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觀止·隋唐五代文·韓愈·祭十二郎文
年月日①,季父愈聞汝喪之七日,乃能銜哀致誠,使建中②遠(yuǎn)具時羞之奠,告汝十二郎之靈:
嗚呼!吾少孤,及長,不省所怙,惟兄嫂是依。中年兄歿南方③,吾與汝俱幼,從嫂歸葬河陽④,既又與汝就食江南⑤;零丁孤苦,未嘗一日相離也。吾上有三兄⑥,皆不幸早世。承先人后者,在孫惟汝,在子惟吾,兩世一身,形單影只,嫂嘗撫汝指吾而言曰: “韓氏兩世,惟此而已!”汝時尤小,當(dāng)不復(fù)記憶;吾時雖能記憶,亦未知其言之悲也。
吾年十九,始來京城⑦。其后四年,而歸視汝。又四年,吾往河陽省墳?zāi)梗鋈陱纳﹩蕘碓?sup>⑧。又二年,吾佐董丞相幕于汴州⑨,汝來省吾;止一歲,請歸取其孥。明年丞相薨,吾去汴州⑩,汝不果來。是年,吾又佐戎徐州⑪,使取汝者始行,吾又罷去⑫,汝又不果來。吾念汝從于東,東亦客也,不可以久;圖久遠(yuǎn)者,莫如西歸,將成家而致汝。嗚呼!孰謂汝遽去吾而歿乎!吾與汝俱少年,以為雖暫相別,終當(dāng)久相與處,故舍汝而旅食京師,以求斗斛之祿;誠知其如此,雖萬乘之公相,吾不以一日輟汝而就也。
去年孟東野往⑬,吾書與汝曰: “吾年未四十,而視茫茫,而發(fā)蒼蒼,而齒牙動搖。念諸父與諸兄,皆康強(qiáng)而早世,如吾之衰者,其能久存乎?吾不可去,汝不肯來;恐旦暮死,而汝抱無涯之戚也。”孰謂少者歿而長者存,強(qiáng)者夭而病者全乎?嗚呼!其信然邪?其夢邪?其傳之者非其真邪?信也,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乎?汝之純明,而不克蒙其澤乎?少者強(qiáng)者夭歿,長者衰者而存全乎?未可以為信也。夢也,傳之非其真也?東野之書⑭,耿蘭之報⑮,何為而在吾側(cè)也?嗚呼!其信然矣!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矣!汝之純明宜業(yè)其家者,不克蒙其澤矣!所謂天者誠難測,而神者誠難明矣!所謂理者不可推,而壽者不可知矣!雖然,吾自今年來,蒼蒼者或化而為白矣,動搖者或脫而落矣。毛血日益衰,志氣日益微,幾何不從汝而死也!死而有知,其幾何離?其無知,悲不幾時,而不悲者無窮期矣。汝之子始一歲⑯,吾之子始五歲⑰,少而強(qiáng)者不可保,如此孩提者又可冀其成立邪?嗚呼哀哉!嗚呼哀哉!
汝去年書云: “比得軟腳病,往往而劇。”吾曰: “是疾也,江南之人,常常有之。”未始以為憂也。嗚呼!其竟以此而殞其生乎?抑別有疾而至斯極乎?汝之書,六月十七日也。東野云: 汝歿以六月二日。耿蘭之報無月日。蓋東野之使者不知問家人以月日;如⑱耿蘭之報,不知當(dāng)言月日。東野與吾書,乃問使者,使者妄稱以應(yīng)之耳。其然乎?其不然乎?
