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勾踐滅吳
《國語》
越王勾踐棲于會稽之上(1),乃號令于三軍曰(2): “凡我父兄、昆弟及國子姓(3),有能助寡人謀而退吳者,吾與之共知越國之政(4)。”大夫種進對曰(5): “臣聞之: 賈人夏則資皮(6),冬則資絺(7),旱則資舟,水則資車,以待乏也(8)。夫雖無四方之憂(9),然謀臣與爪牙之士(10),不可不養而擇也(11)。譬如蓑笠,時雨既至,必求之。今君王既棲于會稽之上(12),然后乃求謀臣,無乃后乎(13)? ”勾踐曰: “茍得聞子大夫之言(14),何后之有? ”執其手而與之謀。
遂使之行成于吳(15),曰: “寡君勾踐乏無所使(16),使其下臣種,不敢徹聲聞于天王(17),私于下執事(18),曰: ‘寡君之師徒(19),不足以辱君矣(20),愿以金玉、子女賂君之辱(21)。請勾踐女女于王,大夫女女于大夫,士女女于士,越國之寶器畢從(22),寡君帥越國之眾以從君之師徒,唯君左右之(23)。’若以越國之罪為不可赦也,將焚宗廟,系妻孥(24),沈金玉于江,有帶甲五千人,將以致死(25),乃必有偶(26),是以帶甲萬人事君也(27)。無乃即傷君王之所愛乎 (28)?與其殺是人也(29),寧其得此國也(30),其孰利乎? ”
夫差將欲聽與之成,子胥諫曰(31): “不可! 夫吳之與越也,仇讎敵戰之國也(32),三江環之(33),民無所移。有吳則無越,有越則無吳,將不可改于是矣(34)! 員聞之: 陸人居陸,水人居水。夫上黨之國(35),我攻而勝之,吾不能居其地,不能乘其車; 夫越國,吾攻而勝之,吾能居其地,吾能乘其舟。此其利也,不可失也已(36)。君必滅之! 失其利也,雖悔之,必無及已。”
越人飾美女八人(37),納之太宰嚭(38),曰: “子茍赦越國之罪,又有美于此者將進之。”太宰嚭諫曰: “嚭聞古之伐國者,服之而已(39); 今已服矣,又何求焉?”夫差與之成而去之(40)。
勾踐說于國人曰(41): “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而又與大國執讎(42),以暴露百姓之骨于中原(43),此則寡人之罪也。寡人請更(44)! ”于是葬死者,問傷者,養生者; 吊有憂(45),賀有喜; 送往者,迎來者; 去民之所惡,補民之不足。然后卑事夫差(46),宦士三百人于吳(47),其身親為夫差前馬(48)。
勾踐之地,南至于句無(49),北至于御兒(50),東至于鄞(51),西至于姑蔑(52),廣運百里(53)。乃致其父母昆弟而誓之(54),曰: “寡人聞古之賢君,四方之民歸之,若水之歸下也。今寡人不能,將帥二三子夫婦以蕃(55)。”令壯者無取老婦(56),令老者無取壯妻: 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 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將免者以告(57),公令醫守之。生丈夫(58),二壺酒,一犬; 生女子,二壺酒,一豚(59); 生三人,公與之母(60); 生二人,公與之餼(61)。當室者死(62),三年釋其政(63); 支子死(64),三月釋其政,必哭泣葬埋之,如其子(65)。令孤子、寡婦、疾疹(66)、貧病者,納官其子(67)。其達士(68),絜其居(69),美其服,飽其食,而摩厲之于義(70)。四方之士來者,必廟禮之(71)。勾踐載稻與脂于舟以行(72),國之孺子之游者(73),無不鋪也(74),無不歠也(75),必問其名。非其身之所種則不食,非其夫人之所織則不衣。十年不收于國(76),民俱有三年之食。
