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錢唐湖石記》原文|注釋|賞析|譯文
錢唐湖一名上湖,周回三十里,北有石函1,南有筧2。凡放水溉田,每減一寸,五溉十五余頃;每一復時,可灌五十余頃,先須別選公勤軍吏二人:一個立于田次,一人立于湖次3。與本所由田戶據頃畝,定日時,量尺寸,節限而放之。若水旱,百姓請水,須令經州陳狀刺史,自便押帖所由,即日與水。若待狀入司,符下縣,縣帖鄉,鄉差所由4,動經旬日,雖得水,而旱田苗無所及也。
大抵此州春多雨,夏秋多旱,若堤防如法,蓄泄及時,即瀕湖千余頃田無兇年矣5。自錢唐至鹽官界應溉夾官河田,須放湖入河,從河入田,準鹽鐵使舊法6,又須先量河水淺深,待溉田畢,卻還本水尺寸,往往旱盛。即湖水不充,今年修筑湖堤,高加數尺,水變隨加,即不啻足7;脫或不足8,即便決臨平湖,添注官河, 又有余矣。
俗云:“決放湖水,不利錢唐縣官。”縣官多假他詞以惑刺史9。或云“魚龍無所托”,或云“茭菱先其利”。且魚龍與生民之命孰急,茭菱與稻粱之利孰多,斷可知矣。又云“放湖即郭內六井無水”,亦妄也10。且湖底高,井管低,湖中又有泉數十眼,湖耗則泉涌,雖盡竭湖水,而泉用有余。況前后放湖,終不至竭,而云“井無水”,謬矣。其郭中六井,李泌相公典郡日所作11,甚利于人,與湖相通,中有陰竇12,往往堙塞13,亦宜數察而通理之,則雖大旱而井水常足。
湖中有無稅田約十數頃,湖淺則田出,湖深則田沒。田戶多與所由計會,盜泄湖水以利私田。其石函南筧并諸小筧闥,非澆田時,并須封閉筑塞,數令巡檢,小有漏泄,罪責所由,即無盜泄之弊矣。又若霖雨三日已上14,即往往堤決,須所由巡導,預為之防。其筧之南舊有缺岸,若水暴漲,即于缺岸泄之。又不減,兼于石函南筧泄之,防堤潰也。
予在郡三年,仍歲逢旱,湖之利害,盡究其由,恐來者要知,故書于石,欲讀者易曉,故不文其言15。長慶四年三月十日杭州刺史白居易記。
【注釋】 1石函:以石構筑的池水洞。 2筧(jian簡):連接起來以引水的竹筒。 3次:邊。 4符;古代傳達命令等用的憑證,這里用作動詞,意思下達文告。帖:文書,文告,這里用作動詞,意思是傳送文書。差:派,派遣。 5瀕(bin賓):靠近,臨近。 6鹽鐵:指鹽官與鐵官。 7不啻(chi斥):不僅,不止。 8脫或:假使,倘若。9惑:欺騙。 10妄:荒謬。 11典:主管,掌管。 12竇(dou豆):水溝,溝渠。 13堙(yin因)塞:堵塞。 14霖雨:久下不停的雨。 15文:修飾。
【今譯】 錢唐湖又名上湖,湖周長三十里,北邊有用石構筑的泄水涵洞,南邊有連接起來供引水用的竹筒。凡放水灌溉農田時,湖水水位每低一寸,就能灌溉十五頃多田;每晝夜能灌溉農田五十多頃。灌田時,先必須另外選派勤于公務的兩個軍吏,一人站在田邊,一人站在湖邊。與本地主管部門及田主根據農田畝數,確定好日期時間,量好尺寸,在規定季節與期限內放水。如遇當年天旱,百姓請求放水,就必須讓他們通過州府向刺史陳述情況,自己隨即在文書上畫押簽字后親自交給主管部門,當天就可給水。如果等待陳述情況的文書送到司,司下文告到縣,縣傳送到鄉,鄉再派人讓具體主管部門辦理,來來去去就要經過十多天,即使有了水,干涸的農田的禾苗也等不及了。
大概這個地方春天雨水多,夏天和秋天大多天旱,如湖的堤岸修筑得法,蓄水泄水適時,就是臨近錢唐湖的千多頃農田也會得到灌溉,不會出現歉收年景。從錢唐湖到鹽官轄界應當灌溉的是夾著官河的農田,必須先把湖水放入官河,再將官河水灌入農田,如果準許鹽官鐵官使用老辦法,又必須先量量河水深淺,等到灌田完了,還要還原到原水位高度上,因此常常旱情嚴重。如果湖水不充足,當年就修筑湖堤,增高幾尺,湖水也隨之增加,這樣水量就不僅是充足了啊;倘若湖水不充足,就決開靠近平湖的堤岸,讓官河的水流入增加水量,這樣又富富有余了。