今吾使建中祭汝,吊汝之孤與汝之乳母。彼有食可守以待終喪,則待終喪而取以來;如不能守以終喪,則遂取以來。其馀奴婢,并令守汝喪。吾力能改葬,終葬汝于先人之兆⑲,然后惟其所愿。
嗚呼!汝病吾不知時,汝歿吾不知日;生不能相養(yǎng)以共居,歿不能撫汝以盡哀,斂不得憑其棺,窆不得臨其穴。吾行負(fù)神明,而使汝夭,不孝不慈,而不得與汝相養(yǎng)以生,相守以死;一在天之涯,一在地之角,生而影不與吾形相依,死而魂不與吾夢相接,吾實(shí)為之,其又何尤!彼蒼者天,曷其有極!自今已往,吾其無意于人世矣!當(dāng)求數(shù)頃之田于伊、潁⑳之上,以待馀年,教吾子與汝子,幸其成;長吾女與汝女,待其嫁,如此而已!嗚呼!言有窮而情不可終,汝其知也耶?其不知也耶?嗚呼哀哉!尚饗。
〔注〕① 年月日: 指寫此祭文的時間。《文苑英華》卷九九三《祭侄老成文》作“貞元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但下文有“汝之書六月十七日”的話,且祭文又作于聞老成死訊后之七日,故《英華》作“五月”當(dāng)誤。② 建中: 當(dāng)是韓愈的家仆。③ 中年兄歿南方: 韓愈之兄韓會于大歷十二年(777)五月,由起居舍人貶為韶州(治所在今廣東韶關(guān)市)刺史,不久病死,時年四十二歲。④ 河陽: 今河南孟縣西,韓氏先塋所在地。⑤ 江南: 指宣州(今安徽宣城)。韓氏有別業(yè)在宣州。建中二年,因中原兵亂,韓愈全家避居于此。⑥ 吾上有三兄: 從已有的材料看,韓愈只有長兄韓會、次兄韓介,三兄名不詳,或死時尚幼,未及命名。⑦ 始來京城: 貞元二年(786)韓愈十九歲,離宣州到長安參加進(jìn)士考試。⑧ 遇汝從嫂喪來葬: 韓愈長嫂鄭氏于貞元九年死于宣州。貞元十一年,韓愈往河陽祭掃祖墳,正遇十二郎送其母靈柩歸葬。⑨ 佐董丞相幕于汴州: 貞元十二年七月,董晉拜檢校尚書左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汴州刺史、宣武軍節(jié)度副大使知節(jié)度事、管內(nèi)支度營田汴宋亳潁等州觀察處置等使,任韓愈為觀察推官。唐自天寶元年,改左右丞相為左右仆射,故董晉以尚書左仆射有“丞相”之稱。汴州,今河南開封。⑩ 吾去汴州: 《新唐書·韓愈傳》: “晉卒,愈從喪出,不四日,汴軍亂,乃去。”時為貞元十五年二月。⑪ 吾又佐戎徐州: 《新唐書·韓愈傳》: “依武寧節(jié)度使張建封,建封辟府推官。”時張建封為徐州刺史兼武寧軍節(jié)度使。韓愈于貞元十五年二月末抵徐州,張建封居之于符離睢上,及秋將辭去,建封辟為節(jié)度推官。⑫ 吾又罷去: 韓愈于貞元十六年五月十四日所作《題李生壁》云: “余黜于徐州,將西居于洛陽。”韓愈在徐州任節(jié)度推官不足一年,大概與張建封不合,故去。⑬ 去年孟東野往: 孟郊,字東野,與韓愈交誼極厚。去年,貞元十八年。按孟郊于貞元十七年春在長安選官,出任溧陽(今屬江蘇)縣尉。時韓愈亦在京謁選無成,三月東歸,有《將歸贈孟東野房蜀客》詩。溧陽離宣州不遠(yuǎn),故韓愈托其帶信給十二郎。孟郊在溧陽尉任二年,而韓愈東歸洛陽,十七年冬復(fù)赴京選調(diào),授四門博士,遷監(jiān)察御史,此兩年間一直在長安,無由復(fù)托孟郊帶信。此“去年”二字不可拘泥。⑭ 東野之書:十二郎死后,孟郊在溧陽得知,有信告韓愈。⑮ 耿蘭: 當(dāng)是韓家在宣州的家人,他也給韓愈報十二郎之喪。⑯ 汝之子始一歲: 十二郎有二子,長韓湘,次韓滂。韓愈于元和十四年(819)正月貶潮州刺史,湘與滂俱從行。