國之父兄請曰: “昔者夫差恥吾君于諸侯之國(77),今越國亦節矣(78),請報之! ”勾踐辭曰: “昔者之戰也,非二三子之罪也,寡人之罪也。如寡人者安與知恥(79)? 請姑無庸戰(80)! ”父兄又請曰: “越四封之內(81),親吾君也,猶父母也。子而思報父母之仇,臣而思報君之讎,其有敢不盡力者乎? 請復戰! ”
勾踐既許之,乃致其眾而誓之,曰: “寡人聞古之賢君,不患其眾之不足也,而患其志行之少恥也(82)。今夫差衣水犀之甲者(83),億有三千(84),不患其志行之少恥也,而患其眾之不足也。今寡人將助天滅之。吾不欲匹夫之勇也(85),欲其旅進旅退也(86),進則思賞,退則思刑; 如此,則有常賞(87)。進不用命(88),退則無恥; 如此,則有常刑(89)。”
果行(90),國人皆勸(91)。父勉其子,兄勉其弟,婦勉其夫,曰: “孰是吾君也(92),而可無死乎(93)? ”是故敗吳于囿(94),又敗之于沒(95),又郊敗之(96)。
夫差行成,曰: “寡人之師徒,不足以辱君矣! 請以金玉、子女,賂君之辱。”勾踐對曰: “昔天以越予吳,而吳不受命。今天以吳予越,越可以無聽天之命而聽君之令乎?吾請達王甬、句東(97),吾與君為二君乎(98)! ”夫差對曰: “寡人禮先壹飯矣(99)。君若不忘周室而為敝邑宸宇(100),亦寡人之愿也。君若曰: ‘吾將殘汝社稷(101),滅汝宗廟。’寡人請死! 余何面目以視于天下乎?越君其次也(102)! ”遂滅吳。
〔注釋〕(1)棲: 停留。會稽: 山名,在今浙江紹興東南十二里。(2)號令: 傳告。古時傳令于大眾,都用傳呼的辦法,所以叫“號令”。號:呼。(3)昆弟:兄弟。昆:兄。國子姓: 國君的同姓。(4)共知越國之政: 共同管理越國的政事,意思是讓他做越國的卿相。知: 主持,過問。(5)大夫種: 文種,楚國人,曾為楚國的宛(現在河南省南陽市)令,入越后為大夫,與范蠡同助勾踐滅吳,功成,為勾踐所忌殺。(6)賈(gu)人: 商人。資: 蓄積。(7)絺(chi): 細葛布,夏布。(8)乏: 缺少。(9)四方之憂: 指四鄰各國對本國進攻。(10)爪牙之士:指勇敢的將士。(11)養: 培養。擇: 選擇錄用。(12)既: 已經。(13)無乃: 未免,只怕。后:遲,晚。(14)子大夫: 指文種。“大夫” 是稱其官職,前面加上“子” 字,是古人稱呼對方時的敬稱。(15)行成: 議和。成: 和。(16)乏無所使: 缺乏人才,沒有他人可以派遣。(17)徹:達。天王: 指吳王。(18)私: 私下。指低聲下氣地私語。下執事: 即“執事” ,等于說“在您手下的執事人員”。(19)師徒: 指軍隊。(20)不足以辱君矣: 不值得屈尊您親自來討伐了。辱: 謙詞。(21)賂君之辱: 奉獻給您,酬謝您的辱臨。(22)女于王: 作王的婢妾。女: 讀去聲,原意是以女嫁人,這里是充婢妾的意思。畢從: 全部隨著(進獻)。(23)唯君左右之: 任憑君的調遣、處置。(24)系妻孥(nu):把妻、子拘囚起來(這是表示令妻、子死生同命,不為吳所擒虜)。系:用繩縛住。孥: 妻子兒女。(25)致死: 效死,拚命。(26)偶: 對,兩個。意思是拚命戰斗,一人必有兩人之用。(27)事君: 伺候君王。這是婉辭,實際是說與夫差作戰。(28)無乃: 豈不是。即: 就。(29)是人: 這些人。(30)寧其: 這里有“不如” “寧可” 的意思。(31)子胥:伍員(yun ),字子胥。吳王用他為“行人” (官名,主管朝覲聘問等事),跟他共謀國事。(32)仇讎(chou): 仇敵。讎: 與“仇” 同義。(33)三江: 指吳江、錢塘江、浦陽江。(34)是: 代指吳和越勢不兩立的局面。(35)上黨之國: 指中原各國。上: 高。黨: 所,處。(36)已:同“矣”。(37)飾: 打扮。