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蒲松齡小說《黃英》原文|注釋|譯文|翻譯|鑒賞
馬才子,順天人。世好菊,至才尤甚。聞有佳種,必購之,千里不憚。一日,有金陵客寓其家,自言其中表親有一二種,為北方所無。馬欣動,即刻治裝,從客至金陵。客多方為之營求,得兩芽,裹藏如寶。歸至中途,遇一少年,跨蹇從油碧車,豐姿灑落。漸近與語。少年自言:“陶姓。”談言騷雅。因問馬所自來,實告之。少年曰:“種無不佳,培溉在人。”因與論藝菊之法。馬大悅,問:“將何往?”答云:“姊厭金陵,欲卜居于河朔耳。”馬欣然曰:“仆雖固貧,茅廬可以寄榻。不嫌荒陋,無煩他適。”陶趨車前,向姊咨稟。車中人推簾語,乃二十許絕世美人也。顧弟曰:“屋不厭卑,而院得廣。”馬代諾之,遂與俱歸。
第南有荒圃,僅小室三四椽,陶喜,居之。日過北院,為馬治菊。菊已枯,拔根再植之,無不活。然家清貧,陶日與馬共食飲,而察其家似不舉火。馬妻呂,亦愛陶姊,不時以升斗饋恤之。陶姊小字黃英,雅善談,輒過呂所,與共紉績。
陶一日謂馬曰:“君家固不豐,仆日以口腹累知交,胡可為常。為今計,賣菊亦足謀生。”馬素介,聞陶言,甚鄙之,曰:“仆以君風流高士,當能安貧;今作是論,則以東籬為市井,有辱黃花矣。”陶笑曰:“自食其力不為貪,販花為業不為俗。人固不可茍求富,然亦不必務求貧也。”馬不語,陶起而出。自是,馬所棄殘枝劣種,陶悉掇拾而去。由此不復就馬寢食,招之始一至。
未幾,菊將開,聞其門囂喧如市。怪之,過而窺焉,見市人買花者,車載肩負,道相屬也。其花皆異種,目所未睹。心厭其貪,欲與絕;而又恨其私秘佳本,遂款其扉,將就誚讓。陶出,握手曳入。見荒庭半畝皆菊畦,數椽之外無曠土。劚去者,則折別枝插補之;其蓓蕾在畦者,罔不佳妙: 而細認之,皆向所拔棄也。陶入屋,出酒饌,設席畦側,曰:“仆貧不能守清戒,連朝幸得微資,頗足供醉。”少間,房中呼“三郎”,陶諾而去。俄獻佳肴,烹飪良精。因問:“貴姊胡以不字?”答云:“時未至。”問:“何時?”曰:“四十三月。”又詰:“何說?”但笑不言。盡歡始散。過宿,又詣之,新插者已盈尺矣。大奇之,苦求其術。陶曰:“此固非可言傳;且君不以謀生,焉用此?”
又數日,門庭略寂,陶仍以蒲包菊,捆載數車而去。踰歲,春將半,始載南中異卉而歸,于都中設花肆,十日盡售,復歸藝菊。問之去年買花者,留其根,次年盡變為劣,乃復購于陶。陶由此日富: 一年增舍,二年起復屋。興作從心,更不謀諸主人。漸而舊日花畦,盡為廊舍。更于墻外買田一區,筑墉四周,悉種菊。至秋,載花去,春盡不歸。而馬妻病卒。意屬黃英,微使人風示之。黃英微笑,意似允許,惟專侯陶歸而已。年余,陶竟不至。黃英課仆種菊,一如陶。得金益合商賈,村外治膏田二十頃,甲第益壯。忽有客自東粵來,寄陶生函信,發之,則囑姊歸馬。考其寄書之日,即妻死之日;回憶園中之飲,適四十三月也,大奇之。以書示英,請問“致聘何所”。英辭不受采。又以故居陋,欲使就南第居,若贅焉。馬不可,擇日行親迎禮。
黃英既適馬,于間壁開扉通南第,日過課其仆。馬恥以妻富,恒囑黃英作南北籍,以防淆亂。而家所須,黃英輒取諸南第。不半歲,家中觸類皆陶家物。馬立遣人一一赍還之,戒勿復取。未浹旬,又雜之。凡數更,馬不勝煩。黃英笑曰:“陳仲子毋乃勞乎?”馬慚,不復稽,一切聽諸黃英。鳩工庀料,土木大作,馬不能禁。經數月,樓舍連亙,兩第竟合為一,不分疆界矣。然遵馬教,閉門不復業菊,而享用過于世家。馬不自安,曰:“仆三十年清德,為卿所累。今視息人間,徒依裙帶而食,真無一毫丈夫氣矣。人皆祝富,我但祝窮耳!”黃英曰:“妾非貪鄙;但不少致豐盈,遂令千載下人謂淵明貧賤骨,百世不能發跡,故聊為我家彭澤解嘲耳。然貧者愿富,為難;富者求貧,固亦甚易。床頭金任君揮去之,妾不靳也。”馬曰:“捐他人之金,抑亦良丑。”黃英曰:“君不愿富,妾亦不能貧也。無已,析君居: 清者自清,濁者自濁,何害。”乃于園中筑茅茨,擇美婢往侍馬。馬安之。然過數日,苦念黃英。招之,不肯至;不得已,反就之。隔宿輒至,以為常。黃英笑曰:“東食西宿,廉者當不如是。”馬亦自笑,無以對,遂復合居如初。
