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學校制度之批評
追憶在北京大學代理校長任內,事實和理想刺激我的思想,我很想寫七八篇論大學的文字。卸任后,事忙,又連生病,除去一篇的大意以外,所有的意思忘得光光……
到臺灣大學校長任內已一年又十個月,開始即想寫一小冊,敘說我的大學理想,一直沒有工夫,雖然也有幾個意思在雜文里偶然提到,卻并無系統的推論。每天為現實逼迫著,我怕久而久之,理想忘了,須知現實每每是消滅理想的。所以我在三個學期中始終不曾教書,雖然每學期開始前總想教一門課,在大學不教書是不過癮的。然而教書不可不預備,一課兩小時,也要至少預備一天或兩夜,便分去做校長的時間不少。本學期仍未教書,正為想寫《大學理想》。我希望這學年可以寫成這本小書,但也不敢必。因為臺灣大學校長之事多,是不能想象的,其生活不是可以羨慕的,半年內寫成與否,還要看出的事多不多。
在寫《大學理想》時,我不是專論臺灣大學。專論臺灣大學不必寫書,辦事好了。我要“跑野馬”,上下古今論大學制度,或者超于時空,這樣才有理想。在寫《大學理想》之前,覺得有寫一篇泛論中國學校制度之必要,因為大學是不能獨自生存的,它是學校系統中之一部,乃至可說社會之一部。大學要盡量成一“烏托邦”,說得硬些,與社會脫離,庶可以不受舊社會的影響,而去創造新社會,但這話終是寫意的筆法。大學不能脫離學校系統,脫離社會,猶之乎一人不能脫離了人群。我去年在師范學院曾說過,臺大要辦好,必須師范學院先辦好,因為臺大的學生出自中學,中學的教員出自師范學院。師范學院好了,然后中學教師好了,中學教師好了,大學的學生才好。這是真話,不是笑談。認清學校制度之一體性,所以寫這一篇,作為《大學理想》第一序文。
我不是教育部長,所以敢寫這一篇文,假如我是教育部長,便不敢寫了,因為我現在“不在其位”,所說的話只是我個人的話,無關實行,至多也不過是一個對教育有些經驗、有些理想的人一時的想法,所以敢大膽去說。若我在負責任的地位說這話,人家或者誤會我想做王安石,天翻地覆,那就不得了了。究竟這一篇文的意思有無是處,要待社會批評;有無可取,要待當局考慮。即使可取,也不可造次,也應在討論之后,扼要的“說服”之后。我以為政府改革一事,應先做“說服”的工作。當年在大陸上,若干機關常常以“下上諭”為第一招,所以行不通,或者行而不行。最好讀者忘了本文作者現在臺大任內,因而誤以為可有影響,姑以為不過一篇普通報紙上文字好了。但是,我是經過深思的,有人為這題目深思一下,我便感激了。
一、史的略述
中國的歷史上是有學校制度的,文明古國,這是當然。當年有私學,有官學。所謂私學,自宋以來,多為科舉。所謂官學,唐、宋兩代,尚有科別。近代的制度,則始于明太祖,一切一元化,設立的目的是在訓練公務員,“敷施教化”,結果只是科舉的附帶品,無論中央的國子監,或府廳州縣的官學,實在無多補益于學術,無多貢獻于教化,反而不如書院。倒是四譯館、欽天監等等官署,用以訓練專才的機構,有點專門訓練的性質,然亦無一般教育的意義。
近代學校之設,始于北京政府的同文館(訓練譯員)和南北洋的各種學堂,有文有武,全是為吸收歐洲物質文明的,這是應時代的需要而生,零零碎碎,全數也小得很。庚子以后,始普立近代學校制度,由管學大臣設計,出來所謂《奏定學堂章程》。這些章程簡直可以說是翻譯日本的,日本又是抄襲歐洲大陸的,尤其是普魯士。盡管普魯士是個軍國主義、封建主義的國家,普魯士的學校制度卻是未可厚非的:第一,普魯士人辦事認真,學校的辦法及標準,實事求是,為世界標準之冠。第二,普魯士的學校制度是在19世紀初年全部嶄新計劃出來的,不像英國那樣一味因襲,從來沒有“合理化”過。第三,最重要的,是這一套新計劃是接受18世紀開明主義Aufklaerungszeitalter的影響,貫徹這一套主義而制定的。其開始的人如Wilhelm Von Humboldt,便是一個偉大的人文學者。盡管一面充分發揮軍國主義,一面也充分發揮在學術上追求理智的精神,柏林大學便是在他手中建立。而柏林大學便為世上近代大學之模范,其中研究與教授相互為用。日本抄了這個制度,很有幫助他在學術事業上的速進。
中國人又從日本抄來,是很困難的,就是人才不夠。這在明治維新初期,日本也是如此的。中國新制行了十多年,不無效果,當時官定教科書比后來的高明多(以后真是每況愈下),各省的高等學堂(即同于日本的高等學校)很有成果。自1911年起,改起來,一步一步,到十年而大改。這些改動,可以一句話歸納,就是說,受美國影響,學習美國。美國影響之來源有三:一、美國退還庚子賠款,派了大批留學生,又創立了清華學校,清華學校便是一個典型式的美國High School或Junior College。二、教會各設學校,功課比較認真,而且遍及東西南北中,這自然很有影響。三、留美學教育的回國,尤其是哥倫比亞教師學院的,大提倡美國制。當時的江蘇省教育會便“把握時機”,大大鼓吹改制。這一段,我不在中國,不曾親身體會,等我歸來,聽一位教育專家高談“三三制”。我便問:什么是“三三制”?我以為他說得出奇,他以為我問得出奇,猶如Galswonhy小說中一段,一個年輕人說“O.K.”,一個老太婆問他“什么是O.K.”?
我以為學外國是要選擇著學的,看看我們的背景,看看他們的背景。當然,定一種制度也和定民法、刑法一樣,完全求合于當前的環境,便不能促成進步,完全是理想,便無法實行,當然混合一下才好。即如在學校制度上學外國,要考察一下他們,檢討一下自己。歐洲大陸的學校制度,有很多的長處,然而我們沒法全學,因為歐洲大陸(德、法等國)一般學術水準甚高,人才可以說是過剩,所以學校的標準,可以高之又高,如中國學這個標準,全國至多辦三五個大學。德、法等國,學校官辦,這極容易引起極權主義,然社會中的自由開明力量又限制著它。英國的學校,也有它的特長,即如牛津、劍橋,生活第一,學問次之,也未嘗無它的道理,但中國是階級性少的——至少應該如此——照英國式辦學校,有些辦不到,也不應辦到。至于認真而又實踐,節用而又收效,則是可學的。又如美國,新的規模、生動的氣魄,是當學的,然而他的花錢法是我們做不到的。偏偏中國學生,一學外國,每先學其短處,這也因為短處容易學。學德國,先學其粗橫;學法國,先學其頹唐;學英國,先學其架子;學美國,先學其花錢;學日本,先學其小氣。
那么,自從民國十年前后,學校“美化”改制以后,便一直下去嗎?這又不然。每一任教育部長必有新猷,亦必因其所留學國所學之科不同,而有嶄新的見解。上任稍久,發展其抱負,便有一番作為,原來的固不便改動,新加的卻無人阻礙,這也不限于教育部長。凡能影響教育部長的,也有此效力。于是一層之上,又加一層,舊的不去,新的又來,于是而中學課程之繁重,天下所無;于是而中學課本之艱難,并世少有;于是而大學之課程多得離奇;于是而中小學生之身心,大受妨礙。這是學外國嗎?外國無一國如此。這是達一種理想嗎?也不曾說出是何理想。加以中國文字之比較困難,外國文之應該早學(中國科學書不足之故),公民一科之標準奇高,小學常識竟比美國College常識還要高得多,等等,于是乎一切多成了具文,就是說,章程上高矣美矣,事實上是做不到——這一點倒深合中國國情!