(38)納: 致送,與現代漢語“交納” 的意思相近。太宰嚭(pi): 太宰(官名)名嚭。(39)服之: 使之降順馴服。(40)去: 離開(越國)。(41)說于國人: 指向越國人解釋。(42)執讎: 結仇。(43)中原: 原野之中。(44)更: 改。(45)吊有憂: 指人民有喪事就去吊唁。(46)卑事夫差: 自居于卑賤的地位去侍奉夫差。(47)宦士: 派士人去當臣仆。宦: 為宦豎(宮中小臣)。(48)其身: 他自身(指勾踐)。前馬: 前驅,在馬前開道的人。(49)句無: 今浙江省諸暨縣南五十里有勾無亭,即其地。(50)御兒: 在今浙江嘉興縣境。(51)鄞(yin): 今浙江寧波。(52)姑蔑: 在今浙江衢縣境內。(53)廣運: 東西為廣,南北為運。(54)致: 招致,招集。(55)帥: 同“率” 。二三子: 你們。蕃: 繁殖人口。(56)取: 同“娶” 。(57)免: 同“娩” ,分娩。(58)丈夫: 指男性,男孩。(59)豚(tun): 小豬。(60)母: 乳母。(61)餼(xi): 口糧。(62)當室者: 指嫡子。死: 死于國事。(63)釋其政: 免除其家的賦役。政: 通“征” ,指賦役。(64)支子: 庶子。(65)如其子: 象對待自己的嫡子一樣。(66)疾疹: 患疾病的人。疹: 同“疢”(chen),一種病。(67)納官其子: 把他們的兒子送入官府,加以教養而給其口糧。(68)達士: 通達的人,賢者。(69)絜其居: (公家)把他們的住所收拾得很干凈。絜: 同“潔” 。(70)摩厲: 勸勉、鼓勵。一說,同“磨礪” ,切磋、研討的意思。義: 正當的道理。(71)廟禮之:在廟堂上接見,表示尊重。(72)稻: 指米糧。一說,稻指“糜” ,即粥一類的食物。脂: 油類。一說,指肉類。(73)孺子: 小孩,年輕人。游者: 貴游子弟,未仕而在學者。《周禮·地官·師氏》: “凡國之貴游子弟學焉。 ” 一說,游者指國中流浪無歸的年輕人。 (74)(bu): (給食物)吃。(75)歠(chuo): (給水)喝。(76)不收于國: 不向人民收賦稅。(77)恥吾君于諸侯之國: 意思是在舉世皆知的情況下侮辱我們國君。恥: 辱。(78)節: 克制。一說,節是“有節度” ,指越國的發展已步入常規,一切都上了軌道。(79)安與知恥: 哪里能列于知恥者之中; 意思是哪里懂得什么叫受了恥辱。(80)姑: 暫且。無庸: 不用。(81)四封: 四境。封: 疆界。(82)患: 憂。志行: 志向行為。少恥: 缺少知恥的精神。(83)衣: 穿。水犀之甲: 水犀皮制成的鎧甲。水犀: 犀牛的一種。(84)億: 十萬,不同于現代漢語的“億” 。有: 又。(85)匹夫之勇: 一般人的血氣之勇。這里有批評個人逞能的意思。(86)旅進旅退: 同進同退。旅: 俱。(87)常賞: 合于常規的(指國家規定的)賞賜。(88)不用命: 不服從命令。(89)常刑: 合于常規的(指國家規定的)刑罰。(90)果行: 果決地這樣做。(91)勸: 互相勉勵。(92)孰:誰。(93)無死: 不(為他)效死。(94)囿: 笠澤,即松江。(95)沒: 吳地名。不詳所在。(96)郊敗之: 在吳國都城(指姑蘇,現在江蘇省蘇州市)的郊外把吳軍打敗。(97)達: 遣送。甬:甬江。句: 地名,句章,在今慈溪縣西南。(98)吾與君為二君: 意思是,我同你仍然算是兩國的國君。(99)禮先壹飯: 按長幼之禮說,我比您多吃了幾年飯,年歲大一些。這是想以長幼的關系求饒恕。壹: 同一。也有人認為“壹飯”猶言“小恩惠” ,是說自己曾有恩于越(指準許越國議和)。(100)不忘周室: 吳國是周朝的同姓,所以夫差這樣說。為敝邑宸宇: 做吳國的庇覆者(宗主國)。宸: 屋霤(liu),檐下接水的長槽。宇: 屋邊,檐下。(101)殘: 滅。(102)其次也: 進駐吳國都城吧。次: 舍,駐。
