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觀止·國語·祭公諫征犬戎
穆王將征犬戎,祭公謀父諫曰①: “不可! 先王耀德不觀兵②。夫兵,戢而時動,動則威; 觀則玩③,玩而無震。是故周文公之《頌》 曰:‘載戢干戈,載櫜弓矢; 我求懿德,肆于時夏,允王保之④!’ 先王之于民也,茂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財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鄉,以文修之⑤。使務利而避害,懷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⑥。
“昔我先世后稷,以服事虞、夏⑦。及夏之衰也,棄稷弗務; 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于戎翟之間⑧。不敢怠業,時序其德,纂修其緒,修其訓典; 朝夕恪勤,守以惇篤,奉以忠信,奕世載德,不忝前人⑨。至于武王⑩,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不欣喜。商王帝辛(11),大惡于民。庶民弗忍,欣戴武王,以致戎于商牧(12)。是先王非務武也,勤恤民隱而除其害也。
“夫先王之制: 邦內甸服,邦外侯服,侯衛賓服,夷、蠻要服,戎、翟荒服(13)。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時享(14)、歲貢、終王,先王之訓也。有不祭,則修意; 有不祀,則修言; 有不享,則修文; 有不貢,則修名(15); 有不王,則修德; 序成而有不至,則修刑。于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讓不貢,告不王,于是乎有刑罰之辟(16),有攻伐之兵,有征討之備,有威讓之令,有文告之辭。布令陳辭而又不至,則又增修于德,無勤民于遠。是以近無不聽,遠無不服。
“今自大畢、伯仕之終也(17),犬戎氏以其職來王。天子曰: ‘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觀之兵。’其無乃廢先王之訓,而王幾頓乎(18)?吾聞夫犬戎樹惇,能帥舊德,而守終純固(19),其有以御我矣。”
王不聽,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自是荒服者不至。
【注釋】 ①穆王: 名姬滿,西周國君。犬戎: 也叫西戎,古代西北戎族的一支,周時主要在涇渭流域一帶過著游牧生活。祭 (zhai) 公謀父: 謀父,周公的后代,封于祭地(今河南開封附近)。他是穆王的卿士。②觀兵: 炫耀武力。③戢(ji): 收起來。玩: 輕慢。④周文公: 即周公,名旦,姓姬,周文王的兒子,武王的弟弟。《頌》: 即 《詩經·周頌·時邁》,相傳為周公所作。這是一首描寫周公祭天和山川的詩歌。載: 句首語氣詞。櫜(gao): 本指裝弓箭等的口袋,這里是收藏的意思。肆: 顯露。時: 代詞,這。古文中常寫作“是”。夏: 中國。允: 實在、確實。⑤茂: 努力。阜: 豐盛,這里用作動詞。鄉: 通“向”,這里是地方、所在的意思。文: 在古代指禮樂制度等,與 “武”相對。⑥滋: 更加。⑦后稷: 本為農官名。這里指傳說中周的始祖,名棄,他是堯舜時代的農官。其后代世襲此官職。服事: 服務。虞、夏: 虞舜和夏啟。⑧棄: 拋棄、丟下。不窋(zhu): 棄的兒子,本是夏啟的農官,后來啟的兒子康王荒廢朝政,被后羿取代,后羿廢除農官,不窋于是回到其父受封之地邰(tai,今陜西省武功縣境),這里地處戎狄之間。用: 因此。竄: 隱藏。翟: 通 “狄”,北方少數民族之一。⑨序: 陳述。纂: 繼承。緒: 先人留下的事業。惇篤:淳樸厚實。奕世: 一代又一代。忝(tian):辱沒。⑩至于: 直到。(11)帝辛: 即殷紂王。(12)致戎: 用兵。商牧: 地名,即牧野,在今河南省淇縣南部。(13)邦內: 指都城周圍方圓千里的區域。甸服: 以耕種王田的方式為國君服務。甸,王田。侯服: 也叫侯圻,甸服外方圓五百里的區域,是較近的諸侯之地。侯衛: 從侯服到衛服 (也叫衛圻,相當于邊疆) 之間的區域,共五圻 (侯、甸、男、采、衛),每圻五百里,是當時中國的疆域。賓服: 按時朝貢天子。要 (yao) 服: 距離都城二千里之外的區域。“要” 是要約、盟約的意思。荒服:在要服之外更遙遠的區域。(14)日祭: 每天舉行的祭祀祖、考的活動,這里是供應天子祭祀時所需之物。月祀: 每月舉行的祭祀曾祖、高祖的活動。時享: 天子每季舉行的祭祀遠祖的活動。(15)修言: 檢查號令。修名: 檢查尊卑的名分。(16)讓: 責備。告: 曉喻。辟: 法律。(17)大畢、伯仕: 均為西戎的國君。終: 去世。(18)幾: 差不多。頓: 廢棄。(19)帥: 遵守。守終: 遵守朝見的職分。純固: 專一。
