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是生靈血染成——說杜荀鶴《再經胡城縣》》原文|注釋|賞析|匯評
去歲曾經此縣城,縣民無口不冤聲。
今來縣宰加朱紱,便是生靈血染成。
在唐代,以較多的篇章反映人民生活的杰出詩人相當多;但一般都運用比較自由的五七言古體。幾乎以全部的藝術力量反映民間疾苦,又純用格律極嚴的近體,這是杜荀鶴詩歌創作的一大特色。
《再經胡城縣》是一首七絕。全詩只有二十八個字,還要講平仄,卻深刻地揭露了社會矛盾,反映了人民的深重苦難及其根源。其在藝術構思方面的奧秘,很值得探索。
不妨先作一點比較。
晚清小說《老殘游記》通過酷吏虐民的事實所揭露的社會矛盾及其思想意義,是和杜荀鶴的這首七絕完全一致的,卻用了很大篇幅。作者創造了剛弼和玉佐臣兩個酷吏的形象,刻畫了許多被酷吏害死的人物,描寫了許多傷心慘目的景象,然后敘述酷吏的血腥罪行竟然博得上司的贊許,說什么“辦強盜辦得好!”專折保奏,升了大官。這才通過書中人物老殘的口作出了這樣的結論:“冤埋城闕暗,血染頂珠紅!”
《老殘游記》是小說,所以必須細致地描寫人物的外貌特征和內心特征,描寫人物活動的環境,描寫人物之間的沖突和構成這些沖突的詳情細節。抒情小詩卻不可能這樣做,也不需要這樣做,它具有不同于小說的藝術特征。這首《再經胡城縣》之所以能夠只用四句詩就表現出在小說中需要很大篇幅才能表現的社會內容,就由于它很出色地體現了抒情小詩的藝術特征:通過對典型現象的藝術概括來抒情達意。
酷吏因虐民而升官,這在封建社會里是典型現象。《再經胡城縣》和《老殘游記》都反映了這種典型現象。作為抒情小詩,《再經胡城縣》不需要像《老殘游記》那樣創造一系列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這就節省了篇幅。盡管如此,要把那么紛紜復雜的生活現象用四句詩表現出來,還要避免概念化的缺點,這仍然是十分困難的。這里需要的是藝術概括,然而千頭萬緒,究竟怎樣概括呢?這就要看詩人的藝術匠心。
這個題目首先值得注意。“胡城縣”,確定了空間范圍;“再經”,既確定了時間范圍,又點明了把時間和空間聯系起來的抒情主人公“我”。“再經”,當然是相對于“初經”而言的,“再”字的分量很重,帶有強烈的感情色彩,必須重讀。以“再經胡城縣”為題,就意味著“我”因“再經”而憶“初經”,先后兩次經過胡城縣的感受使“我”心情激動,不能已于言。
第一句“去歲曾經此縣城”,樸實無華,當然不是什么警句。但稍加推敲,就發現字字確切,刪一字不得,換一字不行。不說胡城縣城,而說“此縣城”,這不僅是為了調平仄。“此”這個指示代詞,表明“我”已經立足于胡城縣城,對某些現象感受強烈,有話要說。“去歲”相對于“今歲”而言,說“去歲曾(曾經)經(經過)此縣城”,表明“我”在撫今追昔,從“再經”憶“初經”。“初經”既在“去歲”,那么,從“初經”到“再經”,不過一年的時間,“此縣城”又能有什么變化足以使“我”感蕩心靈,非陳詩無以騁其情呢?這就很自然地喚起了讀者的懸念,急于一讀下文。
“去歲曾經此縣城”之時,所見所聞,最感蕩心靈的是什么呢?詩人用一句詩進行了高度的概括:“縣民無口不冤聲”。“冤聲”,這是聽見的;縣民一個個都在喊冤,這又是訴之于視覺的感性形象。一縣之民,成千累萬,竟然個個受冤、個個喊冤,無一例外,究竟是什么原因呢?“無口不冤聲”的“冤聲”又究竟是什么內容呢?“初經”胡城縣的“我”當然是明白的,但詩人沒有說,用一句詩也無法說。然而一點都不說,就流于隱晦。下面還有兩句,總該作些說明吧!不錯,下面是作了說明的,但說法卻出人意外。
前兩句寫“再經”之時對于“初經”的追憶。“再經”之時,已有所見所聞,那就是“縣宰加朱紱”,但為什么按下不表,卻去追憶“初經”之時的所見所聞呢?原因是“初經”之時,固然看見全縣之民個個喊冤,也聽見全縣之民個個喊的是什么冤,但對于“民之父母”為什么硬是要使他的“子民”一個個冤沉海底,卻難于理解;“再經”之時,固然已了解到“縣宰加朱紱”,但對于他憑什么“加朱紱”,也一無所知;然而這又是“我”很想弄清楚的,于是撫今追昔,把“初經”與“再經”之時的所見所聞聯系起來加以思索,不禁恍然大悟,寫出了令人怵目驚心的詩句:“今來縣宰加朱紱,便是生靈血染成!”
