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觀止·唐順之·信陵君救趙論
論者以竊符為信陵君之罪【1】,余以為此未足以罪信陵也。夫強秦之暴亟矣【2】,今悉兵以臨趙,趙必亡。趙,魏之障也;趙亡,則魏且為之后。趙、魏,又楚、燕、齊諸國之障也;趙、魏亡, 則楚、燕、齊諸國為之后。天下之勢,未有岌岌于此者也【3】。故救趙者亦以救魏,救一國者亦以救六國也。竊魏之符以紓魏之患【4】,借一國之師以分六國之災,夫奚不可者?
然則信陵果無罪乎?曰:“又不然也?!庇嗨D者【5】,信陵君之心也。
信陵一公子耳,魏固有王也!趙不請救于王,而諄諄焉請救于信陵;是趙知有信陵,不知有王也。平原君以婚姻激信陵【6】,而信陵亦自以婚姻之故欲急救趙;是信陵知有婚姻,不知有王也。其竊符也,非為魏也, 非為六國也, 為趙焉耳; 非為趙也, 為一平原君耳。 使禍不在趙, 而在他國, 則雖撤魏之障, 撤六國之障, 信陵亦必不救; 使趙無平原, 或平原而非信陵之姻戚, 雖趙亡, 信陵亦必不救。 則是趙王與社稷之輕重, 不能當一平原公子; 而魏之兵甲所恃以固其社稷者, 只以供信陵君一姻戚之用。 幸而戰勝, 可也; 不幸戰不勝, 為虜于秦, 是傾魏國數百年社稷以殉姻戚! 吾不知信陵何以謝魏王也!
夫竊符之計, 蓋出于侯生 【7】 , 而如姬成之也 【8】。 侯生教公子以竊符, 如姬為公子竊符于王之臥內。 是二人亦知有信陵, 不知有王也。 余以為信陵之自為計, 曷若以唇齒之勢 【9】, 激諫于王; 不聽,則以其欲死秦師者, 而死于魏王之前, 王必悟矣。 侯生為信陵計, 曷若見魏王而說之救趙; 不聽, 則以其欲死信陵君者, 而死于魏王之前, 王亦必悟矣。 如姬有意于報信陵, 曷若乘王之隙, 而日夜勸之救; 不聽, 則以其欲為公子死者, 而死于魏王之前, 王亦必悟矣。 如此, 則信陵君不負魏, 亦不負趙; 二人不負王, 亦不負信陵君。 何為計不出此? 信陵知有婚姻之趙, 不知有王; 內則幸姬, 外則鄰國, 賤則夷門野人, 又皆知有公子, 不知有王; 則是魏僅有一孤王耳!
嗚呼! 自世之衰, 人皆習于背公死黨之行, 而忘守節奉公之道。 有重相而無威君, 有私仇而無義憤。如秦人知有穰侯【10】, 不知有秦王; 虞卿知有布衣之交, 不知有趙王。 蓋君若贅旒久矣。 由此言之, 信陵之罪, 固不專系乎符之竊不竊也。 其為魏也, 為六國也, 縱竊符猶可; 其為趙也, 為一親戚也, 縱求符于王, 而公然得之, 亦罪也。
雖然,魏王亦不得為無罪也。兵符藏于臥內,信陵亦安得竊之?信陵不忌魏王,而徑請之如姬,其素窺魏王之疏也;如姬不忌魏王,而敢于竊符,其素恃魏王之寵也。木朽而蛀生之矣。古者人君持權于上,而內外莫敢不肅。則信陵安得樹私交于趙,趙安得私請救于信陵,如姬安得銜信陵之恩,信陵安得賣恩于如姬?履霜之漸,豈一朝一夕也哉?由此言之,不特眾人不知有王,王亦自為贅旒也!【11】
故信陵君可以為人臣植黨之戒;魏王可以為人君失權之戒?!洞呵铩窌?。葬原仲”【12】、“翚帥師”【13】。嗟夫!圣人之為慮深矣!
