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觀止·蘇軾·凌虛臺記
國于南山之下①,宜若起居飲食與山接也。四方之山,莫高于終南; 而都邑之麗山者②,莫近于扶風(fēng)。以至近求最高,其勢必得。而太守之居,未嘗知有山焉。雖非事之所以損益③,而物理有不當(dāng)然者。此凌虛之所為筑也。
方其未筑也,太守陳公杖履逍遙于其下④。見山之出于林木之上者,累累如人之旅行于墻外而見其髻也⑤。曰: “是必有異。”使工鑿其前為方池,以其土筑臺,高出于屋之危而止⑥。然后人之至于其上者,恍然不知臺之高,而以為山之踴躍奮迅而出也。公曰: “是宜名凌虛。” 以告其從事蘇軾⑦,而求文以為記。
軾復(fù)于公曰: “物之廢興成毀,不可得而知也。昔者荒草野田,霜露之所蒙翳,狐虺之所竄伏⑧。方是時,豈知有凌虛臺耶?廢興成毀,相尋于無窮⑨,則臺之復(fù)為荒草野田,皆不可知也。嘗試與公登臺而望,其東則秦穆之祈年、橐泉也,其南則漢武之長楊、五柞,而其北則隋之仁壽、唐之九成也⑩。計其一時之盛,宏杰詭麗,堅固而不可動者,豈特百倍于臺而已哉? 然而數(shù)世之后,欲求其仿佛,而破瓦頹垣,無復(fù)存者,既已化為禾黍荊棘丘墟隴畝矣(11),而況于此臺歟! 夫臺猶不足恃以長久,而況于人事之得喪,忽往而忽來者歟!而或者欲以夸世而自足,則過矣。蓋世有足恃者,而不在乎臺之存亡也。
既已言于公,退而為之記。
【注釋】 ①國:城市。南山:終南山,位于陜西西安西南。②都邑: 大都市。麗:依附,附著,靠近。③損: 損害。益: 益處。④陳公: 陳希亮,字公弼,青神 (今四川青神)人。宋仁宗天圣進士,官至京東轉(zhuǎn)運使。杖履: 杖,拐杖。履,行走。泛指老人出游,散步。逍遙: 沒有什么約束,自由自在。⑤累累 (leilei): 接連成串。髻 (ji): 發(fā)髻,挽束在頭頂上的發(fā)。⑥危: 屋脊。⑦從事: 官名,此處指屬員。⑧蒙翳 (yi): 遮蔽,遮蓋。虺 (hui): 毒蛇。竄伏: 潛伏。⑨相尋: 連續(xù)不斷,相互循環(huán)。⑩秦穆: 秦穆公,春秋時代秦國的國君。祈年: 祈年宮,是秦惠公所建。橐(tuo) 泉: 橐泉宮,是秦孝公所建。漢武: 漢武帝劉徹。長楊: 長楊宮,本秦舊宮,漢時重修。五柞(zuo): 五柞宮,漢朝的離宮,有五柞樹,故稱此名。仁壽: 仁壽宮,隋文帝楊堅開皇十三年造。九成: 九成宮,本隋仁壽宮,唐太宗李世民貞觀五年重修,因山有九重,故稱此名。(11)頹 (tui):坍塌。垣 (yuan):墻。禾黍: 禾,谷子。黍,黍子,碾成的米叫粘黃米。泛指莊稼。荊棘:泛指山野叢生的帶刺的小灌木。丘: 土堆,小土山。墟: 荒廢的地方。隴畝: 田地。
【譯文】 在終南山下修建城市,起居飲食應(yīng)當(dāng)都與山接觸。四面的山,沒有比終南山更高; 而靠近終南山的大城市,沒有比扶風(fēng)更近的。憑極近的扶風(fēng)去尋求最高的終南山,大概從地勢來說,一定能找到。但是太守住在扶風(fēng),不曾知道有山在那里。雖然不是對事情有害處或者有益處的緣故,然而從事物的道理上講是不應(yīng)當(dāng)這樣的。這就是凌虛臺建筑的原因。
當(dāng)凌虛臺沒有建筑的時候,太守陳公在它的下面逍遙自在地手拿拐杖散步,看見山嶺露出在樹林上面,接連成串,好像人們旅行在墻外走而顯露出他們的發(fā)髻一樣。陳公說: “這里必定有奇特的景色。” 于是派遣工人開鑿它的前面,成為個方形的池子,把開鑿的泥土建筑成一座臺,高出于屋檐為止。然后人到這臺上,恍恍惚惚不知道是臺高,卻以為是山在跳躍、振奮中迅速地長出來的。陳公說: “這座臺應(yīng)當(dāng)取名為 ‘凌虛’。”他把這意思告訴他的屬員蘇軾,要求寫篇文章記下建臺的事情。
蘇軾答復(fù)陳公說: “事物的荒廢、興盛、成功和毀滅,是不可預(yù)測的。過去這里是荒草野田,是霜凍露水遮蓋的,狐貍毒蛇潛伏的。在這時,難道知道有凌虛臺嗎? 事物的荒廢、興盛、成功和毀滅,在無窮無盡的相互循環(huán),那么臺再變?yōu)榛牟菀暗兀际遣豢深A(yù)測的。我曾經(jīng)嘗試和您登臺眺望,臺的東方就是秦穆公的祈年宮和橐泉宮,臺的南方就是漢武帝的長楊宮和五柞宮,而臺的北方就是隋文帝的仁壽宮和唐朝的九成宮,估計它們在一個時期的盛況、宏偉、杰出、奇異、壯麗,堅固而不可動搖,豈止勝過凌虛臺的百倍呢? 然而幾代之后,想要尋求它們類似的樣子,卻連破瓦坍墻,都不再存在,已經(jīng)變?yōu)榍f稼地、灌木叢、小土堆和田地了,何況這座凌虛臺呢! 這座臺尚且不能夠依靠它的堅固長久存在,更何況人事的得失,忽然去又忽然來呢! 假使有人想依靠這座臺向世人夸耀和自滿,就過分了。世上有足夠依靠的,并不在乎一座臺的存在和消亡。”
我把這意思向陳公談了不久,返回家就撰寫了這篇記事文章。
【鑒賞】 蘇軾在擔(dān)任鳳翔府(今陜西省鳳翔縣)簽書判官時,他的上司鳳翔府知府陳希亮建筑了一座登高眺望的臺。本篇就是蘇軾為這座臺所撰寫的一篇記事文章。
這篇“記”可分兩大部分。前一部分實寫,記敘了建筑凌虛臺的緣起,選擇的建臺地點的優(yōu)勢和命名 “凌虛” 的由來; 后一部分虛寫,借物抒情,抒發(fā)了 “物之廢興成毀,不可得而知也”和“臺猶不足持以長久,而況于人事之得喪,忽往而忽來者”的思想感情,充分表現(xiàn)了蘇軾對人生價值的求實態(tài)度。這篇“記” 的內(nèi)容具體實在,直陳其事,嚴謹暢達,有實有虛,實虛結(jié)合,含意頗深,發(fā)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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