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錢大昕文《弈喻》原文|注釋|譯文|翻譯|鑒賞
予觀弈于友人所。一客數敗。嗤其失算,輒欲易置之,以為不逮己也。頃之,客請與予對局,予頗易之。甫下數子,客已得先手。局將半,予思益苦,而客之智尚有余。竟局數之,客勝予十三子。予赧甚,不能出一言。后有招予觀弈者,終曰默坐而已。
今之學者,讀古人書,多訾古人之失;與今人居,亦樂稱人失。人固不能無失。然試易地以處,平心而度之,吾果無一失乎?吾能知人之失,而不能見吾之失;吾能指人之小失而不能見吾之大失。君求吾失且不暇,何暇論人哉?
弈之優劣,有定也。一著之失,人皆見之;雖護前者,不能諱也。理之所在,各是其所是,各非其所非。世無孔子,誰能定是非之真? 然而人之失者,未必非得也;吾之無失者,未必非大失也;而彼此相嗤,無有已時,曾觀弈者之不若已!
(據四部叢刊本《潛研堂文集》)
《弈喻》短小精悍,內容由事與理兩部分構成,聯結它們的是“喻”。事中寓理,理憑事出,通過下棋做比喻,說明生活中的一個哲理。這種以事喻理的寫法,是我國古代散文的傳統手法。這種筆法,將抽象的道理通過淺顯易懂的比喻生活化、具體化、形象化,縮短了與接受對象之間的距離,容易為讀者感受、理解、把握。
寫事部分有兩顯著特點。第一是“予”的內心感受、心理動態流貫全部寫事的文字中間。敘事中“予”字反復出現,首一句便是“予觀弈于友人所”。以“予”開篇之后,寫事當中又六次出現“予”。第二次、第三次出現,是“客請與予對局”,而“予頗易之”,表現出一種不以為然的感情和態度。第四、五、六次出現,與前述情況完全不同了,“予”已經陷入輸棋的困境之中,將近半局時,“予思益苦,而客之智尚有余”,終局之時,“予”輸十三子,羞愧之情已形于面容。第七次出現,吸取這次的教訓,而今而后“予”只是默坐,不再有“嗤其失算,輒欲易置之,以為不逮己也”的輕狂心情,把“予”內心感受、心情變化寫得有血有肉,活跳跳地,具有一定藝術魅力。第二是事例敘述得完整且有波瀾。整個下棋過程寫得有頭有尾,首先寫“予”看別人下棋,嗤笑屢次失敗的客人。其次寫“數敗”的客人,請“予”對弈,下數子,“客已得先手”,“竟局數之,客勝予十三子”,使得“予赧甚,不能出一言”。最后寫“后有招予觀弈者,終日默坐而已”,不敢再有譏笑失敗一方的想法。寫得一波三折,有波有瀾,引人入勝。
說理部分,并沒有因為文字短小而影響和限制了論說,道理雖不復雜,但講得比較深刻。中心論點是: 觀人之失易,見己之失難。為了深入地闡述這個論旨,作者從兩個層面向深開掘。第一層,說明怎樣才能公正地評價一切事物:“易地以處,平心而度之。”否則只能見人之失而以為“吾果無一失”。第二層,說明“理之所在,各是其所是,各非其所非”,孰是孰非,比“弈之優劣”更難確定,因此更需要正確認識己之“失”,否則會“彼此相嗤,無有已時”。層層發掘,使說理逐漸深入。
從形上看,《弈喻》寫事歸寫事,說理歸說理,似乎有分割之弊,實際上事與理緊緊地膠合為一體,聯系的紐帶就是“喻”。觀人之失易,觀己之失難這個道理,是以下棋為喻而來的。寫事時,這番道理已經很得要領地潛含在觀弈和對弈的記敘中;寫理時,順適敘事的情勢從中引出此番道理,使論旨從潛存在變為顯存在而后著力把理講明白,講透徹。不僅文意貫通全篇,而且字面上說理部分也常常與寫事部分呼應,如“弈之優劣,有定也。一著之失,人皆見之,雖護前者,不能諱也”,“曾觀弈者之不若已”,直接用文字與敘弈部分觀照,從而從表象上也將前事、后理交織起來。
《弈喻》是一篇袖珍短札,言簡意賅,耐人尋味。體小而精深,它所闡發的哲理和表達內容的手法,至今仍有借鑒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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