【注釋】
【1】信陵君:姓魏名無忌,戰國時魏人,任魏相,魏安禧王異母弟。
【2】亟:急迫。
【3】岌岌(ji):危險的樣子。
【4】紓(shu):解除。
【5】誅:指責。
【6】平原君:姓趙名勝,趙惠文王之弟,任趙相。他的夫人是信陵君的姐姐。
【7】侯生:姓侯名嬴,魏大梁夷門把關者,后為信陵君的食客。
【8】如姬:魏王寵妾。信陵君曾派人為她報殺父之仇。如姬對信陵君感恩不盡。
【9】曷若:如何。
【10】穰侯:姓魏名冉,秦昭襄王的舅父,曾任秦將軍、相國等職,權勢極大。
【11】旒(liu):同“瘤”。
【12】原仲:陳國大夫。原仲死后,他的舊友季友私自來到陳國將他埋葬??鬃诱J為這種行動是結黨營私。
【13】翚(hui):即羽父,魯國大夫。公元前719年,宋、陳等國伐鄭,宋要魯出兵,魯隱公不答應,翚執意請求,最后帶兵而去??鬃诱J為他目無君主。
【賞析】
信陵君“竊符救趙”是人們熟悉的歷史故事, 司馬遷在《史記·魏公子列傳》中詳細描述了信陵君竊符救趙的始末, 褒揚了信陵公子禮賢下士的謙遜作風和急人之難、 見義勇為的精神。
但在這篇史論中, 唐順之變換角度, 對信陵君的救趙舉動提出全然不同的看法。 其觀點獨到, 使人耳目一新。
文章七個段落, 可分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 即第一段。 作者從“論者以竊符為信陵君之罪, 余以為此未足以罪信陵也”起筆, 一句立案, 肯定了信陵君救趙的歷史作用, 肯定人物行動的客觀效果。 在“強秦之暴亟矣”的具體情況下, 趙都——邯鄲大兵壓境, 危在旦夕, 作者寫道:“救趙者亦以救魏, 救一國者亦以救六國也?!贝思此^欲抑之先揚之。 由揚而抑, 掀起波瀾。
第二部分, 即第二至第六段。 首先由“信陵果無罪乎”過渡, 引發議論, 集中筆墨, 誅“信陵君之心也”。 作者認為信陵之罪, 乃在于心, 在于心中不知有王而只知有姻戚。 接著, 作者由信陵之罪而論及侯生、 如姬,認為此二人或為信陵獻計, 或為信陵竊符, 也都是只知有信陵而不知有魏王, 均是有罪之人。 之后, 作者進一步假設, 如果信陵及侯生、 如姬都為了魏國, 為了趙國, 何不可以唇齒進諫或以死求王, 如此,“王必悟矣”。而信陵等不負魏, 也不負趙, 兩全齊美。 而不至于將魏王置于孤立地位。
這樣, 在對信陵及侯生、 如姬等的行為作了充分論述之后, 在第五段中歸納出中心論點, 批評了“人皆習于背公死黨之行, 而忘守節奉公之道, 有重相而無威君, 有私仇而無義憤”的社會現象, 從而使文章由事而理, 由古而今, 由個別而一般, 層層遞進, 環環緊扣, 不斷升華。
第三部分, 即第七段。 得出結論, 信陵君這個歷史人物可以“為人臣植黨之戒,”而魏王則“可以為人君失權之戒。”援引 《春秋》中“葬原仲”、“翚帥師”強化論點, 深化主題, 結束全文, 并用感嘆引人反思。
由此看來, 本文的中心是肯定信陵君救趙存魏的客觀作用, 但批判他目無君主, 私心太重。 指責他擅自動用魏國兵甲, 險些釀成“傾魏國數百年社稷以殉姻戚”的歷史悲劇, 從而抨擊了人臣結黨營私, 使君主大權旁落的現象。
作者唐順之生活在明正德、 嘉靖年間, 是明中葉后期著名的文學家之一, 他和王慎中、 歸有光等推尊韓柳歐陽曾王三蘇古文的既成傳統, 積極提倡唐宋古文, 被稱為唐宋派。 他們反對文章擬古抄襲, 落人俗套, 主張文章要有獨特的見解, 直抒胸臆, 自然明快。 唐順之明確提出:“詩文一事, 如諺語所謂開口見喉嚨者, 使后人讀之, 如真見其面目, 瑜瑕俱不容掩, 所謂本色”。
這篇論文,可以看作唐順之的代表作品之一。其特點首先是:更新傳統觀念,變換論述角度,提出獨到見解。在傳統觀念中,信陵君是“義”的化身。司馬遷描寫他“仁而下士,士無賢不肖皆謙而禮交之?!薄笆恳源朔綌登Ю餇幫鶜w之,致食客三千人.當是時,諸侯以公子賢,不敢加兵謀魏十余年?!备`符救趙之后,公子名聲益振。趙王稱贊他“自古賢人未有及公子者也”。平原君亦不敢自比于他。這是從信陵君本身,從趙國立場出發觀察問題,評論是非。但是,唐順之變換角度,站在魏王的立場上,從封建社會君臣倫理關系上分析問題,結論就完全相反了。
