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說琴
何景明
何子有琴,三年不張(1)。從其游者戴仲鹖(2),取而繩以弦(3),進而求操焉(4)。何子御之(5),三叩其弦(6),弦不服指(7),聲不成文(8)。徐察其音,莫知病端(9)。仲鹖曰: “是病于材也(10)。予觀其黟然黑(11),衺然腐也(12)。其質不任弦(13),故鼓之弗揚(14)。”
何子曰: “噫(15) ! 非材之罪也(16)。吾將尤夫攻之者也(17)。凡攻琴者,首選材,審制器(18),其器有四(19):弦、軫、徽、越 (20)。弦以被音(21),軫以機弦(22),徽以比度(23),越以亮節(24)。被音則清濁見(25),機弦則高下張(26),比度則細大弗逾(27),亮節則聲應不伏(28)。故弦取其韌密也(29),軫取其栝圓也(30),徽取其數次也(31),越取其中疏也(32)。今是琴弦之韌疏,軫之括滯(33),徽之數失鈞(34),越之中淺以隘(35)。疏故清濁弗能具(36),滯故高下弗能通(37),失鈞故細大相逾,淺以隘故聲應沉伏。是以宮商不誠職(38),而律呂叛度(39)。雖使伶倫鉤弦而柱指(40),伯牙按節而臨操(41),亦未知其所諧也(42)。
“夫是琴之材(43),桐之為也。始桐之生邃谷(44),據盤石(45),風雨之所化(46),云煙之所蒸,蟠紆輪囷(47),璀璨岪郁(48),文炳彪鳳(49),質參金玉(50),不為不良也。使攻者制之中其制(51),修之畜其用(52),斫以成之(53),飾以出之。上而君得之,可以薦清廟(54),設大廷(55),合神納賓(56),贊實出伏(57),暢民潔物; 下而士人得之,可以宣氣養德(58),道情和志(59)。何至黟然邪然,為腐材置物耶(60) ?
“吾觀天下之不罪材者寡矣(61)。如常以求固執(62),縛柱以求張弛(63),自混而欲別物(64),自褊而欲求多(65),直木輪(66), 屈木輻(67), 巨木節(68), 細木欐(69), 幾何不為材之病也(70)?是故君子慎焉(71),操之以勁(72),動之以時,明之以序(73),藏之以虛(74)。勁則能弗撓也(75),時則能應變也,序則能辨方也,虛則能受益也。勁者信也,時者知也(76),序者義也,虛者謙也。信以居之(77),知以行之,義以制之(78),謙以保之。樸其中,文其外(79),見則用世(80),不見則用身(81)。故曰雖愚必明,雖柔必強,材何罪焉? ”
仲鹖憮然離席曰(82):“信取于弦乎?知取于軫乎? 義取于徽乎?謙取于越乎?一物而眾理備焉。予不敏,愿改弦更張(83),敬服斯說。”
〔注釋〕(1)不張: 沒有上弦。(2 )戴仲鹖: 名冠,信陽人,師何景明,著有《邃谷集》。(3)繩以弦: 即裝上弦。(4)操: 彈奏。(5)御:用。這里指彈奏。(6)叩:用指彈。(7)不服指: 不順從手指。(8)不成文: 不成曲調。(9)端: 開頭,引申為緣由。(10)病于材: 指做琴的材料不好。(11)黟(yi): 深黑色。(12)衺(xie)然腐: 歪邪不正而且朽壞。衺: 邪惡,不正。(13)其質: 指琴的木質。不任弦:經不起弦的力量。(14)鼓: 彈。弗揚: 不響亮。(15)噫(yi): 嘆詞。(16)罪:罪過。這里指毛病。(17)尤: 怨。攻:治,制造。(18)審: 精心考慮。制器:指制琴。(19)其器: 此指琴的組成部分。(20)弦: 琴弦。軫(zhen):系琴弦的軸,可以轉動,控制松緊。徽:原指系弦的繩子,后來一般指琴面上所標出的用手指按弦的部位記號。越(huo):瑟底下的小孔。(21)被: 遭遇。這里是產生、發出的意思。(22)機弦:控制、轉動琴弦。(23)比度: 排比音節的高低度數。(24)亮節: 使琴的音量加大。(25)見; 現。(26)高下:指聲音的高低。張:展開,引申為顯出。(27)逾(yu):超越。(28)伏:指低沉。(29)韌密:堅韌細密。(30)栝(gua):琴軫的栝(插入琴內的一端)。