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詩歌札記·《彈歌》淺釋
斷竹,續竹;
飛土,逐肉。
這首《彈歌》最早見于東漢人趙曄寫的《吳越春秋》卷五。它描寫了上古人民制作彈弓、彈射禽獸的整個過程,反映了原始社會的射獵活動,是我國最古老的民歌之一。歌辭雖短,卻有些費解;必須先弄清古代彈弓是怎樣制作的,才能理解詩意。據《太平御覽》卷七五五引《談藪》說:“彈狀如弓,以竹為弦。”原來彈弓和弓差不多,不過最初是用竹子作弦的。這在東漢人李尤寫的《彈銘》里說得更清楚:
昔之造彈,起意弦木。以丸為矢,合竹為樸。漆飾以霑,不用筋角。
所謂“弦木”,可能是指有彈性的、能夠彎過來的木條。彈弓的弧,正是把直木用火烤得能彎過來,然后制成的。“樸”,本指細小的木條,這里疑即指弦。“合木為樸”,即指把細竹條連接在木弧上當弦用。“漆飾”兩句,則言這種原始的彈弓,只用漆涂飾在上面,不像后世的弓是用獸角作弧、獸筋作弦的。這就使我們懂得,《彈歌》里的“竹”是指弦,“土”是指彈丸——這種彈丸是用泥土搓成的,到后世改用金屬,就可以致人死命了。但是“斷竹,續竹”這兩句應該怎樣講呢?《太平御覽》卷七五五里也引了這首《彈歌》,而個別字句不同,“續竹”二字是作“屬木”的。這個異文幫助我們解決了問題。“屬”是“連綴”的意思,“屬木”是指把竹弦連綴在木弧上。比照“屬木”句類推,則“續竹”的“續”也應該是連綴的意思。“續竹”等于說“續弦”。這樣,我們不妨把《彈歌》語譯一下:
把竹子砍下來,
然后把它連綴在彈弓的木弧上(當弦用);
彈丸從彈弓上飛射出去,
直奔禽獸的肉體。
這首歌形象很突出。頭兩句說彈弓制作很簡單,裝上竹弦就能把彈丸射出去。第三句形容彈丸離弦后像飛一樣,第四句的“逐”,本是“追”的意思①,這里是說禽獸見人要傷害它,就趕快逃走,而彈丸一下子就把它追上,命中它的肉體。這不僅寫出彈丸的飛速,也描寫了發射時的準確性,文辭雖簡,概括力卻是很強的。
附:俞平伯先生來信
說彈弓“以竹為弦”,說“續竹等于綴弦”,皆是。但引《御覽》以“續竹”為“屬木”,恐未是(類書引文每不甚可靠)。“斷竹”、“續竹”最能寫出彈弓之情狀。它以竹為弦并非整的,如果是整根的竹子,怎么能拉?應是把竹子分為一般長的兩小段,而中間用牛筋之類連起來,最中間有一小圓槽,以安放彈丸。始斷竹而后續竹,工序十分明白,非此不可。至于把這根竹弦與弧連屬,這是當然的,似用不著寫在歌里。只有八個字,把彈弓的要點完全寫出了。這最古的歌謠,確是很概括。
今按:關于彈弓的制法,俞先生來信所說確較鄙見精詳可信,故附于后以糾拙文之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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