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觀止·明文·張溥·五人墓碑記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①之被逮,激于義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②,即除魏閹廢祠③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④,何也?
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吾社⑤之行為士先者,為之聲義,斂貲財以送其行,哭聲震動天地。緹騎⑥按劍而前,問: “誰為哀者?”眾不能堪,抶⑦而仆之。是時以大中丞⑧撫吳者為魏之私人,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吳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⑨以免。既而以吳民之亂請于朝,按誅五人, 曰顏佩韋、楊念如、馬杰、沈揚、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談笑以死。斷頭置城上,顏色不少變。有賢士大夫發五十金,買五人之脰⑩而函之,卒與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為五人也。
嗟乎!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而五人生于編伍之間,素不聞詩書之訓,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曷故哉?且矯詔紛出,鉤黨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發憤一擊,不敢復有株治,大閹亦逡巡畏義,非常之謀難于猝發,待圣人之出而投繯道路⑪,不可謂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觀之,則今之高爵顯位,一旦抵罪,或脫身以逃,不能容于遠近,而又有翦發杜門⑫,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賤行,視五人之死,輕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義暴⑬于朝廷,贈謚美顯,榮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無有不過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領以老于戶牖之下,則盡其天年,人皆得以隸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發其志士之悲哉!故予與同社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為之記,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賢士大夫者: 冏卿因之吳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長姚公也。
〔注〕① 蓼(liǎo 潦)洲周公: 周順昌,字景文,號蓼洲,吳縣(今江蘇蘇州)人。明萬歷進士,曾任福州推官、吏部員外郎。因反對宦官魏忠賢專權,辭官歸里。后被捕下獄,死于獄中。② 當道: 當權者。③ 魏閹廢祠: 已廢的蘇州魏忠賢生祠。魏忠賢為太監,故貶稱魏閹。④ 皦(jiǎo 攪)皦: 明亮,這里指顯耀。⑤ 吾社: 指復社。張溥等組織復社,是因為“世教衰,此其復起”,故“名社曰復”。他們以繼承東林黨為號召,其宗旨是“興復古學,務為有用”。⑥ 緹騎(tí jì 提季): 本為漢代京城中逮捕人犯的人馬,這里指明代錦衣衛,當時為魏忠賢所掌握。⑦ 抶(chì 斥): 鞭打。⑧ 大中丞: 原為御史臺官職,這里指巡撫。⑨ 溷(hùn 混): 廁所。藩: 籬笆。⑩ 脰(dòu 豆): 頸,這里指頭。⑪ 圣人之出: 指明思宗朱由檢即位。投繯(huán 還): 上吊。明思宗即位后,貶魏忠賢去鳳陽看守皇陵,后又下令將他捉回,魏行至河北阜城,聞訊畏罪自縊而死。⑫ 翦發: 削發為僧。杜門: 閉門不出。⑬ 暴(pù 鋪): 顯露。
魯迅曾說: “明末的小品雖然比較的頹放,卻并非全是吟風弄月。其中有不平,有諷刺,有攻擊,有破壞?!?《南腔北調集·小品文的危機》)張溥的《五人墓碑記》,就是明末小品文中有諷刺,有攻擊,有歌頌,有戰斗鋒芒和藝術魅力的優秀作品之一。
這篇文章反映蘇州市民的反閹黨斗爭,體現了“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主題思想,發人深省。