所以1949年前的學校制度,是抄襲的,而不可說是模仿的,因為模仿要用深心,抄襲則隨隨便便。只可說是雜糅的,而不可說是偏見的,因為雜糅是莫名其妙中的產品,偏見尚有自己的邏輯。只可說是幻想的,而不可說是主觀的,因為幻想只是憑興之所至,主觀還可自成一系,并模仿。偏見、主觀還有些談不到,便是中國學校制度。
其實我這話也說得過了火,因為做了將近兩年的臺大校長,深感苦痛,才有這些話,縱不無道理,也近于偏激。假如中國社會上軌道,就是現在的制度也不為大累贅。即如美國學校制度,毛病何嘗不多,然而成就所以好者,因為社會不同于中國社會。但是教育制度不曾促成了社會上軌道,也是事實。
……教育確不曾弄好,教育界的人也未曾盡其最大之責任,這話是對的。若說一切禍害都出于教育界,是不能服人之心的。教育影響政治,遠不如政治影響教育,歷史告訴我們如此。抗戰十年,兵疲民敝……教育界的千不是萬不是,是在一個懶字,假如學會日本人之努力,40年中,譯成有影響于思想文化的大作干部,作成百部,最不濟,打個對扣,高文典冊,藏之名山的,不能計入,那么文化教育界也不至于如當代之真空狀態……只是教育學術界未免太懶,讀書只在怡然自得,青年心中的問題,不給他一個解答,時代造成的困惑,不指示一條坦途……
二、針對現局設立五個原則
當前的教育局勢可以這樣簡括地說:制度因積累而不免零亂,辦理的時候又不顧及現實,或以官樣文章出之,于是教育頗有不小一部分成為無結果的教育,此種無結果之結果,便是增加社會的混亂。
針對現局中之弊病,作為改革的原則五項,如下:
第一,現在是層層過渡的教育,應當改為每種學校都自身有一目的。
進國民學校為的是什么?當然是為升入初中了。進初中為的是什么?當然為的是進高中了。進高中為的是什么?當然為的是進大學了。進大學又為的是什么?當然是為一張大學文憑作為資格了。假如研究院設得多,還要用政府公費進研究院,不達不止。一句話,一切學校都是過渡學校,今天過渡到大學畢業為滿足,不然不滿足,將來還要過渡到研究院畢業為滿足,不然不滿足。其不幸的,乃走師范、職業、專科幾條路,仿佛像五貢歲舉,各種雜流,心緒也夠煩惱了。這能怪學生嗎?不能,他們當然不肯無故居人下。這能怪家長嗎?不能,“既見其生,實欲其可”,誰顧自己的兒子是個“監生”,“未入流”!況且許多習慣,許多法令,只是官樣地編資格,不是認真地問能力。這在國外,可有些不然。即如美國,做技術事業的非College畢業不可,目下且非有Ph.D.不可之勢。至于社會上一般事業,可并不如此,有能力,自有出頭之日。即如杜魯門總統,他不曾在College中讀過書,況且美國的College在大學與高中標準之間,他竟做了世界第一強國的總統。一切這個大王,那個大王,哪個不是窮光蛋出身,連“國學士”都未曾混上(“國學士”是臺灣朋友告我的一個妙名詞,指國民學校畢業生而言)。偏偏中國的社會過重形式,加以科舉思想至今仍深入人心,像美國那樣海闊天空的憑努力創造一生,原來不容易。
但是,雖說如此,若一直下去,社會是不會健康的;教育成了變相的科舉,是不能建近代型的國家的。
這個事實,使得一切辦學校的感覺困難,學生在校以升學為目的,不以求學為目的,于是應做的事,不易做通,不必做的事,須做許多。這在大學尤其不了。即以兩年中臺大招生論,臺大已盡其最大努力,而標準已經降到無法辦。大致情形是這樣:去年新生招考錄取803人,正標準四門主課加起來達200分;今年招考錄取866人,正標準是四門主課加起達165分,因為今年算學題難些,國文亦略難些,故降低35分。此外尚有補充標準,所以補救一科有特長者。招進來的學生是這樣:以今年論,錄取八百余人中至少有150人英文奇劣,又有很多人算學零分。英文之劣,劣倒不如好的初中畢業生的達百數十人(或者尚不止),準備給他讀兩年英文。然而第一年數、理、化、動、植等科課本都是英文的,因為中文的沒有,有也買不到。這怎么辦?真夠傷腦筋了!再以中學畢業升入大學、學院、專科之人數論,據教育廳統計畢業生升學者約為二分之一強,這樣高的比例,在國內是沒有的,在美國則是只有四分之一入大學的。有這兩樣情形,可以說,升學不算一件大不滿人意的事了,然而不然,我為此事便成眾矢之的。至于大學內的感覺,可就完全不同了,好些先生經常叫苦,以為收了這么多學生,實驗難,改練習也不易,尤其是不少成分學力太差的學生拖得程度好的學生頗難前進。想一個辦法,不行,再想一個辦法,又不通。累年淘汰嗎?學校不能不淘汰不進步的學生,好比人之不洗澡,是不能維持健康的,然若大量淘汰,又是糾紛。自我到臺大以來,學生人數激增,轉學生去年兩次收了五百多,今年收了將近二百多,不知苦求了各系多少次,作揖打躬。以全部學生數目論,已增加百分之四十以上。這總算努力了罷,而批評的正是相反!假如以為入大學是在混資格,不在讀書,自然好辦,但這是我絕不能接受的;假如政府當局有此方針,我只有走開。假如辦大學是為讀書的,大學不是混資格的,這本來不成問題的,然而困難就來了。目下收學生,在教學上已經問題百出,有的已經解決了,有的還在傷腦筋!
然而我不能怨批評的人,因為一切學校是過渡學校,過渡到大學然后止,不到不止。當年生員、舉人、貢生,還可以老死,現在是非得到所謂某種學士不止。可嘆得很,光緒戊戌年,已經談到廢科舉,庚子后,真廢了,改學校,然而國民思想還是如此。現在各級學校的辦法,又是助成這一條“本位文化”的。
為改變這個風氣,必須每一種學校有它自身的目的,畢業后,就業而不升學者應為多數,升學而不就業者應為少數。每一種學校既有它自身的目的,則在課程上,訓練上,應該明明表現出來,必須使其多數學生畢業后不至于不能就業,才算成功,若專為升學,豈不全變了預備學校?清朝的制度只有高等學校或大學預科是預備學校,現在幾乎一切都是了。
第二,現在是游民教育,應當改為能力教育。
因為一切學校成了過渡學校,一切教育成了資格教育(即當年之所謂“功名”),自然所造出來的人,游民多而生產者少了。經濟學家的傳統學說,稱一切不直接生產的人為非生產的人,當然,在文明社會中,不能如許行之道,每人躬耕而食,但無其必要而不能生產,坐食的人,實在多不得,因為他們多了,便是游民多了。唐朝的韓愈辟佛,專從社會問題出發,當時的和尚、道士、尼姑、道姑,是逃避兵役,逃避租稅,逃避勞動的人,弄得遍天下都是,于是韓公大叫苦:“古之為民者四(士、農、工、商),今之為民者六(加上釋、道)……農之家一,而食粟之家六;工之家一,而用器之家六;賈之家一,而資焉之家六,奈之何民不窮且盜也!”他忘了一件,“士”也太多,也是消耗他人生產的。晚周思想發達,游宦也發達,寄生蟲在一個豪家,便是“食客三千”,偏又不安分坐食,到處鬧事,六國之衰耗與此大有關系。韓非《五蠹》之論,雖然偏激,也不是無謂而發的。
歷史上的科舉制度造出了些游民,為數究竟還少,然而在都邑也夠奔走權門,在鄉土也夠魚肉鄉里的了。學校承襲科舉制造游民,效能更大,學校越多,游民越多,畢業之后,眼高手低,高不成,低不就,只有過其斯文的游民生活,而怨天怨地。有些制造“高等華人”的大學,在抗戰中,其貢獻不與其名望相稱,倒是有的比較實際的,在抗戰中頗有效能了。舉一例,同濟的工科,是德國高工型(Technikum),而不是工科大學型(Technische Hochschule),后來雖有改變,然原有的底子仍在,是注重實際與實習的。抗戰時,兵工廠大增,他們就很受歡迎。那些高自位置的,可就無所用之。
游民在社會中原是寄生蟲。假如僅僅是裝飾品,還可。做了寄生蟲,被寄生的主人就是國家,可受不了!今天的寄生蟲何止儒、釋、道而已,各種各類,不生產而又享受,不能做社會上有用的人而做農民工人的擔負。有時偌大的一個機構幾乎80%以上是社會中寄生分子。……
而且中國教育還有一個功能,就是制造“高等華人”。“高等華人”就是外國人。一個人和社會的下層脫了節,大眾所感覺、所苦痛的,自己不能親身了解,便成了“外國人”。這樣“外國人”,盡管有的心意很好,是在空中樓閣中過日子的。我出身于土族的貧家,因為極窮,所以知道生民艱苦,然我所受的教育是中產以上的,是由于親戚的幫忙。在中國、英國、德國的大學中,震于近代文明的燦爛,心中有不少象牙寶塔,對于大學的觀念,百分之八九十是德國型,所以民國十五年回來以后,一切思路以歐洲開明主義時代以后的理想為理想,同情農民,而不了解農民。等到日本人打來,直跑到川藏邊界上,和鄉下老百姓住在一起,方才了解他們怎么樣,他們需要什么。他們需要的是達到他們生活的生產力,他們最不需要的是游手好閑階級,偏偏我們的教育不幫助他生產,而大批造成些剝削他的人。請問大學畢業,下鄉的有幾分之幾,中學畢業肯做木工、鐵工的有幾分之幾?