作者認為:“信陵一公子耳,魏固有王也?!卑凑者@種觀點,趙國求救,魏國是否出兵的問題,只能由魏王全權度定。公子不能違背君意,貿然行動。但是,在平原君一再請求甚至責備之下,信陵君終于竊取兵符,矯殺晉鄙,統帥軍隊,開赴邯鄲,解救了趙國的燃眉之急。這表現了信陵君目中無君王,心中無人主,純屬犯上作亂。他的救趙,不是救趙,而僅僅是救一平原君罷了。他之所以救平原君,也只因為平原君是他的姻戚。所以作者在第三段中明確指出:“使禍不在趙,而在他國,則雖撤魏之障,撤六國之障,信陵君亦必不救;使趙無平原君,或平原而非信陵之姻戚,雖趙亡,信陵亦必不救”。作者還由此論及“內則幸姬,外則鄰國,賤則夷門野人”,都“皆知有公子,不知有王?!币灾劣谑沟谩拔簝H有一孤王耳”。
由此看來,作者對信陵君先褒而后貶,小揚而大抑,完全不受傳統觀念的束縛,敢于發一家之言,表現了極大的膽識。
對比鮮明,論述酣暢,文思滔滔也是本文的一大特色。作為唐宋八大家的追慕者,唐順之為文論證明快酣暢,入情入理,文思氣勢滔滔,如長江大河。多處采用對比手法,使觀點鮮明深刻。行文中,柳、蘇影響十分明顯。這篇史論,實際上是翻案文章,其整個布局,分明采用對比方法。談人物功績,淡而又淡,幾行文字,一帶而過。而大量篇幅從全新角度,層層論述人物的過錯,這種布局,就已經表明了作者的態度。文章第五段,在提出中心論點之后,作者明確指出:“由此言之,信陵之罪,固不專系乎符之竊不竊也。其為魏也,為六國也,縱竊符猶可;其為趙也,為一姻戚也,縱求符于王而公然得之,亦罪也”。這里的論證,把為魏、為六國與為趙,為姻戚,看成水火,絕不相容。這樣通過對比論證,嚴謹而明確,酣暢而有力,造成咄咄逼人的氣勢。
這篇文章,立論的根本,是站在君主立場上,希望加強封建君主的統治。所以,對于魏王,作者也給予批判,指出魏王在失符事件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魏王輕信下臣,嬌縱寵姬,對臣子與鄰國的牽牽扯扯缺乏警惕,以至眾叛親離,成了孤家寡人,即所謂“贅旒”。否則:“信陵君安得樹私交于趙;趙安得私請就于信陵;如姬安得銜信陵之恩;信陵安得賣恩于如姬?”這段排比句群, 連續使用“安得”反問, 構成強大氣勢, 有力地說明魏王已屬“朽木”, 至使“蛀蟲生”, 其大權旁落, 實乃咎由自取。 當然,這種對君王的批判, 與對人臣的撻伐分寸大相徑庭。 對人臣, 口誅筆伐,寸步不讓; 而對君王, 則同情姑息, 無限痛惜于他的失誤。
論出有因, 有感而發是本文的第三個特色。 唐順之生活的時代, 明朝政治江河日下, 閹黨逐漸得勢, 改良政策已無機會實施。 武宗皇帝不問朝政, 荒淫無道, 己無異于宦官閹黨的傀儡。 世宗嘉靖年間, 政治危機繼續發展, 內閣紛爭劇烈, 嘉靖末年, 更是軍政敗壞, 財政破產, 形勢十分嚴峻。 面對這種社會現實, 唐順之站在統治階級立場上, 企圖補天。 他借古喻今, 指責信陵君的罪過, 批評魏王的失職, 是希望統治者以歷史為鑒,強化統治手段, 加強中央集權, 以免重蹈覆轍。
在文章第四段中, 作者為表明自己的觀點, 還設身處地為信陵君、 侯生等人設計了萬全之策, 甚至指出, 如果他們力諫而王拒而不納, 應當“死于魏王之前”則“王必悟矣”。 反而言之, 王之不悟, 乃諫者之罪, 于王何干? 這種觀點迂腐可笑, 反映了作者的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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