【譯文】 周穆王要去征討西戎,祭公謀父進諫道: “不行! 我們的先王們一向是重視德行而不輕易動武的。武器,平時要收藏起來,需要時才能動用; 一旦動用,就能顯示其威力; 如果隨便展示武力,就會顯得輕率; 一旦濫用武力就不會有震懾作用了。所以周文公在所作《時邁》詩里說: ‘干戈收起來,弓箭放進袋子。我們追求那美德,讓美德施行于中華大地。國君永遠保有天命!’ 先王們對于百姓,是努力使他們樹立美好的品德,使他們的品性更為淳厚; 努力增加他們的財產,讓他們使用物品更加方便; 讓他們懂得利害之所在,并用文德來教養他們,使他們追求利益遠離禍害,心懷感恩而畏懼威嚴,所以我們能夠世代保有王位并日益壯大。
“過去我們的祖先世代為農官,先后在虞舜和夏啟手下任職。等到夏朝衰微,廢棄了農官之職。我們的先王不窋因而失去了他的官職,隱藏到戎狄之間。他不敢懈怠,時時稱道先人的美好品德,繼續從事先人的事業,學習先人留下的訓示和典章; 從早到晚勤勤懇懇,謹慎敦厚,忠誠守信。祖先們一代又一代,都沒有辱沒先人,保持著美好的品性。直到武王,他把先人傳下來的品性更加發揚光大,再配上他的仁慈與溫和,去服侍神靈,保護百姓,神靈百姓沒有不歡欣的。而商朝的紂王受到百姓的極端憎惡,百姓再也無法忍受他的統治,于是高興地擁戴武王,在牧野與商王開戰并打敗了他。從這里可以看出,先王并非致力于武功,而是體恤百姓的疾苦,為百姓解除苦難。
“先王這樣規定: 邦畿以內叫甸服,邦畿以外叫侯服,侯服之外到邊疆之間叫賓服,蠻夷所居之地叫要服,戎狄之地叫荒服。甸服的諸侯為國君提供每天的祭品,侯服的諸侯為國君提供每月一次的祭品,賓服的諸侯提供每季度一次的享獻祭品,要服的蠻夷君主每年進貢一次,荒服的戎狄之君一生朝見一次。每天祭,每月祀,每季度享獻,每年進貢,一生朝貢一次,這都是先王的遺訓。如有不送日祭之物的,國君就檢查自己的心意是否誠懇; 如有不送月祀之物的,國君就檢查政令是否有不妥當的地方; 如有不按季度送享獻之物的,國君就檢查禮樂制度是否有問題; 如有不來進貢的蠻夷君主,國君就檢查尊卑的名分是否合理; 如有不來朝貢的戎狄之君,國君就得檢查自己的品行。假如一一檢查,責任都不在國君,卻還有不來的,那就要施行處罰了。所以有處罰不日祭的,攻打不月祀的,征討不季享的,責備不歲貢的,勸告不終王的名目。這樣,有處罰的條令,有攻伐的武力,有征討的軍隊,有責備的政令,有勸告的文書。公布了政令,闡述了道理,仍然有不來的,國君就進一步增進自己的德行,而不是讓人民去遠征。國君這樣做,近的無不聽命,遠的無不服從。
“西戎之君從大畢、伯仕以來,犬戎都按規定來朝見。天子您說: ‘我一定要以不享的罪名征討它,并且向他們展示武力。’ 這樣做豈不是違背先王的遺訓,破壞先王的制度嗎?我聽說西戎之君立心敦厚,能夠遵循祖先的制度,并始終如一,那他們會有抵御我們的辦法的。”
周穆王沒有聽從勸諫,最終出兵征伐了西戎,結果只獲得了四只白狼、四只白鹿。從此以后荒服者不再來朝貢。
【鑒賞】 本文選自 《周語上》,是 《國語》的第一篇,它記述了祭公勸諫周穆王不要發兵征討犬戎的言辭。祭公一開頭就指出 “先王耀德不觀兵”,然后圍繞這一論點展開論述。前半部分強調先王們處處以德服人,不輕易動武,即使武王征討商紂王也是迫不得已,是“勤恤民隱”,為民除害; 后半部分詳細敘述先王的 “五服”制度,仍然強調“修德”,即使“五服”有不對之處,也要 “增修于德”,避免“勤民于遠”,況且按照先王的 “五服”制度,犬戎本來就沒有過錯,它反而“能帥舊德”,所以會“有以御我”。按說祭公的理由該是很充分的了,可是穆王還是一意孤行,所以文章最后記下了征討犬戎 “得四白狼、四白鹿” 的可悲結果。
全文引經據典,回環往復,作了很有說服力的分析。祭公忠諫與周穆王窮兵黷武的形象,在他們的言辭和行動中均顯現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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