同年冬韓愈改袁州刺史,湘、滂隨至袁州,滂數(shù)月后病死,時年十九歲(見《韓滂墓志銘》),為貞元十八年生,是“始一歲”者為滂。一本“一歲”作“十歲”,則指韓湘。朱熹《昌黎先生集考異》正從作“十歲”本,云: “‘十’或作‘一’。老成二子曰湘,曰滂。滂以季子出繼,則湘固宜十歲也。”⑰ 吾之子始五歲: 此指韓愈之長子韓昶,于貞元十五年生于徐州之符離,小名曰“符”。⑱ 如: 通“而”。唐陸德明《經(jīng)典釋文·序錄》謂當(dāng)時語音之訛,有曰“如、而靡異,邪、也弗殊”。⑲ 先人之兆: 謂河陽韓氏先塋。⑳ 伊、潁: 伊河和潁河,均在今河南省境內(nèi)。
人們不幸失去親人時,悲痛至極,情之所至,往往呼天搶地,捶胸頓足,甚而至于痛不欲生。《祭十二郎文》就是傾訴此情此景的一篇哀婉動人的文章。文章是身為長輩的韓愈為先逝的晚輩十二郎寫的祭文。依常情,老祭少,本身就是一個悲劇;再追思韓氏兩代人之間特殊的家庭環(huán)境和生活遭際,其悲慘之情就更非尋常可比了。因此,當(dāng)貞元十九年(803)五月,在長安監(jiān)察御史任上的韓愈突然得知十二郎病死異鄉(xiāng)的噩耗時,如雷轟頂,竟茫然不知所措。直到七天之后,痛定思痛,才以這篇被后世譽(yù)為“千年絕調(diào)”的祭文傾吐了叔侄間患難與共、生離死別的無限悲傷之情。
文章是按時間順序?qū)懙模赘媛剢室灾掳В缓笠浴拔嵘俟隆币欢瓮磻浖沂馈T瓉恚n愈三歲喪父,其后便由長兄韓會及嫂嫂鄭夫人撫養(yǎng)。韓愈二兄韓介之次子韓老成,即十二郎,出嗣韓會為子,與韓愈同在韓會夫婦撫育下成長,叔侄情同骨肉,親如手足。后來,韓會不幸去世,這樣,韓氏兩代人中,“承先人后者”唯韓愈與十二郎叔侄二人,零丁孤苦,形影難離。寫到這,作者筆鋒一頓,忽然憶起嫂夫人鄭氏當(dāng)年因是而發(fā)的“韓氏兩世,惟此而已”的深長慨嘆,情深意慘,苦楚倍增。接下“吾年十九”一段,寫作者為了生活南奔北走,叔侄再少見面的情形。特別是后來雖幾度相約而十二郎終“不果來”,原以為“俱年少”,“雖暫相別,終當(dāng)久相與處”,不愁沒有再聚的機(jī)緣。然而萬沒料到,“不果來”,而終成死別。這是無法挽回的悔恨,給作者的刺激和打擊太深太重了,以致痛呼“誠知其如此,雖萬乘之公相,吾不以一日輟汝而就也”,早知今日,悔不當(dāng)初,但為時已晚,于今只能抱無窮之恨了。這悔恨和自責(zé),是韓愈對十二郎無限深情的自然流露,也是對自己往日為追求功名富貴,“俯首帖耳,搖尾而乞憐”(《應(yīng)科目時與人書》)的仕途生涯的反省和批判。以上敘早期生活與離闊之情,以敘事為主,間或抒情。
以下“去年孟東野往”及“汝去年書云”兩段,陳述聞死訊后將信將疑之狀和對死因、死期的追想。寫法上雖仍以敘事為線索,但由于所敘之事愈來愈接近死者的末期,筆調(diào)愈加低沉,抒情的氣息亦愈加濃郁。特別是聞死訊之初那將信將疑、恍惚迷離之狀的陳說,更是如泣如訴,悲痛至極,達(dá)到了抒情的高峰。前者敘少年時期患難與共的生活和生離死別的情景,是“已然”之事,多在情理和意料之中,故以凄苦悲傷為主調(diào);而此敘死訊之來則如晴天霹靂,是突然的襲擊,令人茫然不知所措,盼其“未然”,故以驚愕懷疑為基干。這里值得特別注意的是,作者采用“反差”手法以增強(qiáng)抒情的藝術(shù)效果: 作者自揣眼花,發(fā)白,齒搖,體衰,不能久存;而十二郎少壯康強(qiáng),且蒙“吾兄之盛德”,理當(dāng)存全。但事實(shí)卻偏偏相反,“少者強(qiáng)者而夭歿,長者衰者而存全”。