所謂游民,有的是因為無能力而游,有的是因為“不甘居下”而游。痛改這個毛病,是學校的嚴重課題。針對這個毛病,學生在各級學校,應該受到能力的訓練。所謂能力的訓練,就是生產的訓練,和文明社會必要的技術的訓練,而且還不要養成他高自位置的心情。在大學應該有些別樣情形,此意后來再說。
第三,現在的學校是資格教育,應該改為求學教育。
讀者或者覺得我這一條原則說得奇怪,現在的學校難道不是為的求學嗎?當然,無論如何壞的學校,總有一部分學生在求學,然而整個的看看,這樣的課本,艱難不通,能達到求學的很大目的嗎?這樣的教法,能達到求學的大目的嗎(這當然不能一概而論)?所以入學校第一件事是在升級畢業,先生不好無所謂,設備不好更無所謂,只有畢業文憑乃真是要緊的,這究竟目的在學業還在資格,便很清楚了。假如中國人重視學業,輕視資格,或者重視學業過于重視資格,有好些學校是不會辦下去的。
記得30年前吳稚暉先生有個妙比喻,就是“麥筋學生,油鍋學堂”。學生的質料本只那么大,然一入某一種學堂,一“炸”之后,變得奇大,外表很有可觀,內容空空洞洞。現在還是這個樣子,只要資格,就是說,炸得塊頭大大的,然而國家實在不應該老是開油鍋的。
第四,現在的學校是階級教育,應該改為機會均等教育。
所謂一切人一齊平等,本是做不到的,因為天生來在資質上便不平等的。但因為貧富的差別,或者既得利益的關系,使能升學的不能升,不能升學的反而升了,確是不公道,而且在近代社會中必是亂源。因此,社會上的待遇,雖無法求其絕對平等,然機會均等卻應為政治的理想。所謂機會均等,并須先有教育機會均等為根本。
我以為待遇絕對平等,是做不到的。也許經過二三百年后,人類進化——目下正在退化——各盡所能,各取所需,或是做得到的,現在還遠得很。早期的理想主義者,原有平等待遇的說法,但自19世紀下半葉以后,再沒有這樣學說。相當接近是應該的,絕對平均是有大害處的。目下資本主義的國家,不消說,即如自稱為社會主義的國家,也并不如此,且其薪水差別轉比美國為甚(如蘇聯)。自從19世紀末期,連無政府主義者都放棄了同薪同酬的說法。現在世界上只有我們從抗戰以來實行“許子之道”,大鞋、小鞋、新鞋、舊鞋、好鞋、壞鞋、賣一樣價錢。這事的結果,必然造成技術落伍,生產萎縮等等無以自存的現象。此意后來再說。但教育均等,卻是在中學以上必須做到的。做到的辦法大略如下:
一、國民教育必須做到憲法上的要求,凡是適齡兒童,除非因殘廢疾病,必須受到國民教育,這是國家在教育上第一件當努力的。在臺灣省,初中四年,也應于十年內變為義務教育。
二、在初中四年畢業后的層層升學,可要看他們的天賦和學力了。應該一步一步加緊。一面各地方各團體廣大地創設輔助升學的名額,專給貧窮人家的子弟,遠比辦爛學校好得多,一面各級學校總要多多少少維持一個適宜的入學標準。由上一說,窮人而值得升學的,可以升學;由下一說,有錢有勢的人的子弟,不值得升學的,不可升學。此外,各公立學校中盡量設置競爭式的獎學金,一切的努力在乎使貧富不同人家的子弟得到教育機會的均等。在資本主義的國家,錢為第一,即如大英帝國,在它“日之方中”時,一切人的價值似乎都以錢量它。19世紀末老張伯倫便曾作過類似的一個“名言”。在資本主義未甚發達之落伍國家,另有些除金錢以外的怪勢力,支配著社會,所以我們現在必須把“有錢有勢”作為一談。其實“有錢有勢”的人的子女,無論如何,總要得到些便宜。例如,在家不必操作,更有教師補課,等等,所以絕對的平等如“化學純凈”一件事,是做不到的,然而太原則的平等卻是我們必須祈求的。
這一點我們還要打一個折扣,否則又成幻想者。這個折扣是這樣,國民學校畢業后,如果“升學”,仍大體是受家庭環境的影響,無法以才學判別。中國人大多數是農人,城市中大多數為工人(至少應為工人),農家工人的子弟在國民學校畢業后,我們要設法拔擢特別好的,輔助他“升學”,但這數目是有限的。多數如果繼續讀書,總要走職業學校一條路,但職業學校出身而有天才者也應該給他一條“進修”的道路,說法詳下章。至于中等學校以上,可就必須以天資學力為就學之原則,其他一切減之又減,以符教育均等的原則。
第五,現在的學校頗有幻想成分,我們應當改為現實教育。
幻想不是理想,盡管理想中可以包括幻想,也是時常包括著。理想者,有一個高標準,而不與現狀相同,如何并能否由現狀達到理想,便決定這個理想的價值。幻想者,妄作聰明,學而不思,思而不學,以至做夢,多半并無目的。假如說我們的學校制度不含幻想成分,我請以下列問題回答。
一、我們這一套學校,照它的性質,照他的數目比例,為的是什么?
二、我們這一套學校,抗戰以來,越來越多,可曾于創辦之前想到師資從哪里出來否?
三、我們這一套學校,學生畢業之后,究竟能有多少就業?就業后效果如何?可以不為社會之累贅否?
四、我們辦這一套學校,曾用何種方法使它一校有一校之作用,而不是僅僅掛牌子發文憑?
五、我們國家的人力物力,能辦多少?辦了后,能否增進人力物力,以便再去辦?
這些問題,不過舉例而已。假如對這些問題不能作一自信的答案,那么其中含有幻想的成分,大約不免罷!