圓: 這里是滾圓易轉的意思。(31)數:指琴徽的度數。次: 準確,合乎次序的意思。(32)中疏:洞空。中: 指琴越的中間。(33)滯(zhi): 不流動,這里指轉動不靈。(34)失鈞: 失調,不準確。(35)隘(ai): 狹窄。(36)具: 完備。(37)通: 流通,交換,引申為調節。(38)宮商: 此泛指音階。不誠職: 不能忠誠地盡職。(39)律呂: 即十二律,其中奇數六律為陽律,偶數六律為陰律,簡稱為律呂。叛度: 違背了標準。(40)伶倫: 傳說中黃帝時代的大音樂家。鉤弦柱指: 用指頭彈琴。(41)伯牙: 春秋時人,以善于彈琴著名。按節臨操: 按拍節演奏。(42)諧: 和諧。(43)是: 此,這。(44)邃(sui)谷:深谷。(45)盤石: 巨石。(46)化: 生,造化,自然界生成萬物的功能。(47)蟠(pan)紆(yu): 屈曲回旋的樣子。輪囷(qun): 屈曲,高大。(48)璀(cui)璨(can): 玉光,引申為色彩鮮明。岪(fo)郁: 山高險的樣子。這里是形容高大奇偉的意思。(49)文: 即“紋”,指紋理。炳: 光彩煥發。彪: 虎身上的斑紋,這里指虎。(50)質: 指木材的質料。參: 比。(51)中其制: 符合規格標準。(52)修: 加工打磨。畜: 同“蓄”,儲備。用: 功用。(53)斫(zhuo): 砍,削。(54)薦: 指供獻。清廟: 宗廟。(55)設: 陳設。大廷: 指朝廷。(56)合神: 指享神。納賓: 指待客。(57)贊實: 有助于自然萬物的生長。贊: 助。實: 結果實。出伏:即“出滯”,指蟄蟲由地出動。(58)宣: 疏散,疏通。養: 修養,陶冶。(59)道: 同“導”。(60)置物: 被棄置的東西。(61)寡: 少。(62)如常以求固執: 對一個平常的材料,勉強要求它是最好的材料。語出《禮記·中庸》: “擇善而固執之者也。”(63)縛柱:猶言“膠柱”,即把柱(軫)固定死。張弛: 松緊。(64)混: 混淆。別: 分辨。物: 指材(琴)。(65)褊(bian): 狹小。這里指度量不大。求多: 想多得(材)。(66)輪: 這里是以為輪(作輪)的意思。(67)輻(fu):車輪中連接軸心和輪圈的直木條。這里作動詞用。(68)節: 柱頭上承接房梁的木塊。 這里作動詞用。 (69)欐(li): 棟,最中間的房梁。 這里是支柱的意思。(70)幾何: 多少。(71)焉: 于此。(72)操: 掌握,指選材。勁: 堅強有力。(73)序: 次序。(74)虛: 不自滿。(75)撓: 彎曲。(76)知: 同“智”。(77)居:處于。(78)制:裁斷,控制。(79)文: 文飾。(80)見: 同“現”,被發現。用世:為世所用。(81)用身:指獨善其身。(82)憮(wu)然:茫然自失的樣子。(83)改弦更張:調整琴弦,使聲音和諧。《漢書·董仲舒傳》: “竊譬之琴瑟不調甚者,必改而更張之,乃可鼓也。”這里用作雙關語,一面說琴,一面說戴仲鹖聽了何子的話以后,改變了看法。
〔鑒賞〕《說琴》旨在說理,卻并非直陳其理,而是借物喻理,說物明理,是古代說理散文中的一篇頗具特色的佳作。文章以師生對話結構全篇,但不似一些作品,假設古人的言談以論今事,而是實寫作者自己——何子,與弟子戴仲鹖的“說琴”,并以何子的大段言論為全文的主要內容。文章取材現實中士大夫文人的生活,讀來真切自然。說琴時兩人水平有高下之別,也極符合師生的關系。因何子的琴多年未用,如今彈起來,琴弦不服手指,聲音難成曲調,仲鹖便認為是琴的材料不好。他歸咎于琴材,不能說沒有道理。他有事實: 眼前的琴顏色發黑,琴木不正且已朽壞。他有推論: 由于琴的木質不能承受弦的力量,所以彈起來琴聲不能悠揚。但何子的見解更高一籌: 不是琴材的罪過,要怪罪的是制琴的人。一聲“噫”的感嘆,表明了他對自己觀點的確信無疑。有仲鹖的見解作陪襯,何子所言可謂高論,而且此論立得不同凡響。文章的立意因此顯得峭拔,行文因此產生了波瀾。何子不僅立論,而且緊接著作了充分的闡發。這闡發采用層層對照的手法,形成步步推進的氣勢。它是全篇的中心內容,也是“說琴”的題旨所在。