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蛇者說
捕蛇者說
永州之野產(chǎn)異蛇,黑質(zhì)而白章,觸草木,盡死;以嚙人,無御之者。然得而臘之以為餌,可以已大風(fēng)、攣踠、瘺癘,去死肌,殺三蟲。
其始,太醫(yī)以王命聚之,歲賦其二。募有能捕之者,當(dāng)其租入。永之人爭奔走焉。
有蔣氏者,專其利三世矣。問之,則曰:“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今吾嗣為之十二年,幾死者數(shù)矣。”言之貌若甚戚者。
余悲之,且曰:“若毒之乎?余將告于蒞事者,更若役,復(fù)若賦,則何如?”
蔣氏大戚,汪然出涕曰:“君將哀而生之乎?則吾斯役之不幸,未若復(fù)吾賦不幸之甚也。向吾不為斯役,則久已病矣。自吾氏三世居是鄉(xiāng),積于今,六十歲矣,而鄉(xiāng)鄰之生日蹙。殫其地之出,竭其廬之入,號呼而轉(zhuǎn)徙,饑渴而頓踣,觸風(fēng)雨,犯寒暑,呼噓毒癘,往往而死者相藉也。曩與吾祖居者,今其室十無一焉;與吾父居者,今其室十無二三焉;與吾居十二年者,今其室十無四五焉。非死則徙爾,而吾以捕蛇獨存。悍吏之來吾鄉(xiāng),叫囂乎東西,隳突乎南北,嘩然而駭者,雖雞狗不得寧焉。吾恂恂而起,視其缶,而吾蛇尚存,則弛然而臥,謹(jǐn)食之,時而獻(xiàn)焉。退而甘食其土之有,以盡吾齒。蓋一歲之犯死者二焉,其余則熙熙而樂。豈若吾鄉(xiāng)鄰之旦旦有是哉?今雖死乎此,比吾鄉(xiāng)鄰之死,則已后矣,又安敢毒耶!”
余聞而愈悲。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吾嘗疑乎是。今以蔣氏觀之,猶信。嗚呼!孰知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故為之說,以俟夫觀人風(fēng)者得焉。
說明
本文是一個捕蛇農(nóng)民在自述不幸的遭遇。蔣氏三代不堪忍受官府橫征暴斂,甘愿冒生命危險去捕捉毒蛇,以求抵充賦稅,這種悲慘之狀恰是唐代中葉嚴(yán)酷的社會現(xiàn)實的反映。本文無論寫農(nóng)民還是悍吏,都顯得生動逼真,躍然紙上。蔣氏解釋何以不放棄捕蛇的言論,冷峻苦澀,入木三分。同時,作者在大段敘述之外,不時插入自己的議論,有力地烘托了文章主旨,加強了文章的批判意義。
集評
茅坤曰:本孔子“苛政猛于虎”者之言而建此文。
——明·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鈔·唐大家柳柳州文鈔》卷九
儲欣曰:仁人之言。余按唐賦法本輕于宋元,永州又非財賦地,為國家所仰給,然其困如此,況以近世之賦,處財賦之邦,酷毒當(dāng)何如耶?讀此能不黯然!
——清·儲欣《唐宋八大家類選》卷三
沈德潛曰:前極言捕蛇之害,后說賦斂之毒,反以捕蛇之樂形出。作文須如此頓跌。“悍吏之來吾鄉(xiāng)”一段,后東坡亦嘗以虎狼比之。有察吏安民之責(zé)者,所宜時究心也。
——清·沈德潛《唐宋八家文讀本》卷七
吳楚材曰:此小文耳,卻有許大議論。必先得孔子“苛政猛于虎”一句,然后有一篇之意。前后起伏抑揚,含無限悲傷凄婉之態(tài)。若轉(zhuǎn)以上聞,所謂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為戒。真有用之文。
——清·吳楚材等《古文觀止》卷九
余誠曰:“永州”三段,是言蛇之毒。“予悲”三段,是言賦斂之毒甚是蛇。言蛇之毒處,說得十分慘,則言賦斂之毒甚是蛇處,更慘不可言。文妙在將蛇之毒及賦斂之毒甚是蛇,俱從捕蛇者口中說出。末只引孔子語作證,用“孰知”句點眼,在作者口中,絕無多語。立言之巧,亦即結(jié)構(gòu)之精。末說到“俟觀人風(fēng)者得焉”,足見此說,關(guān)系不小。
——清·余誠《重訂古文釋義新編》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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