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國論
蘇洵
蘇洵(1009—1066),字明允,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早年在家鄉苦讀。嘉祐元年(1056)第二次進京城汴梁,為歐陽修、韓琦等推譽,薦之于朝廷。元祐五年(1060)授秘書省校書郎,卒于霸州文安縣主簿任上,贈光祿寺丞。與其子軾、轍同負文名,合稱“三蘇”,并均被列入“唐宋八大家”。其文雄奇凌厲,筆力豪健,論點鮮明,語言流暢。有《嘉祐集》。
六國論
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賂秦而力虧,破滅之道也。或曰:“六國互喪,率賂秦耶?”曰:“不賂者以賂者喪。蓋失強援,不能獨完。故曰弊在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則獲邑,大則得城。較秦之所得,與戰勝而得者,其實百倍;諸侯之所亡,與戰敗而亡者,其實亦百倍。則秦之所大欲,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戰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斬荊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孫視之不甚惜,舉以予人,如棄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寢。起視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則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無厭,奉之彌繁,侵之愈急。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矣。至于顛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此言得之。
齊人未嘗賂秦,終繼五國遷滅,何哉?與嬴而不助五國也。五國既喪,齊亦不免矣。燕趙之君,始有遠略,能守其土,義不賂秦。是故燕雖小國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荊卿為計,始速禍焉。趙嘗五戰于秦,二敗而三勝。后秦擊趙者再,李牧連卻之。洎牧以讒誅,邯鄲為郡,惜其用武而不終也。且燕趙處秦革滅殆盡之際,可謂智力孤危,戰敗而亡,誠不得已。向使三國各愛其地,齊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將猶在,則勝負之數,存亡之理,當與秦相較,或未
易量。
嗚呼!以賂秦之地封天下之謀臣,以事秦之心禮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則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勢,而為秦人積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趨于亡。為國者無使為積威之所劫哉!
夫六國與秦皆諸侯,其勢弱于秦,而猶有可以不賂而勝之之勢。茍以天下之大,而從六國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國下矣!
說明
本文在作者的文集里題為《六國》,通行選本往往題作《六國論》。從宋真宗景德年到宋仁宗慶歷年前后,北宋統治者在強敵壓境的脅迫下,一味屈辱茍安,納幣求和。作者對此痛心疾首,憂慮重重。他認為,這種做法同戰國時期六國賂秦求安,結果反被秦所滅的歷史現象一模一樣。因此,作者懷著強烈的愛國熱情,以“六國破滅,弊在賂秦”為基點,借古喻今,痛陳利弊,提醒北宋統治者借鑒歷史教訓,不要重蹈六國滅亡的覆轍。文章結構嚴謹,論理透徹,觀點既明確突出,又周密無隙。同時,采用敘議相間的手法,使文筆曲舒優美,氣勢縱橫奔放,可謂雄辯滔滔,一氣呵成,是蘇洵史論文的重要代表作。
集評
茅坤曰:一篇議論由《戰國策》縱人之說來,卻能與《戰國策》相伯仲,當與子由《六國論》并看。
——明·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鈔》
沈德潛曰:六國所以不能自強者,一在貪近利而互相侵伐;一在茍安而不肯用兵。此從事賂秦以至于亡也。論與子由篇同,而筆力遠過。
——清·沈德潛《唐宋八大家文讀本》卷十六
劉大櫆曰:筆力簡老。
——清·姚鼐《古文辭類纂》卷三十一引《六國論》評語
浦起龍曰:若就六國言六國,不如次公中肯。而警時則較激切。以地賂,以金繒賂,所賂不同而情勢同。讀之魄動。
——清·浦起龍《古文眉詮》卷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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