以上的五個原則,第四項的方案本段中已舉大意,第五項在下文“基本條件”中說,所有第一、二、三、五項,綜合制為方案如下,這個方案也只是大略。
三、方案
(一)正名。
中國人的思想中,“惟名主義”太發達,這是根深蒂固的。偏偏我們抄日本制度的時候,抄了些大、史、小、高、初等名詞來,使得人心更為不寧,誰肯安于初?誰肯安于中?在其內者已如此,社會也一樣看待,這真是助成一切學校為過渡學校的、大學專科為“油鍋學校”的。看看西洋,名詞中甚少大、中、小、高、初,各有其名,原自古語。即如college一字,在今天,最高的如羅馬教廷之College of Cardinal是選舉教皇的樞機主教集體,美國之College of electors是選舉總統的各州代選人集體,可謂高了。然在美、英,有初中程度也稱為college的。又如academy一字,最高者如各國之國家學院,最低者如美國私立之military academy,naval academy,連國民學校五六年級都可在內,更等而下之。偵探跳舞學校,馬戲班子,也如此“渙汗大號”。又如lyceum一字在法國專為女中用,在他國兼用在男中上。又如gymnasium在德國是高小、初高中、大一的混合體,然在美國、英國則為健身房之用。school的用法更廣。這些名詞皆源于希臘拉丁,用之久,大亂特亂。
中國的公私學校原來也有很多名稱,學、校、庠、序、泮、塾、監、辟雍、書院、精舍,多著呢。當然太古老的名詞不能再用,然若把現在的名詞改上一套也不是沒辦法,在“惟名主義”的中國,這辦法也不是一定不能減少過渡觀念的,猶之乎當年的貢生,也是可以安慰人們自居于同“同進士出身”的。我的正名的提議如下:
國民學校。一國之中,莫大于國民,這名字好極了,不可改。
初級中學。改稱“通科學校”,增為四年。通科者,普通之謂,若畢業者自以為通人,也好。
高級中學。這是現在學校系統中最麻煩的一點。我以為將來或者附于大學而稱“預備學校”(只有這個名詞不夠高),或單獨設立而稱“書院”,或與初中聯合一起,亦得稱為“書院”。
初級職業學校。改稱“術科學校”,此為類名。在每一學校名稱中,不必加上,如加上,太啰唆。
高級職業學校。改稱“藝科學校”,此為類名。在每一學校名稱中,不必加上,如加上,太啰唆。
專科學校。仍舊。與通科學校相對,典雅得很!而且專才通人,誰上誰下,誰也不知道!法國的數學考試有mathematiques specials及mathematique generales,照名詞看,應該前者淺、后者深,事實正相反。
大學。大學本是學院之集合體,故改稱“聯合學院”亦無不可,然此似是多余的。
“名者實之賓也”,我們不能以改名稱為滿足,然改名稱也許與我提的新制更配合些,以下即用此一套新名。
(二)每一種學校都有它自身的目的。
這就是說,它在哪一種學業,便得到了在哪一種學校的智能與訓練,便自成一個階段。升學,要看情形,不升學,入哪所曾畢業的學校也不為白費。一切學校如不能每種都有其自身的目的,則必使一切學校成為過渡學校。
國民學校當然有它自身的目的,就是教育幼年人成為國民,凡未入國民學校的,很難盡他做國民的本分與力量。國民學校辦得好的,便能使其畢業生成為能在社會上做有用的國民。這中間,包含6~12歲兒童身體之發達,誠實愛人意識之發達,在大輪廓上了解人與人的關系,人與物的關系。學科的意義必須充實,而學科的程度,萬不可高。高了,無效果,且妨礙身心。
等到國民財富大有進步之后,我們可以希望一齊進入通科學校(初中加一年),即以國民學校及通科學校為義務教育,共10年。但這一句話10年20年內說不上,所以義務教育只能以國民教育為限。國民學校畢業了,到哪里去?在這時候,援用教育機會均等之原則,是不行的,一切家庭,地域,財力不均等,那么在這一段上,只能受家庭及其所在的環境支配了。盡管國民學校特別優秀的學生可以地方及團體之公費升入通科學校(即初中加一年)。
在這一段,有兩條路可循,一入通科學校,一入術科學校(初級職業學校),兩條路皆不簡單。通科呢,又是國民學校的繼續,通科之后又如何呢?術科呢?此等學校以性質論,大多數與此時之學生年齡不合。
所以通科學校的制度(即初中)應當有些改革,以應此一階段的需要。現制初中3年,高中3年,號稱進一步,然大體是重復,不引入發生興趣,且初中3年,實在太短,倏忽而過,頗為白費。我提議的改變如下:
改初中為通科學校,分為兩個階段。前一個階段兩年,后一階段兩年,其中科目,約有四類:
(一)語文科。漢文、英文,由淺入深,萬萬不可以求高相競,必一步一步地實實在在地求進益。
(二)陶冶科。公民(或曰修身)、音樂、美術等。
(三)體育科。
以上3項,4年一貫。逐步為之。
(四)知識科。此中必須分為兩段,如下:
前段。包括數學(含算術、淺近代數)、幾何(先作圖畫)、地理(自然及人文二年)、博物,二年。
后段。包括數學(含代數至二次方程基本式,平面幾何,勾股等名之定義及施用),歷史與社會,二年。化學一年,物理一年。
前段所以接觸外界,后段則是用心思之事,兩段亦各自成一段落,第一段落圓滿結束時,未嘗不可另就術科學校省去一年。如此則第一段落實為國民學校之繼續,若干國民學校有設備及成績者,可以增設此兩年于其中,稱之為“進修科”。
通科學校中知識科各項,凡以后不須此類科目者,即不須重學,故科目須減少,而材料及教法必須切實。
我所謂術科、藝科(即初職、高職),大體可分為兩類:一類是社會上一般需要的,如打字、速記、簿記、會計(淺近的)、開車(包括修車)、烹調、家事,等等,多得很,無法事前規定,只能因社會之需要而隨時訂立,這是少數。又一類是要附著在工廠、農場、林廠、船廠、漁廠、鐵路、礦山、醫院等等機構而設立的,便拿他所在的機構為實習場所,也因他所在的機構而定科目,這是多數。這多數的一類,應該以附著在事業機關為原則,這樣才能有效,才能學了得到職業。這樣的學校很難定何者為初級,何者為高級,當因其入學前之程度(例如國民學校畢業入學,或通科學校畢業然后入學),并因其所學之年數,而定差別。其中并須附帶著一部分普通教育,此等普通教育須與學生的年齡配合,以使之成為更有用之國民。
這是一個“商品陳列館”、“博覽會”,五花八門,然而也有一個基本原則。這就是:一面必須真正得到技能,一面仍附著一部分普通教育,使得他后來可以發展。這一類是沒有法子定一個簡單規則的。科目決定他的年限,年齡決定他的教法。20年來,政府幾乎禁止事業機構辦學校,這是不對的。……我們必須以普通教育助其發達身心。
以前的職業教育,有些可笑的事情。所謂職業,有時社會并不需要,因而學了無以為生,即如造肥皂,在今天是大工廠的余業,單人學了不能自行生產,即等于白費,這是要在工業機關中辦的。又如社會上一般中等而下的自由職業,假如社會不需要,或不多需要,學了又是白費,這是應當針對社會而辦理的。
職業學校(我所謂術科、藝科)最大的困難,在乎年齡與學科不配合,十二、十三歲以上幾年的一個階段實在是無法學職業的。因為家貧,無法入通科學校,然后入此,因而更要辦得好才可以,將來還須為他們設備補習學校之類。這一套計劃,本文中不能詳說,我也未曾細想。在臺灣,因為人民已有80%是國民學校畢業者,似乎可以定一個十年計劃,使義務教育逐步延長4年,即至通科學校為止。
職業學校既然有這些困難,我們要在這困難中選擇出最難解決的困難,先克服之。我以為最大的困難在乎職業一義與12~16歲的年齡不相應。既名職業,當然真是職業,12~16歲的學僮,連學作工匠、農夫的年齡都不相合。那么,是不是可以辦一種“普通”的職業學校呢?假如這樣辦,這樣學校可以名之為“實科學校”,也是四年,與通科學校相當,課程上格外注重心手相應的技能,語文科減少,知識科中人文部分也減少,數學及自然科則增加,畢業后可入兩年的職業學校(我所謂藝科),不能升入高等教育(專科、大學)。現在姑舉大意,我還不敢說這樣辦法一定好。