作品所體現的這個主題思想,本身就包含著許多對比的因素: “死”與“生”,當然是對比;有“大”就有“小”,有“重”就有“輕”,有“匹夫”就有“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和“縉紳”以至“高爵顯位”,這里都有強烈的對比。
為“五人墓”作“碑記”,當然要寫出“五人”是怎樣的人。這可以有各種寫法。按照“墓志”文的格局,一上來就得敘述他們的姓名、籍貫、世系、行事等等;但張溥卻另辟蹊徑,只用“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義而死焉者也”一句話,對“五人”作了判斷性的說明。用“者”提頓,用“也”煞句,“者”、“也”照應,這是古漢語中判斷句的典型結構。以一個判斷句開頭,就“五人”為什么而死作出判斷,說明“五人”不是為了別的什么而死的,而是當周順昌“被逮”的時候“激于義而死”的,這里已包含著對“五人”的頌揚。按照作者在篇末點明的主題思想的邏輯,“激于義而死”,“死”的意義就“大”;如此而死,雖“匹夫”也“有重于社稷”。那么與此相對照,那些“不義而生”、“不義而死”的,又怎么樣呢?對于這些,作者暫時還沒有發議論,然而諷刺的鋒芒,也已經從對“五人”的頌揚中露出來了。
點出“五人”“激于義而死”,讀者滿以為該寫怎樣“激于義而死”了;但作者卻按下不表,由“死”寫“葬”,由“葬”寫“立石”,給讀者留下懸念。
寫“葬”,寫“立石”,用的是敘述句,但并非單純敘事,而是寓褒于敘。不是由不肖之徒,而是由“賢士大夫”們“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這不是對“五人”的褒揚嗎?所以緊接著,即用“嗚呼,亦盛矣哉”這個充滿激情的贊頌句收束上文,反跌下文,完成了第一段。
有褒必有貶。第一段雖然只是從正面褒“五人”,但其中已暗含了許多與“五人”相對比的因素,為下文的層層對比留下了伏筆。
第二段,就“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的“死而湮沒不足道”與“五人”的死而立碑“以旌其所為”相對比,實際上已揭示出“疾病而死”與“激于義而死”的不同意義。但作者卻引而不發,暫時不作這樣的結論,而用“何也”一問,使本來已經波瀾起伏的文勢涌現出軒然大波。
如前所說,在一開頭點出“五人”“激于義而死”之后,原可以就勢寫怎樣“激于義而死”。但作者卻沒有這樣做,而是寫“墓而葬”,寫立碑“以旌其所為”,寫在“五人”死后的“十有一月”中無數“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死于疾病,從而在兩相對比的基礎上提出了一個尖銳問題: 凡人皆有死,但一則受到賢者的旌表,死而不朽,一則與草木同腐,“湮沒不足道”,這是什么原因呢?在這尖銳的一問使文勢振起之后,才作為對這一問的回答,寫“五人”怎樣“激于義而死”。文情何等曲折,文勢何等跌宕!然而這一切,都是為更有力地歌頌“五人”之死蓄勢。對“五人”的歌頌越有力,對其對立面的暴露、批判也就越深刻,對表現“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主題也就越有利。
寫“五人”之死用了兩段文字,但與《明季北略》中的寫法很不相同。后者著重敘事,寫出了從三月十五日到十八日市民暴動的全過程,極有史料價值。前者敘事中有說明,有描寫,而且處處與前面的文字相照應,其目的不在于敘述市民暴動的全過程,而在于通過寫“五人”為什么而死,來表揚他們的正義行動。
和全文開頭處的“當蓼洲周公之被逮”相照應,這一段從“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寫起?!爸芄淮?,與“五人”之死又有什么關系呢?作者在追述了“緹騎按劍而前,問:‘誰為哀者?’……”的情景之后,告訴讀者: “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吳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边@就是說: 當時以大中丞的官銜做江蘇巡撫的毛一鷺是魏忠賢的爪牙,“吳之民”本來就痛恨他;而“周公之被逮”,又正是這個閹黨爪牙指使的,所以“吳之民”就更加痛恨他。寥寥數語,表明“周公”與閹黨形同冰炭,互不相容;那么兩相對比,“周公”是怎樣一個人,也就不言而喻了。既然“吳之民”痛恨閹黨而同情受閹黨迫害的“周公”,那么因閹黨逮捕“周公”而激起的這場“民變”的正義性,也就不容歪曲了。正面寫市民暴動只有四個字: “噪而相逐”。但由于明確地寫出“逐”的對象是“魏之私人”,因而雖然只用了四個字,卻已經把反閹黨斗爭的偉大意義表現出來了。
“吳之民”與“五人”是全體與部分的關系。不單寫“五人”,而寫包括“五人”在內的“吳之民”“噪而相逐”,這就十分有力地表現出民心所向,正義所在,從而十分有力地反襯出閹黨以“吳民之亂”的罪名“按誅五人”的卑鄙無恥,倒行逆施。
