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庭堅《寺齋睡起二首》宋詩原文|譯文|注釋|賞析
小黠大癡螳捕蟬,有馀不足夔憐蚿。①
退食歸來北窗夢,一江風月趁魚船。②
桃李無言一再風,黃鸝唯見綠匆匆。③
人言九事八為律,儻有江船吾欲東。④
【注釋】 ①夔(kui葵):傳說中的獸名。只有一只腳。蚿(xian弦):蟲名。即馬蚿。又名馬陸、百足。《莊子·秋水》:“夔憐蚿,蚿憐蛇,蛇憐風。” ②退食:退朝回來進食。③黃鸝(li梨):鳥名。即黃鶯。
④九事八為律:《漢書·主父偃傳》:“所言人事,其八為律。”主父偃上奏疏,所說九件事中有八件是有關律令的事。
【譯文】 螳螂捕蟬,那小聰明實在是大傻角。夔可憐蚿,也只不過是腳多笑腳少。退朝歸來吃飽飯,在北窗下作個夢:駕著漁船飽覽一江風月好。
桃李花默默無言,幾番風吹雨淋,黃鶯飛來,只見很快又綠葉成陰。人們所說的事情中,九件中有八件有關律令,唉,如果有江船的話,我也想飄然東行。
【集評】 宋·任淵:“詩意謂巧詐之相傾,智愚之相角,與此數蟲何異,得失竟安在哉?”“謂世途狹隘,動觸法令,寧自放于江海也。”《山谷詩注》內集卷十一)
宋·王楙:“《步里客談》云:‘古人作詩,斷句輒旁入他意,最為警策。’……如《書酺池寺》詩:‘退食歸來北窗夢,一江風月趁漁船。”(《野客叢書》卷二十五)
現·潘伯鷹:“山谷作此詩時,朝廷黨派小圈子的報復斗爭已又起來了。蘇東坡和山谷這時都不容于時。東坡尤其被臺諫官們攻擊,自請外任,以遠離中央權要之地。山谷此二詩后面特別指明不滿于像主父偃那樣專門拿‘律’來毛舉細故、而忘卻政治大原則的人們,因此想退隱出去。”(《黃庭堅詩選》古典文學出版社1957版)
今·錢鐘書:“天社注引《漢書·主父偃傳》:‘所言九事,其八為律。’按《容齋隨筆》卷十二云:‘八事為律令,一事諫伐匈奴。’謂八事為律令而言,則‘為’字當作去聲。魯直以為平聲,誤矣。’(《談藝錄》第13頁)
【總案】 元祐四年(1089),蘇軾在試館受到政敵的攻擊,自請外任,出知杭州。黃庭堅深感黨派斗爭的無情,這時也有求去之意。第一首用典設喻,以“螳捕蟬”和“夔憐蚿”喻政壇上的相傾相角,第二首強調點出人言之可畏。兩詩均在末句點出正意,想遠離政治斗爭的漩渦,放浪于江湖之上。黃庭堅的七絕風格近于杜甫,古拗奇崛,往往“寡情少恩”,了無余味。而這兩詩前三句亦頗費氣力,全賴末句將意思拓開,便有言外之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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