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淵明《移居·其二》原文|賞析|翻譯|注釋
春秋多佳日,登高賦新詩。過門更相呼,有酒斟酌之。
農務各自歸,閑暇輒相思。相思則披衣,言笑無厭時。
此理將不勝2,無為忽去茲。衣食當須紀3,力耕不吾欺。
【注釋】
1.晉義熙四年戊申(408)六月,陶潛舊宅遭火災。火災過后一年,搬到南里的南村。這兩首詩是搬家后寫的。
2.此理:指其中生活的真趣和意義。不勝:不勝其豐富的意思。
3.紀:經營。
今譯
春秋之時,
多有晴和之日,
登高遠眺,
正可作賦吟詩。
更可喊來鄰門的好友,
一起舉杯暢飲美酒。
平時各自忙于種田,
稍一閑暇,就馬上互相思念。
說思念時,已披衣而至,
友人相聚,忘記了時光的飛馳。
個中生活的樂趣,難于表述,
再不要很快地搬離這南村新居。
今后再也不要荒廢了農務,
努力耕作,不得自己欺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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