在前面,只提“五人”,連“五人”的姓名也沒有說。直等到寫了“五人”被閹黨作為“吳民之亂”的首領被殺害的時候,才一一列舉他們的姓名,大書而特書,并用“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一句,與首段的“墓而葬”拍合。其表揚之意,溢于言外。
這還不夠,接著又用一小段文字描寫了“五人”受刑之時“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談笑以死”的英雄氣概和“賢士大夫”買其頭顱而函之的義舉,然后又回顧首段的“墓而葬”,解釋說: “故今之墓中,全乎為五人也?!焙苊黠@,這里既歌頌了“五人”,又肯定了“賢士大夫”。而對于“賢士大夫”的肯定,也正是對“五人”的歌頌。
三、四兩段寫“五人”怎樣“激于義而死”,五、六兩段則著重寫“五人”之死所發生的積極而巨大的社會影響。
第五段是這樣開頭的: “嗟乎!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這里有幾點值得注意: 閹黨把“亂”的罪名加于“吳民”,作者針鋒相對,把“亂”的罪名還給閹黨,恢復了歷史的本來面目。此其一?!按箝帯辈贿^是皇帝的家奴,憑什么能“亂”朝廷、“亂”天下?這固然由于皇帝的寵信,但在很大程度上還由于“縉紳”的助紂為虐。所謂“縉紳”,指的是從中央到地方的大小官僚。在當時,大大小小的各級官僚遍布全國,其總數何止成千上萬。作者卻以十分感慨的語氣指出: “四海之大”,能夠在“大閹之亂”中不改其志即不趨炎附勢的,并沒有幾個人!只要翻一下《明史》,就知道這并非夸張。然而這樣說,是要得罪成千上萬的“縉紳”的。作者不怕樹敵,敢于揭露真相,表現了卓越的膽識。此其二。
在“縉紳而能不易其志……”這個句子中,“而”字用于主語和謂語之間,表示一種特殊的轉折關系。全句的意思是: 作為讀書明理的“縉紳”,本來應該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改變高潔的志操,但在“大閹之亂”中,普天下的無數“縉紳”能不改變高潔的志操的,卻竟然沒有幾個人,豈不令人憤慨!以“嗟乎”開頭,以“能有幾人歟”煞尾,表現了作者壓抑不住的憤慨之情。
“縉紳”如此,那么“匹夫”怎樣呢?于是用“而”字一轉,轉而歌頌“五人”,闡發“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主題。“縉紳”都是“讀詩書”、“明大義”的,卻依附閹黨,危害國家,“而五人生于編伍之間,素不聞詩書之訓,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曷故哉?”作者從地主階級立場出發,認為素聞詩書之訓的“縉紳”應該比“素不聞詩書之訓”的“匹夫”高明,但事實卻恰恰相反,因而發出了“亦曷故哉”的疑問。這個疑問,他不可能作出正確的回答。但他敢于承認這個事實,仍然是值得稱道的。他不但承認這個事實,而且以“縉紳”助紂為虐、禍國殃民為反襯,揭示了以“五人”為首的市民暴動在打擊閹黨的囂張氣焰、使之終歸覆滅這一方面所起的偉大作用。張溥寫道: “且矯詔紛出,鉤黨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發憤一擊,不敢復有株治,大閹亦逡巡畏義,非常之謀難于猝發,待圣人之出而投繯道路,不可謂非五人之力也?!卑堰@一切都歸功于“吳之民”的“發憤一擊”和“五人之力”,他是看出了而且高度評價了人民群眾的力量的。
第六段也用對比手法,但以“由是觀之”領頭,表明它與第五段不是機械的并列關系,而是由此及彼、層層深入的關系?!笆恰笔且粋€指代詞,指代第五段所論述的事實。從第五段所論述的事實看來,仗義而死與茍且偷生,其社會意義判若霄壤。作者以飽含諷刺的筆墨,揭露了“今之高爵顯位”為了茍全性命而表現出來的種種“辱人賤行”,提出了一個問題: 這種種“辱人賤行”和“五人之死”相比,“輕重固何如哉”?茍且偷生,輕若鴻毛;仗義而死,重于泰山。這自然是作者希望得到的回答。
在作了如上對比之后,作者又從正反兩方面論述了“五人”之死所產生的另一種社會效果。從正面說,由于“五人”“發憤一擊”,“蹈死不顧”而挫敗了濁亂天下的邪惡勢力,因而“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無有不過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從反面說,假使“五人者保其首領以老于戶牖之下,則盡其天年,人皆得以隸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發其志士之悲哉”!應該指出: 這不僅是就“五人”死后所得的光榮方面說的,而且是就“五人”之死在“四方之士”、“豪杰之流”的精神上所產生的積極影響方面說的?!八姆街俊薄斑^而拜且泣”,“豪杰之流,扼腕墓道,發其志士之悲”,不正表現了對“五人”同情、仰慕乃至向他們學習的崇高感情嗎?而號召人們向“五人”學習,繼續跟閹黨余孽作斗爭,正是作者寫這篇文章的目的。所以接下去就明白地告訴讀者: “予與同社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為之記,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br>