通科學校畢業后又怎么辦呢?在這一關有四條路:第一條路是就業。第二條路是入大學,這要先進預備學校。第三條路是進專科學校。第四條路是入師范學校。師范學校制度我尚未細想,暫不說。
預備學校在年齡上相當于今之高中,然性質大不相同。第一,高中是自身無目的的,預備學校則專以入大學為目的。第二,高中是不分科的,預備學校至少須分文、理二科。第三,高中畢業,不能考入大學者,與其說是失學,毋寧說是失業,預備學校則不然。
既然如此,預備學校的人數大體應如大學的人數,或者更少,因為大學還可收專科學校畢業生、師范學校畢業生,預備學校則除入大學外,更無第二法門。因此之故,我以為預備學校最好附設于大學,果如此辦,可請今天的大學教授教預備學校,兩得其便。但這也不可一概而論,因為三年前在大陸上可有幾個大學校長或教務長操心他的一年級課程(一年級本有預科性質),何況預備學校?所以我主張附屬大學和獨立設置,應兩制并存。然而有一必要的條件,就是他的入學標準、畢業標準,必須取決于大學,而不能取決于自身。不然的話,你給我預備的,我不要,殊屬不成辦法。
預備學校中必須分文、理兩路,這樣,大學的課程才有辦法。我的這一個理想,大體是日本的高等學校制度,這制度是使日本大學上軌道的必要條件。我以為民國十年的改制,是很可惜的。
預備學校之入學,必以材質為準,無錢而有此材質的,國家幫助他;有錢而無此材質的,無論如何說,不可以。至于既無錢又無資質的,更不必來打岔請國家養他作閑人了。
我想,讀者必有多人以為我這一套“最反動”,在今天“民主”的時代,如何這樣做呢?如何做得通呢?我說,如不如此,大學決辦不好;如此,決不杜絕有資質的人進大學之路,只是不由預備學校一條路而已。
美國的High School在美國,是有道理的,社會容許他在畢業后就業,中國的高中在中國,是沒有道理的,社會不太容許他在畢業后就業,至少它要每人自覺如此。所以高中在中國,其作用已是預備學校,偏又不辦成預備學校,一旦畢業之后,高不成、低不干,文不成、武不就,如何辦呢?美國的High School畢業者大多數不要入college,中國則不然。所以在心理上高中已是大學預備科,在事實上偏不然。今天中國教育是這樣:國民學校,一大套普通,初級中學又是這一大套普通,高級中學又是這一大套普通,大學一年級又是這一大套普通,到二年級突然改變。三年中要成“專門名家”,這是辦不到的。美國學校也是這樣一套一套的大普通,但社會與出版界供給他些淺而有用的專門知識,所以可行。中國無此社會,無此出版界,所以不可行。
通科學校畢業入預備學校,應該是少數,大多數應該入專科學校。
專科學校應以職業為對象,但也有學術的意義,猶之乎大學應以學術為對象,然而在今天卻也脫不了職業的意義。專科學校與大學之截然不同,有下列幾點:
(一)大學必經預備學校,專科則不然,所以在年齡上預備學校與專科是平行的,預備學校期限2年,專科學校則大體為4年。較高的科目,尤其是工、農的應用科,可以到5年。
(二)大學以每一種科學的中央訓練(多為理論的)為主,專科則以每一種科目的應用為主。
(三)大學生在入學之始,至少在第一年級以后,即須流暢地看外國專門書報,專科則求畢業時能達此目的,所以專科的用書應編譯。
(四)大學的實驗,每每是解決問題的實驗,不多是練習手技的訓練,因為在預備學校練習成物理、化學、生物切片、看鏡子等等技巧了;在專科則一切實驗除了解原理的少數以外,以練習工作技巧為原則。
專科既與大學如此相對,如何又在年齡上一部分與大學平行呢?預備學校之一切為的是大學預備;專科則是一開頭便實踐在它的本行。
有些科目,在年齡上必須取專科制,如音樂、美術等,大凡有繪畫、音樂以及數學的天才的人,常常要在15歲以前流露。現在的高中制,簡直是耽誤他的青春,障礙他的成功。
大學的工、農各系,皆可成為專科學校,而專科學校不止于此。凡以職業為對象的,皆可取專科制。
那么高等教育不是顯有上下床之別嗎?上下床之別,在學術上原是不可免的,同為大學,同一大學,也是如此。但目下大家的注意只是資格,并不關心學業。假如考試法規及政府若干法規規定得大學與專科同等待遇,也就可以減少此階級意識了。民國初年,正是如此。高等學校大學預科無投考高考的資格,大學與專科則同樣有的。這是應當的,大學與專科只差兩年,有的科目或只差一年而已。
況且專科不是全不能進大學的,雖然這是少數。凡在專科畢業,而大學又有同樣或極接近之學系,他可以投考。這考試當然要嚴格的。
或者問,不經2年的預備學校,經4年的專科學校,去考大學,不是浪費嗎?這不然。在專科,他已學到專門的技術,原可不入大學,資格也一樣。其入大學,只是為理論或原理上的深造,是為學問而學問。
或者又問,預備學校的課程,是為大學準備的,專科則不然。專科畢業,不經預備學校,能進大學,有益嗎?這是一個合理的問題,但專科中與大學相同的科目,其中課程自然也有一部分是為打基礎的,雖然淺一些。所以這樣的進大學,有些吃虧。但同時大學同科的課程,也學了不少,從深的方面再學一遍,也有省力的地方。吃虧處,便宜處,合起來算,雖然這一路不是最短的距離,也是可以行得通的,這當然是對資質特別好的而言。先打理論的基礎,后作專門的訓練,是一條大道,先習專門的技能,后作學術的深造,也不失為一條旁道。《中庸》說:“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明則誠矣,誠則明矣。”
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德國大學入學,非gymnasium畢業者不可,大戰后對Realgymnasium及Oberrealschule畢業者,亦開了門。當時(約在1920年以后幾年中)大多數人不以為然,然久而安之,亦無大不了。這一段歷史,可以參考。
師范學校畢業生在服務期限中補習,然后去考嚴格的大學入學考試,也與上說的有同樣情形。這叫做“條條大路通羅馬”。
大學入學,當然以預備學校畢業者為主體。專科及師范,也不是“此路不通”,當然也斷不能暢通。科舉時代,鄉舉禮部試之后,決于朝考,這是正途。同時五貢也可得到朝考的機會,這也是一途。正途、同正途,都是可以做縣官的。我這說法意思也正如此。
大學的辦法,我將來再論,現在只舉出幾點要義:
(一)大學萬萬不可糅雜職業學校的用意。
(二)大學是以學術為本位,專科是以應用為本位。
(三)大學的教學必然與專科學校大不同。這些年中國的專科好模仿大學,這是無益的。同時多數大學的多數部門也不過是專科的程度,偏又不能做到專科學校的實踐性。
(四)大學的資格除在大學或研究機關外,不應優于專科。
綜括以上之說明,列為3表,以醒眉目。
第一表:各種學校之特征
國民學校 普及性
通科學校、實科學校 充實性
術科、藝科學校 能力性
師范學校 選擇性
專科學校 實踐性
預備學校 限制性
學院及大學 學術性
第二表:各種學校之聯貫(表示升學道路。橫線表示可以不升學)
第三表:年齡與學校
滿歲之年齡
每行之下作雙線‖者,表示可不升學。
虛線┆表示畢業年限可因科別不同在虛線階段中已有若干科別已達畢業年限,但大學醫科之延長年限未繪入。
表中年歲,表示其最低限,其最高限無法定,30歲大學畢業亦無不可。
師范系統尚未細想,故不列入。
四、相對與均衡
讀者讀完我前半篇,或者覺得我是一個無保留的“計劃教育”者,果然如此。我必須聲明,一定是我的文章不曾寫好,所以引起這個誤會。我以為計劃教育萬萬不可做得太過,太過了,使得學校無自由發展的機會,學校是不會好的。計劃與不計劃,必須適中,然后收效最大,毛病最少。其實適中的要求,何止在這一事上,許多事應求其適中。所謂適中者,并不是一半一半糅雜著,乃是兩個相反的原則協調起來,成為一個有效的進步的步驟。關于學校制度者,我提出下列幾項相反的意義,而應該求其均衡的。