講到這里,就不難看出這首詩對于典型現象的高度概括,是通過對于“初經”與“再經”的巧妙安排完成的。寫“初經”時的所見所聞,只從“縣民”方面落墨;是誰使得“縣民無口不冤聲”呢?沒有寫。寫“再經”時的所見所聞,只從“縣宰”方面著筆;他憑什么“加朱紱”呢?也沒有說。在擺出了這兩種典型現象之后,緊接著用了“便是”一詞作判斷,而以“生靈血染成”作為判斷的結果。“縣宰”的“朱紱”既然“便是生靈血染成”,那么“縣民無口不冤聲”正是“縣宰”一手造成的;而“縣宰”之所以“加朱紱”,就由于他屠殺了無數冤民。在唐代,“朱紱”是四、五品官的官服,“縣宰”而“加朱紱”,表明他加官受賞,贏得了上級的表揚。詩人不說加官受賞,而說“加朱紱”,并把“縣宰”的“朱紱”和人民的鮮“血”這兩種顏色相同而性質相反的事物聯系起來,用“血染成”揭示二者的因果關系,就無比深刻地暴露了封建統治者“與民為敵”的反動本質。
“便是生靈血染成”的判斷是不是有點兒武斷,缺乏說服力呢?不然。這因為詩人從字里行間還暗示出一些東西。首先,詩人確定的時間范圍和空間范圍很值得玩味。“初經”與“再經”的是同一個“胡城縣”;“初經”在“去歲”,距“再經”不過一年。“初經”之時,“縣宰”正在戕害冤民(這是從第二句“縣民無口不冤聲”和第四句“生靈血”里表現出來的),別無其他建樹;那么,在不過一年的時間里,他怎能在死者含冤、生者飲泣的胡城縣做出什么別的“成績”!他之所以“加朱紱”,不就是由于屠殺冤民,立了“大功”嗎?
詩的結句引滿而發,不留余地,但仍然有余味。縣宰未“加朱紱”之時,權勢還不夠大,腰桿還不夠硬,卻已經逼得“縣民無口不冤聲”;如今因屠殺冤民而立功,加了“朱紱”,嘗到甜頭,權勢更大,腰桿更硬,他又將干些什么呢?詩人在《題所居村舍》里是這樣說的:“殺民將盡更邀勛。”在《旅泊遇郡中叛亂同志》里是這樣說的:“遍搜寶貨無藏處,亂殺平人不怕天。”
在晚唐詩人中,杜荀鶴以大量的近體詩從各個側面反映了黃巢大起義后的生活真實,取得了不容忽視的成就。他的七律《山中寡婦》、《亂后逢村叟》、《題所居村舍》、《旅泊遇郡中叛亂同志》等等,都值得珍視。而這首七絕《再經胡城縣》所概括的社會矛盾,則具有更高的典型性。對于整個封建社會來說,是典型的;對于農民起義遭到統治者殘酷鎮壓的特定歷史時期來說,尤其是典型的。
一首抒情詩如果準確地、而不是歪曲地概括了現實生活中的典型現象,那么通過詩的典型圖景所表現出來的情感,也往往具有典型性。這首七絕所表現的對于冤民的無限同情,對于縣宰及其上級的憤怒譴責,既是詩人自己的情感,也是廣大人民的情感,能夠在一切進步人類的心靈深處激起強烈的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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