這篇文章題為《五人墓碑記》,歌頌“五人”當然是它的主要內容。但社會是復雜的,事物是互相聯系的,要孤立地歌頌“五人”,就很難著筆。張溥在這篇文章中,與“五人”相對比,不僅指斥了閹黨,還暴露批判了“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和“縉紳”、“高爵顯位”等等;與“五人”相映襯,不僅贊美了周順昌,還肯定了“郡之賢士大夫”。正是由于有了這一系列的對比和映襯,才充實了歌頌“五人”的思想內容,加強了歌頌“五人”的藝術力量。
在文章的前一部分,提到“賢士大夫”的共有兩處: 一處是“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即除逆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另一處是“有賢士大夫發五十金,買五人之脰而函之,卒與尸合”。從行文的需要看,在這兩處列出“賢士大夫”的姓名,顯然不太適宜。但這些“賢士大夫”不僅在對待“五人”的態度上值得稱道,而且和寫這篇文章也直接相關。沒有這些“賢士大夫”買“五人之脰”,為之修墓,為之立碑,哪有可能寫這篇《五人墓碑記》呢?所以在文章的結尾,又用特筆補出了“賢士大夫”的姓名。而用特筆補出,既避免了前半篇行文的累贅和重點的分散,又加重了表揚的分量。
古人慎重其事地介紹某一重要人物,往往是連姓、名、字、官銜(或籍貫)一起說出的,其排列的順序通常是: 官銜(或籍貫)、字、姓、名(也有先姓、后名、后字的)。張溥在文章結尾列舉三位“賢士大夫”“冏卿因之吳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長姚公”,其排列順序就是這樣的,只不過稱“公”而不稱名,更表示了對他們的敬意。這三個人,都是當時江蘇著名的有正義感的知識分子?!皡枪泵?,字因之,萬歷時曾做太仆少卿(即“冏卿”),后來回故鄉吳江閑居,是閹黨的反對派。楊素蘊《過虎丘奠五人墓作》一詩里有“粵(這里是句首語氣詞)有吳太史(默——原注),題碑表芳蹤”的句子;張溥所說的“立石于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的,看來就是吳默?!拔墓泵鹈希治钠?,長洲人,著名書畫家文徵明的曾孫,天啟壬戌第一人及第(即狀元),授翰林院修撰,因議論朝政“貶秩調外,斥為民”,著有《藥圃詩稿》?!耙泵C希置祥L,萬歷進士,授翰林院檢討。明代稱翰林為“太史”,文震孟和姚希孟都是翰林,故總貫以“太史”的稱呼。這兩個人,都是反閹黨的。閹黨官僚崔呈秀編《天鑒錄》獻魏忠賢,指楊漣、左光斗等近三十人為“東林黨”,企圖一網打盡;文震孟和姚希孟,就都被列入這個《天鑒錄》。
這篇文章夾敘夾議,層層對比,步步深入,前后照應,反復唱嘆,熔敘事、議論、描寫、抒情于一爐。在結構上,先以洗練的筆墨敘述了“五人”死后賢士大夫為他們修墓、立碑的盛況,接著與此相對照,寫了“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的“死而湮沒不足道”,從而提出了一個問題: “獨五人之皦皦,何也?”這一問,是貫串全篇的主線。它承上而來,又領起以下各段。三、四兩段樹立“五人”大義凜然、威武不屈的形象,固然是對這一問的回答;五、六兩段揭示“五人”之死所發生的社會影響,也是對這一問的回答。正因為以一線貫全篇,所以文筆既活潑、結構又謹嚴。而作者之所以要用這樣的一問作為貫串全篇的主線,又是從有利于表現他確定的主題出發的。回答了“五人”為什么那樣“皦皦”的問題,不就自然而然地闡明了“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主題嗎?
在文學作品中把市民暴動作為打擊黑暗勢力的正面力量加以反映,把市民暴動的首領作為英雄人物加以贊揚,張溥的《五人墓碑記》具有首創意義。此后,特別在明末清初這一段時間里,同樣以蘇州市民反閹黨斗爭為題材,歌頌顏佩韋等五位英雄人物的文藝作品,如李玉的傳奇《清忠譜》,朱隗的七古《魏忠賢祠廢,其旁為五人墓歌》、楊素蘊的五古《過虎丘奠五人墓作》等等,相繼出現,在文學史上增添了新的光彩,很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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