(一)計劃教育與自由發展。
所謂計劃教育者,先定方案,再按著方案逐步實施。這樣方案,當然有幾個先決的問題:第一,你究竟是打什么主意,或者說,用什么主義?第二,你所認識的事實是怎樣?你用的資料是怎樣?第三,你的方案是不是行得通的,尤其要緊的,是不是可以容易變為形式主義、官樣文章的?假如經過這些考慮,大致不差,也就是說,你的原則由何處出發,手段如何運用,困難如何克服,目的如何達到,一切想好了,然后制成方案,這方案才不是胡鬧的方案,實行以前先把命運注定的。
無疑的,我們今天的教育方案必須是針對著今天我們的“窮”、“愚”、“不合作”而作的,不應是助長“窮”、“愚”、“不合作”而作的。不過,若干社會上對于學校的要求,恰恰不是這樣的。現在有很多有力的人提倡民生主義教育,這個口號是對的,若果這個口號下的方案切中時弊,可以實行,那是最好不過的。
不過,一切全在計劃之中,計劃得如蓋房子的藍圖一樣,也是很不好的。因為教育是個有機體,造機器、建房子,不是有機體。凡有機體必須有自由發展的機會,如果沒有,一定流為形式主義,生命力是要窒啟的。我們這十五年來一切設施所以計劃不成,也許因為計劃得太細,所以整齊不成;也許因為整齊得太過,所以統一的不成;也許因為統一得太死板,天下有許多事,是整齊不來,統一不來的,假如僅僅總持大體,也許更能整齊統一些。
無疑的,我們今天的學校制度必須有個計劃,如其不然,便是無目的的,是浪費的,是無效果的,乃至是增加社會紊亂的。然而這樣計劃,只能是一個大綱,如果不留自由發展的余地,或者留得不夠,一定不能得到好結果。一個人的成就,尤其是有特殊成就的,大多是自由發展出來的,一個學校也正如此。若果一切用刻板文章限制,毛病未必能夠一一矯正,然而長處卻顯不出來。須知自由發展是學校辦得成功的最基本原則。凡在定章程時,不特不要限制得太多,而且應該鼓勵他自動地應付環境,克服困難。這樣,教育才有生命,學校才有朝氣。
根據以上的說法,我認為下列各項應該予以肯定:
①學校分層推進的道路不必只是一條(我在方案中所擬,比起現制來,似乎現制單純,我的提案錯綜得多)。
②同樣的學校,不必只許有一個形態。
③都市和鄉村的學校,不必用同樣的章程。
④異地的學校,不必取一致的辦法。
那么,大問題又來了,既然規程只綜持大體,你如何保證辦學的人不來胡鬧,不至于每況愈下呢?我說,這在乎視學的制度。國民政府設立在南京二三年后,教育部的督學向上海一“督”,結果弄得大學都關了門——真是一件德政。又往北平一“督”,結果好些不上軌道的大學只好“黽勉如之”。到后來,督學多了,反而“督”得少了,這作何解釋呢?或者督學之額既多,選才因而不易,不免為人謀事,于是分量小了。所督不過是看看曾否奉行大學規程、專科學校規程,更看看是否與他自己所想的“國策”相合,如此而已。果然這樣,是沒法解決壞學校的。
我現在提議,教育部或教育廳應該加重視學的任務。在部里,視學的地位要相當高,略等于司長;在廳里亦然,略等于科長,以專門名家有見解和經驗者為之,并且延聘各地學校之優秀人才。請其參加,或者作為委員會,必要時,由所視察之學校特別好的推選若干人參加。看到有問題,提出來共同討論,不視其形式,而視其實質。少督其無過,多督其有功。主管的官署有人才,社會的專家有貢獻,所督的學校也有自身說出其經驗之機會——這樣的機構才可補足法令之不備,才可助成學校之發展,才可肯定不同的辦法而不致出了紊亂的結果。
有法,有人,法持大體,人用心思,這樣才可把一件事辦得好。好的法,不是不妥的人的代替品,好的人也不是不妥的法的代替品。說到這里,中國“治人”、“治法”的傳統問題又來了,荀子說:“有治人而后有治法。”黃梨洲說:“有治法而后有治人。”我看這歷史的爭辯很像西洋的一句笑話:母雞和雞蛋誰在先呢?這真是“學院問題”。只知道法要緊的,一定弄得法令細如牛毛,結果仍是行不通;只知道人要緊的,一定弄得“萬事在于一心”,結果是不上軌道的,我們不必辯母雞和雞蛋誰在先吧!不過,說到這里,牽入整個政治理論了,姑且不談。
(二)理想與現實。
這又是相反而必須協調的。假如一切根據現實定學校制度,便不含著進步的要求;假如全憑理想,又不能實行,所以我們的學校方案必須又有理想,又合現實。我們的學校理想是什么?這當然各級各類學校應有不同的理想,然而綜合來說,大原則是使得人像人,人能生活,人能生產,人能思想,人人助社會,社會助人人。不要以為我這個理想是低調,高得呢!……
我說這是高調,請把我這話分析一下,這樣的目的,絕對與士大夫的教育不合,于是便與傳統沖突,人人助社會、社會助人人之一說,又須對現在社會上普遍的為我自私一切習慣奮斗。這可不是容易的一件事。
我們現在的現實是什么?這可就慘極了。第一件是窮。原來中國人就窮得要命……在這樣經濟情形之下辦教育,本是很困難的。惟其如此,辦教育更是需要聰明和毅力的。把窮克服了的本錢是更多的智慧,更多的毅力。像美國那樣的國家,“安步當車”,便可辦很多的事,在中國可就不然了。在我們這樣的物質環境之下,我們萬不可學美國人的用錢法,而必須學日本人的吃苦法。我們要想出各種心思來,用最小的代價得最大的收獲,所以中等學校不能一格,不一格然后可以應付實際的需要,大學也不能一個型。有甲種大學,參加國際學術的進步;有乙種大學,制造專科教師和技術人員。一切國民學校要以精力補救簡陋,不是因陋而就簡的。
現實的第二件是愚。中國人的天賦,固然在今天趕不上戰國時候人平均智力之高,然在今天列國之中也不算不如人。抗戰以來所表現,精力甚強,智力不差,弄得結果不好是由于不上軌道,并不由于天資——即生來的稟賦——不如人。我們常覺到鄉下人不如城市人聰明,這是習染之故。又如抗戰初期初到云南,覺得那里的工人,五個人不敵一個上海工人之用,也是由于習染之故。都市生活,近代生活,是需要用腦筋、用手藝的,農村生活中,需要腦筋是少的。久而久之,便給你一介差別的印象,以為鄉村人愚蠢得多。
中國人在天生的稟賦上說,并不愚蠢,這正因為幾千年天然淘汰之故,然在后天的習染上說,可就甚為愚蠢,這因為近代的科學技術生活,太落后了。上海的工人好得多,西南的工人差得多,正因為這個緣故。內地人生了病,每每先考慮“中醫”、“西醫”,臺灣人甚少如此,也正因為這個緣故。又如中國現在一般機關辦事,多數實在看不出聰明來,許多近代常識,辦事常識,根本沒有。這也難怪。中國機關所謂辦事,不是抄字,便是等因奉此,向他的長官看齊罷。他的長官之所以為長宮,也必由于智能,而且多不專心,久而久之,腦筋焉能不成刻版官樣文章?要克服這些困難,第一是灌輸科學與技能的知識,第二是練習用腦筋。這便是整個教育最大目的之一。
這一節所謂協調,與上一節不同,上一節大致可說中庸之道,這一節的協調,是認清困難而克服之。
(三)傳統與改革。
傳統是不死的,在生活方式未改變前,尤其不死,盡管外國人來征服,也是無用的。但若生產方式改了,則生活方式必然改;生活方式既改,傳統也要大受折磨。中國的生產方式是非改不可的,無論你愿意不愿意,時代需要如此,不然的話,便無以自存。所以我們一方面必須承認傳統的有效性,同時也不能不預為傳統受影響而預作適應之計。現代社會的要求有兩大項:(一)工業化。(二)大眾化。中國非工業文明的教育意義是必須改正的,中國傳統文明之忽視大眾是必須修正的,我所謂修正,并不是抹殺之謂,乃是擴充之謂。……因為傳統是不死的,所以也并抹殺不了,俄國沙皇的無限權力,無限享受,和帝國主義,在今天的俄國更甚,只有把帝俄時代根基薄弱的小資產階級算是抹殺了,這真可謂“不徹底的革命”了!與其殘酷萬狀,做出些不可想象的事情,使得人類退化,其結果仍是“復古”,更確切些是“反革命”,何如承認文明是積累的,不必矯枉過正,也就不至于復古反動了。
