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魏兩晉南北朝詩歌·兩漢詩歌·樂府民歌·焦仲卿妻(并序)》鑒賞
原序:漢末建安中,廬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劉氏,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沒水而死。仲卿聞之,亦自縊于庭樹。時人傷之,為詩云爾。
孔雀東南飛,五里一徘徊。
“十三能織素,十四學裁衣。
十五彈箜篌,十六誦詩書。
十七為君婦,心中常苦悲。
君既為府吏,守節情不移。
雞鳴入機織,夜夜不得息。
三日斷五疋,大人故嫌遲。
非為織作遲,君家婦難為。
妾不堪驅使,徒留無所施。
便可白公姥,及時相遣歸。”
府吏得聞之,堂上啟阿母:
“兒已薄祿相,幸復得此婦。
結發同枕席,黃泉共為友。
共事二三年,始爾未為久。
女行無偏斜,何意致不厚?”
阿母謂府吏: “何乃太區區!
此婦無禮節,舉動自專由。
吾意久懷忿,汝豈得自由!
東家有賢女,自名秦羅敷。
可憐體無比,阿母為汝求。
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
府吏長跪告,伏惟啟阿母:
“今若遣此婦,終老不復取!”
阿母得聞之,槌床便大怒:
“小子無所畏,何敢助婦語!
吾已失恩義,會不相從許!”
府吏默無聲,再拜還入戶。
舉言謂新婦,哽咽不能語:
“我自不驅卿,逼迫有阿母。
卿但暫還家,吾今且報府。
不久當歸還,還必相迎取。
以此下心意,慎勿違吾語。”
新婦謂府吏: “勿復重紛紜!
往昔初陽歲,謝家來貴門。
奉事循公姥,進止敢自專?
晝夜勤作息,伶俜縈苦辛。
謂言無罪過,供養卒大恩。
仍更被驅遣,何言復來還?
妾有繡腰襦,葳蕤自生光;
紅羅復斗帳,四角垂香囊;
箱簾六七十,綠碧青絲繩;
物物各自異,種種在其中。
人賤物亦鄙,不足迎后人。
留待作遣施,于今無會因。
時時為安慰,久久莫相忘!”
雞鳴外欲曙,新婦起嚴妝。
著我繡裌裙,事事四五通。
足下躡絲履,頭上玳瑁光。
腰若流紈素,耳著明月珰。
指如削蔥根,口如含朱丹。
纖纖作細步,精妙世無雙。
上堂謝阿母,母聽去不止。
“昔作女兒時,生小出野里,
本自無教訓,兼愧貴家子。
受母錢帛多,不堪母驅使。
今日還家去,念母勞家里。”
卻與小姑別,淚落連珠子。
“新婦初來時,小姑始扶床。
今日被驅遣,小姑如我長。
勤心養公姥,好自相扶將。
初七及下九,嬉戲莫相忘!”
出門登車去,涕落百余行。
府吏馬在前,新婦車在后。
隱隱何甸甸,俱會大道口。
下馬入車中,低頭共耳語:
“誓不相隔卿! 且暫還家去,
吾今且赴府。 不久當還歸,
誓天不相負!” 新婦謂府吏:
“感君區區懷。 君既若見錄,
不久望君來。 君當作磐石,
妾當作蒲葦; 蒲葦紉如絲,
磐石無轉移。 我有親父兄,
性行暴如雷。 恐不任我意,
逆以煎我懷。” 舉手常勞勞,
二情同依依。
入門上家堂,進退無顏儀。
阿母大拊掌: “不圖子自歸!
十三教汝織,十四能裁衣。
十五彈箜篌,十六知禮儀。
十七遣汝嫁,謂言無誓違。
汝今無罪過,不迎而自歸?”
蘭芝慙阿母: “兒實無罪過。”
阿母大悲摧。
還家十余日,縣令遣媒來。
云 “有第三郎, 窈窕世無雙。
年始十八九,便言多令才。”
阿母謂阿女: “汝可去應之。”
阿女銜淚答: “蘭芝初還時,
府吏見丁寧,結誓不別離。
今日違情義,恐此事非奇。
自可斷來信,徐徐更謂之。”
阿母白媒人: “貪賤有此女,
始適還家門。 不堪吏人婦,
豈合令郎君? 幸可廣問訊,
不得便相許。”
媒人去數日,尋遣丞請還:
“說‘有蘭家女,承籍有宦官’,
云‘有第五郎,嬌逸未有婚’。
遣丞為媒人,主簿通語言。”
直說“太守家,有此令郎君,
既欲結大義,故遣來貴門。”
阿母謝媒人: “女子先有誓,
老姥豈敢言!” 阿兄得聞之,
悵然心中煩。 舉言謂阿妹:
“作計何不量! 先嫁得府吏,
后嫁得郎君。 否泰如天地,
足以榮汝身,不嫁義郎體,
其往欲何云?” 蘭芝仰頭答:
“理實如兄言。 謝家事夫婿,
中道還兄門。 處分適兄意,
那得自任專? 雖與府吏要,
渠會永無緣。 登即相許和,
便可作婚姻。”
媒人下床去,諾諾復爾爾。
還部白府君: “下官奉使命,
言談大有緣。” 府君得聞之,
心中大歡喜。 視歷復開書:
“便利此月內,六合正相應。
良吉三十日,今已二十七,
卿可去成婚。” 交語連裝束,
絡繹如浮云。 青雀白鵠舫,
四角龍子幡,婀娜隨風轉。
金車玉作輪,躑躅青驄馬,
流蘇金鏤鞍。 赍錢三百萬,
皆用青絲穿。 雜綵三百匹,
交廣市鮭珍。 從人四五百,
郁郁登郡門。
阿母謂阿女: “適得府君書,
明日來迎汝。 何不作衣裳?
莫令事不舉!”阿女默無聲,
手巾掩口啼,淚落便如瀉。
移我琉璃榻,出置前窗下。
左手持刀尺,右手執綾羅。
朝成繡夾裙,晚成單羅衫。
晻晻日欲暝,愁思出門啼。
府吏聞此變,因求假暫歸。
未至二三里,摧藏馬悲哀。
新婦識馬聲,躡履相逢迎。
悵然遙相望,知是故人來。
舉手拍馬鞍,嗟嘆使心傷:
“自君別我后,人事不可量。
果不如先愿,又非君所詳。
我有親父母,逼迫兼弟兄。
以我應他人,君還何所望!”
府吏謂新婦: “賀卿得高遷!
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
蒲葦一時紉,便作旦夕間。
卿當日勝貴,吾獨向黃泉。”
新婦謂府吏: “何意出此言!
同是被逼迫,君爾妾亦然。
黃泉下相見,勿違今日言!”
執手分道去,各各還家門。
生人作死別,恨恨那可論?
念與世間辭,千萬不復全!
府吏還家去,上堂拜阿母:
“今日大風寒,寒風摧樹木,
嚴霜結庭蘭。 兒今日冥冥,
令母在后單。 故作不良計,
勿復怨鬼神! 命如南山石,
四體康且直。” 阿母得聞之,
零淚應聲落: “汝是大家子,
仕宦于臺閣。 慎勿為婦死,
貴賤情何薄! 東家有賢女,
窈窕艷城郭。 阿母為當求,
便復在旦夕。” 府吏再拜還,
長嘆空房中,作計乃爾立。
轉頭向戶里,漸見愁煎迫。
其日牛馬嘶,新婦入青廬。
奄奄黃昏后,寂寂人定初。
“我命絕今日,魂去尸長留!”
攬裙脫絲履,舉身赴青池。
府吏聞此事,心知長別離。
徘徊庭樹下,自掛東南枝。
兩家求合葬,合葬華山傍。
東西植松柏,左右種梧桐。
枝枝相覆蓋,葉葉相交通。
中有雙飛鳥,自名為鴛鴦;
仰頭相向鳴,夜夜達五更。
行人駐足聽,寡婦起傍徨。
多謝后世人,戒之慎勿忘!
