰和宣傳安那其主義的自由,別人也應當有信仰和宣傳馬克思主義的自由。但文中那位安那其主義者,他得到了“自由”,卻要“驅逐”馬克思主義者。這就陷入了可悲的自我矛盾之中。在他的思想上,一面是渴望安那其主義的自由,一方面又要“黨同伐異”。這副自相矛盾的面孔,自然令人覺得可笑又可憎。作者抓住這種矛盾,再加上“很歡喜”、“更很佩服”這兩個帶反語意味的詞語的運用,便使文章增添了濃厚的諷刺色彩。
更有意味的是,作者并沒有同那位“熱心”的“朋友”去辯理,只是說: “ ‘自由’ 與 ‘驅逐’ ,在論理上不嫌沖突么?”余言略去,嘎然而止,確是神來之筆,真有一字千鈞的力量。這里確實無須乎同他辯論,只要把他的自相矛盾挑明,稍有常識的人都會明白,那位所謂“渴望自由”的安那其主義者,不過是一個反馬克思主義者罷了。這種寫法,給讀者留下了無限的回味的余地。在回味中讀者自會意識到: 應當有信仰馬克思主義的自由。這在無形之中就捍衛了宣傳馬克思主義的權利。這種說服力,恐怕不亞于講一篇大道理。
雜文中常常用到駁論的方法。這篇文章先將論敵的觀點擺出,再指出其前后矛盾沖突之處,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給予致命的一擊,可謂干凈利落,痛快淋漓。從中我們不是也可以悟到雜文創作的一些要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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