中國的傳統文化,盡管他的缺欠已經成為第二天性,抹殺是不可能的。然而必須拿現代的事實衡量一番,其中應改的東西,不惜徹底地改;應擴充的東西,不惜徹底地擴充。戰前有“本位文化”之說,是極其不通的,天下事不可有兩本,本位是傳統,便無法吸收近代文明,這仍是“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說法。牛之體不為馬之用,欲有馬之用,當先有馬之體。這實在是一種國粹論,是一種反時代的學說。與之相反便有“全盤西化”之說,這又不通之至,一個民族在語言未經改變之前,全盤化成別人是不可能的。前者一說是拒絕認識新時代,后者一說原不能自完其說。
教育要認清中國文化傳統的力量,因而要認定它是完全抹殺不了的,同時也要認定它與時代的脫節,因而要做徹底的修正。
我所謂抹殺不了,并且不應抹殺的,就是人與人中間的關系;中國人的脾氣,在和易,近人情,爭中有讓,富于人道性,等等地方,屬于這一類。至于讀書人之階級觀,對于外物之不注意,思想上之不求邏輯,是必須矯正的。為前者須要把文化推廣到一切人,再不可以“禮不下庶人”;為后者須要糾正中國人用腦不用手的習慣和對物馬馬虎虎的觀念。假如走這一路,是用力少而成功多。我在這里僅說大意,其辦法在本文中不能詳寫。
(四)技能與通材。
教育既為訓練技能,也為陶冶通材。所謂通材,并不如當年所謂“通人”,而是指在他的技能之外有一般常識,能在生活所遭逢的事物上用思想的。我三年前到美國一看,覺得美國和中國最大的差別,也就是美國和歐洲的最大差別,不在它上層智慧之高低。而在他下層大眾知識之差別,有時中國的上層人物比同樣美國的上層人物智力高得多,這自然不是一般如此,至于大眾可就不能比了。譬如在東海岸上任何一城市的加油站,和它的油夫談談,多能談幾句國事、天下事,紐約市的租車夫也是如此,這在中國20年內是不可能的。至于它的上層人呢,可就常常有不可想象的愚蠢……美國人只知道美國人的想法,以為天下人都只有(至少應當只有)那一種想法。話雖如此,美國人常識之發達,尤其是生活技能之發達,在歷史上算是空前,所以致此。我想,它的“大普通”的教育大有關系,一層一層“大普通”上去,加上一般出版物標準之好,所以普通知識如此發達。它的大學college也是大普通,到了研究院,才開始專門。這中間雖然有許多浪費,然也有很多好處:第一,身體不會被教育弄壞。第二,暮氣不會隨早成帶來。第三,年齡與科目不合的不會因學習而遭精神打擊。今天美國的college比起歐洲來,一面職業意義過發達,卻也一面通才教育(Liberal Education)的意味更多。不過,這是中國不能學的,因為中國窮,中國辦不到十四年的“大普通”教育;又因為中國社會上一般科學知識水準太低,如不靠學校灌輸,而求補救于社會,是辦不到的。
在中國,為克服困窮,為增加生產,技能的教育不能不在先。不過,技能是隨時進步的,人是不應成為木頭人的。若一切教育都是為了技能,所造出的人將是些死板不能自己長進的機器,則不久之后,技能隨時代進步,便要落伍了,人成廢物了。所以“通材”一個觀念,在教育上是不與技術平等重視的。
在教育上如何均衡技術訓練與通材訓練,是一個很大的課題。
(五)教堂與商場。
學校是教堂嗎?教堂有教條,自由社會的學校里,雖然做人及服務的大道理是必須成為教育的第一項任務,然并無其他教條,所以不應回答一個“是”字。學校不是教堂嗎?至少在近五十年的社會中,學校的作用比教堂為大,教堂既因工業革命而成為“音樂銀行”……。于是教堂在當年的許多作用,現在由學校代行之,然則我們也不能直接回答一個“不”字。
學校是商場嗎?讀者或者說,千不該,萬不該,你有此一問。然而請看。學生進大學,今日何以工、醫最先,經濟亦不落后,而純學術性的科目甚少,這不是為的將來的職業嗎?既是為將來的職業,不拿學校看做商場嗎?那么這問題也就不簡單了。
學校應該是一個近代主義的教堂,使人由此得到安身立命之所,而不應該是一個商場,使人唯利是圖,這又是一個很大的課題。我在本文中強調技能教育,生產教育,這都不是為的個人賺錢,而是為的大眾生產的。
五、編譯
輔助學校的第一件要緊的事是編譯。中國自清末由學部(今之教育部)辦編譯以來,成績總算來不能說好,倒是清末出了幾部標準頗高的書。國民政府成立后數年,創立編譯館,第一步是統一名詞。這實在是要緊的工作,成就很好,自然也有還可以斟酌之事。今舉幾個例子:第一,天文名詞中將issac nawton從耶穌會士的譯法譯為奈端,物理名詞中從一般教科書的譯法譯為牛頓。準以“約定俗成”之理,自然應該譯為牛頓,而竟并用,這是該獨裁而不裁的了。第二,算學與數學二詞,明明上一詞比下一詞為合理,因為許多算學并不用數,而因投票相等,乃決用數學,這又是不該獨裁而裁了的。第三,有機化學名詞,除極常用的以外,就用原文好了。中國的化學書,也只能橫行排印,即不妨漢文中加入拉丁字母。這是無窮無盡,不能譯的,偏偏又要譯。乃又取制造不見字典的單音字一套清末的辦法,這是多事,又不能用。如此之例或者還有,然大體上說這個工作是很要緊而做得很好的。抗戰以后,以編譯館容納后方各大學不曾請的先生,這事可就難辦了;到了編“國定本”教科書,可就鬧笑話了。官家辦事,其所以不容易之一個原因,是七嘴八舌,各有原則的指示。當時主持編“國定本”的陸先生也曾因我批評向我大訴苦,他的處境也實在值得同情。編一冊,改一冊,改了后,有人又改;下冊未編,上冊催著出版,出版之后又要改。國文當然要有字匯、詞匯的,不然不成初級中級的教科書,然如一本一本的先出上一本后寫下一本,乃至出版再改,如何容許字匯、詞匯出來?但那些編的人中至少一部分不算高能,數學、自然等科,編不出來;歷史一科,我當時看了幾遍(因為教育當局派我看的),可就駭然了。直接的錯誤,例如年代不對,明朝人作為宋朝人之類,一本總有不少。至于取材之無道理,幾乎一件事都未說清楚而成了無解釋的人名、地名、字匯,更不待說。
現在教育部重整編譯的陣容,一面與書店合作,一面聘專家專業之,這是極好的。所以我趁此機會貢獻幾個意見。
(一)屬于初級中級教育者。
①這一類的教科書,至少要有兩三套,以便因競爭而進步,免得因獨占而不能進步。這和我主張各級學校不必取一個形態是基于同一的道理。
②這一類的教科書,可以由編譯館自辦,或由書店自編,但在編時必須兼有一科之老手,和在所用之學校有良好經驗的,前者即所謂專門名家,后者即所謂教育家,此兩者缺一不可。如無專家,不知這個學問是什么,必鬧笑話,至少不生作用。須知“深入淺出”一義,深入者未必能淺出,而淺出者必須深入,否則只是淺,淺就是不對,無所謂淺出也。如無教育家,也必然是不適用。兩者合作,才能出來好教科書。誠然,外國的好教科書常常是中級教員所編,我們可不要忘,他們的中級教員,有些是很有學問的,哲學家如Hegel等,算學家如Weierstrass等,物理家如Lorentz等,都是一生大半在中學的。德國的中學教員有成績的,其待遇僅略少于大學正教授,而比大學之額外教授高得多。即一般中學教員,也每有Dr.Phil.學位,在大學讀過幾年書,經過一次嚴整的國家教師考試。法國情形,大致也如此。這在中國是不可比的。
③一種教科書,不必分學期編,凡求審定的,必須全部編好,最好把教授書也編好,這才可以。以往“春秋應時新貨”的辦法,萬萬要不得,要采用,即須先編成一個整的。為保障學生的利益,凡一個學校采用一種審定的教科書之后,不得更換。如更換,學校要賠償。
④一種教科書,凡中等程度的,無論在何一種學校,如四年中學(我所謂通科)或四年初職(我所謂實科)未嘗不可通用。這當然不可一概而論,如語文科、史地科等,是很不容易同一的,但大多科目可以通用。編入的內容多些,教授書中說明某種學校作某種選擇,最后仍留不少的地步由教員于其中自選,這才是理想的教科書。我從沒有見過一個用我們這樣的中學課本辦法的國家,每一種學校、每一種科目、每一學期,便是一個小冊子!這在國民學校分學期是應該的,在中等學校,應該以一科成一書為原則——不消說,這書要好。