本篇先見于南朝陳代徐陵編的《玉臺新詠》,題為無名人《古詩為焦仲卿妻作并序》;后宋人郭茂倩編《樂府詩集》時,將其收入“雜曲歌辭”之中,題名《焦仲卿妻》,且標明是“古辭”。后人常以首句為題,稱為《孔雀東南飛》。它與后來出現的《木蘭詩(辭)》,被譽為民歌中之“雙璧”。
這是一篇杰出的長篇敘事詩。全詩357句、1785字(一說1765字),是我國現存的樂府民歌篇幅最長的名篇;其作者為何人?無從查考。寫作年代,素有爭論,有說漢末人作,有說作于六朝,多數學者認為:大體成詩于漢末,而在流傳中經后人補充改作,故不免雜有漢以后的習俗內容。最后寫定,應在《玉臺新詠》之前,廣泛流傳則當更早。
按照詩前《原序》所示,它的故事梗概是這樣的——
一千七百多年前的漢末建安時期,廬江府小吏焦仲卿與妻子劉蘭芝,婚后感情極好。但焦母嫌棄媳婦,被逼遣歸。夫妻臨別時,互相盟誓,決不改嫁再娶。可是,蘭芝回娘家后,縣令、太守相繼派人求婚,其兄勢利,逼妹改嫁。蘭芝感到自己勢單力薄,無法抗拒重重黑暗勢力的迫害,在寒冬的深夜投水自歿;仲卿聞訊后,亦自縊庭樹而亡,雙雙以身殉情,以死對封建禮教進行了反抗。這個怵目驚心的悲劇故事,使人驚嘆,令人哀傷。當時就有人為此事作詩詠嘆,表示悼念。
這就是這篇長詩開頭的《原序》所指出的故事發生的時間、地點及其主要內容,以及它的寫作緣由。
這首詩篇幅較長,為了便于講解,也為了有利于對全詩各部分內容的更好理解,在朱編“讀本”原有的分段基礎上,作了一點小的調整,即:把詩的頭兩句和尾兩句,各列為一段;原有第八小段分成二段。這樣,把原有十三小段,分成為十六小段。這里,按照全詩的幾個主要情節(除去開頭與結尾),歸并為六個大段、十五層意思和一個中心——
開頭 托物起興(1)
第一大段:被逼遣歸(2-4)
分為三層:
①自訴苦情,被迫求去(2)
②為妻求情,焦母不允(3)
③轉達母命,準備返家(4)
第二大段:臨別設誓(5-6)
分為二層:
①行前整妝,辭母別姑(5)
②夫婦盟誓,決不負心(6)
第三大段:蠻兄逼嫁(7-11)
分為四層:
①初見阿母(7)
②縣令說婚被拒(8)
③太守提親,劉家允婚(9)
④太守準備迎娶,劉母催婦理妝(10-11)
第四大段:夫婦訣別(12)
(聞變會蘭芝,相約向黃泉)
第五大段:以身殉情(13-14)
分為二層:
①府吏還家,準備自盡(13)
②雙雙赴死,堅決反抗(14)
第六大段:連枝比翼(15)
(身后合葬,連葉接枝,鴛鴦雙飛)
結尾 歌者告誡(16)
一個中心,就是:
敘寫漢末一個封建家庭的婚姻悲劇,焦仲卿夫婦雙雙殉情而亡,有力地控訴了舊社會家長制的罪惡,揭露了封建禮教吃人的本質。
* * * *
現在就按上述分段來詳講原文——
開頭:托物起興
“孔雀東南飛,五里一徘徊。”古樂府歌詠夫婦別離之情,往往用雙鳥起興,引出作品的主要內容。這篇敘事詩也不例外。不同的只是有的用“白鵠”或“黃鳥”,而這里改用了“孔雀”,其大旨都是說夫婦別離之苦。它往往起著提綱挈領、暗示全篇基調的作用。
第一大段:被逼遣歸
這段內容較多,有如下三層意思:
第一、自訴苦情,被迫求去
這一整節均為蘭芝對府吏仲卿所說的話,大意是說——
這蘭芝在未嫁之前,過著一般封建家庭女子的平靜生活:“十三能織素,十四學裁衣,十五彈箜篌,十六誦詩書。”但自從“十七為君婦”之后,便“心中常苦怨”了。盡管她得到了丈夫“君既為府吏,守節情不移”的真心相愛,并且她做到了:“雞鳴入機織,夜夜不停息,三日斷五匹”,但“大人故嫌遲。”這是說,起早摸黑拼命地干,三天就織了五匹綢帛,而婆婆還是嫌我織得慢。這里的大人,是對焦母的敬稱。為什么說焦母“故意”呢?看下文就明白了:“我為織作遲,君家婦難為。”其實,婆婆卻非真的嫌我織得慢,而是有意尋事挑剔,你們家的媳婦真是難做啊! 不僅如此,她婆婆甚至還捏造理由,羅織罪名,逼迫仲卿夫婦離異(下文就有“此婦無禮節,舉動自專由”兩句為證),因此,蘭芝寧肯承擔未來的一切痛苦和不幸,也不愿再在焦母淫威下過著痛苦的生活。于是說:“妾不堪驅使,徒留無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時相遣歸。”這是說,我實在不能勝任為你家婆婆所使喚了,徒然留著也無益,你可告訴母親(“白”,即告語),還是趁早休退回娘家了吧!在這里,有幾個詞要加以注意:公姥,這里讀mǔ,不讀“老”,即“公婆”意思,但這里是偏義復詞,即偏于“姥”,因姥連及“公”,不是“公公”和“婆婆”的合稱。所謂“偏義復詞”者,是指由兩個并列或反義的詞素組成一個詞,但整個雙音詞組的意義,只等于其中一個詞素的意義,另一個詞素在詞組中不起作用。如“公姥”和“兄弟”、“好歹”等,要視文意而確定偏于哪一邊。相遣歸,即休棄回娘家。這里的副詞“相”,不作“相互”解,只屬于指代性副詞。用呂叔相說法,它可以作為受事者之第一身,(相當于“我”),也可以是第二身(“你”),或第三身(“他”)。在這句中的“相”,是第一身,即“我”。“及時遣歸”,就是趁早把我休退回娘家。
這一節是說蘭芝對仲卿自請休退及其原因。至于“自請休退”的詳細原因,下文還會說及。
第二、為妻求情,焦母不允
請看詩中說:“府吏得聞之,堂上啟阿母”:仲卿聽蘭芝說后,立即上堂去向阿母稟告。啟,即稟告。說:“兒已薄祿相,幸復得此婦。結發同枕席,黃泉共為友。共事二三年,始爾未為久。女行無偏斜,何意致不厚?”這里的“薄祿相”一詞,只要弄清“祿”字,整個詞語就容易理解。祿,是指命中注定的一生應得的物質享受。即所說的“祿命”。就是說,自己命小福薄,沒有高官厚祿的福相,也即“窮相”。結發,古代男子二十歲束發加冠,女子十五歲束發加笄(jī),表示已經成年。這里即指成年后的結婚。始爾,始,即開始;爾,如此,即指他們那段恩愛生活。“何意致不厚”,意,料想;致,招致;厚,滿意,喜歡。不厚,不滿意。這幾句大意是——
我已經是個沒有福相的人,幸虧娶了個賢惠妻子。我倆一成年就結為夫婦,一開始就過著恩愛生活,決心活著為夫妻,死了也要作伴侶,我們同生共死。過這種美滿生活還只二、三年,不算長久,她的品行也無不正啊,哪里想到您會如此不喜歡她。
盡管焦仲卿為自己妻子向母親訴說了許多情由,但根本沒有打動焦母的鐵石心腸。“阿母謂府吏:何乃太區區!”焦母對仲卿帶有指責之意說:你怎么這樣心胸狹窄,遇事想不開! 區區一詞,有多種釋義,這里用聞一多等人的說法,區區,猶“愨愨”(què),有愚蠢、固執之意。焦母接著說,你不知道,“此婦無禮節,舉動自專由。吾意久懷忿,汝豈得自由! 東家有賢女,自名秦羅敷;可憐體無比,阿母為汝求,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這一席話,告訴大家:
