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氏長慶集》者,太原人白居易之所作。居易字樂天。樂天始言,試指“之”、“無”二字, 能不誤。始既言, 讀書勤敏, 與他兒異。五六歲識聲韻,十五志詩賦,二十七舉進士。貞元①末,進士尚馳競,不尚文,就中六籍②尤擯落。禮部侍郎高郢始用經藝為進退,樂天一舉擢上第。明年,拔萃甲科。由是《性習相近遠》、《求玄珠》、《斬白蛇》等賦及百道判,新進士競相傳于京師矣。會憲宗皇帝冊召天下士, 樂天對詔稱旨, 又登甲科。未幾,入翰林掌制誥, 比比上書言得失。因為《賀雨》、《秦中吟》等數十章,指言天下事,時人比之《風》、《騷》焉。
予始與樂天同校秘書③之名, 多以詩章贈答,會予譴掾江陵④,樂天猶在翰林,寄予百韻詩及前后數十章。是后各佐江、通,復相醉寄。巴蜀江楚洎長安中少年,遞相仿效,競作新詞, 自謂為元和詩。而樂天《秦中吟》、《賀雨》、諷諭等篇,時人罕能知者。然而二十年間,禁省、觀寺,郵候墻壁之上無不書,王公、妾婦、牛童、馬走之口無不道。至于繕寫模勒, 銜賣于市井, 或持以交酒茗者, 處處皆是。其甚者有至于盜竊名姓, 茍求自售,雜亂間廁,無可奈何。予嘗于平水⑤市中, 見村校諸童競習詩, 召而問之, 皆對曰:先生教我樂天、微之詩。固亦不知予之為微之也。又云雞林⑥賈人求市頗切, 自云:本國宰相每以百金換一篇,其甚偽者, 宰相輒能辨別之。自篇章以來未有如是流傳之廣者。
長慶四年⑦, 樂天自杭州刺史以右庶子詔還, 予時刺會稽⑧, 因盡征其文,手自排纘,成五十卷,凡二千一百九十一首,前輩多以前集、中集為名, 予以為陛下明年(秋)當改元, 長慶訖于是⑨, 因號曰《白氏長慶集》。大凡人之文,各有所長。樂天之長,可以為多矣。夫以諷諭之詩長于激, 閑適之詩長于遣,感傷之詩長于切,五字律詩、百言而上長于贍,五字七字、百言而下長于情,賦贊箴戒之類長于當,碑記、敘事、制詔長于實,啟奏、表狀長于直, 書檄、詞策、剖判長于盡。總而言之,不亦多乎哉!至于樂天之官族景行, 與予之交分淺深, 非敘文之要也, 故不書。長慶四年冬十二月十日微之序。
(《白氏長慶集》卷首,文學古籍刊行社1955年版)
注釋 ①貞元——唐德宗年號(785—805)。②六籍——六經。③校秘書——即秘書省校書郎。④譴掾江陵——指作者被貶為江陵(在今湖北省境內)士曹參軍之事。掾:副官、屬吏。⑤平水:地名。在今山西省臨汾一帶。⑥雞林——古國名,即新羅。在今朝鮮境內。⑦長慶四年——公元824年。長慶,唐穆宗年號。⑧刺會稽——擔任越州(古稱會稽,即今浙江紹興)刺史。⑨訖于是——到此終結。
賞析 由元稹為白居易的《白氏長慶集》作序,是再合適不過了。之所以這樣,倒不是因為元稹此時權重位高,也不全是因為兩人詩名齊同、共倡“新樂府運動”,主要是因為他們“行止通塞,靡所不同;金石膠漆,未足為喻。死生契闊者三十載,歌詩唱和者九百章” (白居易《祭微之文》)的極不尋常的相交相知。有了這樣的前提,再來運筆作序, 自會從心所欲,中的切要。
這篇序文分為三部分:
第一部分寫白居易之天賦文才。從其幼年的不誤讀“‘之’、‘無’”,童年的異常“勤敏”,少年的有“志詩賦”,青年時高“舉進士”,直至后來的名重京師,勾畫出了白居易成長的大致過程。
第二部分寫白居易作品的傳播影響。“禁省、觀寺,郵候墻壁之上無不書,王公、妾婦、牛童、馬走之口無不道。……其甚者有至于盜竊名姓,茍求自售,雜亂間廁”,連外國人都以重金相購,形成“自篇章以來未有如是流傳之廣者”的局面。白居易詩作在當時影響之大, 由此可見。
第三部分是對白居易創作特征的歸納與評價。“諷諭之詩長于激,閑適之詩長于遣,感傷之詩長于切,五字律詩、百言而上長于贍,五字七字、百言而下長于情,賦贊箴戒之類長于當,碑記、敘事、制詔長于實,啟奏、表狀長于直,書檄、詞策、剖判長于盡”的表述,可以說是對白居易各種創作體式特征的準確界定。
本序無論是憶其童稚時期的聰敏、青年時期的成名,還是作品流傳的廣遠、創作特色體式的獨特多樣,都飽含著濃濃的情誼。“樂天之長,可以為多矣”、“總而言之,不亦多乎哉”諸語,更是明白直露的推重贊許。作者在序文末尾雖然表白文中不涉及自己與白居易的“交分淺深”,但“予始與樂天同校秘書之名,多以詩章贈答,……寄予百韻詩及前后數十章”。村校學童“皆對曰: ‘先生教我樂天、微之詩’。固亦不知予之為微之也”等等,都表現出二人真摯的友誼。
一般說來,人們在事關親朋好友之時,難免褒貶過甚,言不符實。而本序卻可以當得“真實可信”四字。序中所敘事實均有正史或其他典籍可證,對白居易作品的評定,亦屬公允。如此既顧及情誼,又持論平正,可以為后來作序者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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