⑤當然,一科的取材要綱是由教育部規定或核準的,但以前教育部所定太仔細了,而且似乎未必有一個一貫的思想。大約以前教育部定這些事,不免犯三個毛病:(一)定者,或有力影響定者,以為應當要,不管如何去編,也不管學童能否領會,便列入,這是主觀主義。(二)定的課義單位太多,幾乎沒有一件可以充分說清楚,結果,每件說得一點也不清楚。其實許多不必要的人文知識,許多在就業后自然會的科學知識,大可不必在內。(三)灌輸性的課義多,啟發性的課義少。我覺得今天如果部里認為有定此標準綱要之必要,似乎要定得課義單位少些,彈性多些,而在審查一部書時,要注意一部書的所長,不必專求一部書之合適不合適。一句話,給更大的自由于編者,編后再看其有無成就。
⑥至于編法,我認為是要與標準大綱相應的。標準定得好,編者然后可以施展其能力。我對于編法,有幾個意思:(一)不可太深,與年齡不合。我的印象,我們的中小學教科書,在小學三年以后,每每高了一年,在高中可以高至一年半,尤以語文科為最混亂。(二)既說一件事物,便要說清楚;若說得單位很多,而每一單位都不清楚,硬是要不得了。我們的教科書,常常像個字匯,而又甚少解釋,學童記這些,真如記喇嘛咒一般。(三)每說一事,要說得干干凈凈,最好能動學童的興趣,一部書編得能夠吸引學生,才算成功;若先加重了排斥性,是要不得的。我記得我在清朝光緒末年,初習筆算,用的是《筆算數學》,便大有吸引力,雖然那是為中等學校年齡的學生而用的。
⑦學生用的中文、英文詞匯,自然常識字匯,其重要性不下于教科書,也是同樣應當編纂或鼓勵編纂的。
⑧最后說說我的經驗吧。不成問題,我的經驗很有限,但我的很有限的經驗已使得我深感中小學用書之不妙。小學教科書是我教我兒子時用的,我只擔任數學。我的印象是與年齡不合,若一本書之用處,非在家里請一個教師或以父母為教師不可。那部書,便不算成功。我妻擔任英文,爽性自作了一種。國文呢,我們以《孟子》古文補充,這當然是一個特殊環境使然,不可一般采取的。不過,我覺得我們中等學校的國文,所選之分量每每不夠,而文字又失之艱難,是很不好的。
我最用心的是中學歷史。抗戰前政府一機關找我編中學歷史教本(是個軍事機關),我就薦賢自代,所薦的是張蔭麟先生。張君先自小學編起,成了三分之一部,是非常之好的,可為大學之用!已印出之外,尚有若干稿子似乎到三國或東晉。那半部書的好處,在乎能動人,文章好,而題目不多,說得透徹。我當時有個見解,小學、初中、高中、大學,全是那一套,有何意思?何如以下這樣:小學只是故事,略加連串;初中是短傳記,略加連串;高中才像一部教科書;大學則是領導人研究的讀物。這個意思我現在還不放棄,我以為這樣歷史才能為學生所吸收。后來為窮,與商務有編高中歷史之約,第一困難便是教育部所定的標準,我以為照那樣標準絕對寫不好的。我就請示了,結果:“大變動恐怕不能審定”,我于是便不干了。
這兩年為臺大入學考試翻檢高中歷史,我以為一本比一本要不得,都是古人名、古地名字匯,不過也只好照它出題,學生依然多所不知。數學我也看了好些本,我的一般印象是中心思想太少,枝節太多,過于拐彎抹角的習題,只可為極少數人用的。
(二)屬于高等教育者。
屬于高等教育者,即大學與專科,另是一套問題。大學的教本要編譯嗎?這是一個應有的問題。當然一個國家必須有它自己的教科書,何況大國?當然我們要編譯。同時,我們的科學落后,假如一個大學生或專科生不能看英文書,學問實在無所得,天下的書豈能盡譯?科學期刊尤其不能譯。加以我們近年已與美國定了不能自行翻版或自行翻譯之約,自然最好的辦法是每一大專學生都能看英文的書,至少屬于他本行的,理論是如此,事實可就不然。外邊人吵鬧臺大收的學生太少,其實是收的太多,新生入學八百四十余人中,至少有二百人不能通暢地看英文教本!這真是難辦的事,中文教本幾等于無,有也買不到,買到也貴得要命,比英文原版貴一兩倍。大學斷無法自印教本,又不能自行翻印,這真是一件極其矛盾的事。一句話,中學英文太壞了。其所以壞,第一,教師不夠。第二,待遇太差。第三,眼高手低。現在臺大一年級英文多用高中教本,而高中用大學教本,似乎如此可以夸于人,然是誤人子弟。不過,改正這一個事實絕非短期所能奏效,那么這個難題至少還要好幾年來纏你。為應付事實,我以為最低的要求是:大學一年級完后,應能讀英文教科書與專門期刊;專科畢業后,應能讀英文教科書與專門期刊。假如這個原則不錯,我便作下列建議:
①大學一年級用書,包括二年級所謂“共同科”在內,須得編譯。
②專科的共同科及范圍較大者須得編譯。
③當年在大陸上,這事本好辦,尤其在教師窮困中好辦,偏偏不辦,或辦而未生效。今天是很難了。然也未必一定無辦法。這要由大學和學院自辦,而由教育部指導輔助之,如此方可收效。
④可以翻譯的還是翻譯好,與作者商量,也似乎不必盡出甚大的報酬,但教科書之版權多在書店,或者是難說話的。若果此路不通,只有拿幾本書來糅一下。原出版者雖注明引用也要同意,但這樣官司在中國是不會打的。其實中國人不得自由翻譯、翻印美國書,在美國之文化損失更大。
⑤凡是這一類書,頁數不可太多(薩本棟《物理學》是本很好的書,可惜是頁數太多,賣得貴了),而須多有征引(References),以便讀者參考原書。
⑥大專用書,一部分可以通用,給教師一個在書內選擇的方便好了。
⑦這樣的書,必須每種二人以上作,出版前先印講義試驗,并多用征引,萬不可用一人隨便的稿子拿來賣錢。
大學教書先生本當一面教,一面寫書。中國讀書人固然懶些,然以前政府也未加以鼓勵,若單靠書商的幫助是不能成事的。
(三)屬于參考書者。
學校的參考書(Reference books)為師生均不可少,其應編輯,不在教科書教授書之下,目下教師最感覺困難的是這一項。在初級、中級學校,各科均應有參考書。在大學,除中國文史之外目下不是急務,因為可用外國書的。
六、余義
如欲改革學校制度,不可不有新風氣。若風氣不改,一切事無從改,不止教育而已。
但改成新風氣確是不容易的。這一年中,臺灣進步不少,改革不少,然應該改的更多。我們在大陸上一般的習慣……一切是官樣文章,重視自己的利害;交朋友為的是聯絡;弄組織,為的是盤踞;居其位則便于享受支配,弄到和人民脫節,不知道老百姓心中想些什么。辦事呢,全不以事之辦好為對象,消極地以自己能對付下去為主義;積極的以自己飛黃騰達為主義,肯認真辦事的有多少人?肯公事公辦的有多少人?肯對事用心去想的有多少人?肯克服自己的無知有私的有多少人?吃苦得罪人已經不肯,犧牲更少了。假如這樣的風氣不徹底改變,則孟子有云:“由今之道,無變今之俗,雖與之天下,不能一朝居也。”今天是在改革中,風氣是在轉變中,然而尚嫌不夠頂快,不夠徹底,一切都要洗心革面,是須得馬上即來的,不可再等的。假如風氣轉移了,我相信教育改革必有辦法,否則無論你說我說,是與不是,都是一場空而已。
這話實在是教育改革之前提,然若發揮此義,便說到本文題……目之外,所說至此以為止。
還有一件,是教師待遇,這也是改革教育的一個基本條件,本文中也不能詳說。
我對讀者很抱歉,這一篇長文,有些地方我還未曾細想,有好些我并未說得明白,希望讀者原諒。不過,這一篇文是一個自己有理想而又身受苦痛的人寫的,我的苦痛也未必以我為限;應付這些苦痛的責任,也不說專歸之于教育界。
(原載1950年12月15日、12月31日《大陸雜志》第一卷第十一期、第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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