前四句是說,焦母誣指媳婦太無禮貌,舉動自作主張,說自己心里早就生氣了恨她了。并訓斥兒子:“你怎能憑自己的意思要怎樣就怎樣呢?!”這里的自專由、自由,都是自作主張、任情而為的意思。忿,怒恨、生氣。焦母不僅如此,更缺德的是:她早懷著鬼胎,要為兒子另找“新歡”了。你且聽她說:“東家,即鄰近人家,有個賢淑美女,體貌無比可愛(憐,即愛),做娘的可以為你去求親,至于現有的妻子,可以馬上把她打發走,要走快走,無論如何已不能耽擱了!”這里的秦羅敷,不是確指,而是泛指當時一個出名的女子,是美麗女子的代稱。自名,自稱其名,有“自許”的意思。體,是指體態相貌。這個慎字,不作“小心”講,而是一個“禁戒”之辭,含有命令、祈使之意。
焦母如此發了一通淫威之后,使得兒子連忙下跪說:“我想把我的意思告訴您,現在您如果將這個媳婦休退回家,那我就到死也不再娶妻了!”這就是:“府吏長跪告:伏惟啟阿母,今若遣此婦,終老不復取”的大意。這里的長跪,不是“長久地跪”,而是直身而跪。因為古人是席地而坐的,是一種“蹲坐”,當要行跪時,只要把腰股伸直,以示莊重,故稱“長跪”。伏惟,這兩個字,在古書中是常見的。什么意思呢?伏,俯身伏地表示恭敬;惟,作“思”解。伏惟,本意是“匍匐而思念”。故古人常借引作謙卑的發語詞,表示對尊長的敬意。
于是,“阿母得聞之”,就大發雷霆:“槌床便大怒:‘小子無所畏,何敢助婦語! 吾已失恩義,會不相從許!”這就是說:焦母一聽她兒子竟說出這樣的話來,就捶著凳床大怒,狠狠地斥責兒子:“你這個小子,簡直一點也不怕阿母了,竟敢幫老婆說話,我對她已恩斷義絕了,決不會依從你的!”露出了一副“惡老婆子”的猙獰面目。這里,有幾個詞要補釋一下:槌床,即捶著床、拍床。床,在古代是比條凳稍寬一些的“坐具”,不是像今天專指的那種躺臥的“床具”。失恩義,就是恩斷義絕,已經完全失去感情或情誼。會,作“應當”講,引伸為“必定”之意(用聞一多說)。
以上就是第一大段第二層意思。下邊再看另一層意思:
第三、轉達母命,準備返家
“府吏默無聲,再拜還入戶”。焦仲卿向母親行了禮,然后回到房中。還,是“回”的意思。“舉言謂新婦,哽咽不能語:‘我自不驅卿,逼迫有阿母。卿但暫還家,吾今且報府,不久當歸還,還必相迎取。以此下心意,慎勿違吾語。’”舉言,猶“稱道”。即轉述其母之言。卿,古時君稱臣,或同輩相稱。也是古時夫對妻的親昵之稱呼。報,此通“赴”。報府,即趕赴大守府去辦事。下心意,低聲下氣,忍受委屈的意思。這是焦仲卿轉述了母親的話后,勸妻子暫且回娘家去住,并表示:不久會去接她回來的,希她暫受委屈一下,千萬不要不聽我的話。
蘭芝聽了之后,對府吏說:“勿復重紛紜,往昔初陽歲,謝家來貴門,奉事循公姥,進止敢自專?”重紛紜,即再找麻煩。不要再自我麻煩來接我回家來了。并回顧說:那年冬末春初,我辭別了自己娘家,嫁到你家來,我做事都順著公婆的心意,進退舉止哪敢自作主張?我是“晝夜勤作息”(這里的作息,是偏義復詞,偏于“作”),“伶俜縈苦辛”啊! 孤孤單單地一個人日日夜夜地被辛勞的家務糾纏著。這里的伶俜一詞,用的是“孤單”之義,不用那種將其釋為“聯翩”的解說。下邊蘭芝緊接著說:“謂言無罪過,供養卒大恩;仍更被驅遣,何言復來還。”謂言,即“自以為”。這四句是說,我認為到你家后,我沒犯什么過失,原想好好奉侍婆婆到老,盡量報答公姥對我的恩典(卒,完成的意思)。可是,現在仍然被逐還娘家,還講什么再接我回來呢!
接著,劉蘭芝清點自己陪嫁物品留給焦仲卿,并對他說:“妾有繡腰襦,葳蕤自生光”;我有一件繡花的齊腰短襖,美麗璀璨,閃閃發光;還有“紅羅復斗帳,四角垂香囊;”就是用紅羅做成的,四角掛著香袋的雙層的小帳,還有“箱簾六七十,綠碧青絲繩”;有大小箱匣六七十只,都用青色絲繩捆扎著。(這里的“簾”為“匳”的假借,即鏡匣,安放東西的小器具,也可叫“奩”。)那里邊的“物物各自異,種種在其中。”各種物品各具特色,自己所用的東西都在這些箱匣里了。現在,“人賤物亦鄙,不足迎后人(指仲卿再娶之妻);留待作遣施(贈送、施與。這個“遣”字,另一版本作“遺”),于今無會因。時時為安慰,久久莫相忘!”我這個人既被輕賤,我的東西也會受人鄙棄,不配留給你的“新人”使用。那么,這些就留給你作個紀念,或者送人也無妨。反正從此以后沒有重逢的機會了(這里的于今,即從此以后;“因”,指因緣、機會)。但是,希望你時時寬慰自己,永遠不把我忘掉。
以上,即是第一大段的內容,可概括為四個字:被逼遣歸。下邊自第五至第六兩個小段為另一大段,即——
第二大段:臨別設誓
這大段也有兩層意思——
第一、向焦母、小姑辭別
作者在寫執禮告別之前,用濃重的筆墨先把蘭芝好好地打扮了起來。“雞鳴外(窗外、門外)欲曙,新婦起嚴妝(即盛妝)。著我繡裌裙,事事四五通(猶“遍”)。這是說,蘭芝在天快亮的時候,就下床梳妝了,先穿了繡花夾裙子,再就是:“足下躡(踩、穿)絲履(即絲質的便鞋),頭上玳瑁光(即頭插閃閃發光的玳瑁簪),腰若流紈素(腰間纏束著精白的光彩閃動如流波的細絹),耳著明月珰(珰,耳飾)”。作者寫完蘭芝的著裙、穿衣、躡履、戴簪、施珰,極意妝束打扮之后,再描繪她的纖指、朱唇和細步等體態:“指如削蔥根,口如含朱丹。纖纖作細步,精妙細無雙。”至此,一個衣著華艷,身姿美妙的少婦形象,躍然紙上。
對于此段描寫,歷來有不少探索與爭論。其焦點是:為什么在女主人公愁思百結之當兒,作者插入這種比較夸張的描繪?主要有三種說法:
一種說,用極意盛妝,曲寫新婦苦衷。別人嫌棄我,我偏要好好地打扮打扮,以示自尊和反抗。
又一種說,為了捱晷刻,拖延時間。這是因為新婦不忍離去,故意反復拖延,即“事事四五通”,害怕“著畢即去”。此說詳見聞一多轉引李子德的說法。
還有一種說法,認為她心煩意亂,一遍兩遍裝束,都未能令自己稱心滿意。看來,以第一說法,對于上下文意的連貫,比較容易。第二說,也可通。因為,這也是文藝家們的一種常用的藝術手法:前苦后甜,或者泰極否來。同時,作為敘事詩,也需要進行一些人物的肖像描寫。于是,就在這欲去未去,希望與絕望游移不定之際,插入這個描述,正是必要的,也是適宜的。
在離去時,盡管焦母怒氣襲人,蘭芝卻神態自如地執禮告別:“上堂謝阿母,母聽去不止”。蘭芝到堂上同焦母辭別,而焦聽任離去,不加阻止。蘭芝很有禮貌地說:“昔作女兒時,生小出野里,本自無教訓,兼愧貴家子。受母錢帛多,不堪母驅使。今日還家去,念母勞家里。”這里的野里,是指荒僻之鄉里。謙稱自己來自鄉野地方,從小生長在家世寒微之處,本來缺乏教養,加上我嫁到你這高貴門第來,更加有愧。出嫁時,收了您家很多財禮(即詩中所說:“錢帛”),結果不能令您滿意地役使。今天我回家了,卻使我惦念婆婆今后在家里多操勞了。你看,這個賢淑女子,多么識禮,多么謙恭啊!