事情如此出乎意料,以至頓生真邪夢邪、信也不信也的種種懷疑。然而,事實(shí)是無情的,不可移易的,因?yàn)椤皷|野之書,耿蘭之報”就在身旁。事實(shí)確在,徹底打破了原來“夢也”的幻想。幻想破滅,于是情不自禁地向天理、神明、壽命發(fā)出了一連串憤憤不平的質(zhì)疑和沖擊!問天無語,問神不應(yīng),遂生“幾何不從汝而死也”的念頭,至此感情的悲憤已至其極。但一想到雙方兩個幼子,想到對他們的撫養(yǎng)和期望,又不得不回到求生的現(xiàn)實(shí)中來。結(jié)尾處兩個“嗚呼哀哉”連用,既表現(xiàn)了思緒的起伏跌宕,又示以神情的無可奈何之狀,使讀者同墜于悲哀迷惘之中而不覺。
“今吾使建中祭汝”至結(jié)尾為最后一大段,敘喪后的安排并進(jìn)一步抒發(fā)與十二郎“生不能相養(yǎng)以共居,歿不能撫汝以盡哀”的內(nèi)疚和憾恨。結(jié)穴仍以抒情為主,與前面相比,不同的是這里突出一個“愧”字,因?yàn)閮蓚€“不能”、“不得”而愧對“神明”,愧對父兄,也愧對夭歿的十二郎。于是痛極生悲,發(fā)出“彼蒼者天,曷其有極”的呼喊,甚至“無意于人世”,只求“數(shù)頃之田”撫養(yǎng)子孫以待余年。
古人寫祭文常有一套固定的格式,內(nèi)容多為對死者生平的追述和贊頌,形式多為駢文或四言韻文。《祭十二郎文》卻一破常規(guī),內(nèi)容上既無贊頌之詞,形式上也不用駢文、韻語,而用自由活潑的散文體來抒寫無盡的哀思。這是它獨(dú)辟蹊徑之處。然而,它之所以被后人譽(yù)為“千年絕調(diào)”,主要還在于:
一是行文質(zhì)樸自然,情深語切,感人至深。蘇軾把《祭十二郎文》與《出師表》、《陳情表》并舉,稱其“慘痛悲切,皆出于至情之中,不期然而然也”(清章懋勛《古文析觀解》卷五引)。這話不假。通篇敘家人親情,所取皆“俗情俗事”,且完全是發(fā)自肺腑的至性真情,故給人以質(zhì)樸自然,如泣如訴,仿佛“一面哭一面寫,字字是血,字字是淚”的真實(shí)而又慘痛的感覺。有人說它“未免俗韻”,其實(shí),感人動人之處正在于此。二是語言運(yùn)用上的復(fù)沓重疊,回環(huán)轉(zhuǎn)折,變化多姿。如始寫對死訊的將信將疑,以“信邪”、“真邪”、“夢也”反復(fù)申說,用一連串的疑問語氣狀其迷離惝恍之態(tài),使表達(dá)效果倍增。再如同樣是自敘衰老的情狀,先是“而視茫茫,而發(fā)蒼蒼,而齒牙動搖”,隨又“蒼蒼者或化而為白矣,動搖者或脫而落矣”,語意基本相同,但表達(dá)上略加變化,就顯得錯落有致,生動活潑。同樣,最后一段兩個“不知”、“不能”、“不與”句的運(yùn)用,意亦頗雷同,卻給人以變化多姿的感覺。最后還值得一提的是,這篇祭文在語助詞的運(yùn)用上,也頗見功夫。與論說文不同,哀祭的文字不是一氣貫注的,尤其是“以痛哭為文章”的《祭十二郎文》,更是在“夾哭夾寫”中完成的,這就需要靠助語的穿插綴合以示抑揚(yáng)頓挫。誠如宋費(fèi)袞《梁溪漫志》所云:“退之《祭十二郎文》一篇,大率皆用助語。其最妙處,自‘其信然耶’以下,至‘幾何不從汝而死也’一段,僅三十句,凡句尾連用‘耶’字者三,連用‘乎’字者三,連用‘也’字者四,連用‘矣’字者七,幾于句句用助辭矣!而反復(fù)出沒,如怒濤驚湍,變化不測,非妙于文章者,安能及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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