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維·獻始興公》原文與賞析
王維
寧棲野樹林,寧飲澗水流。
不用食梁肉,崎嶇見王侯。
鄙哉匹夫節,布褐將白頭。
任智誠則短,守仁固其優。
側聞大君子,安問黨與仇。
所不賣公器,動為蒼生謀。
賤子跪自陳:可為帳下不?
感激有公議,曲私非所求。
玄宗時代的名臣張九齡,于開元二十二年(734)拜中書令,次年封始興伯。張九齡很賞識詩人王維,就在他任中書令的同一年,即提拔王維為右拾遺。據詩題及題下原注“時拜右拾遺”。此詩當作于開元二十三年。這時,王維雖然在拾遺任上,但他渴望能進一步地施展自己的才干。如果說,前一年的《上張令公詩》表現了詩人要求仕進的迫切心情,那么,這首《獻始興公》則是他出仕拾遺后,希望得到當政者更大的任用的言志之作。
全詩十六句,平分為兩層,每層又以四句為一小節。干謁詩不從頌揚對方,或希求汲引的角度落筆,卻從抒發自己的情志開始。開頭四句說,寧愿棲隱山林,寧愿過清貧淡泊的生活,卻不愿為了追求富貴享樂而苦苦地巴結王侯,喪失人格。這里以飲澗中的流水喻隱士的清苦生活; 以食用小米和肉類,比喻過豪華的生活;以攀登險峻不平的山峰,比喻艱難地巴結討好權貴,寫得形象生動,表達思想也很準確。接著的四句進一步剖露心跡,表明寧可一輩子做布衣,也不肯卑躬屈膝地謀求仕進。自己堅持氣節,不善圓通,在道德操守上,卻能始終如一。詩人在入仕和出仕問題上最基本的立場和態度,就是不屈己,不為謀取一官半職而丟掉做人的尊嚴。這哪里象在向當權者干求任用呢?倒象是在述懷,表達詩人自己剛直不阿的性格。
詩的后半轉到投獻張九齡,希望他任用自己的意思上來,而在思想脈絡上仍與前半部分密切相承。作者先用第三者從旁聽說的口吻贊揚始興公。大君子,指張九齡。他作為一個賢明的宰相,用人唯賢是舉,而不結黨營私;對于國家的官爵,不徇私出賣。他的所作所為,無不都是為老百姓著想。這樣的一個宰相,怎能不令人敬仰呢?詩很自然地轉入向張九齡陳情的本意,希望得到他的賞識,以施展自己的抱負。詩人恭敬虔誠地問,象我這樣的人,可以做您的下屬嗎?這一“跪”一問中,包含著王維對張九齡由衷的贊美,和渴求得到他的信任的強烈愿望。然而,詩人決不是向對方阿諛奉承,乞求利祿。并不要對方為他而徇私情。最后兩句即表明這種態度:若是出于公正而任用我,我非常感激; 如果任用我而存有私心,則不是我所希望的。這樣的結尾,既表達了自己的要求,也照應了上文對張九齡正直無私精神的頌揚,和自己講氣節、重操守的思想性格,使詩在結構上很完整,思想境界也很光明磊落。這比起古代絕大多數的干謁詩文往往詞哀情苦,乞求權貴大發慈悲,扶持弱植,救魚涸轍一類陳詞俗調,不知高出多少倍!
這首五言古詩,寫得直切明白,健康爽朗。詩中慷慨任氣、剛正無私的精神,通俗明快的語言,高亢健舉的格調,乃至某些句式和詞匯,都可以看出它深受漢魏詩歌的浸潤。這一點,在王維研究中很少有人提及,我們在此著重加以強調,目的是為了能更全面深入地認識、評價王維的詩歌創作,而不致拘限成見,偏執于一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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