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國風鄭風·狡童》原文|譯文|注釋|賞析
彼狡童兮,不與我言兮。①維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②
彼狡童兮,不與我食兮。③維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④
【注釋】 ①狡:狡猾。胡承珙《毛詩后箋》認為“狡”是“姣”的假借字,則作美好、漂亮解,亦通。言:言歡,說笑。②維:因,為了,由于。餐:食。《集傳》:“言悅己者眾,子雖見絕,未至于使我不能餐也。”若依此說,則此句為反語。③與我食:和我同食。聞一多《詩經通義》:“古謂性的行為曰食,性交的象征廋語。” ④息:安息,睡眠。錢澄之《田間詩學》:“息,猶安止也,即寢不安席之意。”
【譯文】 那個狡猾小壞蛋,不肯和我來擺談。因為你這小冤家,使我不能吃好飯。那個狡猾小壞蛋,不肯和我同吃飯。因為你這小冤家,害我睡覺也難安。
【集評】 宋·輔廣:“以狡童二字言之,則知其下兩句是反而戲之之辭。若以為真不能餐與息,則不應謂之狡童也。下篇《褰裳》亦此意。”(《詩童子問》卷二)
元·朱公遷:“戲謔之意,反復道之。”(《詩經疏義會通》卷四)
清·王鴻緒:“唐氏汝諤曰:“反言以戲之,第此戲謔生于見棄之后,與《山有扶蘇》不同。”(《欽定詩經傳說會纂》卷五)
清·姚際恒:“上章言‘不能餐’指飲食,此章言‘不能息’指起居,猶言‘寢食俱廢’也。只重上章‘不與我言’,以至寢食俱廢之義;其‘不與我食’,只順下湊合成文。勿為所瞞,方可謂之善說《詩》。”(《詩經通論》卷五)
今·錢鐘書:“若夫始不與語,繼不與食,則衾余枕剩、冰床雪被之況,雖言詮未涉,亦如匣劍帷燈。蓋男女乖離,初非一律……習處而生嫌,跡密轉使心疏,常近則漸欲遠,故同牢而有異志,如此詩是。其意初未明言,而寓于字里行間,則含蓄也。”(《管錐編》,中華書局,1979年版)
【總案】 《序》:“《狡童》,剌忽也。不能與賢人圖事,權臣擅命也。”王先謙云:“三家無異義。”《辨說》:“昭公之為人,柔懦疏闊,不可謂狡。即位之時,年已壯大,不可謂童。以是名之,殊不相似。”《朱子語類》:“經書都被人說壞了,前后仍不相覺。且如《狡童》詩,是《序》之妄,安得當時人民敢指其君為狡童?況忽之所為,可謂之愚,何狡之有?當是男女相怨之詩。”《集傳》:“此亦淫女見絕而戲其人之辭。”朱熹的批駁,大體是恰當的。后人或謂狡童目祭仲,或謂目昭公所用之人,顧棟高《毛詩類釋》又謂目宋莊公。姚際恒《詩經通論》“其所指何人何事,不可知矣”。方玉潤《詩經原始》認為“憂君為群小所弄也”。紛紛臆說,皆非是。這是一首女子失戀的詩。在戀愛過程中,她與愛人發生了矛盾,愛人不理她,使她煩躁苦惱,寢食俱廢,全詩是寫女子對男方的責怨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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