但是,有人認為這一席話,表現了蘭芝對焦母的屈服。不對,這里雖然沒有正面的反抗,但也決不是示弱,而是“帶性負氣,軟中有剛”的嘲諷之辭。這是一個人的性格由激憤轉向郁怒的表現,是為后邊悲劇結局留下很好的一個伏筆。
接下去,蘭芝又向小姑告別:“卻與小姑別,淚落連珠子。”話還沒有說,而淚珠卻刷刷地落了下來。下邊是嫂子對小姑說的話:“新婦初來時,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驅遣(朱編“讀本”缺后二句,從另版補入),小姑如我長。”并囑咐小姑:“勤心養公姥,好自相扶將。”扶將,即照料、照應。希望小姑既要好好服侍母親,又要好好照料自己。并說:“初七及下九,嬉戲莫相忘!”漢朝的風俗,每月十九日(即“下九”),是女子相聚之日,名曰“陽會”。何謂“陽會”?據朱乾《樂府正義》引《采蘭雜志》云:“九為陽數,古人以二十九日為‘上九’,初九日為‘中九’,十九日為‘下九’。每月下九置酒為婦女之歡,名曰‘陽會’。……女子于是夜為藏鉤游戲,以待月明,有忘寐而達曙者。”初七,即“七夕”,舊歷七月七日,人們供祭織女,乞巧。故“七夕”,又叫“七巧”。這是說,蘭芝勸小姑每逢“七夕”和“陽會”的喜日時,不要因嬉戲貪玩而忘了回家(這里的相字同上邊“相扶將”的“相”字,均為指代性副詞,作“我”解)。蘭芝叮嚀完了,就“出門登車去,涕落百余行”,終于痛哭而別。
這是第二大段中頭一層意思:向焦家辭別。下邊是第二層意思——
第二、夫妻相誓,決不負心
“府吏馬在前,新婦車在后,隱隱何甸甸,俱會大道口。下馬入車中,低頭共耳語:‘誓不相隔卿! 且暫還家去,吾今且赴府。不久當還歸,誓天不相負!’”這里的隱隱、甸甸,都是象聲詞。據清人黃節考證,“隱”同“車急”,“甸”同“車甸”,凡是車聲、雷聲、崩聲、群行聲,均謂之“車急車急”。“何”,語助詞,類似今之“啊”(聞一多說)。這里的兩個相,均為指代性副詞,前者相當于“我”,后者相當于“你”。誓天,指天為誓,或對天發誓。由于封建家長對家庭的絕對統治,其青年人不可能獲得愛情的幸福,女子命運更加悲慘。盡管焦仲卿對劉蘭芝情重誼深,但為封建綱常所不容,因此,也只得忍痛勸歸。
蘭芝聽了自己丈夫對天發誓,深受感動。“新婦謂府吏:‘感(謝)君區區懷,(“區區”,猶“拳拳”,忠愛專一之意),君既若見錄,不久望君來(前句之見錄,即“見愛”,見,被;錄,記也)。君當作磐石,妾當作蒲葦,蒲葦紉(同“韌”)如絲,磐石無轉移。我有親父兄,性行暴如雷,恐不任我意,逆以煎我懷。’”這里逆,不作“違逆”解,而作“度”解,即猜度,逆料,即事前之預料。
由上可見,劉蘭芝雖然自請“遣歸”,但那是由于“惡婆婆”的逼迫。她那追求理想生活的火焰一直在燃燒,且對未來寄予很大希望。因此,她倆作了這個“磐石蒲葦”之盟,打算在堅持理想的不懈奮斗中取得愛情自由。可是,一想到自家的“親父兄”(這是偏義復詞,單指“兄”)之那種兇暴性格,就耽心兄長不會聽憑她的意愿,說自己一預料到這一點,心中就有如滾油煎熬,十分難受。
在大道口夫婦設誓之后,就揮手告別:“舉手長勞勞,二情同依依。”此時此地夫婦雙方的情緒均惆悵不已,彼此戀戀難舍。這里的勞勞,憂傷也;“長勞勞”,即憂傷不已!
讀完了第二大段,再看下邊——
第三大段:蠻兄逼嫁
這一大段最長,有四層意思,先看:
第一、初見阿母
蘭芝毅然逃出了焦家的火坑,但又落入了兄家的冰窟。她沒有可能逃逸封建專制主義的網羅,只不過由一個兇殘暴戾的封建家長統治的家庭走到另一個自私冷酷的家庭而已。因為這個悲劇的實質,不是劉蘭芝個人命運不好,也不僅僅是焦仲卿夫婦的不幸,而是一個普遍性的社會矛盾:是男女愛情同整個封建禮教和封建家長制之間的深刻矛盾。
你看劉蘭芝帶著極度悲傷回到娘家,她首先是——
入門上家堂,進退無顏儀 (即沒臉面)。阿母大拊掌 (擊掌,驚異): “不圖子自歸,十三教汝織,十四能裁衣,十五彈箜篌,十六知禮儀。十七遣汝嫁,謂言無誓違。汝今無罪過,不迎而自歸?” 蘭芝慙 (即 “慚”) 阿母: “兒實無罪過。” 阿母大悲摧 (同 “慛”)。
這是說,蘭芝剛回娘家,深感自己不明不白地回家,實無面目見人,因而感到“進退無顏儀”。果然,母親一見她回家,就大為驚訝地邊“拊掌”,邊叫嚷起來:“沒想到(即“不圖”)你自己回娘家來”! 并滔滔不絕地歷數著自己是怎樣辛辛苦苦地教女兒紡織、裁衣、彈琴和知書識禮,滿以為(即“謂言”)嫁到夫家,能不違反規矩和約束。(這里,用《孟子》“無違夫子”之義來解釋“無誓違”。因為這里的“無誓違”,是“誓無違”的倒文。誓,《說文》:約束也。亦即教訓。無違,即“無違夫子”。《孟子》云:“女子之嫁也,母命之曰:‘往之,女(汝)家,必敬必戒,無違夫子。’以順為正者,妾婦之道也。”)可是,你若果沒有過失,怎么不等娘家去接你就自己回來呢?”言下之意,母親認定女兒是被夫家休退回來的。蘭芝對此,一面感到自己實在對不起生養自己的親阿母,一面即簡明地答辯了一句:“我實在沒有過錯!”因為她自己認定,既無過失,何用多說(這里,也說明作者深得剪裁之妙,該省略的地方,即使只多一字也不用)。于是,劉母“大悲摧”,極為悲傷。這里的摧,據聞一多考證,摧同“慛”,《廣雅·釋詁》云:“慛,憂也。”
經蘭芝解說,取得母親諒解,生活安頓下來了,心境也逐漸平伏。可是,殘酷的現實給她又帶來了另一場風波。什么風波呢?這就是第三大段的另一層意思——
第二、縣令說婚,蘭芝拒媒
詩中說——
還家十余日,縣令遣媒來。云 “有第三郎,窈窕世無雙,年始十八九,便言多令才。”
在這段文字中,只要弄清最后一句,就無難解之處了。便言(便,讀第一聲),即“便便言”的簡略。便言,即“辯言”的意思,有口才、會說話。令才,即“美才”。令,美、善也。郎,這里,猶言“公子”。
劉母接待了縣令派來的媒人之后:“阿母謂阿女:‘汝可去應之。’”她要女兒表態,去答復媒人的請求(應,即答應、答復)。于是:
阿女銜淚答: “蘭芝初還時,府吏見丁寧 (即叮嚀),結盟不別離。今日違情義,恐此事非奇,自可斷來信,徐徐更謂之。
這里,有幾個詞務先說明一下。見,有“加”的意思;“見丁寧”,即加以再三囑咐。奇,佳(嘉)、美好;非奇,不佳,猶言“不妙”。(用余冠英說)。信,不是書信的“信”,是指使者,這里是說縣令派來的媒人。“斷來信”,回斷媒人(用聞一多說)。更,再;之,指出嫁之事。最后這句是說:關于出嫁之事慢慢再說吧。
經蘭芝這一辯,阿母基本上被說服了,于是:
阿母白媒人 (她去告訴說媒的來使): “貧賤有此女,始適還家門。不堪吏人婦,豈合令郎君? 幸可廣問訊,不得便相許。”
劉母對媒人自謙地說:“我寒門家的這個女孩子才嫁出不久就被婆家打發回來了,她連做府吏的媳婦都不配,還配得上貴公子嗎?”劉母話雖這樣說,但心卻未死,所以留一點尾巴:希望廣為打聽打聽,看看誰家姑娘更合適,我現在不宜就這樣答應你。其言外之意是:以后再考慮吧。其實,劉母的答復“留有余地”,從下文即可得到證明。
這里的第九小段,就是第三大段中又一層意思:
第三、太守提親,劉家允嫁
“縣令說婚”,是劉蘭芝回娘家后遇到的頭一次逼嫁風波。通過一逼、一辯、一復,經歷了“三步曲”,這場風波總算暫時平息了。可是,一波剛平,又起一波,而且是更大的風浪沖向這個可憐的“新婦”。你們看——(按朱編“讀本”原樣照錄):
媒人去數曰,尋遣丞請還: “ ‘說有蘭家女,承籍有宦官。云有第五郎,嬌逸未有婚。遣丞為媒人’,主薄逼語言。” 直說“太守家,有此令郎君,既欲結大義,故遣來貴門。”
對于《焦仲焦妻并序》(即《孔雀東南飛》)這首長詩,大家認為,其文字總的是比較淺顯條暢。但是,“媒人去數日”這一節十二句,卻頗有難解之處,曾引起學術界爭論不已,至今未得圓滿解決。所以,有人說“這幾句是全詩中疑義最多的地方,其實也是這首詩的弱點(指文字)所在。”
現在,讓我們來探索一下,究竟“難”在何處?