會馬以事客金陵,適逢菊秋。早過花肆,見肆中盆列甚煩,款朵佳勝,心動,疑類陶制。少間,主人出,果陶也。喜極,具道契闊,遂止宿焉。要之歸。陶曰:“金陵,吾故土,將婚于是。積有薄資,煩寄吾姊。我歲杪當暫去。”馬不聽,請之益苦。且曰:“家幸充盈,但可坐享,無須復賈。”坐肆中,使仆代論價,廉其直,數日盡售。逼促囊裝,賃舟遂北。入門,則姊已除舍,床榻裀褥皆設,若預知弟也歸者。
陶自歸,解裝課役,大修亭園,惟日與馬共棋酒,更不復結一客。為之擇婚,辭不愿。姊遣兩婢侍其寢處,居三四年,生一女。陶飲素豪,從不見其沉醉。有友人曾生,量亦無對。適對馬,馬使與陶相較飲。二人縱飲甚歡,相得恨晚。自辰以訖四漏,計各盡百壺。曾爛醉如泥,沉睡座間。陶起歸寢,出門踐菊畦,玉山傾倒,委衣于側,即地化為菊,高如人;花十余朵,皆大于拳。馬駭絕,告黃英。英急往,拔置地上,曰:“胡醉至此!”覆以衣,要馬俱去,戒勿視。既明而往,則陶臥畦邊。馬乃悟姊弟菊精也,益愛敬之。而陶自露跡,飲益放,恒自折柬招曾,因與莫逆。值花朝,曾來造訪,以兩仆舁藥浸白酒一壇,約與共盡。壇將竭,二人猶未甚醉。馬潛以一瓶續入之,二人又盡之。曾醉已憊,諸仆負之以去。陶臥地,又化為菊。馬見慣不驚,如法拔之,守其旁以觀其變。久之,葉益憔悴。大懼,始告黃英。英聞駭曰:“殺吾弟矣!”奔視之,根株已枯。痛絕,掐其梗,埋盆中,攜入閨中,日灌溉之。馬悔恨欲絕,甚怨曾。越數日,聞曾已醉死矣。
盆中花漸萌,九月既開,短干粉朵,嗅之有酒香,名之“醉陶”,澆之酒則茂。后女長成,嫁于世家。黃英終老,亦無他異。
異史氏曰: 青山白云人,遂以醉死,世盡惜之,而未必不自以為快也。植此種于庭中,如見良友,如對麗人,——不可不物色之也。
《聊齋志異》里頗多花妖狐魅的女子與人相愛結褵的故事,但是并非全是寫愛情婚姻問題的。有些篇章只是以此為因由來建構情節,而立意則在別的方面。《黃英》就屬于這種模式。
《黃英》女主人公之命名,取“菊有黃花”之意,隱喻她為菊精。晉代田園詩人陶淵明的《飲酒》詩中“采菊東籬下,悠悠見南山”兩句,后世傳誦極廣,并被視為高人隱士的生活表征,所以菊就與陶淵明結下了不解之緣,歷代的詠菊詩大都要提及陶淵明。于是,黃英也就姓陶,成了陶淵明之同宗,并且定下了“人淡如菊”的性格。此篇主人公之如此定性、立姓、命名,還有著更深層的原因,就是作者立意要就陶淵明被尊為高人雅士的傳統觀念做點文章。
陶淵明之所以被尊為高人雅士,是因為他不愿“為五斗米折腰”,辭去彭澤縣令,歸田園居,安貧樂道。不過,在這篇小說里,黃英及其弟三郎,雖與陶淵明同宗,卻并不以其安于清貧的生涯為然;而同其愛好、秉承其遺風的,是士人馬子才。馬子才,“世好菊,至才尤甚,聞有佳種,必購之,千里不憚”。如此,愛菊的馬子才與菊精黃英之遇合,也就成為合乎情理的事情,然而,這只是雙方遇合的因由,而遇合之后發生的事情,也就是作者所要顯現的,卻是雙方的矛盾及各自所持的生活觀念的沖突。
文忌直貴曲;忌千人一面,貴千姿百態。黃英不是像作者筆下其他的狐女、鬼女那樣,飄忽而來,枕席自薦。菊花被賦予的品格,不是艷麗,而是莊雅。馬子才于赴金陵物色菊種的返途中遇到黃英姊弟二人,邀之寄居于其第南荒圃小室,是由黃英之弟出面問答。兩人之間的矛盾,也是先在馬子才和陶三郎之間展現的,黃英依然居于幕后。這既是要寫出黃英富有女性的端莊和菊精應有的淡雅,也是要使故事紆徐地進展,保有余勢。
