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國風豳風·伐柯》原文|譯文|注釋|賞析
伐柯如何?匪斧不克。①取妻如何?匪媒不得。②
伐柯伐柯,其則不遠。③我覯之子,籩豆有踐。④
【注釋】 ①柯:斧柄。匪:非。克:能。②取:通“娶”。③則:法則。④覯(gou 購):遇見。之子:指男子欲娶的姑娘。籩(bian邊):盛果品的竹器。豆:盛肉食的食器。踐:陳列整齊的樣子。
【譯文】 怎樣去砍那斧柄?沒有斧頭可不成。要娶妻子該怎樣?沒有媒人行不通。砍斧柄啊砍斧柄,合乎禮法便不難。見到我那好姑娘,果品菜肴擺個滿。
【集評】 《毛詩序》:“《伐柯》,美周公也。周大夫刺朝廷之不知也。”(《十三經注疏·毛詩正義》卷八)
漢·鄭玄:“成王既得雷雨大風之變,欲迎周公,而朝廷群臣猶惑于管、蔡之言,不知周公之盛德,疑于王迎之亂,是以刺之。”(《十三經注疏·毛詩正義》卷八)
清·方玉潤:“此詩未詳,不敢強解。”“諸儒之說此詩者,悉牽強支離,無一確切通暢之語。”(《詩經原始》卷八)
清·陳奐:“此篇先言成王不用周公,末乃望其用周公;下篇始言欲見周公,后言周公不歸以為心悲:皆是往復其辭以刺王之不知爾。”(《詩毛氏傳疏》卷十五)
近·吳闿生:“先大夫以為此詩與下《九罭》本一篇而誤分之,當合讀,其義乃見。”(《詩義會通》,中華書局,1959年版)
今·陳子展:“《伐柯》,大夫愿望成王以禮迎歸周公而作。”(《詩經直解》上冊,復旦大學出版社,1983年版)
今·金啟華:“以伐柯作比喻,說明娶妻要有媒人,有妻持家有人。”(《詩經全譯》,江蘇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
【總案】 這首詩寫的是古代婚娶的民俗。娶妻必須通過媒人,就如砍伐斧柄必須用斧頭一樣,是一條通行的法則。因而,后人稱為人作媒叫“伐柯”、“作伐”,亦以“伐柯”比喻遵循一定的準則或尺度。吳闿生說:“《伐柯》、《九罭》當為一篇。上言‘我覯之子,籩豆有踐’。此言‘我覯之子,袞衣繡裳’。文義相承,后人誤分為二,于是上篇無頭,此篇無尾,其詞皆割裂不完矣!”(《詩義會通》卷一)錄此以備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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