這難解的十二句,其癥結所在是“尋遣丞請還,說有蘭家女”十個字。由這兒引出許許多多的歧見。歸納起來,主要有五說:
①“傅庚生說”(“縣丞向太守請命時順便說起”)
②“余冠英說”(北大附和此說,即:縣丞雙受縣令、太守之委托);
③“王煥鏕說”(包括聞一多等,即“誤字與脫句說”);
④“林(庚)、馮(沅君)說”(縣丞復述太守之語);
⑤“朱東潤等說”(即“府丞說”)。
看來,分歧確實不小,但其焦點在于對這節文字,特別是對開頭幾句文意的理解。因此,要弄清這個爭議持續長久的問題,必先攻下“文字關”。也就是說,要弄清帶關鍵性的疑詞與難句,并且注意上下文意的銜接,以及全詩的敘法與句法等諸多因素,然后得出比較合理的結論。
哪些是關鍵句子和詞語呢?
“尋遣丞請還”,是這文字的關鍵句,五字中有四字值得深究,它關系到整段文意的理解。
尋——辭書中對此字列有十多種釋義。在這里,通常都解作“不久”、“隨即”。但它還有一種義項未被注意,即作“續”解,即“連續不斷而來”的意思,猶如“接續”、“緊接著”等。
丞——主管長官的輔佐之官。漢制,除中央機關有“丞”的設置之外,各地方如縣、郡等也都有設置此官職。因此,這里的“丞”,是指哪一級的“丞”,是“縣丞”,還是“郡丞”?一直有爭議。通行本若干都說是“縣丞”,而朱編“讀本”卻解作“郡丞”。其實,清代已有人指出是“郡丞”(詳見吳兆宜《玉臺新詠注疏》),現在有些本子即從此說。
請——不少注者將其解作“請示”、“請命”。這同把“丞”看作“縣丞”有關。如果按“郡丞”來解,就不能把這個“請”字說成“請命”了。因此,采用“郡丞”說的注者,就把它解作“請媒”、“求婚”。因為“請”有“懇求”之義。
還——這是這句中最為難解之謎。人們就因為這個“還”字,而引出許多問題,做了不少文章。對于此字,除了一般讀法:huán(環)和hái(孩)之外,還有一種讀音,即:xuán(宣)。因它同“旋”字同音通假,因而又引出“旋”字的三義:①旋轉;②疾速;③輕捷。現行注本,對這個“還”字,差不多都采取“返回”之義,解為“去了回來”或“去了又來”;也有的說“回來”等。如果這樣來解“還”字,那么,“丞”,只能說成“縣丞”,因為“郡丞”就無法說通:首次到來,怎能說“還”呢?而那些主張“郡丞說”的注者,把“還”解為“回來”或“來”。這樣,理由似乎也不怎么充分。因此,我想不妨采取第三種解釋,即用“旋”的第二義,作“疾速”解,含有“即時還報”的意思。
對這四字作這樣疏通之后,“媒人去數曰,尋遣丞請還”這二句,是否可以這么說:(縣令的)媒人走了數日之后,緊接著太守又派郡丞向劉家請婚,并即速還報。
按照這樣解釋,這里的“:”冒號應改為“。”句號。因為這兩句起著提挈全節的作用,是敘述“議婚”這件事全過程的總結性的一句,至于下邊的話,則都是回敘或插敘其過程中的內容的。
這段文字中,還有幾個務須先作解釋的疑難詞語——也有較多爭議。主要有:
蘭家女——通行本至少有三種解釋:①“姓蘭人家之女”(余說);②“蘭家女”,猶言“蘭芝姑娘”(朱說);③“蘭家”是“某”家之字誤(王說);④并非字—誤,“蘭”即有“某”的意思。有人轉引《列子·說符篇》張湛注云:“凡人物不知生出者,謂之“蘭”也。”由此看來,以第四種說法為妥,“蘭家”,即“某某家”之意,并非誤字,意即蘭芝家。
承籍——繼承先人的仕籍,或繼承先人的家世。
通語言——主要問題在“通”字,它關系整句文意的理解,多數注本作“傳達”解;也有少數(如傅庚生、林庚等)另持一說:“主薄通語言”就是,“太守派主簿一道,去傳話”。這大概是采用了“通”字的“皆”、“共”之義。從上下文意的精神來看,還是第一說比較明順可懂。
直說——“直”字在古今辭書中列義十多種,除了常用義“不彎曲”之外,其中一種屬于表態副詞,作“特地”解釋。通行注本,一般都把它解作“照直說”、“干脆地說”。是不是我們也可以打破常例,采取“特地”的意思來解“直說”,那就會含有“特別強調”的意思。
搞清這些難詞之后,就可以把全節的內容貫串起來理解了。這一節十二句話,頭兩句是總帽,提出問題,統領全節。下邊十句,都是郡丞向劉家說的話。其中前五句是郡丞(轉述者)向劉家(受話者)轉述郡主簿(傳話者)對他說的太守(發話者)的話語;后四句,是復述主薄要郡丞向劉家說親的話。當中只有“主薄通語言”這一句是郡丞自己插敘的話。根據這樣一個情節結構和語言層次,通行讀本(朱編)中的標點符號,也應作相應的修改。即——
媒人去數曰,尋遣丞請還。“說 ‘有蘭芝女,承籍有宦官’; 云‘有弟五郎,嬌逸未有婚,遣丞為媒人’。主薄通語言。” “直說 ‘太守家,有此令郎君,既欲結大義,故遣來貴門’。”
為了理順情節,特作如下語譯——
(縣令的)媒人走了幾天以后,緊接著太守又派郡丞向劉家請婚求親,并予即速還報。郡丞(對劉母)說:“太守說你家有位蘭芝姑娘,是官宦人家之后;太守又說他有一個最嬌美文雅的第五郎尚未婚配,派我郡丞來說媒。這是太守通過主薄來傳言的。”按照主薄的意見,郡丞特別強地說:“太守家里有這樣一位難得的好公子,要想同您家令愛結親,故特派我到府上做大媒。”
這段文字要表達的內容及情節確實比較復雜:太守、主薄和郡丞三個人說的話,要通過一人之口說出來,語言層次較多,加上古詩文又沒有標點符號,在一千多年之后的今天,當然是不容易弄清楚的。現在,這樣調理了一下,似乎比較順當了,但是否符合作者愿意,也很難說。
郡丞向劉母講了上述那些話后,即云:“阿母謝(告訴)媒人,‘女子先有誓,老姥豈敢言!”劉母自稱“老婦”表示謙遜地說:“我的女兒先前發個誓,我怎敢為她提親呢!”