〔鑒賞〕 《勾踐滅吳》這篇文章,全篇選錄《國語·越語上》。原文沒有標題,題目是根據過去古文選本后加的。
吳、越兩國,同處在長江下游以太湖流域為中心的地區,“同壤而世為仇讎” (《左傳》)。兩國都是到了春秋末期才在中國歷史上顯示出他們的地位。他們的歷史流傳于后世,為人們所稱道的,是兩國互相攻伐的故事。其初吳王闔閭起兵攻越,被越王勾踐擊敗,因傷致死。后來越王勾踐聽說吳王夫差日夜練兵,要報父仇,不顧范蠡的諫說,輕易起兵攻打吳國,被吳王夫差擊敗,受困在會稽山上。吳王夫差又不納伍子胥的忠告而聽從太宰嚭的勸說,準許勾踐求和,保存越國。越王勾踐因此贏得了休整的機會,經過大約二十年的艱苦備戰,乘吳王夫差驕傲自滿,在北方和齊、晉等國爭霸的時機,發兵反攻,最后把吳國滅掉。在不長的歷史時間內,兩國都經歷了驚險的巨大的歷史性變化。驕傲自大,不聽忠言,就會失敗,以至于滅亡; 艱苦奮斗,依靠人民,就會贏得最后勝利:這種經驗教訓的鮮明對比,很能發人深省,引起廣泛的注意。大概由于這個緣故,許多關于雜記吳越兩國時事的傳說異聞,應運而生。《左傳》、《國語》、《史記》以及《越絕書》、《吳越春秋》和其他散見于子史百家書中的關于吳越兩國歷史故事,可能就是根據這些傳說異聞而各有不同的采擇,所以各書所載,都有不同程度的歧異。保存在《國語》里面的吳越史事,有《吳語》一卷,《越語》二卷,共計三篇文章,內容互有詳略異同,要合起來,才能知道兩國戰爭的輪廓。《越語上》這篇文章,只記勾踐滅吳一段歷史,所以只是兩國戰爭史的片斷。我們現在來鑒賞這篇文章,就要從這里談起。
截取片斷事實,演為一篇文章,本來是記敘文的常用方法。《勾踐滅吳》是運用這種方法比較早見的一篇。柳宗元《非國語》說: “吳越之事無他焉,舉一國足以盡之,而反分為二篇(當是合《越語》上下為一篇),務以相乘,凡其繁蕪曼衍者甚眾” 。他是綜合《吳語》和《越語》上下三篇文章來看吳越兩國歷史的,因此忽視了《越語上》截取片斷,專記勾踐滅吳這一寫作方法上的特點。《越語上》作為專記勾踐滅吳一段故事,不但沒有“繁蕪曼衍” 的毛病,相反的,它卻寫得自然完整,簡要矯健,成為先秦散文的范例。柳宗元在《非國語序》又說:“左氏《國語》,其文深閎杰異,固世之所耽嗜而不已也。” 這樣的評價,《越語上》當然包括在內。可見柳宗元也是《越語上》的欣賞者。
為了便于說明,且看下面的分析。《勾踐滅吳》,是按事件的自然發展分段寫出的。起句至“執其手而與之謀”為一段,記勾踐戰敗后的悔改; “遂使之行成于吳” 至“夫差與之成而去之”為一段,記勾踐忍辱求和和夫差輕敵自滿; “勾踐說于國人” 至“又郊敗之” 為一段,記勾踐動員全國人民,勵精圖治,進行反攻; “夫差行成” 至“遂滅吳”為一段,記夫差之死而吳亡。由勾踐對于過去輕意發動戰爭的錯誤作檢討,到忍辱求和以保存實力,到發動全國人民準備反攻,到最后轉敗為勝,把吳國滅掉,文章正是按照這一歷史的過程,逐步展開,層次分明,一清到底。這樣的文章,當然不能說它“繁蕪曼衍” 。
第一段,首句突起,引出全篇,是散文的善于發端。前人論詩,很早就注意到詩的發端問題。鐘嶸《詩品》論謝脁詩“大江流日夜” 為“善于發詩端”。其實散文也有很多這類例子。“越王勾踐棲于會稽之上”就是很早的證明。下面所有文字,都是從這一句發生出來。但作用還不止于此。作為記敘吳越兩國戰爭史的一個組成部分,這篇文章也是由這一句和全體聯系起來的。讀者可能會問,越王勾踐為什么會棲于會稽山上呢? “棲”字據《史記·勾踐世家》索隱引《六韜》,“軍處山之高者則曰棲” ,是棲有據守高地的意思。《左傳》作“保于會稽之上” ,《史記》作“保棲于會稽” ,都表明勾踐是在大敗之后被圍困在會稽山上的。所以這一句是從上文發展而來的,是全體和片斷的連結點。勾踐號令于三軍的幾句話,集中凝練,是剝去浮辭,突出精華的表現。大夫種的對話,避開正面,旁敲側擊; 勾踐的答辭,“茍得聞子大夫之言,何后之有?” 憑空落筆,一語解嘲; 所謂“深閎杰異” ,不妨從這些地方去體會。末句“執其手而與之謀” ,既是事態的自然結論,也是文章的精巧結構。下段文章就這樣不著痕跡地和本段緊密連結起來了。