何子闡發的部分是個具有多重對比照應關系的整體,依其前后順序可分為三大層次。因為制琴先要選擇材料、精心制作各個部件。所以,第一層次中首先說了琴的弦、軫、徽、越四“器”,何子如同制琴的行家,以三組排比句細述了四部件應有的作用、效能以及制作的標準,并將這制琴的標準和手中之琴的四“器”進行了對照,有力地揭示了制琴者之過錯,也自然地推導出不同的結果: 琴弦“清濁弗能具”,琴軸“高下弗能通”,琴階使音節“細大相逾”,琴孔使樂曲“聲應沉伏”。這樣的琴難以依樂譜曲調演奏,即使伶倫和伯牙,也不知能否彈得和諧呢! 何子說到此處,忍不住帶上了幾分譏諷,透現出他對上述制琴者的輕蔑。在這一層次里何子就琴說琴,通過具體的對照,對其見解作了第一步的闡述。這第一層次著力揭示制琴者有過,而第二層次則側重說明琴材無罪。何子認為,琴為桐木所做,而桐樹生于深谷,據以磐石,為風雨所滋潤,為云煙所熏陶; 它軀干屈曲多姿,枝葉燦爛繁茂,紋理光彩斑斕,木質堅固美好。他不是一般地說明,而是用華麗詞匯來描繪,以繁縟文字進行謳歌,并且以雙重否定句“不為不良也”作結。否定之否定,進一步肯定了材的美好。在描寫、贊嘆過后,何子再做發揮,說:假使制琴者根據規格標準用材制琴,盡力使琴的部件具備應有的功能,把琴打磨好,裝飾好,那么這樣的琴上可以事君,用以祭祀、迎賓諸大事,下可以為士大夫修身養性。他說的仍然是琴,與上一層次中對制琴者不依標準制琴,使得琴聲不能和諧的談論,無疑又構成了一重對比關系,進一步論證了琴材無罪而制作者有過的觀點,所以何子憤憤然發出“何至黟然邪然,為腐材置物耶”的質問。這質問與文章開頭相呼應,否定了弟子立論的依據。但何子此處發揮又不僅僅是說琴,他將琴用以彈奏的具體功能生發為君得之而用世、士得之而用身的社會作用了。說的是琴材,喻的是人材,從而將文章的立意推向了一個新的高度,為這篇散文開拓了新的境界。何子對琴材的鋪張描寫,實際上是對才學、人才的高度贊美。對照之中,暗示著對不正確使用人才的社會現實的否定。正是在這樣的高度上,何子在第三層次的論述中率先說道: “吾觀天下之不罪材者寡矣”。他承接上文,從“天下”著眼,以鳥瞰的姿態指出了在對待材料、使用材料上的具有普遍性的錯誤。這就是: 平常的材料卻強求它堅固如一,捆住木柱卻硬要它易張易弛,自己混淆不清卻想辨明材料,自己度量狹小卻貪得無厭,于是以直木為車輪,以彎木為車輻,以大木為梁上木節,以細木為棟梁之材。這里的闡述不局限于制琴,而泛指用材制物,所喻的人才問題已十分明確地表現出來了。它和前文對人才贊揚歌頌的文字,在“天下”的高度上形成了一種更為深刻的對比。現實中人才那樣美好,然而大多數人卻不識真才,糟踏良才。何子深為痛心,而且他認為這是未被人們重視的社會問題,因而緊接著發出了“幾何不為材之病也”的沉痛感嘆。這感嘆是對弟子觀點的否定,也是對摧殘人才的社會現實的批評。然而何子的批評不象龔自珍“萬馬齊喑究可哀”那般的激烈控訴,而是較為含蓄; 對于這一社會問題的解決,何子又不似韓愈,急切地呼喚伯樂,而是寄希望于君子之道。他以君子對待材料的正確態度和使用材料的正確方法,和上述錯誤地對待材料的人的行為進行了直接的對比。君子對待材料是十分慎重的: “操之以勁,動之以時,明之以序,藏之以虛” ,因此材料不彎曲,能適應各種需要,能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用處所在,且能長久地得到好處。對待和使用材料的不同,帶來的是迥然有別的結果,對比是有力的。這是人才問題上的對比,它自然地推出了新的問題: 為什么君子能正確地對待人才、使用人才? 與那些用材有過的人根本的區別在哪里? 何子認為是由于君子的信、知、義、謙,即他們的真誠、知人、講道德和謙虛。對比的深入,把文章又推到了一個新的階段,進入了抽象的理學范疇。理與物結合、抽象與具體統一,這是何子議論的高明之處。他沒有陷入空洞的說教,下面的闡述仍扣住人才問題。他說,正因為君子以信、知、義、謙對待人才,所以人才“樸其中,文其外” ,內外盡美。如果被發現,則能“用世”,即兼濟天下,如果未被發現,則可“用身”,即獨善其身。這一句和上一層次對琴的社會作用的闡釋遙相呼應,更明確地肯定了人才的美好,揭示出人才的差別僅在于是否被發現,從而得到正確使用的道理。何子最后對人才作了“雖愚必明,雖柔必強”的結論。“材何罪焉”的設問再次點示他最初提出的論點,也是對其見解理直氣壯的肯定,從而使他充分闡述、盡情發揮的內容更為完整而統一了。