這時,“阿兄得聞之,悵然心中煩。”蘭芝的哥哥在旁聽到母親說這話,就惱怒地大聲地“舉言謂阿妹:‘作計何不量!先嫁得府吏,后嫁得郎君,否泰如天地,足以榮汝身。不嫁義郎體,其往欲何云?!”這大意是說:“阿妹,你考慮問題,怎么不仔細盤算盤算,頭次嫁的是個府吏,再次卻嫁給貴公子,兩次婚姻好壞卻有天壤之別。現在嫁給太守兒子,足以使你享盡榮耀。如果,再不嫁太守郎君,那往后你想怎么辦!”(聽得出來,其兄的問語中,帶有嚴逼的命令口氣)。
“蘭芝仰頭答:‘理實如兄言,謝(辭)家事夫婿,中道還家門。處分適兄意,那得自任專!’”這是說,一切的處置任你兄長之意好了,我哪能自作主張,蘭芝接著說:“雖與府吏要(約,指以前盟約),渠會永無緣(渠,即“他”,指府吏)。登即相許和,便可作婚姻。”(登即,立即,意思是說,你立即答應他好了,并且馬上可以結婚。
蘭芝這一反常的答復,是不是她在太守的威壓和阿兄的利誘之下,變志屈服了呢?不是的。上面那些順從的話,實際上是“句句反話”。這是她“故作滿意之語,其死決矣”的表現(李因篤語)。你不見這節的頭句話就說“蘭芝仰頭答”,說明她原先是“俯首而思”的,早已打定主意與世永別了。“渠會永無緣”,這句話就含有雙關語意:表面上決心與府吏斷絕關系,而從嫁太守郎君,實際上含有同此人永訣的意思。這樣寫,也是作者用筆之妙。對于這段文字,清人陳祚明有過很好的評語——
此女不特性剛,亦甚明智。見阿兄作此語,情知不可挽回,故更不作謝卻語,至下文 “移榻裁衣”,亦更不作不欲狀。使人不疑,始得斷然引決,勿令覺而防我,即難遂意。
以上就是劉蘭芝休回娘家后所遇到的第二次逼嫁風波。此次逼嫁亦歷“三曲”:一辭(母)、一逼(兄)、一應(蘭芝)。這次逼嫁似乎成功了,但到底如何發展?請看下文——最后一層意思:
第四、太守準備迎娶,劉母催女理妝
先看第十小段:
“媒人下床去,諾諾復爾爾”。古時的床,不同于今,它是一件“坐具”。媒人得到劉家的允婚,就從座位上站起來,邊走邊說:“好,好好! 就這樣,就這樣。”諾諾者,連連應聲也;爾爾,即“如此”。郡丞從劉家回去后,即去太守府:還部白府君:“下官奉使命,言談大有緣。”(郡丞自稱“下官”,談自己奉大人命去說謀,談話十分投緣)于是:——
府君得聞之,心中大歡喜。視歷復開書: “便利 (適宜) 此月內,六合正相應。良吉三十日,今已二十七,卿可去成婚。”
這里太守聽了郡丞回報之后挺興奮,立即開視歷書,尋找完婚日子,發現這個月結婚甚為吉利,六合相配也正合適。六合,古人選擇吉日時,要求月建與日辰相合,即子與丑合,寅與亥合等。即男女雙方生年、生月、生日都互相適合,叫“六合”。下邊三句就是太守囑咐郡丞去轉告劉家的完婚日期,并要郡丞快去完成婚禮的準備。下面這段文字,就是太守囑令手下人去籌辦婚禮用物的——
交語速裝束,絡繹如浮云。青鵲白鵠舫,四角龍子幡,婀娜隨風轉; 金車玉作輪,躑躅青驄馬,流蘇金倭鞍。赍錢三百萬,皆用青絲穿。雜采三百匹,交廣市鮭珍。從人四五百,郁郁登郡門。
這一節極言太守行聘之盛況。這是說,辦婚禮的人眾往來如云,交相傳話;行聘迎娶的儀仗浩浩蕩蕩,四五百人擬從水陸兩路出發:畫舫彩旗隨風飄揚,玉輪金車載著各色綢緞三百匹,還有聘金三百萬;新郎官的金鞍青驄馬,在郡門外徘徊待發。府內早已準備好山珍海味(即“鮭珍”),只待新娘來臨,即大開盛宴。
這是太守府積極準備迎親的盛況。而在劉家,阿母也正在催女理妝——
阿母謂阿女: “適得府君書,明日來迎汝。何不作衣裳? 莫令事不舉!”
劉母得悉太守迎娶日期,已感十分緊迫,催著女兒趕快整理和置辦嫁妝,不要弄得事到臨頭措手不及! 舉,成;不舉,即不成。蘭芝見阿母催促,即——
阿女默無聲,手中掩口啼,淚落便如瀉。移我琉璃榻,出置前窗下。左手持刀尺,右手執綾羅。朝成繡夾裙,晚成單羅衫。晻晻日欲暝,愁思出門啼。
這里,首先詮釋幾個詞語:琉璃榻,即鑲嵌琉璃(一種半透明礦石)的榻。據《釋名·釋床帳》云:“人所坐臥曰床,……長狹而卑曰榻,言其榻然近地也。”晻晻,有兩種讀法:一是“暗”的異體字。晻晻,日落時昏暗貌;二是讀yǎn,日無光。這里的“晻晻”,就是日將下落時昏暗無光的樣子。暝,天黑、黃昏。“日欲暝”,天將黑下來。愁思,內心郁積的哀愁。這是說,天色漸暗,蘭芝滿腹哀愁,哭著走出門去。
蘭芝回娘家后,風波一個接著一個:縣令說媒,太守請婚,阿兄逼嫁,府君行聘和阿母催妝,矛盾愈來愈表面化了。她深知自己此時的處境比以前更為艱險,逼嫁與遣歸,同樣是一股難以抵擋的滅頂惡浪。怎么辦?橫在蘭芝面前的就是兩條路:不是“站著死”,就是“跪著生”! 且看下文,她究竟選擇哪條路?
第四大段:夫婦訣別
“府吏聞此變,因求假暫歸(“求假”,即請假)。未至二三里,摧藏(即“悽愴”)馬悲哀。”離蘭芝家不到二、三里地,仲卿心情異常悽愴,馬兒似乎也懂得主人的心境,發出灰灰的悲鳴。這時,蘭芝也早已側耳聆聽,遙聞馬聲,猜知府吏聞變而來,于是放輕腳步迎上前去。這就是:“新婦識馬聲,躡履相逢迎”的意思。(躡履,躡,行動輕緩;履,鞋子,引申為腳步。連起來就是放輕腳步)。接下去是:——
悵然遙相望,知是故人來。舉手拍馬鞍,嗟嘆使心傷: “自君別我后,人事不可量。果不如先愿,又非君所詳。”
這后邊四句,都是蘭芝對仲卿說的,意思是:自從你我相離后,人事變化很大,簡直不可預料(“不可量”的量,思量,即預料);事態的發展果然不像我們先前所想的,其中的曲折經過,又不是你所能盡知。接著,蘭芝自訴內心苦衷:“我有親父母,逼迫兼弟兄(這里的父母、兄弟,均為偏義復詞,是說,“我母親、我哥哥都在逼迫我。”)以我應他人,君還何所望!”這里的應,就是“應許”。蘭芝訴了心曲后,仲卿即對蘭芝說:
府吏謂新婦: “賀卿得高遷,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 蒲葦一時紉 (韌),便作旦夕聞 (問)。卿當日勝貴! 吾獨向黃泉。”
仲卿對蘭芝說了這些似祝賀又似諷刺的話。答語中前四句是說:我這“磐石”(以前的誓言)又方又厚,巍然不移,雖經千年也不變;而你這“蒲葦”啊,卻韌在一時,早晚間就變了。這是由于仲卿誤解了蘭芝的“佯嫁”而責怪她變心。所以,最后還講了兩句更痛觸心肝的話:“讓你一天天貴盛起來吧,而我只有獨自去死了事,”這里的“日勝貴”,勝,生活優裕;貴,地位顯赫。日勝貴,就是一天比一天舒適貴盛。
蘭芝聽了府吏帶刺的話,立即邊解釋邊同情地說:“何意出此言,同是被逼迫,君爾妾亦爾(爾,如此。我也同你一樣:你遣妻,我再嫁,均為被迫而為。)黃泉下相見,勿違今日言!”夫婦倆于是重申前盟,雙約同死之后,就“執手分道去,各各還家門。生人作死別,恨恨那可論?念與世間辭,千萬不復全!”仲卿與蘭芝握手言別后各自回了家。后邊這四句,是作者的議論,也是代抒主人公雙方的心情。大意是:活人卻作死人別,長恨綿綿哪能言! 已經打定了主意,離開人世,無論如何不再茍全了。“人生作死別“,是世上最可悲之事。《杞梁妻嘆》的歌辭中,即有“樂莫樂兮新相知,悲莫悲兮生別離。”其悲情相似。
第五大段:以身殉情
這段包括二層意思:
第一、府吏還家,準備自盡
府吏還家去,上堂拜阿母: “今日大風寒,寒風摧樹木,嚴霜結庭蘭。”
這是仲卿采用托物寓意手法,讓焦母知道一點心情。他把大風寒比喻將要發生的不幸之事,霜結蘭,比作花木都被摧殘了。接著,仲卿就明確告訴母親:“兒今日冥冥,令母在后單。”這是說,做兒子的生命就快結束了。“日冥冥”,原指太陽落山的昏暗。這里喻生命已如冥冥之日,命已不長了。接著:“故作不良計(不好的打算,指自殺),勿復怨鬼神! 命如南山石,四體康且直。”這四句,前二句我所以自殺,無關于鬼神之事,不要去怨恨它們。后二句,是仲卿最后給焦母的祝頌:壽比南山,身體健康! 南山,喻高壽;石,喻體健。康且直,康,是康寧;直,順,引申為舒展。四體既康又直,還不是身體康強而健朗嗎?有的注本卻作了另解,說什么“仲卿自言死后,身體僵臥如石”。這時仲卿竟說這樣的話,似乎不妥。接著,“阿母得聞之,零淚應聲落:汝是大家子,仕宦在臺閣,慎勿為婦死,貴賤情何薄!”這是說,你本是高貴門弟出身,現在又在太守府官衙里為官(臺閣,古代尚書官衙,稱“臺閣”。此處泛指官府),千萬(即“慎”)別為一個女人而輕生。何況你貴她賤,本來就不相配,現在離異了,算不了什么薄情! (對此,林庚等注曰:“仲卿與蘭芝身分既懸殊,而她既再嫁,則對仲卿也夠薄情的了。”不妨聊備一說,并存)。焦母按照自己封建等級觀念又來給兒子說教了,還嫌不夠,又施出另一手來企圖引兒子茍全生命。于是,她重提前語:“東家有賢女,窈窕絕城郭;阿母為汝求,便復在旦夕。”是說,在東家(鄰家)有個美冠全城的賢慧姑娘,你要的話,母親我馬上可以給你辦到。