第二段,記勾踐求和(行成)的曲折過程,僅寫大夫種的致辭,伍子胥的諫阻和太宰嚭的促成三方面的應對。把它和《吳語》中相類情節作比較,就知道這篇文章所記是抓住主流,突出重點,而不是面面俱到。《吳語》稍嫌繁蕪,這一段卻簡明扼要。大夫種的致辭,開始幾句是古代下對上的客套話,除表示尊敬對方和自我謙虛外,別無其他意義。致辭的中心部分,卑中有亢,權衡利害,是好的辭令文章。伍子胥的諫諍,從兩國當時的形勢出發,“有吳則無越,有越則無吳” ,企圖說服夫差。太宰嚭因為受賄賂,全是打圓場的話。“嚭聞古之伐國者,服之而已; 今已服矣,又何求焉?”是于無話可說時,找出話來,如聞其聲,如見其人。三人的話,都反映了各人的身分和立場,簡明而形象。象這樣以簡馭繁的表現手法,只有在好的記敘文中才會見到。
第三段,是全文的重點,寫得也比較詳備。全段分四層記敘: “勾踐說于國人” 至“其身親為夫差前馬” 為第一層,記勾踐一方面向全國人民做檢討,吊死扶傷,以安撫民心; 一方面卑躬屈己,為夫差服役,以麻痹敵人。“此則寡人之罪也” 以上幾句,可為古代封建帝王罪己詔的范本。“勾踐之地” 至“民俱有三年之食” 為第二層,是《左傳》所說“十年生聚” 的具體內容。“國之父兄請曰” 至“如此,則有常刑” 為第三層,是《左傳》所謂“十年教訓” 的具體內容。兩層都是本段的主要部分,所以作細節描寫。“果行,國人皆勸” 至“又郊敗之”為第四層,記敘備戰的結果。全段文章,也是依照事態發展的自然順序,層層遞進,一線到底。所以事實雖然千頭萬緒,文章卻了如指掌,讀起來并沒有繁蕪瑣碎的感覺。另外要注意的,一是“勾踐之地,南至于句無,北至于御兒,東至于鄞,西至于姑蔑,廣運百里” 幾句話,一是“是故敗吳于囿,又敗之于沒,又郊敗之” 幾句話,前幾句話,突然打斷了文氣,使文章避免順接,流于平淡; 后幾句話,只是虛寫戰事的結局,順便逮住本段: 都不是一般的表現方法。文章要有兀傲的風貌,才能顯出杰異。讀者正不妨從這些地方去體認。可以設想一下,假如刪去“勾踐之地”六句,文章也能接下去,但就流于平直,而無奇致了。再象《吳語》那樣,把“是故敗吳于囿” 三句換成一段戰爭的細節描寫,勢必破壞文章的原來結構,另成一路文章; 或是使備戰工作和作戰經過,互相夾雜,以致文章臃腫繁碎,不能自舉。
第四段,是勾踐滅吳的結局。假如和《越語下》的同類情節相比較,就知道它是減省了一些枝節和浮辭,突出重點,扼要記述的。其結尾,不說夫差“遂自殺” ,象《吳語》所記那樣,而代之以“遂滅吳” ,也是值得注意的地方。“遂自殺” ,是緊接“余何面目以視于天下乎?越君其次也” ,是貼夫差一方面的好結句,也是這一段的好結句,但作用只止于此,不能作為全文的結句,因為它綰不住全文。“遂滅吳” 就不同了,它既和上一段的結句“是故敗吳于囿,又敗之于沒,又郊敗之” 相呼應,成為全文水到渠成的結句,又使文章戛然而止,顯得矯健峭拔。在這里,“遂自殺” 和“遂滅吳” 兩句都是本段應有的文章,但前者不能代替后者,后者卻可以包涵住前者,為了避免兩句連用,因而舍去前句而保留后句,就文章說,也是精心結撰的。以上的分析,只是從文章的章法上作了粗略的說明。限于篇幅,其他就不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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