矛盾是由陶氏姊弟不愿長期“以口腹累知交”、三郎提出要賣菊以謀生引起的:“馬素介,聞陶言,甚鄙之,曰:‘仆以君風流高士,當能安貧;今作是論,則以東籬為市井,有辱黃花矣。’陶笑曰:‘自食其力不為貪;販花為業不為俗。人固不可茍求富貴,然亦不必務求貧也。’”
這番對話顯然是小說的題旨所在。馬子才認為“風流高士”應當“安貧”,不能以藝菊為謀利的手段,那樣便成了市井之徒,玷辱了菊花。這是封建時代文人傳統的鄙薄經商市利的觀念。陶三郎的話則比較通達,人固然不可“茍求”富貴,但也不必“安貧”,以窮為尚,況且藝菊出賣,是自食其力,不算是“貪”,也不算是俗。這里的關鍵是市物取利。這是隨著農業經濟中部分種植物已商品化而產生的新的意識。明末擬話本《灌園叟晚逢仙女》,就透露出這種信息。
這次辯論是以馬子才無言以對作結,含有理屈之意。作者并不以此為滿足,接下來更進而寫陶氏姊弟不顧居停主人的不滿,放手地藝菊賣菊,一時門庭“囂喧如市”,并由此日富,“一年增舍,二年起復屋”。陶三郎遠去后,黃英“課仆種菊”,“得金益合商賈,村外治膏田二十頃,甲第日壯”,不僅改變了原來的“荒圃小室”的面貌,而且勝過馬家了。開始,馬子才還曾“心厭其貪,欲與絕”,只是由于欣羨陶氏姊弟的藝菊之術,而未遽絕;后來也就無話可說,不僅聽之任之,而且在妻子病卒后,竟然“意屬黃英”了。這自然并不表明馬子才完全同意陶氏姊弟的賣菊行為,但至少表明他已不像起初那樣“鄙之”,甚至“心厭其貪”。而在作者,顯然是以此來顯示馬子才的迂闊,將他放在失敗者的地位上。
小說最生動有趣的地方,是馬子才與黃英結為夫婦之后。秉性耿介的馬子才自然不愿像入贅那樣住進黃英建造的宅第,黃英便“于壁間開扉通南第,日過課其仆”。馬子才常常叮囑南北兩宅的物件不要混淆,黃英卻經常取用南第的東西,“不半歲,家中觸類皆陶家物”。馬子才不斷地遣人送還,黃英不斷地取用,致使馬子才不勝其煩,大傷腦筋,最后惹得黃英譏誚說:“陳仲子毋乃勞乎!”他才只好作罷。再后來,黃英進而大興土木,“兩第竟合為一,不分疆界矣”! 馬子才的防線徹底被摧毀了。馬子才過上富裕生活,還是“不自安”,認為是失掉了“清德”,更以“依裙帶而食”為“無丈夫氣”。黃英也針鋒相對,說:“清者自清,濁者自濁,何害?”便讓馬子才住進園中的茅屋中去。但是,馬子才過了數日,又思念黃英,不得已還得來就宿,這就又遭到了黃英的譏誚:“東食西宿,廉者當不如是。”說得他很不好意思,只得又“合居如初”,再也不能保持自己的清高了。小說就是這樣通過馬子才和黃英夫妻間的幾番富有情趣的事件譏笑了馬子才所持的那種完全以售物為俗,以“守貧”為清高的迂闊思想。
小說的情節進到了馬子才與黃英析居“守貧”,受到譏誚,最后又不得不“合居如初”,應當認為已完成了作者所要表現的題旨。此后又寫陶三郎復歸后兩次醉酒化菊,無疑是作者為了增強小說的志異之趣味性而添加的裝飾成分。不過,這也并非勉強續貂。前面的主體部分,雖然猶如一篇現實人生的故事,但也在敘述中伏下了隱線。從整體構思上說,此篇是借菊花事以立意,女主人公是菊精,主體部分中還只是隱而未露,只在個別地方用了一點撲朔迷離之筆,篇末總該有所顯現,藝術地解釋菊精黃英與好菊的馬子才遇合之因由。從人物設計上說,前面展示兩種觀念的沖突,讓陶三郎打了頭陣,最后也應當有所呼應,否則整個故事就成了禿尾蜻蜓。值得欣賞的是,使陶三郎兩次酒醉化菊,前次恢復了人態,后次失去了人形,成為盆中之菊:“九月既開,短干粉朵,嗅之有酒香,名‘醉陶’。”這就又與陶淵明的《飲酒》詩和由此而形成的秋天飲酒賞菊的高人之雅致聯系了起來,生發出了一種奇而雅的情趣,使篇終卻留有余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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