這時的兒子,根本不再理會這些,于是:
府吏再拜還,長嘆空房中,作計乃爾立。轉頭向戶里,漸見愁煎迫。
仲卿拜別母親回到自己空蕩蕩的房中后,只有嘆息與悲哀,自殺的主意就這樣打定了(作計,指自殺的打算;乃爾,就這樣;立,決定)。但是,仲卿決定自殺之后,又回過頭來,望望戶里(門戶里)的母親(表示對其母有所顧念),其內心越來越悲傷了,這里的“漸見”的見,是“被”的意思,說仲卿這時的心里逐漸被異常的憂愁所煎熬,催迫著自己走向絕路。
這一層說焦仲卿準備自殺,寫得極為細膩,接下去的另一層意思,是這首長詩的高潮,即——
第二、雙雙以死抗爭
開頭兩句說:“其日牛馬嘶,新婦入青廬。”迎娶蘭芝那一天,車馬盈門,牛吼馬鳴,十分熱鬧;新婦蘭芝進入了交拜迎婦的喜棚。青廬,即是用青色布縵搭成的帳屋,猶如今之“喜棚”、“彩棚”,用來舉行婚禮的地方。這是當時的風俗。“菴菴黃昏后,寂寂人定初。(菴菴,即“晻晻”)在暗沉沉的黃昏之后,夜深人靜之時,也就是初交“人定”的時刻。古代把晝夜劃成若干時段:旦、平旦、昧旦、雞鳴、夜半、人定、黃昏、夕暮、晡時、日昃、日中和隅中等十二段,而“人定”,則在晚上“亥”時,也即今之晚上九至十時。有的說,“中夜人皆寢息之時”,亦通。蘭芝自白:“我命絕今日,魂去尸長留!”她在最后時刻給人留下了這句絕命辭。說完,就“攬裙脫絲履,舉身赴青池。”就這樣,縱身投入池中自溺而亡。
“府吏聞此事,心知長別離。徘徊庭樹下,自掛東南枝。”仲卿聽到自己愛妻投水自歿的噩耗后,也就自吊庭樹而死。
封建邪惡勢力雖然吞噬了一對活生生的青年男女,但是夫妻雙雙以身殉情,卻是反抗禮教和反對家長制的一個勝利。悲劇終于不可避免地釀成了,但她倆在死后卻化為雙飛鳥、連理枝,表現了自己理想的不滅光輝——這是本詩第六大段,也是最后一大段的內容。
第六大段:連枝比翼
兩家求合葬,合葬華山傍。東西植松柏,左右種梧桐。枝枝相覆蓋,葉葉相交通。中有雙飛鳥,自名為鴛鴦; 仰頭相向鳴,夜夜達五更。行人駐足聽,寡婦起彷徨。
在這里,首先解說幾個詞語:
華山,古今注者有不同解說:一說“今安徽省舒城縣南二十五里有華蓋山,也許就是本詩的‘華山’”。又一說,“大約是廬江一帶的小山”,今不可考。還有的則認為:“這兩句經后人潤色,借用南朝樂府民歌《華山畿》傳說的中地名來象征至死不渝的愛情。”我覺得以第二說為是,其它二說,猜度多于實據,不妥。
交通,即交接、交錯,是相互連接的意思。不宜解作“枝葉連綴在一起,不易分開”。
起彷徨,指因鳥鳴而引起自己痛苦的回憶。一說,此“起”,作驚起講,亦通。吳兆宜在《玉臺箋注》中曾引《列女傳》云:“魯陶嬰妻歌曰:‘寡婦念此,淚下數行’。”對于此詞語的理解,或許有啟迪作用。
這篇擁有1785字的長篇敘事詩,以蘭芝與仲卿合葬,并松柏連理、鴛鴦雙飛對鳴為收結。這固然是作者的一個想象,并非實有之事,但也流露了詩人對主人公的命運的深切同情;更重要的是通過這個美麗的幻想形式,表現了夫婦倆爭取婚姻自由、家庭幸福的意志的堅定性,表達了人民的共同愿望與感情。因此,詩人在故事完結之后,禁不住地還要讓自己直接站出來叮囑幾句——
結尾:歌者告誡
多謝后世人,戒之慎勿忘!
這是說,多囑告后世的人們,應以此事為鑒戒,千萬不要忘記這個沉痛的教訓!
* * * *
這篇為明人王世貞譽為“長詩之圣”,又被清人沈德潛贊為“古今第一首長詩也”的《焦仲卿妻》,它的強烈反封建禮教主題和獨特的藝術形式,確是我國民間文學的偉大杰作。它不僅代表了漢樂府敘事詩發展的高峰,而且也是我國實現主義詩歌發展中的重要標志,在中國文學史上的地位,是無可爭辯的。
它的偉大究竟在哪里呢?我看,主要是——
一、深刻的思想價值,巨大的社會意義
一對青年男女的婚姻悲劇,具體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禮教和舊家長制的罪惡,同時熱烈歌贊了焦仲卿與劉蘭芝兩青年追求自由幸福生活的堅貞不渝、寧死不屈的斗爭精神。他們的反抗方式雖然比較消極,但最后還是表達了爭取自由幸福的必勝信念。詩人所抓住的這個封建家庭悲劇題材,是富有典型性的,并具有普遍社會意義和高度的現實性,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東漢末年的社會生活面貌。
詩篇的主人公反抗精神,有著多方面的表露。從情節上說,它是一個悲劇故事,但從思想上看,它卻彌漫著生氣充沛的不妥協精神。從劉蘭芝身上就可看出:面對重重封建勢力的步步進逼,她卻從容不迫,采取了各種方式,進行了針鋒相對地連連的反抗——
首先,自請遣歸。這是一個很果敢、又是很有心計的行動。這在斗爭藝術上,是化被動(休退)為主動的聰明的一著。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統治的社會中,一個“新婦”能以此作為抗爭的手段,是十分難能可貴的。
其次,相互盟誓。既遣之后,則堅志不摧,決心為自由幸福奮爭到底。這不僅為蘭芝自己起著“勵志”作用,而且,也激發了府吏這個心愛的丈夫,也能緊步自己足跡,共同斗爭到底。
再次,拒絕縣令說婚。她不受色誘,不為威屈,在任何情況下不改初衷:絕對忠于自己的愛情,奮力捍衛自己的目標,并讓劉母出面婉拒。
第四,佯許改嫁,暗作應變。她伺機改變斗爭方式,不用明火執杖,而以“佯嫁”來爭取時機,機智靈活地作最后反抗準備。
第五,夫婦訣別,以死抗婚。在使用各種斗爭方式而無效后,祭出最堅決的一招:以死殉情。
第六,死后變鴛鴦,雙飛又相鳴,夜夜達五更。這預示著:只要反抗不止,一定能取得最后勝利。這是作者的理想追求,有如后世的“梁祝化蝶”,體現了人民美好愿望。
二、成功塑造了各具特征的典型人物
這首長詩在藝術上的最大成就,是使一個古代封建家庭悲劇,全面地得到了藝術再現,在其中并十分成功地塑造了若干不同性格的典型人物。
全詩大大小小、明明暗暗的人物眾多,正面出場的有9人(如劉蘭芝、焦仲卿、焦母、小姑、劉母、劉兄和太守、郡丞、縣令媒人等),點到其名的有5人(即縣令、郡主薄、縣令三郎、太守五郎和東家秦羅敷等),還有無名的行人、寡婦和從人四五百。其中出場人物,幾乎人人個性鮮明,生動逼真。特別是其中的劉蘭芝、焦仲卿和焦母、劉兄等幾個主要角色的形象刻劃,更是活靈活現、玲瓏剔透。值得重視的是它對同類型人物之間,又注意到各自特色的描繪。比如,仲卿夫婦都具反抗精神,均為叛逆性格,但在堅強程度上卻有區別。不說別的,光看他們對“死”的境界也各自有異:
劉蘭芝“舉身赴清池”——無一聲哀嘆,無一滴眼淚,無一步徘徊,其境界升華至頂點;
焦仲卿“自掛東南枝”——初對蘭芝誤解,后對母親諒解,最后對自己寬解,在臨死時還“徘徊樹下”,表現思想不那么純凈。
為什么這樣呢?因為,一是受害最深的婦女,一是掛職在身的小吏,地位不同,教養有別,感情有異,性格不一:一個剛強無畏,一個仁懦猶豫。
又如:焦母與劉兄,也是同類型人物,都是罪惡家長制的體現者,專橫兇暴是其共性,但焦母性格顢頇鄙懦,而劉兄冷酷勢利,使他倆之間又有個性之差異。
從這里可以看出,作者對自己詩中人物是苦心經營,煞費心機的。同是封建家庭的成員,同處一個時代,卻各人各具個性——這就構成了婆媳、兄妹、母女、母子、夫妻諸多之間的矛盾,同時,也演繹出蘭芝與外界的種種糾葛,給人物性格的發展,辟下了廣闊的天地。
那么,詩人又是怎樣塑造這些人物形象呢?
