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王禹偁
黃岡之地多竹,大者如椽。竹工破之,刳去其節,用代陶瓦,比屋皆然,以其價廉而工省也。
子城西北隅,雉堞圮毀,蓁莽荒穢,因作小樓二間,與月波樓通。遠吞山光,平挹江瀨,幽闃(11)遼(12),不可具狀(13)。夏宜急雨,有瀑布聲;冬宜密雪,有碎玉聲。宜鼓琴,琴調虛暢;宜詠詩,詩韻(14)清絕;宜圍棋,子聲丁丁(15)然;宜投壺(16),矢聲錚錚然。——皆竹樓之所助也。
公退(17)之暇,披鶴氅(18),戴華陽巾(19),手執《周易》一卷,焚香默坐,銷遣世慮。江山之外,第(20)見風帆沙鳥、煙云竹樹而已。待其酒力醒,茶煙(21)歇,送夕陽,迎素月,亦謫居之勝概(22)也。
彼齊云、落星(23),高則高矣,井幹、麗譙(24),華則華矣,止于貯妓女(25),藏歌舞,非騷人之事,吾所不取。
吾聞竹工云:“竹之為瓦,僅十稔(26),若重覆之,得二十稔。”噫! 吾以(27)至道乙未(28)歲,自翰林出(29)滁(30)上;丙申(31),移廣陵;丁酉,又入西掖(32)。戊戌歲除日,有齊安之命(33)。己亥(34)閏三月,到郡。四年之間,奔走不暇;未知明年又在何處! 豈懼竹樓之易朽乎?幸后之人與我同志,嗣而葺之(35),庶(36)斯樓之不朽也。
咸平二年八月十五日記。
【注釋】黃岡:黃州治所。
刳(kū):剖,削。
陶瓦:用泥土燒成的瓦。
比屋:等于說“挨屋”,意即家家戶戶。比,連,并。
子城:大城所屬的小城。這里當指附筑于城門外的“月城”或“甕城”,方形或半月形,用來加強城防。
圮(pǐ)毀:毀壞,坍塌。
蓁(zhēn)莽荒穢:草木叢生瘋長。蓁莽,叢生的草木。蓁,通“榛”。荒穢,荒蕪。
月波樓:黃州的西北角城樓。
山光:山色。
平挹(yì)江瀨(lài):近處可以看見江上水波。挹,汲取,這里指收入眼底。江瀨,指江波。瀨,流經沙石上的急水。
(11)幽闃(qù):幽靜。闃,靜無人聲。
(12)(xiòng):遠,遼闊。
(13)具狀:一一描述。具,完全地。狀,描述。
(14)韻:和諧的聲音。
(15)丁(zhēng)丁:象聲詞。
(16)投壺:古人的一種游戲。在宴會間舉行,賓主向壺中投矢(箭),以投中多的為勝。
(17)公退:公事完畢回家。
(18)鶴氅(chǎng):用鳥羽編織的外套。氅,外套。
(19)華陽巾:曹魏時,韋節隱居華山,自稱華陽子,他所制的頭巾樣式,稱為華陽巾。
(20)第:但,只。
(21)茶煙:指茶爐的煙氣。
(22)勝概:美好的境界。概,景象,狀況。
(23)齊云、落星:都是樓名。齊云樓,在蘇州舊城區,唐朝恭王所建。落星樓,在建業(今江蘇南京)東北,吳嘉禾(孫權年號)元年(232)建。
(24)井幹(hán)、麗譙(qiáo):都是樓名。井幹,在長安,漢武帝時所建。麗譙,本指樓觀華麗而高聳。魏武帝曾筑一樓,名叫“麗譙”。
(25)妓女:以歌舞為業的女子。
(26)稔(rěn):谷子一熟叫一稔,引申指一年。
(27)以:于。
(28)至道乙未:宋太宗至道元年(995)。
(29)出:指由京城到外地任職,這里指貶為外任。
(30)滁:即滁州(今安徽滁州)。
(31)丙申,移廣陵:王禹偁出知滁州,閩人鄭褒徒步來謁,王禹偁愛其儒雅,為鄭褒買一馬,有人說他買馬虧價,皇帝沒有聽信,但改派他知揚州。丙申,至道二年(996)。廣陵,今揚州。
(32)丁酉,又入西掖:至道三年,宋太宗死,真宗(趙恒)即位,因作者上疏言事,恢復知制誥之職。丁酉,至道三年(997)。西掖,指中書省,中央政府的行政機構。
(33)戊戌歲除日,有齊安之命:咸平元年(998),作者因參加編寫《太祖實錄》,直書趙匡胤篡奪皇位,被貶知黃州。戊戌,宋真宗咸平元年。歲除日,農歷臘月最后一天。齊安,即黃州。
(34)己亥:咸平二年(999)。
(35)嗣而葺之:繼續修理它。
(36)庶:或許。
【譯文】黃岡地區盛產竹子,大的像椽子那么粗。竹工破開它,刮去竹節用來代替陶瓦。家家戶戶都這樣,因為竹瓦既便宜又省工。
在月城的西北角,女墻塌毀,野草叢生,我利用那里的空地,蓋了兩間小竹樓,跟月波樓接通。登上小樓遠望山色一覽無余,平視江波,幽靜遼遠,實在無法一一描述出來。夏天,降下驟雨最相適宜,會聽到瀑布的聲音;冬天飄著大雪最為適宜,這時小樓會聽到碎玉落地般的聲響。這里最適宜彈琴,琴聲和諧流暢;最適宜吟詩,詩韻清新絕妙;最適宜下棋,棋聲丁丁悅耳;最適于投壺,箭聲錚錚動聽。——這些樂趣,都是竹樓給予的。
在辦完公事后的閑暇時間,披著鳥羽編織的大氅,戴上華陽巾,手拿一卷《周易》,焚香默坐,排除世俗雜念。這時,水色山光之外,眼前只有風帆沙鳥、煙云竹樹罷了。等到酒醒之后,茶盡煙消,送走夕陽,迎來皓月,這也正是謫居生活中的快樂之處啊。那齊云樓、落星樓,高確實是高,井幹樓、麗譙樓,華麗確實是華麗,但它們只不過是用來貯藏妓女,陳列歌舞罷了,這不是詩人應做的事情,我也不屑于去做。
我聽竹工說:“用竹做瓦,只可以用十年。如果鋪兩層,就可以用二十年。”唉,我在至道乙未年,由翰林學士被貶到滁州;丙申年又轉到廣陵;丁酉年又調入中書省。戊戌年的除夕,奉命調到齊安。己亥年閏三月來到齊安郡。四年之間,奔走不停;不知明年又在什么地方!難道還怕竹樓容易朽壞嗎?希望后來的人跟我志向相同,能接著修整它,或許這座竹樓永遠不會朽壞吧。
咸平二年農歷八月十五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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