世俗人說:“決堤放湖水灌田,不利于錢唐縣官。"縣官就借別人的話來欺騙刺史。時而說“魚龍沒有了棲身的地方了”,時而又說“收獲茭白菱角比農業收入先得利”。試問,救魚龍與救百姓的生命相比哪個急迫,茭白和菱角的價值與稻粱的價值相比哪個利多,這是人人皆知的道理。他們還說“決堤放湖水灌田就使得城內六眼都沒有水了”,這也是胡說。湖底高,井眼低,湖中又有幾十眼泉水,湖水耗損了而泉水卻涌了出來,即使把湖水全放盡,泉水還用不完呢。再說,前后不同時間放湖水灌田,始終也不至于枯竭的,他們卻說“井沒有水了”,太荒謬了。想想那城中的六眼井,是宰相李泌掌管該郡時主持開鑿的,對百姓很有利,這六眼井同湖水相連,它們之間有暗溝相通,常常被泥沙堵塞,也應當多次檢察疏通整治,那么即使大旱井水也會經常是充足的。
錢唐湖中有免稅農田十幾頃,湖水淺田就顯露出來,湖水深田就被淹沒了。田主大多同具體主客部門的人合計串通,偷偷漏泄湖水來使私田得到好處。錢唐湖的排水涵洞和引水竹筒以及許多小竹管小閥門,不是澆田時候,都必須關閉并嚴嚴實實地堵塞住,多次讓水利部巡視檢察,稍有漏水之處;便依罪責罰全體主管的人,這樣就沒偷水的弊病了。還有,如果雨連下三日以上,湖堤就往往會潰決,這時主管的人就必須巡察守護,準備著修筑堤岸。湖引水竹筒的南邊的堤岸有個缺口,如果湖水暴漲,就從缺口排泄出去。如果水勢仍不減輕,就同時從涵洞竹筒排出,防止湖堤被沖垮。
予在杭州郡當刺史三年,仍然每年都遇到旱災。錢唐湖的利與害,在記中詳詳細細地談了來龍去脈,恐怕后來的人需要了解情況,所以把它寫在了石上。為了想讓讀者容易看懂,所以不作文詞上的修飾,長慶四年三月十日杭州刺史白居易作記。
【總案】 這篇《錢唐湖石記》,寫于作者外放杭州作刺史時,它是別具特色的一篇散文。
布局井然,為本文特色之一。依照段次,先敘西湖形勢和放湖水灌田的概況;接敘蓄積湖水的重要和加高湖堤的情形;又用有力事實駁斥反對放水灌田的謬論,闡明自己的正面主張;往后敘述西湖水利工程和管理方法,提出可能出現的問題;末尾寫撰文立石的意愿。各段各司所職,又互為照應,布局井然有序。
敘事簡要,為本文特色之二。文章抓住了蓄水這個關鍵問題,用凝煉之筆,第二段僅短短百余字中,就講清了以湖水灌田的必要性和蓄水的重大作用,不枝不蔓,在“點”的表達中,勾勒了“面”的格局,充分體現了作者工于敘事,簡凈不煩的特色。
巧立靶,善駁斥,為本文特色之三。作者基于對百姓生活的殷切關注,非常重視農業生產,所以對反對放湖水灌田的種種謬論,不僅一一予以駁斥,而且立靶不同,批駁的方法也各異。對“魚龍無所托”、“茭菱先其利”兩個反面理由,作者僅用兩個反問,不加引發地就將正面結論昭示于人了。對“放湖即郭內六井無水”的反面理由,作者又放開筆墨,從水源結構、放水事實、六井本身三個角度,層層進逼,有據而發,雄辯有力地駁倒了反對者的謬論。
看似無情卻有情,為本文特色之四。附記中說得明白:“欲讀者易曉,故不文其言”。因此,文中沒有用一個字言“情”,但情卻透過簡要的敘述和精辟的駁論而表露出來。這種體恤民情之情,在“千余頃田無兇年矣”的敘述中,在“魚龍”與“生民之命”、“茭菱”與“稻粱”的對比中,在“予在郡三年,仍歲逢早”的說明中,緩緩綿綿地流了出來。從文章的背后,我們分明看到了一個為民謀利而孜孜不倦的刺史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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