何子的闡發采用正反兩面交替論述的方式,交替論述形成了多重對比,有力的對比帶來了主題的不斷深化。何子在闡發中揭露了封建社會里大量人才被埋沒、被摧殘的現實,并表現了一定的批判精神。當然他的批判較為含蓄,然而含蓄正構成了文章的一大特色。他企圖靠提倡以儒學為主要內容的君子之道來克服那個時代在人才問題上的弊病,實在不甚新鮮,開的也不是特效藥方,但提倡的本身正表明“君子之道”的缺乏,在客觀上反映了那個時代的真實。
何子闡發部分還有一個特點,從說弦、軫、徽、越四器到談信、知、義、謙四理,總的看來是一個由實到虛、由具體到抽象的過程。如果文章到此結束,讀者難以把握四器與四理的必然聯系,會覺得文章只有大開而無大合。然而這篇散文有一個漂亮的結尾,如“豹尾”一般有力。聽罷何子深刻透徹的論述,仲鹖深受觸動,坐不安席了,說: “信取于弦乎?知取于軫乎?義取于徽乎?謙取于越乎?一物而眾理備焉。”四個問句、一個肯定判斷,精細地寫出了仲鹖徹悟的過程,使四器與四理前后呼應,并有力地聯系了起來。這樣,文章從虛又回到了實,達到了實與虛、具體與抽象的統一。最后,文章以仲鹖承認錯誤的表態結束全篇。否定了自己最初的看法也是一種呼應,整篇文章的結構因此而更加完整了; 同時還從另一個角度證明了何子見解的正確性,即對全文的主題又做了一次充分的肯定。結尾的有力還表現在,仲鹖的話雖是承認自己不敏,敬服師之見解,卻仍扣住了“說琴”二字。“改弦更張”一詞用得極好,既是表態,又間接地點了題。說到結尾處四個簡單的問句,把四器和四理有力地聯系起來,不能不贊嘆作者用琴這個具體事物來論理的獨特匠心。琴弦直,琴軸活,琴階有序,琴孔中空,它與四理所表示的真誠、有見識、遵守一定的道德規范以及謙虛有著一種內在的聯系。由于作者有意識選擇了此四器,并以四器的作用、功效和制作標準的詳述為鋪墊,因此結尾處一經點出,便顯出深意,產生了巨大的藝術力量。以琴材喻人才,說制琴而明用人才之理,也甚為貼切。琴本身寓有知音知遇之意,它比其他事物更能很好地寄托那些渴望發揮自己才能以求聞達的封建文人的思想感情。因此讀完這篇散文,我們不僅會贊嘆何景明思想的精辟、深刻,也不由地會傾心佩服他借琴說理的藝術構思的獨特、高妙。
《說琴》的藝術成就不僅在借物喻理,說物明理這一點上,更在于論述之中物與理達到了完美的統一。何子先立論,后闡發。論來自琴這個具體的物; 闡發時無論在對比中怎樣推進演變,但萬變而不離“材無罪而制作者有過”這個具體的中心。闡發過程是由實到虛,從具體的物到抽象的理的演進。以實為主的述說,實中有虛,物中寓理。此時作者不惜筆墨,為理的生發作了有力的鋪墊,使物蘊含深刻的比喻義。以虛為主的議論,虛中有實,理不離物,不僅始終扣住“材”字,還通過結尾處弟子的問話,勾連物與理的內在聯系,從而達到了物與理的有機統一。物與理是這樣的水乳交融,因此,由四器生發出的四理,扎實而凝重; 飽含著理的“琴”,顯示了巨大的藝術價值。
何景明是明代文學復古運動的倡導者之一,這篇散文便不免帶有“七子”文章的通病:某種程度的形式主義。行文有堆砌之態,語言有晦澀之感,但句式富有變化,排比對偶的運用卻增強了論述的力量,并且文字并不佶屈聱牙,沒有影響精辟思想的充分表達。也許,這些反倒構成了這篇說理散文的語言特色。一位端坐的老學究在侃侃而論人才問題,這就是《說琴》向我們勾畫的作者的自我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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