它的基本手法,是用“白描法”來塑自己的藝術形象。主要是通過行動(含斗爭)突出人物性格,而不是用靜止的描寫來介紹人物。
具體手法很多,主要是:
第一、人物對話個性化。這是此篇敘事詩的最顯著特色之一。對話,從頭至尾,貫串全篇,于人物性格的刻劃起著巨大作用。似乎可以這樣說:在此詩中,離開對話,人物形象就難以如此鮮明,其性格也不會這樣突出。府吏與焦母、蘭芝與仲卿等大段對話的傳神不去多講,就是三言兩語,也是十分神妙地表現了人物個性。如焦母、劉兄、劉母和太守等人物的幾句對話,就挺有個性。劉兄的那幾句“否泰如天地”等話語,的確體現其性格特征。清人沈德潛就曾稱許說:“小人但慕富貴,不顧禮義,實有此口吻。”陳祚明也有類似的評語:“歷述十許人口中語,各自肖其聲情,神化之筆也。”(《采菽堂古詩選》)
第二、用描景烘托人物。這在詩中也引人注意。如太守迎親儀仗、仲卿求假會蘭芝、蘭芝懷悲藏痛理妝,以及府吏準備自殺等各種環境氣氛和景物描寫,對于人物性格的表現,都起著不可忽視的烘托作用。
第三、巧妙地插敘、插議,使形象更加突出。全詩絕大多數的情況是由作品中的人物自行敘事抒情的,作者很少直接敘述。但在關鍵之處,詩人卻情不自禁地插進去議論幾句,且又是不著痕跡地進行的。如在仲卿夫婦首次分手時插議了兩句:“舉手長勞勞,二情同依依”;又如當仲卿、蘭芝“相約向黃泉”、“各各還家門”后,發的那個“生人作死別,恨恨那可論”等議論,都是十分巧妙的,既傳達了詩人自己的思想感情,又為詩中人物形象的塑造添上重要幾筆。其中還有補敘性的文字,如蘭芝被遣臨行前的那段“嚴妝”描寫,在那個“當口”來那么一段插敘與描寫,似乎并不合宜。但其實是挺有匠心的十分巧妙的安排。它既為蘭芝的美容,借此作了必要的補敘,又可為下文縣令、太守接連求婚作鋪墊、下伏筆。試想,如果蘭芝人品容貌,不是“艷城郭”、“精妙世無雙”,哪能如此吸引人呀,更重要的是這段描寫,突出了蘭芝那種堅韌剛毅、從容不迫的個性。
第四、更值得重視的是在矛盾尖端展現人物性格。這是一個古代婚姻悲劇故事,作者很有見地地抓住這個“婚”字大做文章,安排了一系列情節。比如:首以退婚始,繼即求婚、勸婚、拒婚;再次請婚,強逼婚、佯允婚、擬成婚,死抗婚。于是,總算了“結”了這個“婚事”。但最后,又復婚了,不過那是另一個世界的“婚事”了。詩篇就是圍繞這個“婚”字,推出了各種有關人物,刻劃了各具特征的人物性格,塑造了各各典型人物的生動形象。總之,“婚”的文章完了,人物也出來了,性格也塑成了。
三、嚴謹完整的結構,跌巖有致的布局
這篇長達三百五十多句、一千七百多字的古代敘事詩,在結構布局上,也是極有藝術匠心的,并取得很大成功。它圍繞“愛情”這條線索,展開情節,進行布局。這里有這樣幾個鮮明特點。
第一、有頭有尾,層層遞進,步步深入
作品一開始,提出矛盾(蘭芝自請遣歸),接著,矛盾展開(仲卿求母不允,蘭芝登車休歸),繼而矛盾暫時緩和(夫婦相約,重返焦家);后來矛盾激化(縣令說媒、阿兄逼嫁、太守迎娶等);進而,矛盾達到白熱化,引出斗爭高潮(同約同死,雙雙殉情);最后,矛盾解決(即死后合葬,化成鴛鴦,朝夕和鳴——在當時歷史條件下,這是唯一可行的最理想的解決途徑)。這樣,矛盾一個接一個,層層遞進,步步深入,最后結束故事時,在詩篇開首加上了“托物起興”和結尾的“歌者告誡”,真是一個異常完整、十分嚴謹的敘事詩結構。
第二、情節曲折、波瀾起伏,婀娜多姿
全詩沿著愛情問題,展開了封建家長與青年夫婦之間的壓迫與反抗的斗爭,并使斗爭全過程進行得浪濤翻滾、跌宕有致。作者在其間安排了六、七場曲折,并極富情味的情節。如:①被逼遣歸;②臨別設誓;③蠻兄逼嫁;④佯作嫁娶;⑤夫婦訣別;⑥以身殉情;⑦連枝比翼等。這樣安排,使故事進程富有變化地層層深入,曲線發展。最后,還使現實主義作品,帶上了浪漫的色彩,豐富了內容,深化了主題,從而使一個現實的“悲劇”升華為理想的“喜劇”。
第三、在情節具體安排上,善于處理好種種關系
這里,主要妥善處理好以下幾個關系:
①平與奇的關系。比如:自請遣歸,是奇起平收;蘭芝允婚,是平中見奇;再如,備妝待嫁,與雙雙殉情,均是平后出奇。
②張與弛的關系。全詩情節三起三落:自請遣歸、兩次求婚和蠻兄逼嫁。在“新婦嚴妝”中,顯出外弛內張;在“太守迎娶”里,又是此張彼弛。總之,張弛合時,松緊得當。這樣,使詩歌——故事變得有聲有色,氣度不凡。
③斷與續的關系。全詩的情節安排得既有連貫,又有階段,且層次分明,脈絡暢通。
此外,對于“蘭芝之死”的時機選擇極為巧妙。你看,她不在焦家迫害下死,不在劉家抗婚中死,卻在太守迎娶的喜慶場合下死。這一“死”,死出驚人效果——
死得聳聽世人;死得聲名昭著;死得太守大失所望;死得劉兄夢想落空;死得仲卿明其心志;死得世人稱贊不已。因為她的死,有力地控訴了舊社會,揭露了舊禮教的吃人本質。
上述種種因素的匯合,使得這篇偉大的敘事詩給人的印象是:主題鮮明,結構宏麗,情節感人,內容豐贍,人物活靈,遣辭雋妙。正如明代詩人王世貞所稱許的,它的語言“質而不俚,亂而能整,敘事如畫,抒情若訴。”
由于這首長詩故事性極強,且又富于戲劇性,因而,后世紛紛將其改編為戲曲、電影等各種藝術形式廣為流傳,以至當今還在不斷上演。雖經過一千多年的時間沖刷,但它的光彩依然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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